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综合事务部管理制度(全面、正规、合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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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公司综合事务管理制度1第一章 行政后勤管理制度1第一节 公文办理规范1第二节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5第三节 车辆管理制度7第四节 食堂管理制度13公司综合事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行政后勤管理制度第一节 公文办理规范第一条 为使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的行政公文(包括电子公文、传真、电子邮件等)的管理。第三条 综合部负责公司公文处理工作。文员负责公文的登记、收发、传递、催办、反馈、立卷、归档和销毁;行政主管负责拟办意见或办理意见;经理负责签署收文的办理意见和发文的签发意见。部门经理负责处理发送给各部门的文件,路政队长负责处理发送给路政队的文件。第四条 有关部门、人员在公文处理时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若长时间外出应授权部门人员处理。第五条 公文写作规范(一) 公司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单位、公文字号、主题词等。(二) 公文文字要求:标题为三号黑体字,正文为四号宋体字,1.5倍行距。(三) 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公文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和其他标点符号。(四) 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联合发文的,应将主办单位排列在前。(五) 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的,以最后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六)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单位名称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七) 公司通用公文种类有1. 请示 向上级部门指示和批准的事项。2. 报告 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3. 决定 对公司重要问题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及人员。4. 通告 在公司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5. 批复 上级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6. 通知 传达、批转上级、同级、不相属部门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协助或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发布规章、任免聘用事项。7. 通报 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8. 决议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9. 函 对同级或不相属单位间相互介绍、商洽、询问、催办、答复某些问题,请有关部门批准。10. 会议纪要 记载和表达会议重要精神及议定事项,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第六条 公文处理应准确、及时、安全。所有的公文处理流程必须经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每个工作站的办理人员均需签署处理意见,若漏签意见,催办人员有权退回当事人重新处理。第七条 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流转的文件类型有发文类、内部会议类、内部审批类、收文类四种。(一) 发文类分为六种类型,“发文登记”用于以公司名义统一对外文件; “工会发文”用于以工会名义统一对外文件;“部门发文”用于以部门名义在公司内部流转文件,如决定、通告、通知、通报、报表等;“部门内部流转”用于以部门名义在部门内部流转文件;“正式发文”、“(无字号)正式发文”、由文员负责对外发送,“正式发文”用于请示、报告、决定、通告、批复、通报、会议纪要等公文种类;“(无字号)正式发文”用于通知、函的文件等公文种类。(二) 内部会议类的“内部会议纪要”用于以公司名义在公司内部流转的内部会议纪要(三) 内部审批类的“工作呈批”用于以部门名义在公司内部流转文件,如请示、报告等。(四) 收文类用于外单位发送给公司的文件。第八条 发文处理包括拟稿、核稿、会稿、审核、签发、打印、校对、封发等步骤。(一) 拟稿 1. 公文拟稿要一文一事,主题突出条理清晰。2. 拟稿人根据实际,确定主送、抄送单位,分别标明正文和附件印数。公司各部门职权范围的,应由各部门自行拟稿。3. 拟稿文件一般不要越级上报,因紧急、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的,应抄送所越过的单位。各部门、路政队起草、处理的公文都必须由各部门、路政队的负责人发送并签署意见。4. 拟稿人按文件类别、类属、内容、形式的顺序,标引主题词,一份文件最多不超过 5个主题词。(二) 核稿、会稿 公文拟出后,由经办人所在部门经理核稿。需要会稿的,由主办部门负责发送各会稿部门,会稿均需会稿部门经理签名。(三) 审核 拟稿部门将公文送主管部门经理审核。