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实务教材修订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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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实务修订修订1 P5除了四项基本任务以外,近几年来国家赋予了海关一些新的职责,如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海关对反倾销及反补贴的调查等,这些新的职责也是海关的任务。修订2 P92滞报、滞纳金征收权 海关对超期申报货物征收滞报金;对于逾期缴纳进出口税费的,征收滞纳金。2提取货物变卖、先行变卖权3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 5税收保全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人在海关依法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其他财产。4抵缴、变价抵缴罚款权修订3 P107其他特殊行政强制(1)滞报、滞纳金征收权。海关对超期申报货物征收滞报金;对于逾期缴纳进出口税费的,征收滞纳金。(2)处罚担保。根据海关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海关依法扣留有走私嫌疑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如果无法或不便扣留的,或者有违法嫌疑但依法不应予以没收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当事人申请先予放行或解除扣留的,海关可要求当事人或者运输工具负责人提供等值担保。未提供等值担保的,海关可以扣留当事人等值的其他财产;受海关处罚的当事人在离境前未缴纳罚款,或未缴清依法被没收的违法所得和依法被追缴的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的,应当提供相当于上述款项的担保。(3)税收担保。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缴纳期限内有明显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经海关批准的暂准进出境货物、保税货物,收发货人须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后,才可准予暂时免纳关税。(4)税收保全。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人在海关依法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其他财产。修订4 P231进出境行李物品的报关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海关法律都规定旅客进出境采用“红绿通道”制度。我国海关也采用了“红绿通道”制度。自2008年2月1日起,海关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进出境旅客没有携带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无需填写申报单,选择带有绿色标志的“绿色通道”(“无申报通道”)通关。除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进出境旅客携带有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如图2-1、图2-2所示),向海关书面申报,并选择带有红色标志的“红色通道”(“申报通道”)通关。绿色通道和红色通道的选择如表2-2所示。表2-2 绿色通道和红色通道的选择通道适用条件绿色通道(无申报通道)适用于携带物品在数量和价值上均不超过免税额,且无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红色通道(申报通道)适用于携带有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旅客。从航空口岸进出境的旅客,除按照规定享有免验和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均应填写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如图2-1、图2-2所示),向海关如实申报。在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申报事项中选择“否”的进出境旅客,可以选择绿色通道通关;在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申报事项中选择“是”的进出境旅客,应在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相关项目中详细填写所携物品的品名币别、数量金额、型号等内容,并选择红色通道通关,海关按规定验放。修订5 P26“保税单”“报税单”修订6 P34(二)报关单位分类管理措施的实施 2加工贸易经营企业与承接委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管理类别不一致的,海关对该加工贸易业务按照较低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3对于有跨关区分支机构的报关企业,在适用或调整其管理类别时,对于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报关差错量、拖欠应纳税款和应缴罚没款项等,以该报关企业及其各分支机构之和计算。由于跨关区分支机构原因产生的刑事、行政及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等法律后果,在企业管理类别调整时,仅作用于该分支机构和设立分支机构的报关企业,而不作用于其他跨关区分支机构。修订7 P372申请注册应提交的材料(如表2-5所示) (如表2-6所示)修订8 P52表3-2 禁止进出口货物管理一览表禁止货物目录批次商品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商品其他禁止进口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共六批):动植物病源(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动物尸体、土壤;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带有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货物及其包装;以氯氟羟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羟物质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用压缩机;滴滴涕、氯丹等。 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及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空调压缩机(含汽车空调器); 右置方向盘汽车; 旧服装; 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 氯酸钾、硝酸铵。 第一批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如犀牛角、麝香、虎骨等。第二批旧机电产品类,涉及生产安全(压力容器类)、人身安全(电器、医疗设备类)和环境保护(汽车、工程及车船机械类)。