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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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公司有限公司新加坡运架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施工技术管理是施工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组织各项技术工作,规范技术管理中的各项工作及其具体环节,建立良好的施工管理秩序,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体系,是实现工程(产品)质量、安全、进度、效益目标的有力保障。第二条 施工技术管理的原则2.1 从实际出发,正确贯彻国家各项技术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和上级有关技术工作的指示。2.2技术管理必须围绕公司的经营管理总目标进行。2.3技术管理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坚持从实际出发,一切以试验、数据为准。2.4 讲求经济效益,坚持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施工技术管理的主要任务3.1 正确贯彻国家的各项技术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技术工作指示、决定。3.2 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工作体系,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建立正常的施工技术秩序,保证生产过程符合技术规律的要求。3.3 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成本,从而促进施工任务的完成。3.4 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作用,促进项目施工生产技术不断发展和更新,提高项目的综合施工能力。第四条 施工技术管理的作用4.1 保证现场施工生产符合技术规律要求,建立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保证施工生产的高效进行。4.2 通过技术管理使施工生产始终建立在先进的技术基础上,促进工程(产品)质量不断提高。4.3 通过技术管理促进设备潜能的充分发挥,材料性能的有效利用,完善劳动组织,从而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4.4 通过技术管理,不断推进技术进步,促使技术现代化,提高企业的生存力和竞争力。第五条 施工技术管理依据:国家的各项技术政策,工程所属部委颁发的各种现行规范、规则、标准,工程所在省地市的有关规定和办法,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以及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二章 技术管理机构第六条 新加坡运架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实行项目部、施工队二级管理。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工程部组织实施。施工队技术管理工作由分管技术主管负责。第七条 工程部为项目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工作。第八条 项目部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所属专业必须与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性质相适应,设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含测量、试验业务)。第九条 施工队应配专业技术人员。第十条 为保证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各级技术部门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并必须至少有一名部门领导在位负责。第三章 技术管理职责第十一条 主要职责: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向各级领导提供技术分析资料、技术情报、技术建议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领导决策,检查下属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贯彻技术规定、制度、规程。第十二条 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项目工程部门职责是:12.1 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政策、上级颁发的技术规范、规则、标准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上级有关技术工作指示、决定。12.2 组织施工(产品)调查,并编写调查报告。12.3 审核设计文件,组织现场核对。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和作业指导书,制定保证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施工技术措施。12.4 按施工设计、规范和操作规程向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工程的技术指导和原始技术资料的收集。12.5 具体提出优化设计、工程数量进蓝图方案,按照变更设计的程序和分工,提出变更设计依据,配合业主、设计、监理单位处理变更设计。12.6 负责验工计价中工程质量的签认和工程数量的确认。12.7 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的质量控制,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处理工程技术质量问题,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12.8 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活动,编写工法、科技成果。12.9 组织办理交接桩、复测手续,组织本项目的测量工作,组织本项目的试验工作,负责公司在本项目投入的测量、试验仪器的管理、保养和送检工作。12.10 负责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的管理、请领和分发,及时填写各种质量记录,办理有关签证手续。12.11 编写工程技术总结。12.12 编写竣工文件,参加竣工验交。12.13 随时检查、督促和准确反映技术管理情况,提出分析意见和措施,按时上报各种报表。12.14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提高技术人员业务素质。12.15 抓好项目施工技术组织机构的全面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三条 施工队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由队技术主管负责,其职责是:13.1 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政策、法令,部颁规范、规则和标准,上级有关技术工作指示、决定。13.2 参加设计文件审核及施工调查,提出、上报变更设计意见和建议。13.3 编制队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13.4 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13.5 研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13.6 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编写工法、科技成果。13.7 做好施工测量和试验工作,负责队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保养和送检工作。