文稿若有较大修改,主管部门经理应退回拟稿人重新拟稿。(四) 签发 涉及公司全局性重大事项的公文,由总经理签发。如遇急件,总经理不在,须经总经理授权,由其他人代签,待其回来后再行补签。(五) 校对、封发 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公司领导签发后由对公文的政策性、办文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排版、校对、封发。第九条 收文处理一般包括传递、登记、拟办、审核、批办、分办、承办、催办、立卷、归档等程序。(一) 主送、抄送公司的文件资料均应由文员统一进行登记。登记包括:来文单位、文号标题、来文日期、收文编号等。(二) 来文由行政主管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办件包括上级机关的指示、通知、有关业务单位需要答复的来文、函件、简报、资料。阅件一般包括抄送文件、函件、简报、资料和不需要办理的其他文件、函件。(三) 公文分类后由行政主管建议办文部门及办文方式,交经理审核。需要办理的公文送领导批示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分送给有关部门办理。紧急文件应明确承办期限。(四) 加快文件周转,提高办事效率。批给有关部门阅读、办理的公文,阅读者、承办者应在网上提交办理意见并签名,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迅速退回并说明理由。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严格按来文要求的期限办理,需要答复的函件,一般应在三天内做出答复拟文发出。急件必须按上级来文要求或领导批示的时间内办理。第十条 传真件、电子邮件的处理与收文程序一样。第二节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安全、规范、有效地管理公司的各种印章,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内各种印章的雕刻、申请、使用、保管、销毁的管理。第三条 综合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第四条 公章由经理管理;财务专用印章、发票专用印章、总经理私章由计划财务部经理管理;部门印章由部门经理、路政队队长负责管理。各管理人对印章的安全使用负完全责任。第五条 印章的种类有公章、公司印章、财务专用印章、发票专用印章、合同专用章等。“公司印章”是指“XXXXXXXXXXXXXX”印章。部门章: 刻有公司部门、路政队名称的印章。总经理私章:刻有总经理名字的印章。第六条 印章刻制(一) 凡公司所需要使用的印章,均统一由公司负责对外刻制。(二) 对外雕刻的中文印章,雕刻字体应明显易辨,且应以考证的字体方可使用;公司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均应向公安局申请,并在其指定的刻印处雕刻;印章雕刻手续,应指定专人负责联络,不得由他人代理。 雕刻完成的印章,如不尽理想,需要重刻时,依本规定进行销毁。第七条 印章的申领手续(一) 填具申请表 :申请印章时,应填具印章申请表申请,经核准后交办理。(二) 对外加工刻制:总经理办公室接到申请表后,应根据有关规定交刻印社雕刻,并要求交货期限。(三) 印章管理:核发印章前,须先将该印章编号,并编入印章管理簿内管理。(四) 印章的领用:印章雕刻完成后,应由部门负责人领用,并须在印章管理簿上签认领用。第八条 印章使用(一) 使用公司印章均须填写XXXXXXXXXXXXXX印章使用申请表并由总经理批准方可使用。总经理签署的文件或同意签发的文件视作批准同意用章;总经理无签署的文件需用章,应由该文件主办部门申请用章手续后方可加盖印章。其它公章使用参照此规定。(二) 凡已领用印章的部门,须设置部门用章登记表并由部门经理批准方可使用。(三) XXXXXXXXXXXXXX印章使用申请表、部门用章登记表上应将用章内容、数量、日期、批准人、用印人、用印单位、施印人等登记备案。(四) 未经总经理核准而擅自使用公章,或实际使用之公章内容与所申请使用之内容不符者,一经发现,除依公司相关规定惩处外,情节重大者,送司法机关查办。(五) 施印人不应是印章使用申请人。第九条 印章保管(一) 印章保管人应细心使用印章,并随时注意保养。(二) 印章应放置固定安全处,不得随意放置。(三) 印章保管人请假出差期间,应将印章交代理人代为保管。(四) 公章管理人不得私自携带印章外出,如须携带公章外出公干时,要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并二人以上同行。第十条 印章报废(一) 印章如有下列情况时,应准予报废:保管遗失时;使用次数过多而损毁时;字迹不明或脱落时;因业务或工作需要换新时。(二) 凡印章因上述原因须报呈销毁时,应由保管人填具印章报呈销毁申请单,呈总经理核准后交办理。(三) 因报呈销毁须重发印章时,应本规定办理;印章销毁时应会同主管以上人员共同办理。(四) 印章报呈销毁理由不实或有虚假时,一经发现,除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惩处外,情节重大者,将送司法机关办理。第十一条 XXXXXXXXXXXXXX路政队章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节 车辆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车辆行车安全,降低车辆使用成本,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之使用、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年审等事项。第三条 公司车辆分类:(一) 营运管理用车辆。包括收费员上下班交通用车、机电系统维护巡查用车、后勤采购用车,收费稽查用车,公路养护巡查用车、工程项目建设用车等。(二) 路政执法用车辆。指路政队日常巡查、案件查处(路产索赔)用车。(三) 行政办公用车辆。高管人员专车、日常办公用车等。