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实施方案》word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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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白政发20077号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白城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白城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棚户区改造的战略部署,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吉政发 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县(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意见(吉政发 号)精神,结合全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党代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白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坚持从实际出发,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改善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居住水平和生活水平,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努力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惠及百姓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二、工作目标计划改造棚户区20片,占地面积169万平方米,拆迁面积107万平方米,建回迁住宅88万平方米,投资14.2亿元。其中:市区计划改造棚户区10片,占地面积119万平方米,拆迁面积87万平方米,建回迁住宅60万平方米,投资10.6亿元。县(市)第一批计划改造棚户区10片,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拆迁面积20万平方米,建回迁住宅28万平方米,投资3.6亿元。三、改造原则(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化实施的原则。(二)坚持政府组织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三)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四)坚持改造开发并重、区域效益互补的原则。(五)坚持改造与改善相结合,注重改善的原则。(六)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四、界定标准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建设使用年限久、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房屋质量差、交通不便、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五、建设标准(一)安置回迁居民的户型建筑面积标准分为5类:36平方米、45平方米、56平方米、65平方米、75平方米。规划和建筑设计标准按国家和省文件执行。(二)新建回迁住房配套设施应齐全,满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六、资金筹措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组织的方式解决。主要采取银行贷一点、财政投入一点、政策支持一点、群众自筹一点、市场开发补一点等办法筹集。2007年棚户区改造建回迁住宅需资金14.2亿元。资金主要来源:(一)银行贷款3亿元,其中市区贷款2亿元;(二)财政投入4.2亿元(其中:省补0.5亿元,土地出让金综合价3亿元,税收返还0.7亿元),其中市区财政投入2.9亿元;(三)政府减免2亿元,其中市区政府减免1.7亿元;(四)群众自筹0.9亿元,其中市区群众自筹0.5亿元;(五)开发企业投资4.1亿元,其中市区开发企业投资3.5亿元。七、优惠政策(一)在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居民回迁房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均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他建设用地以协议方式出让,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留给当地政府,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二)被拆迁人重新承受普通住房标准面积的,凭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购房合同等手续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免交契税,房屋权属登记和土地使用证只收工本费。被拆迁房屋超过普通住房标准面积的,重新承受住房在拆迁面积之内免交契税,房屋权属登记和土地使用证只收工本费;重新承受住房超过拆迁标准面积的,超出面积部分按规定交纳契税和房屋权属登记和土地使用证费用。(三)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凡新建的住宅楼房均享受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免缴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地管理费、土地变更登记费、消防设施费、城市占道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三分之一征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拆迁管理费。减半征收供热管网建设费、土地评估费等经营性收费。(四)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照顾。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免征契税;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享受优惠政策后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征收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拆迁房屋免交契税,回迁面积部分产权登记免交契税,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和被拆迁人合理增加面积部分,暂不征收营业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五)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要结合棚户区改造,尽快形成制度化的廉租住房财政资金渠道,从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住房公积金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拿出一部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加强廉租对象的认定、配租并形成退出机制。(六)拓宽房地产开发投融资渠道。积极向银行推荐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在建工程项目投入30%以上后,允许进行抵押贷款。建立规范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及时补充担保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各类经济组织及民间资金介入,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贷款担保,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支持个人合理住房消费。(七)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贷款比例,简化贷款手续,支持棚户区改造,满足承贷人合理的资金需求。突破对自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和贷款人必须具有市区常住户口的限制。设置资金沉淀率警戒线,逐步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的统一调剂和调度。(八)回迁楼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暂按房屋建设成本的2%收取。(九)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市公安局为农业户口的回迁户、购买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商品房户免费办理农转非手续。(十)在棚户区改造建设过程中,对运输车辆由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统一发放车辆通行证,公安、运管、城管等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扣车、罚款。(十一)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一站式办公,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十二)市政府负责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对商业设施统一规划,同时对学校等文教设施进行整合和完善。八、组织实施(一)编制改造方案和详细规划。按照下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改造方案和详细规划。(二)制定建设计划。依据棚户区改造方案、详细规划和资金筹集情况,认真测算,编制下达改造建设计划。(三)制定用地计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会同城市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改造项目计划,制定用地计划,严格按计划供应土地。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发用地严格执行土地划拨、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并抓好组织实施。(四)依法组织拆迁。要认真执行拆迁管理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政府在拆迁中的作用,做好拆迁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对棚户区中的低保户名单、安置地点、违章房屋、评估标准等内容实行公开,保证拆迁安置政策到位、程序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实行阳光拆迁,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对少数无理取闹、阻挠正常拆迁并拒不搬迁,甚至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司法、执法等部门要依照有关程序实施强制拆迁,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对棚户区改造拆迁中恶意炒房的,要严厉打击。(五)加强建设监管。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依据改造项目计划和建设计划,依法组织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市技术标准要求和推荐的建设材料与设备,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改造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六)强化物业管理。新建回迁住宅小区要实行物业管理,可以由社区组织、物业公司实施,并主推小区居民实行“自助式”物业管理模式。为保证小区物业管理正常运行,应按照规定比例建设提供经营用房,产权为政府所有,由房产部门代管,用于物业管理单位或企业经营,所得收益专项用于补助住宅小区低保户的物业管理及其他费用。九、加强领导成立白城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政策和组织领导。成立白城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具体工作。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检查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民政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以及制定落实低保户居民的政策工作;建委(建设局)负责改造的总体规划、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和指导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县(市、区)政府负责做好棚户区改造的拆迁安置稳定工作;新闻宣传部门和单位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税务、银行、电力、法院、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包保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认真把棚户区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共同完成改造任务。附件:白城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成员名单附件:白城市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岳清友市委书记 房俐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杨亚杰市委副书记 王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继武市政府副市长成员:衣尚平洮北区委书记 崔征通榆县委书记 李江山镇赉县委书记 高新文大安市委书记 王延军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刘大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刘啸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惠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邢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兴文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隋喜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家刚市经委主任 曹海林市财政局局长冷有春市建委主任王文新市民政局局长陈忠轶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晓峰市审计局局长鲍长山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赵佳新市国税局局长李桂林市地税局局长齐日光市人民银行白城中心支行行长王明洲市人防办主任朱玉库白城供电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总指挥:刘继武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冷有春市建委主任成员:季委洮北区区长 许广山洮南市市长 高洪贤通榆县县长 徐建军镇赉县县长 徐彪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张洪军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胡秀芳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邢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兴文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迟亚军市建委副主任杨立成市监察局副局长罗惠峰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伟市经委副主任刘东柏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一松市民政局副局长高少迁市财政局副局长赵宏亮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洪义市地税局副局长夏万军市环保局副局长王家敏市信访局副局长赵国钧区法院副院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迟亚军市建委副主任成 员:杨红军市建委总工程师 王玉文市建委行业发展科科长 张振华市建委办公室主任 曲德林市建委办公室科员 郑文生市建委办公室科员 杨明市建委项目办科员主题词:城市建设房屋改造方案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2日印发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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