13.8 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及时填写各种记录,办理有关签证手续,收集整理好技术资料。13.9 参加竣工验交,处理竣工验交中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第四章 技术责任制第十四条 技术责任制是对施工的技术工作系统和各级技术人员职、权、责的明确规定,是各级技术领导、技术管理机构、技术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术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这项制度有利于加强技术领导,明确职责,从而保证配合有力,功过分明,充分调动有关人员搞好技术管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感,是技术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是企业技术管理的核心。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项目部、施工队二级管理制度。第十五条 项目部技术责任制实行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各级技术负责人是同级行政领导成员,全面负责本级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对重大技术方案、技术措施,都由各级技术负责人核定或审定。决定工程技术人员的使用调配会议,必须有同级技术负责人参加,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在技术工作上应分别服从技术负责人的领导,并执行他们所作出的有关决定。第十六条 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技术管理工作,加强技术业务建设,合理使用技术人员,使其各展其长,支持他们的工作,并为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尽可能地提供良好的条件。第十七条 项目部技术责任制分为三类:规定项目部、工班或施工队各级技术管理机构职责范围的技术管理机构责任制;规定各级技术管理机构中的技术人员职责范围的技术管理人员责任制;规定工人技术职责范围的工人技术责任制。第五章 技术管理工作基本制度第十八条 健全施工技术管理的各项制度,是施工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科学、有序组织各项技术工作的重要保证,施工技术管理的基本制度主要有:技术责任制、施工调查制度、设计文件审核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编制及评审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技术复核制度、技术交流培训制度、施工技术总结制度等、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方案优化制度、变更设计及索赔管理制度、工程数量控制制度、科技开发制度、测量管理制度、试验检验制度等。第十九条 施工调查制度19.1 施工调查是施工准备的重要内容,目的是了解工程项目的全面情况和技术特点,以便确定合理的施工部署和施工措施,为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预算及变更设计提供依据。19.2 施工调查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主持,项目经理部全体领导、各业务部室和各参建工程队相关人员参加施工调查,有条件时尽量邀请业主、设计、监理及参加过投标对现场情况比较了解的人员参加;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应参加重难点项目的施工调查。19.3 施工调查的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特点、条件和调查目的有所侧重,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设计概况 工程概况 水文气象资料 地质情况 砂石等地材情况 当地可利用的电力、燃料、民房及水源等情况 交通通讯 用地与拆迁情况 水源和生活供应 当地的风俗习惯、地方疫情、医疗卫生及社会治安情况 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地方环保部门要求。19.4 编写施工调查报告:施工调查完成后分析整理调查资料,结合施工任务计划、工期要求、施工能力、技术水平和当地自然环境特点,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概况:线路经由、自然特征与设计核对情况; 施工组织意见:大临工程方案,技术组织措施,征地、拆迁规划及施工前期工作的安排意见; 对改善设计的意见:本着有利于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利于施工,有利于增加效益的原则对各项建筑物设计的改善意见等。第二十条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20.1 在收到设计文件后,项目总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工程技术、计划合同、设备、物资等业务部门人员进行设计文件审核,同时特别强调各专业设计图之间的会审,尽量减少各专业图纸中的矛盾错误。对于特大型项目、安全技术风险大的项目,公司应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设计文件的审核。20.2 设计文件审核主要内容20.2.1 图纸是否为正式施工图并经各有关方正式签章;20.2.2 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经济政策、技术标准;消防和环保是否满足要求;20.2.3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实际;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项目所在地要求;20.2.4 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完整;所采用的标准图与设计图有无矛盾;各种材料、构件的标记(材质、规格、尺寸等)有无错误;现场地形(线路方案、结构物位置、弃(取)土场位置等)与设计图有无矛盾;20.2.5 几个单位共同设计的,相互之间有无矛盾;专业之间的衔接及平、立、剖面图之间是否有矛盾;标高是否有遗漏、差错等;20.2.6 平、纵断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20.2.7 工程结构与各专业图纸本身是否存在差错与矛盾;工程结构在施工中有无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对安全施工有无影响;20.2.8 地基处理的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与不便施工,容易影响质量与安全等方面的问题;20.2.9 地质不良地段和设计处理、特殊材料要求;大型结构、特殊结构类型、科研课题、新技术等情况;本单位是否具备完成该项目新技术和特殊技术要求的条件;20.2.10 线路控制桩施工复测情况;20.2.11 电力系统配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20.2.12 征用土地界限,拆迁、补偿数量与实际是否相符;20.2.13 有关合理化建议等。20.3 设计文件审核步骤主要分四个阶段20.3.1 学习阶段:项目部各部门、各级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熟悉设计文件,摸清建设规模和工艺流程、结构型式和构造特点、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坐标和标高等。应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及对施工的要求;20.3.2 初审阶段:掌握工程基本建设情况以后,分专业(工种)详细核对专业(工种)设计文件,核对有无差、错、漏、碰等问题,并对有关影响结构安全、使用、经济的问题,提出初步修改意见;20.3.3 内部审核阶段:项目内部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在对设计文件分别审查的基础上,集中在一起对设计文件中的问题(矛盾、差错等)核对解决并汇总。