第四条 公司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包括调配使用管理、行车安全管理、日常维修保养以及各部门、路政队交通事故或违规事件的指导、协助。公司设兼职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对经理负责,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 制定公司车辆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二)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统一调度公司车辆。(三) 负责组织办理车辆的年检、投保及有关税费的缴纳。(四) 负责组织管理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安排车辆大中修计划。(五) 负责对公司驾驶员的业务培训、安全教育以及交通法规的宣传学习。(六)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驾驶员进行绩效考核及违章处罚。(七) 负责公司行政办公用车辆的调度使用、交通事故的处理。(八) 负责公司车辆保险索赔。(九) 负责公司车辆的报废处理。第五条 车辆使用管理(一) 行车管理1. 公司所有车辆均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对车辆行驶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车辆行驶记录表每月一号交车辆管理员存档备案。2. 上下班交通车、路政巡查车按固定线路行驶时,由驾驶员自行记录,车辆管理员核准,因工作需要作临时调度使用时,驾驶员根据派车单进行登记。3. 上下班交通车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和行驶路线接送员工上下班,交通车必须在规定的停车点停靠,不得私自更改行驶路线及停靠地点。4. 其他车辆由驾驶员根据派车单进行登记。5. 车辆管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行驶记录表的里程数与该车里程表数进行核对。6. 如因情况特殊,无法及时办理申请派车手续时,驾驶员可凭车辆管理员或其他有权人员电话通知出行并登记,用车后及时补办手续。7. 用车单位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用车时,用车人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后交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根据轻重缓急统一调派车辆,不能派车的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8. 多人用车,原则上同一地点或相近线路的合用车辆前去,不再另派车辆,所用里程不同用车单位共同承担;(二) 行车里程管理1. 高管人员专车通过总里程数控制车辆行驶,总里程数由车辆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核定一次,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2. 行车里程数由车辆管理员根据年度车辆使用费计划情况进行总额控制,并根据业务需求分配到各部门及路政队(以下简称“用车单位”)。3. 行车里程超出计划时,需提出申请,车辆管理员提出计划调整意见上报至总经理批准。4. 业务部门临时配有专车的,必须保障部门人员公务用车的需要,在部门公务车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填写派车单由统一安排车辆并承担其里程数。第六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一) 公司车辆日常的一保、二保根据用车单位进行处理安排到指定维修厂维修,并报,三保以上的报审批执行。(二) 车辆出行前驾驶员应对车辆作基本核查及车容保洁工作。(三) 配有专职司机的车辆,由驾驶员负责对该车辆的日常保洁维护,并随时观察了解车辆零配件的磨损情况及技术性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必要时提出检修申请。(四) 无专职司机的车辆,由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保洁维护,车辆管理员指派专职司机固定跟综了解掌握该车零配件的磨损情况及技术性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必要时提出检修申请。(五) 需送修、年审的车辆,驾驶员必须先报车辆管理员鉴定,经批准后,送指定厂(场)维修保养或年审。其中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报车辆管理员批准后送修,维修费用在1000至5000元之间的报经理批准后送修,维修费用超过5000元时须报总经理批准后送修。(六) 未经批准或不到指定地点维修、保养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七) 公司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应先报车辆管理员并获准后送修,并及时补办有关申请审批手续。第七条 违章及事故处理(一)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首先要保持冷静,保护现场,拯救伤员,报告交警。同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及向保险公司报案,事后要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二) 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驾驶员应积极配合车辆管理员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涉及车辆保险索赔的,积极争取保险理赔。