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原三、四、五批)包括废动物产品,废动植物油脂,矿产品、矿渣、矿物油、沥青的废料,废药物,杂项化学品废物,废橡胶、皮革,废特种纸,废纺织原料及制品,玻璃废物,金属和含金属废物等。第六批保护人的健康,维护环境安全,淘汰落后产品,履行国际条约,如长纤维青石棉、二恶英等。禁止出口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共五批):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原料血浆;商业性出口的野生红豆杉及其部分产品;劳改产品;以氯氟羟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羟物质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用压缩机。滴滴涕、氯丹等。第一批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如四氯化碳、犀牛角、虎骨、麝香、发菜、麻黄草。第二批保护我国匮乏的森林资源,如木炭。第三批保护人的健康,维护环境安全,淘汰落后产品,履行国际条约,如长纤维青石棉、二恶英等。第四批主要包括硅砂、石英砂及其他天然砂。第五批包括无论是否经化学处理过的森林凋落物及泥炭(草炭)。修订9 P54许可证件管理主要包括进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濒危物种进口、限制类可利用固体废物进口、药品进口、音像制品进口、黄金及其制品进口等管理。修订10 P55我国非配额限制管理主要包括出口许可证、濒危物种、两用物项以及黄金及其制品出口等许可管理。修订11 P55& 配额管理与许可证件管理的联系与区别u 区别:1范围:配额管理仅适用于国家实行数量限制的工业品、农产品等有关货物,2008年我国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有小麦、大米、玉米、棉花、食粮、羊毛及毛条;工业品有尿素、磷酸氢二铵、含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及化学肥等三种农用肥料。许可证件管理既可适用于货物,又可适用于技术。修订12 P57修订12-1表3-5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一览表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国境卫生监督制度方式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证鉴定、委托检验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进出境携带和邮寄物检疫以及出入境运输工具检疫进出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疫、进出境卫生监督修订12-2(一)出口货物收汇管理我国对出口收汇管理采取的是外汇核销形式。国家为了防止出口单位将外汇截留境外,提高收汇率,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颁布了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出口外汇核销单管理的方式,对出口货物实施直接收汇控制。出口货物收汇管理的具体程序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外汇核销单(如图3-3所示),由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填写,外汇管理部门凭海关签注的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联收汇核销。为完善企业货物贸易出口收结汇管理,加强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的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颁布了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明确通过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出口电子数据联网核查的方式。修订13 P602009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消耗臭氧层物质和重点旧机电产品。2009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50类,共616个10位商品编号,包括消耗臭氧层物质以及活鸡、小麦、稀土、煤炭、原油、成品油、锯材、棉花、汽车及其底盘等商品,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修订14 P61修订14-13进出口许可证一经签发,4进出口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关”管理。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许可证为“一批一证”。如要实行“非一批一证”,应当同时在进出口许可证备注栏内打印“非一批一证”字样,但最多不超过12次,由海关在许可证背面“海关验放签注栏”内逐批签注核减进出口数量。6凡列入禁止出口、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商品,因添加、混合其他成分,或仅简单加工导致商品编号改变的,仍须按照原海关商品编号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7凡申报出口的商品成分中含有(添加或混合)禁止出口、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贵金属超过2% ,其他超过10%)的,须按含有禁止出口、 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8为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国家对部分出口货物实行指定出口报关口岸管理。修订14-2目前涉及的管理目录是商务部公布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修订14-31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范围2009年实行自动进口许可是按一般商品、机电产品(包括旧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三个目录的形式分别进行管理。修订15 P62修订15-1表3-7 2009年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范围一览表目录商品范围一般商品肉鸡、植物油、煤、铜精矿、烟草、天然橡胶、废纸、二醋酸纤维丝束、废钢、废铝、铜共10类,113个10位商品编号。机电产品(包括旧机电产品)商务部下放至地方机电办发证的机电产品,光盘生产设备、金属加工机床、烟草机械、移动通信产品等共232个10位商品编号。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发证的机电产品,锅炉、汽轮机、水轮机及其他动力装置共254个10位商品编号。商务部发证的旧机电产品,旧胶印机等共8个10位商品编号。重要工业品铁矿石、原油、成品油、氧化铝、化肥、钢材、铝土矿、天然气,共8类,95个10位商品编号。