协商配合施工事宜,对设计中有关影响结构安全、使用、经济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研究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新结构、新技术实现的可能性和应采取的必要应对措施;20.3.4 多方会审阶段: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会同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单位参加,对拟建的工程项目,全套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共同进行检查核对。这是设计文件审核的最重要和关键的一环。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编制制度21.1 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简称施组)是用以指导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是公司制订施工计划和落实“全面预控”的基础,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施组编制、评审和优化。21.2 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组。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技术部门组织,施工技术、安质环保、设备、物资、计划等专业负责人参加。对于列入重难点和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指导编制。21.3 编制原则21.3.1 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政策和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认真做好现场踏勘工作,充分体现设计意图,不断完善设计与施工相结合,保证工程结构物符合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21.3.2 积极采用“四新”技术,结合工程实际按专业化、工厂化、机械化要求合理配置资源,施工资源要求一次性配置到位,杜绝重复配置导致资源浪费;21.3.3 首次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应提前开展预科研,与有关单位或聘请外部专家联合攻关,共同编制;21.3.4 将工期作为经济指标来对待,应比合同工期略有提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配置所需资源,用保证阶段性工期目标确保总工期目标;21.3.5 符合国家环境、水土资源、文物保护和节能要求。贯彻“永、临结合”原则,充分利用永久征地,减少临时租地,有条件利用的正式工程优先安排施工和使用。21.4 编制依据21.4.1 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投资计划;21.4.2 设计文件和图纸;设计文件采用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规则、规定等;21.4.3 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施工安排要点、工期和质量要求;21.4.4 施工调查报告;21.4.5 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科学研究及试验成果;21.4.6 现行劳动定额、物资消耗定额及机械台班定额。21.5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21.5.1 工程概况21.5.1.1 工程简介(1)自然地理特征:包括地质、水文、气候等;(2)工程条件交通运输情况、当地建筑材料的分布、沿线水源、电源等可利用的情况(3)工程特点:主要叙述本项目与一般工程在自然条件、结构设计、施工环境、施工方案等方面的特别之处。主要包括工程技术特点、工程分布及工程结构特点、建设管理特点等;(4)主要工程数量;(5)征地拆迁数量、类别,特殊拆迁项目情况;(6)其它有关情况。21.5.1.2 主要技术标准21.5.1.3 重难点工程简要介绍控制工期或对工期影响大的工程,技术复杂、施工特别困难的工程,对质量安全影响大的工程的概况、工期、重难点问题及其工程措施等。21.5.2 总体施工组织安排21.5.2.1 总体施工组织的指导思想21.5.2.2管理目标21.5.2.3管理模式和组织机构21.5.2.4施工组织方案(1)施工区段划分原则;(2)总体施工顺序;(3)施工准备、征地拆迁和建设协调方案;(4)绘制总平面布置图和线路纵断面缩图。21.5.3 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方案21.5.4 工程进度计划21.5.4.1 工程进度计划主要内容(1) 开竣工日期及总工期;(2) 主要阶段工期;(3) 施工进度计划图表总体施工组织形象进度图;总体施工进度横道图;重点工程进度横道图;重点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21.5.4.2工期及进度安排的原则(1) 确保总工期和阶段工期;(2) 采用合理先进的技术指标,按合同工期85%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3) 必须保证结构变形、沉降、混凝土龄期等技术间歇时间;21.5.4.3 各阶段工期的分配,应考虑各工程专业的特点,结合工程区段的划分,统筹安排,综合平衡。21.5.4.4 各专业工程分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应明确进度指标、完成工程量和投资,重要的节点工程及大临设施、过渡工程等工期安排、进度计划。21.5.5 主要施工技术方案21.5.5.1 施工技术方案应确定施工方法、选择施工装备、制定施工顺序和作业组织方式。各专业按施工顺序分步制定施工方案,突出质量控制、检测方法和手段、沉降变形的观测与评估;21.5.5.2 要特别重视结构计算、工序能力计算、临时工程设计等。文字、图纸、计算书必须签名,以落实责任;21.5.5.3对冬期、夏期、雨季、潮汐及台风季节施工的工程进行施工方案的重点研究,首先进行工期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工程在这些特殊时间施工的必要性;21.5.5.4 制定施工方案应注意下列问题(1) 沉降观测:针对项目的不良工程地质和特殊地质路基,制定施工技术方案;(2) 对地质灾害及上跨下穿、高空作业、运架梁等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制定应急预案;(3) 建设环境复杂区段征地拆迁对工期的影响,采取对策;(5) 重点工程施工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装备;施工顺序和作业空间规划;劳动及作业组织方式;关键工序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施工难点和应注意的问题;21.5.6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主要施工装备、劳动力及投资安排。21.6 附表21.7 附图21.7.1 施工平面布置图21.7.2 工程总图21.7.3 关键工序施工作业图及新工艺、新技术作业图21.7.4 单项工程工艺流程图21.7.5 主要工程分布及施工计划横道图及网络图21.7.6 重点工程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21.7.7 大临工程设计图21.7.8 组织机构框图21.8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在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后进行编制。第二十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评审制度22.1 公司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技术方案实行审批制度,未进行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的工程项目不得组织施工。