(三) 因驾驶员或车辆使用者的原因造成车辆违章、而被罚款、扣证的,款项由驾驶员或车辆使用者自付,不得报销;事故处理完后报备案,逾期不处理的后果由用车单位负责。(四) 因驾驶员或车辆使用者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失,损失金额由驾驶员或车辆使用者自行负担。(五) 因驾驶员疏忽而遗失车辆予以辞退处理,不能全额索赔的,差额由驾驶员负责;丢失车辆证件,补办费用由驾驶员负责。(六)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责以上(含主责),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需书面检讨,取消半年安全行车奖励;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责以上(含主责),直接经济损失3000以上的应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取消半年安全行车奖励。(七) 发生经济损失三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造成死亡1-2人、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含主责)的,当值驾驶员赔偿直接经济损失8%,取消半年安全行车奖励;负同等责任的,应赔偿直接经济损失4%,取消半年安全行车奖励;负次要责任的,取消半年安全行车奖励。(八) 发生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死亡1人及重伤8人,或死亡2人及重伤5人,或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视责任承担情况,由提交处罚方案,总经理审批执行。(九) 因驾驶员的责任而发生机损事故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行驶,当值司机赔偿直接经济损失20%,取消半年安全行车奖励。(十) 未经车辆管理员批准私自出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值驾驶员负全部责任,超过经济损失三万元以上的,予以辞退处理,公司保留追偿的权利。(十一) 驾驶员违章将车辆停放路边被撞坏或被拯救车拖走等拖车碰车情况,造成的费用一律由当值驾驶员负责,不得报销。(十二) 非专职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或责任机损事故的,参照专职驾驶员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第八条 驾驶员的管理(一) 驾驶员值班制度及请假管理制度1. 公司机动车驾驶员轮流安排值班,当值驾驶员由早上8:00值班至第二天早上8:00。2. 值班安排每月轮换一次,具体安排时间由通知。3. 值班驾驶员必须在接到调派通知后15分钟内在管理中心做好出车准备,协助处理公司突发事件。4. 驾驶员请假及手续,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5. 驾驶员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系,遇突发事件需听从车辆管理员或经理的调派。(二) 驾驶员日常管理1. 凡私自将车借给他人驾驶,或无派车单出车者,均作安全责任事故处理,一切费用和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扣除半年安全行车奖励。2. 驾驶员有权拒绝公司业务用车外的私人用车,如发现公车私用而驾驶员未进行制止造成交通事故,驾驶员取消半年安全行车奖励,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责任及费用由用车人承担。3. 公司办公用车下班时间停放在管理中心指定车库,未经车辆管理员同意不得乱用车辆。4. 部门临时配置的专车除公司业务用车外,下班时间必须按照要求停放在管理中心。5. 驾驶员不得出现开“英雄车”、酒后开车、开斗气车等情况。6. 全年没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遵守交通规则,忠于职守,服从工作安排,积极负责,保持车容、服务态度良好的专职驾驶员,享受安全行车奖励,每半年考核一次,每次1000元。7. 专职驾驶员违反纪律,屡教不改,不服从公司行车安排,第一次给予口头批评;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一年三次书面警告者给予辞退处理。8. 专职驾驶员按公司规定享受每月通讯补助,名单由提供。9. 司机需保持通讯畅通,如故意关机或不接电话,车辆管理员有权取消其当月通讯补助。第九条 定点加油管理(一) 公司车辆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无正当理由不到指定加油站加油的,费用不予报销。出差车辆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须在其他加油站加油的,事前用车人及驾驶员应向车辆管理员说明情况,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行加油。(二) 公司定点加油记帐卡每个指点加油站一卡,必须对照车牌号码使用,记帐卡随车携带,遗失记帐卡必须马上报车辆管理员,在驾驶员与油站双方确认数量无误后补办记帐卡。(三) 公司车辆如果未携带记帐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必须由车辆管理员与指定加油站组长协调,在确定车辆无误后给予加油。(四) 驾驶员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后必须在记帐卡签名确认,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五) 每月1号车辆管理员必须收齐所有车辆记帐卡并填写公司定点加油登记卡汇总表,并报财务与油站结帐。