修订15-2(5)进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进入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的属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6)加工贸易项下进口的不作价设备监管期满后留在原企业使用的;(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修订16 P62-P63三、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务部负责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工作,并会同海关总署和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制定及调整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商务部授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为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的发证机构。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出口列入管理目录的纺织品前,应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证接受申报和验放。 (一)管理范围 1列入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和输美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的纺织品 2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管理适用于以下海关监管方式:一般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和其他贸易。 3对出口至欧盟、美国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纺织品和服装,无需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二)报关规范 1输美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为6个月,在公历年度内有效;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为45天;均实行“一批一证”、“一关一证”管理。 2出口样品的,对于每批商品数量不超过50件(套、双、千克或其他商品单位,不包括打、吨等计量单位)的,可免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但属于进口国海关要求凭许可证放行的,经营者应在本企业可申请数量范围内向发证机构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3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不得买卖、转让、涂改、伪造和变造。三、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关税配额管理属限制进口,实行关税配额证管理。对外贸易经营者经国家批准取得关税配额证允许按照关税配额税率征税进口。(一)管理范围2009年我国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有小麦、稻谷和大米、玉米、棉花、食糖、羊毛及毛条;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工业品有尿素、磷酸氢二铵、复合肥等3种农用肥料。(二)报关规范1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1)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为全球关税配额,其国家主管部门为商务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所有贸易方式进口上述农产品均列入关税配额管理范围。海关凭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各自授权机构向最终用户发放的,并加盖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专用章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办理验放手续。(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实行“一证多批”制,有效期为1年,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需延期,应申请办理换证且延期不得超过次年2月底。2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工业品化肥进口关税配额为全球配额,商务部的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的发证、统计、咨询和其他授权工作。关税配额内化肥进口时,海关凭进口单位提交的“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按配额内税率征税,并验放货物。修订17 P64修订17-1五、野生动植物种进出口管理修订17-2我国物种自主保护目录修订17-3“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简称非物种证明)修订17-4办事处签发的公约证明、非公约证明或物种证明后,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修订18 P65修订18-13非物种证明修订18-2非公约证明、公约证明及非物种证明的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如表3-7所示。修订18-3表3-7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的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一览表证件适用范围报关规范非公约证明用于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中属于我国自主规定管理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通关。 报关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非公约证明及其他有关单据。 非公约证明实行“一批一证”制度。公约证明用于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中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成员国(地区)应履行保护义务的物种的进出口通关。报关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公约证明及其他有关单据。公约证明实行“一批一证”制度。非物种证明用于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中适用“公约证明”、“非公约证明”管理以外的其他列入商品目录的野生动植物及相关货物或物品和含野生动植物成分的纺织品分为“一次使用”和“多次使用”。“一次使用”的有效期6个月。“多次使用”只适用于同一物种、同一货物类型、在同一报关口岸多次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有效期截至发证当年12月31日。须按“物种证明”规定的口岸、方式、时限、物种、数量和货物类型等进出口野生动植物。修订19 P66修订19-1进出口药品从管理角度可分为进出口麻醉药品、进出口精神药品、进出口兴奋剂以及进口一般药品。修订19-2目前我国公布的药品进出口管理目录有:进口药品目录、生物制品目录、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兴奋剂目录。