22.2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小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由各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各级总工程师主持,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成员参加。22.3 项目部根据以下标准确定技术重、难点工程,并定期公布。22.3.1项目部无施工业绩、第一次组织施工的工程项目。22.3.2 单位工程投资数额4000万(含40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22.3.3 单位工程投资数额4000万以下,但科技含量较高的工程项目。22.3.4 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有特殊要求或对质量要求较高的工程项目。22.3.5 采用“四新”技术的工程项目。22.3.6 社会意义重大的窗口工程项目。22.4 公司确定的重难点工程项目的单项施工方案或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评审后上报公司评审。公司评审完成后向项目部反馈评审意见。项目部完善后再报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22.5、一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本级评审后上报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后组织实施,实施前将施工组织设计和两级评审、批准意见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包括电子文档)。22.6 当项目部上设指挥部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委员会(组)评审后报指挥部审批,再报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22.7 集团公司确定的重难点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和公司两级评审后上报集团公司评审。22.8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原则上在开工前15天内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评审或备案。22.9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委员会对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工作在收到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及时将评审意见反馈公司。22.10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对提出的问题和需要完善、补充的方面,项目部要及时更改、补充、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以便于公司及时监督、指导。22.11 施工要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贯彻、调整和优化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必须随着施工进展情况不断反复地进行,贯穿工程施工过程的始终。在施工过程中,若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必须报经原批准部门同意。22.12评审要求22.12.1 审查专家组:根据技术方案类别和专业内容,邀请本单位或业内相关专家组成审查专家组。技术方案审查专家组不得少于3人。22.12.2 专家组应针对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安全可靠性和经济适用性进行审查,并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22.12.3 审查意见应经同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发申请单位(或项目经理部),申请单位(或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审查意见对技术方案进行完善。22.12.4 项目业主对项目技术方案有具体规定和要求的,审查工作要符合业主的要求和规定。第二十三条 方案优化制度23.1 方案优化是指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阶段对工程项目各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有效预先谋划和比选。23.2 方案优化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23.2.1 结合实际,切实可行。优化方案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现有条件,在深入细致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反复比较优化,保证切实可行。23.2.2 技术领先,经济合理。在满足安全、质量、进度等条件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和先进经验、技术,降低成本,提高可操作性;提高机械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效率,使方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23.2.3 安全可靠,满足工期。安全、质量、进度是研究制定方案的前提,在优化方案时,要统筹考虑,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不违背设计意图,使方案符合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和施工进度要求。23.2.4 充分论证,好中选优。优化方案时,应通盘考虑,全面权衡,必要时,聘请专家从多角度分析比较,选出最优方案。23.3 方案优化主要内容23.3.1 生产要素的配置。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和承诺,结合企业实际,优化配置生产要素。23.3.2 施工方法的选择。依据建设标准、工期要求以及企业施工能力,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23.3.3 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配套。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现场勘察,选择确定机械设备。选择时,应充分挖掘企业潜力,发挥现有设备作用;购置设备应注意经济适用、配套合理、技术经济性能先进。23.3.4 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定性和定量两种比较方式,定性比较是结合施工经验,对若干个方案进行比选(如技术上的可行性,施工复杂程度和安全可靠性,人员和机械设备能否满足现场需要,能否充分发挥现有设备作用,能否保证安全、质量以及冬、雨季施工措施等);定量比较一般是计算不同方案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工期等指标并进行数量比较,确定最佳方案。