阜城房屋面积计算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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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实施阜城房屋面积计算细则(试行)的通知为确保在规划审批、房屋确权、竣工测量时对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一致性,市规划局会同市房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一单元:房产测量规定”,结合阜阳实际制定阜城房屋面积计算细则(试行),现予以公布。附:阜城房屋面积计算细则(试行)阜阳市城乡规划局 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3月28日阜城房屋面积计算细则(试行)第一条 为确保在规划审批、房屋确权、竣工测量时对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一单元:房产测量规定”,结合阜阳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第三条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楼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管道井、通风井、提物井、垃圾道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的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雨篷、门廊、门斗,属永久性建筑的有柱车棚、货棚等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7、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8、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9、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0、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11、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12、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厚度计算。13、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14、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15、其它有与以上情况类似的,参照执行。第四条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范围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2、独立柱、单排柱的建筑物,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6、其它有与以上情况类似的,参照执行。第五条 不计算建筑面积范围1、层高在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在2.20米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2、突出房屋墙面的柱、梁等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棚等。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4、房屋的天面、挑台、露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水箱。5、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6、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7、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8、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沉降缝。9、扶梯不计算建筑面积。10、飘窗底板伸出外墙,高度在2.20m以下,不计算建筑面积。11、外墙保温层不计算建筑面积。12、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13、一层有顶盖(二楼阳台底板),但无维护物,不视为阳台,也不计算建筑面积。14、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1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16、其它有与以上情况类似的,参照执行。第六条 不计算容积率面积范围1、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2、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3、建筑底层架空且无围护结构,用作通道、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设施等公共用途的,不计入容积率。其中有围合的部分按围合面积计入容积率。架空层不得围合封闭改做他用或出售、出租。4、设备层兼做避难层的,其高度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4米,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第七条 面积计算特别规定1、居住及办公建筑层高大于等于4.4米,商业建筑大于等于5米,超出部分在核算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时按其层高折算增加面积计入容积率,但发证面积不增加。增加的计容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住宅及办公建筑当层高小于4.4米,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计算;层高大于等于4.4米,小于4.9米,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乘1.5计算;层高大于等于4.9米时,建筑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乘2计算。商业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标准层面积乘2计算。单层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业、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高度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2、房屋内有类似于阳台功能的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部位,按阳台计算建筑面积。3、阳台:阳台的顶盖不能覆盖底板的2/3,不计算建筑面积;覆盖底板超过2/3时,按实际覆盖底板的部分计算建筑面积;不封闭阳台顶盖高度超过1.5个层高的,视为无顶盖,不计算建筑面积;进深超过1.8米的不封闭阳台,1.8米以内按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超出部分按投影面积全面积计算。4、设备平台应为出挑形式,出挑进深不得超过0.6米,不得有墙体围合。5、房产面积测量误差应严格按照房产测量规范 (GB/T179861-2000)要求控制,采用三级精度,其限差为1.4%。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阜阳市城区及三区内建设的房屋建筑。第九条 本细则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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