修订19-33兴奋剂进出口准许证为了防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的身心健康,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我国制定颁布了反兴奋剂条例。依据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体育总局会同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颁布了兴奋剂目录。列入兴奋剂目录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按规定向海关办理通关验放手续。对兴奋剂目录中的“其他品种”海关暂不按照兴奋剂实行管理。4进口药品通关单修订20 P67表3-8 进出口药品的管理范围及报关规范一览表证件管理范围报关规范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进出口列入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包含精神药品标准品及对照品,如咖啡因、去氧麻黄碱等。 列入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可能存在的盐、酯、醚,虽未列入该目录。 任何单位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出口列入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不论用于何种用途,均须事先申领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报关单位向海关提交有效的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及其他有关单据。 精神药品的进出口准许证仅限在该证注明的口岸海关使用,并实行“一批一证”制度,证面内容不得自行更改,如需更改,应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换证手续。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进出口列入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麻醉药品,包括:鸦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等。 列入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可能存在的盐、酯、醚,虽未列入该目录。 任何单位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出口列入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不论用于何种用途,均须事先申领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报关单位向海关提交有效的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及其他有关单据; 麻醉药品的进出口准许证仅限在该证注明的口岸海关使用,并实行“一批一证”制度,证面内容不得自行更改,如需更改,应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换证手续。兴奋剂进出口准许证列入兴奋剂目录的药品包括蛋白同化制剂品种、肽类激素品种、麻醉药品品种、刺激剂(含精神药品)品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医疗用毒性药品品种、其他品种等共七类。 实行“一证一关”制度,证面内容不得更改。 “进口准许证”有效期1年,“出口准许证”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不跨年度)。进口药品通关单 进口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品、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等药品;进口列入生物制品目录的药品,包括:疫苗类、血液制品类及血源筛查用诊断试剂等; 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对进口暂未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原料药的单位,必须遵守进口药品管理办法中的各项有关规定,主动到各口岸药品检验所报验。任何单位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不论用于何种用途,均须事先申领进口药品通关单。 报关单位向海关提交有效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及其他有关单据。 进口药品通关单仅限在该单注明的口岸海关使用,并实行“一批一证”制度,证面内容不得更改。 任何单位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不论用于何种用途,均须事先申领进口药品通关单。修订21 P69表3-10 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的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一览表证件含义适用范围报关规范入境货物通关单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制度中,对列入法检目录中属进境管理的商品在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前,依照有关规定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后签发的单据,同时也是进口报关的专用单据,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之一。 列入法检目录属于入境管理的商品; 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 进口可用做原料的废物; 进口旧机电产品; 进口货物发生短少、残损或其他质量问题需对外索赔时,赔付的进境货物; 进口捐赠的医疗器械; 其他未列入法检目录,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检验检疫的货物。 向海关申报进口上述范围的商品,报关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及其他有关单据。 入境货物通关单实行“一批一证”制度,证面内容不得更改。出境货物通关单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制度中,对列入法检目录中属出境管理的商品在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前,依照有关规定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后签发的单据,同时也是出口报关的专用单据,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之一。 列入法检目录属于出境管理的货物; 出口纺织品标志; 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物资及人道主义紧急救灾援助物资;其他未列入法检目录,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检验检疫的货物。 向海关申报出口上述范围的商品,报关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及其他有关单据。 出境货物通关单实行“一批一证”制度,证面内容不得更改。