23.4 优化程序23.4.1 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对现行施工方案进行分析论证,确定是否需要对其进行优化;总工程师确定各专业、各工序的优化大纲和方案;23.4.2 技术人员根据项目各个工序不同要求,编制出多种优化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针对各种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确定相应的工、材、机、环的投入;23.4.3 安质环保部门对各种不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以确定方案能否满足工程安全、质量、环保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满足有关要求;23.4.4 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计划、财务、物资设备、施工技术等部门根据相应的单价,计算出各种方案的经济投入,做出科学合理的比较;23.4.5 根据项目特点、经济投入、工期要求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筛选出最优施工方案,并下达实施;23.4.6 对施工技术含量高、结构特殊、工艺新颖的优化项目,应报请集团公司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二十四条技术交底制度24.1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施工人员明确工程概况、合同文件、设计意图及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明确工程的各项技术要求、质量验收标准、工艺标准、各结构物的详细尺寸和标高、材料规格和数量、施工措施和应注意的问题等,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发生指导和操作的错误,以便科学的组织施工,并按合理的工序、工艺流程进行作业,确保施工过程满足质量、技术、工艺要求,安全顺利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24.2 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的层次划分根据项目经理部、工程队分级管理范围及所掌握的施工技术的程序,按分级管理原则交底,一般情况下,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项目经理主持交底;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交底;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应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主持技术交底;施工工序的交底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队长或车间主任)实施。24.3技术交底的要求24.3.1 必须满足施工合同条款、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规范、工艺标准及操作规程;24.3.2 符合施工图设计(或变更设计图)中的各项技术要求,特别是当设计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高于施工验收规范的相应要求时,应做更为详细的交底和说明;24.3.3 应符合和体现上一级技术交底中的意图和具体要求;24.3.4 应符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各项要求,包括技术措施和施工进度等要求;24.3.5 技术交底工作由主管技术人员依据有效技术文件和图纸编写书面交底,并报工程部部长复核后进行现场交底,重要的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签发。24.3.6 对相关部室的交底应在项目组建后一个月之内对到位图纸进行交底;对施工队的交底应在上场10日内予以完成;对施工队施工过程单项交底至少要提前3日进行。24.3.7 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应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24.3.8 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具体扼要,严格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并归档管理。24.3.9 对不同层次的施工人员,其技术交底的内容、深度和说明方式应有所区别,要有针对性;24.3.10 针对班组的技术交底应以书面交底为主,包括结构图、表和文字说明,经第二人复核后交付使用,并辅以口头讲解。正确、简明,针对性、技术性强,文字图表清晰。重点突出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明确安全质量关键点,并严格控制。严禁直接携带定型图、施工设计图等图纸上工地进行技术交底和技术指导工作。24.4技术交底的范围包括整个工程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特殊和隐蔽工程、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工程部位或工序。24.5技术交底的形式:会议交底、书面交底、样板交底24.6 凡没有经过技术交底的工程项目,或已经交底但一线生产者仍不理解者,不得开工。24.7施工技术交底的分类24.7.1 图纸交底:目的是使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工程的主要特点,重要部位的构造和要求等,必须掌握设计关键,做到按图施工;24.7.2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将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内容向施工人员交代,以便掌握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进度要求、主要工种的相互配合、施工方法、主要机械设备及各项管理措施(完成任务的技术手段和组织措施)等;24.7.3 设计变更交底:将变更的部位向施工人员交代清楚,讲明变更原因,以免施工时遗漏造成差错;24.7.4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主要包括施工工艺、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材料的使用、质量标准技术安全措施等。对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和关键部位以及特殊要求要着重交代,以便施工人员把握住重点。24.8 技术交底的内容24.8.1项目本级技术交底内容:24.8.1.1 总工程师组织工程、安质、物质设备部门人员的交底内容有:工程概况,设计单位和业主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特殊工艺,质量目标和指标,重大技术安全措施,对环境管理的要求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的有关情况,投标书中有关技术方面的内容,本项目执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文件(包括业主、监理、集团公司、公司),施工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及技术、测量事故易发点。24.8.1.2 技术人员对项目计划人员的交底内容有:总体及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材料总用量和各分项工程材料用量及计划,设计变更情况及工程数量进蓝图情况,已完工程数量,拟上场的机械设备数量及进场计划,施工队伍的需要量及进场计划。24.8.1.3 技术人员对测量人员的交底内容有:导线点(线路中心控制点)坐标,水准点的标高,设计单位的交桩情况,特大桥控制网的布设方案及控制测量的精度要求,临时加密导线点和水准点的方法,结构物主要部位的坐标、平面尺寸和标高,满足日常施工中技术对测量进行结构物尺寸、坐标、标高等的放样交底。24.8.1.4 技术人员对试验人员的交底内容:总工程数量,各分项工程(结构部位)数量及设计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施工工艺、各种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及进场计划,施工中需要试验部门配合的有关事宜。24.8.1.5 计划人员对物资人员的交底内容有:本工程材料总用量并注明规格和种类,分项工程(分部位)材料规格和用量,各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及要求材料的进场时间,周转材料(如支架、模具)的数量、规格及使用计划。