第十条 公司车辆费用标准和考核办法(一) 车辆使用费用包括:燃油费、修理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税费、年审费等与车辆使用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二) 根据年初总经理批准的车辆使用费计划数对车辆的使用和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一是加强有关费用报销的审核登记,二是对用车单位实行里程数控制使用。(三) 车辆使用发生的费用,除按正常的报销手续进行审批外,还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台帐,以备查用。费用登记以管理中心各部门和路政队为单位对所属车辆的费用进行登记,并接受车辆管理员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费用进行汇总,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一并报车辆管理员。(四) 根据年度车辆使用费计划数及各用车部门的实际情况核定各用车单位年度计划里程数,各用车单位应根据核定的计划里程数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年度用车计划,平衡使用。(五) 车单位不论是否配有专车,其实际使用的里程数必须控制在计划里程数内,不得超计划使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超计划用车,须专题报告车辆管理员,由车辆管理员提出整理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申请用车。第四节 食堂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食堂的管理,不断改善生活,提高后勤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员工提供优质的膳食服务,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食堂的管理。第三条 综合事务部负责公司食堂的管理,经理负责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后勤主管负责食堂的全面工作,对经理负责;食堂人员负责主持食堂的日常工作。公司根据需要设立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食堂的各方面工作实行监督。第四条 食堂相关人员岗位职责(一) 后勤主管职责1. 负责落实食堂管理规定,确保膳食的卫生、安全、优质,按时开膳。2. 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分工、调配和考核。3.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食堂工作会议,加强对食堂人员卫生、安全、业务、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改善服务质量。4. 负责做好客餐、外卖餐票的售卖、保管和核算工作;5. 掌握每日食堂运作情况,月终做好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汇总表。(二) 厨师的职责1. 值班厨师负责验收当天食物、拟订当天菜谱、负责当天烹调及调制饭菜等工作;2. 增强文明服务意识,做到饭热菜香、可口量足、平等待人。(三) 厨工职责1. 协助值班厨师调制饭菜及其他卫生工作。2. 负责摘、洗、切菜,洗碗筷、清洗餐厅,擦台面、门窗、空调,消毒餐具,搞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四) 兼职食堂监管员对食堂采购的质量、数量、价格及食物卫生、食堂人员服务态度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第五条 食堂卫生管理公司每半年组织全公司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体检,预防传染疾病的发作和扩散。(一) 食堂餐具及环境卫生1. 当天卫生轮值人员负责食堂餐具及环境卫生,分菜保温台用水每天上午更换一次,换水时要清理干净。员工餐台及地面、卫生间、洗碗池、仓库及其他卫生区清洁工作由卫生轮值人员完成,确保员工用餐时整洁、卫生。 2. 所有餐具均需在蒸汽消毒柜消毒后才能使用。用过的餐具要先经过洗刷,去除污垢后才能放入消毒柜消毒。3. 冷藏、保鲜作业要做到生熟分开,肉类要用保鲜盒,严禁用胶袋。不得在冰箱冰柜放置杂物。每天对冰箱冰柜清洁一次。4. 砧板、操作台、分菜台用后即清理干净并用消毒水擦洗,使用前要用清水洗干净才能使用。使用砧板时生切熟切要严格分开。5. 地板及下水道:发现有杂物及时清理,所有食堂员工在晚上对地板、下水道彻底清理干净后才能下班。6. 夜宵卫生工作:必须把当天的杂物、卫生搞好后才能下班,谁值班谁负责。7. 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戴上工作帽,衣服要保持清洁干净,开饭时应戴口罩。(二) 食物卫生要求1. 食堂工作人员把好食物验收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坚决拒收;不得使用变质的原料制作食物。2. 蔬菜类食物要用流动的清水浸泡23小时才能使用,以彻底清除残留的农药;制作食物要煮熟煮透;食品加工前必须进行认真清洗,生、熟食物使用的切菜板和刀具要分开,禁止不分生熟混合使用;菜要清洁干净,确保无沙粒、无杂草、肉类要新鲜。3. 就餐人员在餐厅内不得随地倒泼菜汤、剩饭、乱扔餐巾纸、牙签等杂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食品仓库。4. 每次用餐后,食堂工作人员要对食堂的桌、凳、地面及其他厨房器具进行打扫清洗;冰柜、消毒柜等厨房设备每周除霜和擦拭一次,门窗每周洗抹一次。5. 后勤主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工作,填写食堂卫生检查情况表,对不卫生情况限期整改。