修订22 P70为了加强对音像制品进口的管理,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我国颁布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音像制品实行进口许可管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音像制品进口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音像制品进口规划,审查进口音像制品内容,确定音像制品成品进口经营单位的总量、布局和结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进口音像制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海关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音像制品进口的监督管理工作。1 主管部门及管理方式音像制品成品进口业务由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经营;未经新闻出版总署指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成品进口业务。图书馆、音像资料馆、科研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供研究、教学参考的音像制品成品,应当委托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音像制品成品进口经营单位报文化部办理有关进口审批手续。 音像制品进口单位凭新闻出版总署进口音像制品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母带(母盘)或者音像制品成品的进口手续,海关凭有效的“新闻出版总署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办理验放手续;对随机器设备同时进口以及进口后随机器设备复出口的记录操作系统、设备说明、专用软件等内容的音像制品,海关凭进口单位提供的合同、发票等有效单证验放。 2新闻出版总署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音像制品合法进口的证明文件,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修订23 P71(五)兽药进口管理国家农业部根据进口兽药管理办法,对进出口兽药实施的监督管理。进口兽药实行目录管理,由农业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并公布进口兽药管理目录。企业进口列入进口兽药管理目录的兽药,应向进口口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凭此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进口兽药通关单”实行“一单一关”制,在30日有效期内只能一次性使用。修订24 P72表3-11 我国贸易管制进出口许可证件一览表管理措施主要证件主管部门有效期限报关规范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进口许可证商务部1年,跨年使用不得超过次年3月31日一证一关、一批一证和非一批一证出口许可证商务部6个月,公历年度有效一证一关、一批一证和非一批一证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自动进口许可证商务部6个月,公历年度有效一批一证和非一批一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商务部1年,跨年使用不得超过次年3月31日进口:非一批一证和一证一关出口:一证一关、一批一证废物进口管理废物进口许可证国家环境保护部非一批一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延期最迟不超过次年2月底。一证多批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商务部1年野生动植物种进出口管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公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一批一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非公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一批一证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物种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一次使用截至发证当年12月31日多次使用进出口药品管理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批一证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批一证兴奋剂进出口准许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1年/出口:3个月一证一关进口药品通关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所一批一证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入(出)境货物通关单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一批一证其他货物进出口管理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出版总署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新闻出版总署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国家环境保护部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农业部一批一证进口兽药通关单农业部30日一单一关,一次性使用修订25 P737对进口未列入限制进口可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国家规定: A仍需申领批准证书 B不须申领批准证书,但需交验入境货物通关单C禁止进口期 D不须批件,自由进口11下列关于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的表述错误的是:A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一关一证”管理B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有效期1年,逾期作废C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管理属于我国货物和技术限制出口管理范畴D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不得买卖、转让、涂改、伪造和变造11下列关于入境通关单表述错误的是:修订26 P742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的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是: A. 列入输往欧盟、美国纺织品目录的,经营者在出口之前,应到当地发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B. 对出口至欧盟、美国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纺织品,无需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C. 