24.8.1.6 测量人员对技术人员的交底内容有:现场桩位的位置和标高,放样的方法和计算过程、结果,抄平的过程和结果。24.8.2 项目部对作业层的交底内容有:24.8.2.1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4.8.2.2 技改工程施工过渡方案;24.8.2.3 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法、关键工序、特殊工序、复杂工程的作业指导书;24.8.2.4 工程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具体管理措施和要求;24.8.2.5 有关施工详图;24.8.2.6 测量放样桩橛以及标高尺寸;24.8.2.7 施工操作规程;24.8.2.8 试验参数及配合比;24.8.2.9 工程材料数量和规格;24.8.2.10 要求设备、人员上场的时间和数量。24.9 技术交底责任本着谁交底谁负责,交底人为直接责任人,复核人要承担次要责任,总工程师负领导责任,若交底书未经他人复核,交底人要承担全部责任,由于交底错误造成的返工、经济损失、工期推迟等后果,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罚。第二十五条 作业指导书编制制度25.1 施工作业指导书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为编制依据,按以施工难度较大、技术复杂的分部分项关键工序或特殊过程为对象编制技术先进、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进一步细化。 25.2 作业指导书是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项目技术交底标准、相关规范规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施工经验以及成熟实用的施工工艺所编写的,主要阐明施工过程中或施工活动的具体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艺要求和施工方法。以用于规范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操作按的活动行为和明确工序质量标准,对指导施工和确保工程质量具有重大意义。25.3 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由项目总工程师或部室负责人根据本项目或部室的实际情况对编写作业指导书工序或工种进行分类、整理,然后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写。25.4 编写的内容应有:25.4.1 编写依据25.4.2 作业对象和适用范围25.4.3 人员、机械、材料的配备25.4.4 作业程序25.4.5 作业方法25.4.6 作业控制要求和措施25.4.7 质量检验标准和质量记录要求25.4.8 安全注意事项第二十六条 工程日志制度26.1 填写要求26.1.1 施工日记应按单位工程填写;26.1.2 记录时间: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时止;26.1.3 逐日记载不许中断;26.1.4 按时、真实、详细记录,中途发生人员变动,应当办理交接手续,保持施工日记的连续性、完整性。施工日记应由工点技术员记录。26.2 施工日记应记录的内容包括:基本内容、工作内容、检查内容、其他内容。26.2.1 基本内容(1) 日期、星期、气象、平均温度。(2) 施工部位。施工部位应将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部位写清楚;26.2.2 工作内容(1) 当日施工内容及实际完成情况;(2) 施工现场有关会议的主要内容;(3) 有关领导、主管部门或各种检查组对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方面的检查意见和决定;(4)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提出的技术、质量要求、意见及采纳实施情况。26.2.3 检查内容(1) 隐蔽工程检查情况。应写明隐蔽的内容、分项工程、验收人员、验收结论等;(2) 试块制作情况。应写明试块名称、部位、试块组数;(3) 材料进场、送检情况。应写明批号、数量、生产厂家以及进场材料的验收情况,以后补上送检后的检验结果;(4) 质量检查情况:地质描述、当日砼浇注及成型、钢筋安装及焊接、模板安拆等的质量检查和处理记录;砼养护记录;质量事故原因及处理方法,质量事故处理后的效果验证;(5) 参加施工的人员、施工方法、机具设备情况;(6) 安全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处理(纠正)情况;(7) 工程进度情况;(8) 测量放样情况;(9) 上级、监理、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在此处的活动情况;(10) 其他检查情况,如文明施工及场容场貌管理情况等。26.2.4其他内容(1)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通知及执行情况;(2) 施工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情况;(3) 停电、停水、停工情况;(4) 施工机械故障及处理情况。(5) 冬雨季施工准备及措施执行情况;(6) 施工中涉及到的特殊措施和施工方法、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使用情况。26.3 在填写过程中应注意一些细节(1) 书写时一定要字迹工整、清晰,最好用仿宋体或正楷字书写;(2) 当日的主要施工内容一定要与施工部位相对应;(3) 养护记录要详细,应包括养护部位、养护方法、养护次数、养护人员、养护结果等;(4) 焊接也要详细记录,应包括焊接部位、焊接方式(电弧焊、电碴压力焊、搭接双面焊、搭接单面焊等)、焊接电流、焊条(剂)牌号及规格、焊接人员、焊接数量、检查结果、检查人员等;(5) 其他检查记录一定要具体详细,不能泛泛而谈。(6) 停水、停电一定要记录清楚起止时间,停水、停电时正在进行什么工作,是否造成损失。第二十七条 技术、测量数据交底复核制度27.1 技术数据主要指现场测量、施工测量、施工设计、临时工程设计、施工图相关数据等,必须检算复核,项目总工程师负责落实并保证各类数据的准确性。27.2 施工控制桩橛交底复核,复测和测量过程中采用换手(人)复核,测量数据计算进行换手交叉复核,确保测量数据正确;重要桩橛必须设置护桩。27.3 线路、桥梁、房建、市政管网工程的控制测量必须复核测量。27.4 施工前由各级技术主管向测量队进行测量技术交底,测量工作结束后,测量队长负责整理测量成果,技术负责人复核放样结果、签字。27.5 工程数量及计价复核。开工前对施工图工程数量复核;施工后对工程计价工程数量复核,施工队计价工程数量必须经技术部门复核,总工程师签认。27.6 施工方案重点部位设计数据必须经各级技术人员复核,包括桥梁支座、重要结构界限尺寸、支架模板设计数据,以及施工现场大临工程设计数据、隐蔽工程结构预埋件的位置、尺寸等。27.7 试验数据的复核。试验过程中产生的检测计算数据和检测报告必须经复核后使用和提供。配合比试验设计数据必须经过复核。第二十八条 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28.1 工程技术资料是为施工提供指导,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以及技术措施等方面的原始记录,是建筑施工企业满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必备条件,是将来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和改建的重要依据,也是竣工后予以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28.2项目工程部的管理职责是(1)督促各部室建立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工作体系(2) 建立技术文件资料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各部室贯彻落实;(3) 及时收集下发通用技术文件(包括标准、规范、图集等)现行有效目录清单;(4) 评审汇编并下发项目内部作业指导书;(5) 收集重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建立方案资料库;(6) 科技开发资料的管理;(7) 指导各部室及时填报、收集、整理、编制竣工资料;检查督促各部室在自动化办公系统中录入相关文件资料。