第六条 就餐管理(一) 饭菜安排1. 值班主厨要按照就餐人员口味习惯、营养搭配、经济合算、适时变换花色品种的原则,合理安排菜谱,让员工吃得好、吃得饱。菜谱至少提前一天公布,接受员工监督。2. 每逢重大节日,食堂负责制作节日菜为员工加菜,加菜标准由公司领导决定并将有关费用拨付给食堂。(二) 员工就餐实行非接触IC卡方式。1. 非接触IC卡系统由负责建立,其功能要满足食堂管理和财务核算的要求。包括员工可随时查询本人的就餐情况;食堂可随时查询本餐、本日、本月的就餐情况和计财部核算所需表格。2. 员工必须刷卡才能就餐。员工忘记带卡或丢失卡的,可借别人的卡就餐。员工丢失卡的,要及时向申请新卡,收回工本费后由制作新卡并注销旧卡,但旧卡已记录就餐金额由该员工负责。3. 员工退职、辞职的,应先到后勤主管处办理有关手续,交还IC卡,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后勤主管应及时通知食堂。(三) 接待餐管理 1. 以工作餐接待的:接待标准与员工就餐标准相同。负责接待的部门填写接待通知书并注明是工作餐,经部门经理批准(如每次人数超过8人,应送经理批准)后,及时交给值班主厨。就餐时,由相关部门人员接待客人就餐。2. 以围餐标准接待的:负责接待的部门填写接待通知书并注明餐费标准和具体要求,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给值班主厨。食堂应按要求调制食物,并做好有关的服务工作。 (四) 客餐管理1. 有关人员需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可直接到食堂购买客餐票,凭票就餐。2. 客餐票由统一制作(制作时不印具体日期),交各部门盖专用章,已盖章的客餐票交给食堂专门人员发售。发售时,在客餐票上注明具体就餐日期。 3. 食堂人员每月一次将客餐收入的现金、余票交给后勤主管,核对有关数据后开具收据。如发现票、款短缺的,由食堂人员赔偿。4. 后勤主管每月一次与食堂人员核对客餐票的领、存情况;经理每季一次与后勤主管核对客餐票的领、存情况。(五) 员工就餐时应爱护食堂公物,食堂的用具、设备和餐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六) 员工就餐时要做到文明用餐,剩饭菜要倒入潲水桶,不得乱扔乱倒。食堂人员有权对不文明者提出警告或将情况报相关部门。(七) 后勤主管或班长应主动向各部门或班组了解员工的就餐情况,各部门或班组知道员工就餐人数有重大变动时,应及时告知食堂,以便做好每餐的伙食计划,避免浪费。第七条 食物采购管理(一) 慎重选择供应商。把好食物安全第一关;要加强对供应商的检查监督,掌握其采购渠道;对食物来路不正、安全无保障的供应商要及时更换。供应商的选择、评定、更换按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二) 食物的采购实行送货制。为减少中间环节,不同种类的食物可选择不同的供应商。(三) 接待用食物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送货制或由食堂人员直接到市场采购。(四) 班长要根据菜谱采购食物。食物验收由轮值主厨负责。轮值厨师也可安排其他厨师进行食物验收。验收时,验收人在供应商提供的原始食堂采购单单据上签字确认。食堂采购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班长或轮值厨师当天交给后勤管理员(周六、周日的单据在下周一交);第二联在公布栏公布。第三联轮值厨师自存。(五) 食物采购费用在每半月结算一次,由后勤主管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后勤主管在对供应商提供的原始单据和食堂采购单核对无误后,采用支票方式进行支付。第八条 食堂收支核算(一) 食堂的食物开支,包括:米、油、调味料,纳入膳食费,煤气、水、电则按公司按标准由公司补贴。食堂购买用具、餐具,按采购管理程序执行。(二) 员工的伙食费补助款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发放。(三) 每月终,后勤主管将食堂报表送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送到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据此拨付有关款项。(四) 接待餐费的领取:食堂的接待餐工作完成后,轮值厨师将接待通知书交给后勤主管。围餐接待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后勤主管每月与计划财务部结算上月接待餐费。(五) 后勤主管每天根据当天的食堂采购单以及其他单据入账,月末结账。复核后,再送经理审核后公布,增加透明度。 (六) 后勤主管根据每天的采购单和每月的报表进行分析对比,有不正常差异的要跟踪了解,并报告经理。经理如发现事件与责任人的渎职有关,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七) 食堂伙食费的核算采取简单的流水账方式,具体的核算办法由综合事务部设计及指导。(八) 计划财务部每季度或每半年对食堂收支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第九条 食堂安全管理(一) 食堂人员要根据食堂特点做好安全工作,具体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二) 定期清洁烟囱,检查电器开关、油库及管道、石油气罐及管道的运行情况以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填写安全检查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三) 做好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爆、防燃料泄漏及防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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