出口服装样品,每批数量超过150件的,可免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D.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作废6各类进出口许可证件的有效期为:A. 兴奋剂进口准许证为6个月,在公历年内有效B. 出口许可证为不得超过6个月,可以跨年度使用;C. 自动进口许可证为6个月,在公历年内有效;D. 进口许可证为l年,可以跨年度使用。修订27 P75C. 自动进口许可证 D.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8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包括:物理围网出口加工区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模式非物理围网针对大型企业如珠海园区跨境工业区建立电子账册以企业为单元纸质手册管理计算机联网监管针对中小企业建立电子化手册以合同为单元修订28 P93图5-1 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模式修订29 P94 修订29-1表5-2 加工贸易商品分类表商品类别商品目录(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适时公布)禁止类目前公布的共有1700余个10位商品编号,主要包括: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为种植、养殖而进口的商品;可能引起高能耗高污染的商品;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商品;其他列名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注:凡用于深加工结转转出或进入具有保税加工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加工生产的商品,不按加工贸易禁止类出口商品管理;其未经实质性加工不得直接出境。限止类目前公布的共有500个商品编号,其中限制进口394个,包括冻鸡、植物油、初级形状聚乙烯、聚酯切片等;限制出口106个,涉及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羊毛纱线、旧衣物等。注:以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出、转入的商品属于限制类的按允许类商品管理。允许类禁止类和限制类以外的商品修订29-2 表5-3 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分类管理内容保证金台账分类管理内容禁止类商品限制类商品允许类商品东部/中西部东部中西部东部中西部AA类企业纸质手册、电子化手册、电子账册不准空转不转A类企业纸质手册、电子化手册、电子账册空转空转B类企业纸质手册、电子化手册、电子账册半实转空转空转C类企业纸质手册、电子化手册、电子账册实转实转D类企业不准特殊监管区域企业不转注: 不转指不设台帐;空转指设台账不付保证金;实转指设台账付保证金;半实转指设台帐减半支付保证金。 适用AA类、A类、B类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不管什么地区,进口料件金额在1万美元及以下的,可以不设台账。修订29-3 东部地区AA类、A类、B类企业从事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计算公式:u 进口料件属限制类或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均属限制类商品台账保证金=(进口限制类料件的关税+进口限制类料件的增值税)50%u 出口成品属限制类台账保证金=进口料件备案总值(限制类成品备案总值/全部出口成品备案总值)22%50%修订30 P95表5-4 保税加工货物监管期限一览表监管模式期 限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管理准予保税期限1年,经批准可延长,延长的时间最长1年。申请核销期限手册有效期到期之日起或最后一批成品出运后30天内。电子账册管理准予保税期限从企业的电子账册记录第一批料件进口之日起到该电子账册被撤销止。申请核销期限一般规定以180天为1个报核周期,首次报核是从海关批准电子账册建立之日起180天后的30天内报核;以后则从上次报核之日起180天后的30天内报核。出口加工区准予保税期限从加工贸易料件进区到加工贸易成品出区办结海关手续止。申请核销期限每180天向海关申报1次保税加工货物的进出境、进出区的实际情况。珠海园区准予保税期限从加工贸易料件进区到加工贸易成品出区办结海关手续止。申请核销期限每年向海关报核1次修订31 P103表5-6 内销征税规定征税数量完税价格税率缓税利息注2剩余料件申报数量进料加工:原进口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相同或类似注1来料加工:相同或类似注1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之日实施的税率。如属关税配额管理的商品且无配额证的,按配额外适用的税率利率:海关总署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决定并公布;边角料申报数量内销价格免交制成品(残次品)根据单耗关系折算耗用掉的料件数量进料加工:原进口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相同或类似注1来料加工:相同或类似注1=应征税额计息期限缓税利息率/360副产品申报时实际状态的数量内销价格注1: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者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注2:缓税利息计息期限: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首批料件进口之日至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加工贸易E类电子账册项下的料件或制成品内销时,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电子账册的最近一次核销之日(若没有核销日期则为电子账册的首批料件进口之日)至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修订32 P1121企业报核相同,计算机反馈“同意报核”的,企业应向海关递交单证(如表5-7所示),进入正式报核。修订33 P116修订33-1图5-6 出口加工区货物运往境内区外的报关程序区外企业录入进口货物报关单,向出口加工区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区内企业填制出口加工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向出口加工区海关办理出区报关手续。出口加工区海关放行,签发有关证明联。所持单证报关单、发票、装箱单、相应的许可证件等所持单证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发票、装箱单、电子账册编号等向区外企业签发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向区内企业签发出口加工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收汇证明联修订33-2(3)出口加工区区内企业经主管海关批准,可在境内区外进行产品的测试、检验和展示活动。测试、检验和展示的产品,应比照海关对暂准进出境货物的管理规定办理出区手续。