28.3项目技术文件资料的范围28.3.1外来技术资料28.3.1.1 施工设计总说明、总体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设计等;28.3.1.2 设计图、施工图、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28.3.1.3 各类设计规范、施工技术指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程、规则、办法、规定及条文说明;28.3.1.4 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28.3.2 内部资料28.3.2.1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各种措施、方案、预案等;28.3.2.2 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及其他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施工记录表格、评定验收资料;28.3.2.3 工程竣工报告、施工技术总结和专题总结、照片、声像资料、电子文档、竣工文件。28.3.3 与业主、设计院、监理单位的往来文件,如工程开工报告与开工令、变更设计申请与变更设计通知单、申请、报告、批复等文件资料。28.3.4 其他技术资料:科研课题资料、“四新”技术应用资料、技术论文、工法、技术总结、技术专辑、技术参考资料、书籍等。28.4 项目部均应高度重视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设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并为技术资料管理直接负责人,成员为工程、设备、物资、技术、安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28.5 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与基建档案工作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专职资料人员,对本项目的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28.6在制定有关技术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布置设计、施工、生产、科研任务时,对基建科技文件材料的组成与内容、原始资料份数、形成与积累、立卷与归档,应做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28.7 原始技术资料和竣工文件坚持“谁负责施工谁负责整理”的原则,技术人员调离更换必须在总工程师主持下执行严格的资料交接手续。工程部负责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检查各类技术资料之间是否相互矛盾。28.8 项目资料员应按照“进度与资料同步、纸质资料整理与档案信息化系统数据录入同步”的原则,分步骤、有条理地收集、整理项目基建档案资料,建立技术资料台账,经常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避免前松后紧、资料遗漏或手续难补等现象。28.9 基建施工任务完成之后,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应将形成的基建技术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规定分类组成保管单位,及时移交项目部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实行集中管理。28.10 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技术资料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限制整改,确保资料的规范管理。28.11 项目部接受上级技术管理、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按整改意见对基建档案进行整改完善。第二十九条 施工技术总结编制制度29.1 施工技术总结是技术管理的必要程序和主要工作之一,为了及时总结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积累和推广先进施工技术,不断提高工程管理和施工技术水平,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必须认真做好施工技术总结工作。29.2 施工技术总结要纳入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应提前安排,竣工后及时完成。29.3 施工技术总结一般分为综合性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重点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和专题施工技术总结三大类29.4 施工技术总结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自然条件,主要技术条件及标准,施工方法,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处理措施及实施效果,重大设计变更,包括方案的优化选择,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采用的先进技术、工艺的经济比较结果,技术性能,关键技术问题和对象,与国内外先进技术相比达到的先进程度,质量要求和实际达到的情况等。劳动力组织、工艺流程、施工准备、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突出的经验教训和体会,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和防治对策,需要有待进一步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经济效益对比等,要详细叙述;重点总结施工生产过程中解决项目工程有关技术难题的对策和实践,说明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技术特性和创新性。提供必要的插图、照片,条件许可时应提供施工录像资料。业主单位有明确要求的还要遵照建设单位的规定进行。29.5 专题技术总结由一个工点的某个方面或归纳几个工点的同一内容进行总结,着重说明某项施工技术的特点,施工方法、经验、效果、测量试验资料,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存在问题和今后改进的意见等。29.6 施工技术总结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编制完成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作为技术交流材料。29.7 施工技术总结编写时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充分反映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的成绩与经验,如实写出缺点和教训。同时要理论联系实际,抓住重点,深入分析,做到文字、图表简洁清楚、内容充分、数据准确。第三十条 技术交流培训制度30.1 技术交流培训是不断提高企业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素质的重要途径。 30.2 短期培训:根据项目部的特点在施工淡季组织一些短期技术培训,侧重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操作工艺和质量标准。 30.3 参观学习:为完成某项过去没有掌握的新技术新工艺,可以采取派出去参观学习也可以选派有一定基础的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到外单位学习,引进新技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技术业务素质,从而预见性的发现和处理问题。 30.4 技术交流:在本项目部内部选好的典型,可以组织现场技术交流会,也可以召开室内技术论文、工法交流会。 30.5 技术人员学习:由公司、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学习规范,临时工程设计,临时结构计算,开展讨论交流活动。明确施工中各个分项、分部施工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等要求,并以此组织施工、检验、评定和验收,确保安全施工。 30.6 培训应有培训内容、时间、课时、人数、考试考核办法等。第三十一条 变更设计及索赔管理制度31.1 项目变更设计管理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执行并超前策划。策划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计财部实施。合同签订后,总工程师应立即组织工程部、计财部进行合同研究,了解投标情况,并认真踏勘现场,仔细审查施工图纸,制定变更设计(重点是I类变更设计)策划方案。31.2 各类变更设计应尽可能在开工前提出,施工中发现错误或与实际不符要主动及时与设计、监理、建设单位联系办理变更手续,按规定的程序和分工进行,变更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条件和投标策略,提出变更理由和详细技术经济比较资料,先算后变,有目的的进行变更,对企业和施工有利的尽量多变更,避免盲目变更给企业造成损失,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原则。31.3 变更设计应手续完备。在实施变更索赔过程中,涉及数量的签认资料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负责完成;涉及费用的资料由计财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或人员配合完成。按项目职责分工及索赔发生的范围,宜由其他部门签证的资料,项目经理应指定其他部门完成签证。所有签证完成的资料应全部及时移交计划部门处理,技术部门留存备案。建立变更设计台帐,分类归档存放。31.4 变更设计内容完整,文理通顺,尽量附图说明。标清具体时间、部位、做法、数量、参考图样等各项内容。31.5 建设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特殊情况下的口头通知要在24小时内形成正式书面协商,并请相关单位人员签字。31.6 变更设计内容及批复件应及时下达给施工单位执行,同时抄送本级技术、计划、财务部门。31.7 工程延期索赔,变更工程项目及工程数量资料详实、有登记、有记录,有监理、设计单位及业主的批复。31.8 为调动项目部技术人员变更设计工作积极性,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增加企业效益,对在变更设计中做出贡献者给与一定奖励,变更设计职责、激励标准等具体执行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公司变更索赔奖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三十二条 科技开发管理制度32.1技术开发工作要认真贯彻技术创新必须面向施工生产,生产必须依靠技术创新的科技方针。根据企业发展和施工生产需要,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新技术开发和超前调研,增加技术储备,增强技术实力,促进技术进步。32.2公司的技术工作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开发与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相结合,引进与自我开发相结合,内部攻关与横向联合并举的方法。同时加强技术队伍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注重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技术水平。32.3建立项目部技术开发工作网络,以加强对技术开发工作的管理。32.4科技开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科技开发工作的发展需要,为了健全技术开发体系,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应配专职科技开发人员1名,负责本项目的科技开发管理工作。32.5 项目部科技开发部门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日常科技开发管理工作。(2) 执行上级下达的科技发展计划,编制项目部科技发展规划。(3) 负责组织项目部技术开发项目的申报、论证与审查,编制及下发项目部年度技术科技计划。 (4) 负责技术开发项目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按科技开发计划,组织或参加重难点(或重大课题)科技开发项目的攻关或方案论证评审,并对重大科技开发项目合同的实施进行监督。(5) 负责组织技术开发项目科技成果的鉴定及重大技术开发项目科技成果的评审工作。(6) 组织项目部内部工法及优秀技术论文的评审与奖励工作,组织专利申报。(7) 负责科技信息管理工作,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参加学术、技术交流活动。(8) 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送科技开发计划、总结和负责统计报表。32.6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科技开发计划与要求,结合项目部的施工生产任务情况,编制实施计划,下达执行,对重大技术开发项目报公司技术部备案。32.7科技经费实行专项和分级筹集投入、分级管理、分批投入的原则。32.8项目部应将科技开发管理纳入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中,科技成果相关资料应分类收集,及时编制。对于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工程项目,应积极组织科技攻关,针对项目的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做好科技攻关总结,开发专利、工法,积极编制标准,并争取成为行业、国家标准。第三十三条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33.1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项目总工程师和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对本项目部工程测量工作进行管理,对下一级进行指导和服务。项目部设测量队,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测量管理工作,具体人数根据工程任务量编配。33.2 职责范围(1)项目部技术部门是本项目测量工作的主管部门,测量队接受上级领导总体工作安排及技术部门的日常工作安排。(2)具体负责本项目部测量管理及项目施工测量工作,对本项目施工放样测量成果负责。(3)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测量工作(如:交接桩、复测、检测等);对控制测量成果、控制桩橛进行复核,实施控制测量、施工放样等。(4)建立健全项目测量管理制度,做好项目测量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第三十四条 试验工作管理制度34.1项目部根据施工承揽任务设试验室或委外试验。34.2 项目试验室设置在管段的中部且交通便利,项目试验室应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设立混凝土搅拌站的项目应设专职试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开展检测工作。34.3项目部应合理进行试验人员调配,达到人员技术结构合理和满足施工需要,并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技术素质的不断提高。34.4 项目设立试验室的应按国家对试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要求,设技术负责人和质量保证负责人各一名(均可由主任或副主任兼任)。34.5 各级机构中,试验人员应执行下列编制:34.5.1 项目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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