修订34P131图6-3 出口监管仓库的设立程序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提供能够证明出口监管仓库申请设立条件(如表6-7所示)已经具备的有关文件。主管海关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设立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否是出具批准文件直属海关注册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是出口监管仓库投入运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3年自海关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申请验收出口监管仓库,申请验收应符合的条件如表6-7所示。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否验收是否合格修订35P136(一)保税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修订36P139 从区外运入园区,供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基建物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除属于取消出口退税的基建物资外,其他的予以并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修订37P142表6-14 保税区进出货物报关规范货物分类报关规范进出境报关与境外之间进出境货物,属自用的报关制,填写进出口报关单。与境外之间进出境货物,属非自用的,包括加工出口、转口、仓储和展示备案制,填写进出境备案清单。进出区报关保税加工货物进区报出口,填写出口报关单,提供有关许可证件,缴纳应征出口关税,海关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出区报进口,根据货物不同流向填写不同的进口报关单 出区进入国内市场的,按一般进口货物报关; 出区用于加工贸易的,按加工贸易货物报关; 出区用于可以享受特定减免税企业的,按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进出区外发加工(需经主管海关批准)进区加工凭外发加工合同向保税区海关备案,加工出区后核销,不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不缴纳税费。出区加工由区外加工企业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备案,需要建立“银行保证金台账”的应当设立台账,加工期限最长6个月,经海关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备案后按保税加工货物出区报关。设备进出区进出区向保税区海关备案,设备进区不必填写报关单,不缴纳出口税,海关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设备退出区外,也不必填写报关单,但报保税区海关销案。修订38P143(五)下列货物从境外进入保税区,海关按照特定减免税货物进行监管:修订39P148A供区内企业开展业务的国产货物及其包装材料B供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基建物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除属于取消出口退税的基建物资外C供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区内企业使用的生活消费品、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修订40P159(四)其他暂准进出境货物1其他暂准进出境货物的含义可以暂不缴纳税款的12项暂准进出境货物除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货物、不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展览品、集装箱箱体按各自的监管方式由海关进行监管外,其余的均属于其他暂准进出境货物的范围。修订41P1692一般退运货物的报关一般退运货物的退运进口和退运出口的报关如表7-10所示。修订42P1703直接退运货物的报关修订43P171表7-11 转关运输的申请条件申请转关运输应符合的条件不得申请转关运输的货物 转关的指运地和启运地必须设有海关; 转关的指运地和启运地应当设有经海关批准的监管场所; 转关承运人应当在海关注册登记,承运车辆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并承诺按海关对转关路线范围和途中运输时间所作的限定将货物运往指定的场所。 进口固体废物(废纸除外); 进口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 进口汽车整车,包括成套散件和二类底盘;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规定必须在口岸检验检疫的商品。修订44P173修订44-1进口货物收货人及代理人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前先向指运地海关传送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指运地海关提前受理电子申报,计算机自动生成“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并向进境地海关传输有关数据。收货人或代理人应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向进境地海关提供“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编号、提交单证办理转关运输手续。进境地海关受理转关申报,按照收货人或代理人提供的“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编号,调阅进口转关数据,并与其他报关单证核对,然后办理转关运输手续。进境地海关输入境内转关运输工具编号、车牌号、货船号、关锁号,并核销进口仓单,放行转关货物,并向指运地海关发送电子数据。指运地海关收到进境地海关进口转关数据后,进入审单作业。发货人或代理人向指运地海关递交纸质报关单证转关货物运抵指运地,指运地海关查验货物并签发回执发送到进境地海关。指运地海关办理征税等验放货物的手续并在“转关运输监管簿”上签印盖章。图7-5 进口货物提前报关转关流程进口转关货物核放单(广东省内公路运输的,进境汽车载货清单);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 提货单修订44-22直转方式的转关(1)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l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在海关指定的限期内运抵指运地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修订45P174(二)出口货物的转关 1提前报关的转关 由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未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前,先向启运地海关传送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由启运地海关提前受理电子申报,生成“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数据,传输至出境地海关。修订46P217表9-1 备案号标记码一览表首位代码备案审批文件首位代码备案审批文件*B加工贸易手册(来料加工)H出口加工区电子账册*C加工贸易手册(进料加工)J保税仓库记账式电子账册D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K保税仓库备案式电子账册*E加工贸易电子账册Q汽车零部件电子账册F加工贸易异地报关分册*Y原产地证书G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异地报关分册*Z征免税证明修订47P219(一)实际运输方式实际运输方式即用于载运货物实际进出关境的运输方式,主要运输工具有船舶、火车、飞机、汽车、驮畜等。进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货物运抵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时的运输方式填报;出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货物运离我国关境最后一个口岸时的运输方式填报。实际运输方式包括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邮件运输和其他运输等六种,如表9-3所示。修订48P220表9-3 运输方式代码表及说明运输方式代码名称运输方式说明实际运输方式*2水路运输利用船舶在国内外港口之间,通过固定的航区和航线进行货物运输。*3铁路运输利用铁路承担进出口货物运输*4公路运输利用汽车承担进出口货物运输*5航空运输利用航空器承担进出口货物运输6邮件运输通过邮局寄运进出口货物9其他运输人扛、驮畜、输水管道、输油管道、输电网等方式特殊运输方式0非保税区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区1监管仓库境内存入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7保税区保税区运往境内非保税区8保税仓库保税仓库转内销A全部运输方式 W物流中心从境内保税物流中心外运入保税物流中心或从保税物流中心运往境内非保税物流中心外X物流园区从境内特殊监管区域外运入园区内或从保税物流园区运往境内Y保税港区保税港区(不包括直通港区)运送区外和区外运入保税港区Z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运往加工区外和区外运入出口加工区(区外企业填报)修订49P221修订49-1表9-4 进出境地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填报要求(1)类别运输工具名称的填报要求 水路运输 船舶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或船舶英文名称 公路运输 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 深圳提前报关模式填报国内行驶车牌号+ “/” +“提前报关”(4个汉字) 铁路运输 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 航空运输 航班号 邮件运输 邮政包裹单号 其他运输 具体运输方式名称(如管道、驮畜) 集中报关货物 填报“集中申报”(4个汉字) 修订49-2表9-5 转关运输货物进出口报关单运输工具名称填报要求类别填报要求进口出口水路运输非中转填报“” +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填报进境干线船舶英文船名 填报驳船船名铁路运输非中转填报“” +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中转:填报车厢编号 填报“主管海关4位关别代码”+“TRAIN”(英文单词)航空运输非中转填报“” +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中转:填报“” 公路运输填报“” +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填报“主管海关4位关别代码”+“TRUCK”(英文单词)其他运输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注(进口): 以上各种运输方式使用广东地区载货清单转关的提前报关货物:填报“” + 13位载货清单号 其他地区提前报关货物:免于填报注(出口): 如多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运输工具名称字段填报“”。 修订50P222 修订50-1表9-6 进出境地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填报要求(2)类别航次号的填报要求 水路运输 填报船舶的航次号 公路运输 填报跨境运输车辆的进出境日期顺序年(4位)、月(2位)、日(2位) 铁路运输 填报进出境日期顺序年(4位)、月(2位)、日(2位) 航空运输 免予填报 邮件运输 填报进出境日期顺序年(4位)、月(2位)、日(2位) 其他运输免予填报 修订50-2表 9-7 转关运输货物进出口报关单航次号填报要求类别填报要求进口出口水路运输非中转免予填报中转填报“”+进境干线船舶航次 填报驳船航次号铁路运输填报“” + 进出境日期非中转免予填报;中转填报6位起运日期;拼车拼箱捆绑出口免予填报航空运输免予填报公路运输免予填报非中转免予填报;中转填报6位起运日期。其他运输免予填报修订50-3表9-8 纸质报关单运输工具名称填报格式要求类别填报要求示例 水路运输运输工具名称+“/”+航次号JOLLY/031S 公路运输车牌号+“/”+进出境日期粤XXXXX/20040601 铁路运输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进出境日期P50396287/20040924 航空运输航班号CA798 邮件运输邮政包裹单号+“/”+进出境日期GY34521/20040616 其他运输具体运输方式名称管道、驮畜修订51P223修订51-1(一)实际进出境的不同运输方式的填报要求1水路运输:填报进出口提运单号。如有分提运单的,填报进出口提运单号+“*”+分提运单号。 2公路运输:免予填报。 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总运单号+“_”(下划线)+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 5邮件运输填报邮运包裹单号。 6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免予填报。修订51-2(二)进出境转关运输货物不同运输方式的填报要求 1.进口 水路运输:直转、中转填报提单号,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铁路运输:直转、中转填报铁路运单号,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航空运输:直转、中转货物填报总运单号+“_”+分运单号、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其他运输方式,本栏目免予填报。 以上各种运输方式进境货物,在广东省内用公路运输转关的,填报车牌号。 2.出口 水路运输:中转货物填报运单号;非中转免予填报;广东省内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填报车牌号。 其他运输方式:广东省内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填报车牌号;其他地区免予填报。修订51-3(二)填报要求1备有海关注册编号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的收、发货单位,本栏目必须填报其经营单位编码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中文名称及编码;没有编码或编号的,填报其中文名称。修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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