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财税体制及改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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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财税体制及改革,1,第一部分 中国现行税收制度,一、税收制度的概念以及与税法的关系 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三、中国现行税收制度 四、税收原则 五、附件:中国现行税收法规体系,2,一、税收制度的概念以及与税法的关系,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指一国税制中税种的组合状况,它反映各个税种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地位。 可作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税制是指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的管理制度的总称。 狭义的税制则是指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的税收规定等等,3,税法与税制的关系,税制的建立是为了实现国家职能服务,而税法是税制达到这一目的的保证。税法同税制的目的、本质、性质及作用等方面的内容是一致的 。故税制决定税法,税法为税制服务。,4,税制结构的比较分析,一、我国税制结构的历史演变,二、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5,一、我国税制结构的历史演变,第一阶段:改革开放伊始到1985年实行第二步 “利改税”前夕的1984年。,第二阶段:从1985年全面实施第二步“利改税” 到1991年。,第三阶段:从新一轮经济繁荣伊始的1992年到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的1996年。,第四阶段:1997年到2007年,税制运行的宏观 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6,二、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一)我国税制结构的特点,(二)税制结构的决定因素,(三)各国税制结构的趋同趋势,7,(一)我国税制结构的特点,1.中国目前主要依赖商品和服务课税;,2.尚未开征社会保障税;,3.对个人所得、企业利润等所得课税征税偏低;,4.其它税种的收入比重偏高;,5.国际贸易税比较适中。,8,(二)税制结构的决定因素,1.经济发展水平,2.管理能力,3.财政支出结构,4.税收政策目标,5.相邻国家的示范效应,9,(三)各国税制结构的趋同趋势,随着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经济一体化进程 加快,各国税制结构表现出缓慢趋同态势。,发展中国家与工业化国家税制结构趋同的原 因。,10,二、税制的构成要素,1、纳税人 2、征税对象 3、税率 4、征税对象 5、征税环节 6、减免税 7、附加与加成 8、违章处理,11,1.纳税人,纳税人:所谓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区分纳税人和负税人 负税人,即税款的实际负担者。 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12,2.征税对象,所谓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或征税客体。它是指对什么事物和什么活动征税,即征税的标的物。 税目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它将征税对象具体化。 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计税金额;二是计税数量。 税源是指税款的最终来源。,13,3.税率,所谓税率,是税法规定的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标准,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税率的高低,体现着征税的深度,反映着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政策和经济政策,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14,比例税率是指对于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量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的一种税率制度。其主要特点是税率不随征税对象数量的变动而变动。在其具体运用上,包括单一比例税率和差别比例税率。其中差别比例税率又可分为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地区比例税率和幅度比例税率四种,15,定额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而不是规定征收比例的一种税率制度。它是以绝对金额表示的税率,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在具体运用上,也可分为单一定额税率和差别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和分类分级定额税率几种。,16,累进税率制度下,税率随着课税对象的增大而提高。 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和依据不同,又可分为: 全额累进税率。即对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与之相应的税率计算税额。在征税对象提高到税收的一个等级档次时,对征税对象全部都按提高一级的税率征税。 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每个等级分别按该等级的税率计征。此时一定的课税对象同时使用几个税率,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总额由各个等级计算出的税额加总而成。,17,4、纳税环节,所谓纳税环节,一般是指在商品流转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18,5、纳税期限,所谓纳税期限,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即上次纳税到下次纳税的间隔期。有按期与按次纳税两种。,19,6. 减税免税,所谓减税免税,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与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减税和免税。所谓减税,是指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所谓免税,是指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除税法列举的免税项目外,一般减税、免税都属于定期减免性质,税法规定有具体的减免条件和期限,到期就应当恢复征税。,20,7.违章处理,所谓违章处理,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性措施,它是税收强制性形式特征的体现。 违章行为:抗税、偷税、骗税、欠税 处理方式:滞纳金、罚金、刑事处分,21,8.纳税地点,所谓纳税地点,是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的地点。一般来说,纳税地点和纳税义务发生地是一致的。但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纳税地点和纳税义务发生地却是不一致的,如与总公司不在同一地点的分公司的利润在总公司汇总纳税。,22,三、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是在原有税制的基础上,经过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逐渐完善形成的。现共有23个税种,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七类: 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2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23,三、我国现行税法体系,3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24,三、我国现行税收制度,5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另两类为关税类与农业税类 资料来源: 2006-10-20,25,四、 税收的原则,(一)财政原则 1、充足的税源 2、具有弹性 3、高效率的税务管理,26,(二)公平原则,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横向公平、纵向公平 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 1、受益原则 2、支付能力原则:收入、财产、消费支出,27,(三)效率原则,1、经济效率原则 税收对资源配置和经济机制运行的影响; 标准:税收的额外负担最小化、额外收益最大化 税收的正常负担:对经济的影响限于征税数额本身,28,2、行政效率原则 检验标准: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 税收成本:税收征收费用 税收奉行费用(隐蔽费用),29,(四)税收中性,税收中性的含义: 政府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应以征税数额为限,除此之外,不能让纳税人或社会承受其他的经济牺牲或额外负担; 降低税收额外负担的根本途径,在于尽可能保持税收对市场机制运行的“中性” 政府征税应当避免对市场机制的运行产生不良影响,特别是不能超越市场而成为影响资源配置和经济决策的力量,30,五、中国现行税收体系,(详见附件文档1),31,税收体系,80年代以来,中国税制体系演变如下所示。,32,33,34,35,36,37,第二部分 我国现行财税体制改革,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程回顾 二、1994年以来财税体制改革成效 三、现行财税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38,一、我国税收制度的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多年来,随着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我国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从总体上来看,50多年来我国税制改革的发展大致上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即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这是新中国税制建立和巩固的时期。第二个时期是从1958年到1978年底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之前,这是我国税制曲折发展的时期。第三个时期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的新时期,是我国税制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税制改革不断前进的时期。,39,在上述三个时期内,我国的税收制度先后进行了五次重大的改革:第一次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950年,在总结老解放区税制建设的经验和全面清理旧中国税收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税制。第二次是1958年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简化税制,以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之后的形势的要求。第三次是1973年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仍然是简化税制,这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第四次是1984年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普遍实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和全面改革工商税收制度,以适应发展有计划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要求。第五次是1994年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全面改革工商税收制度,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40,1、1978年以前的税制改革 1950年14种税 1958年简化税制后剩下9种税 1973年又简化为7种税 至此,我国的工商税制一共设有7种税,即工商税(包括盐税)、工商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工商统一税和集市交易税。,(一) 1994年(含)以前税制改革,41,2、1978年至1982年的税制改革 (1)建立了一套涉外税收制度(3个所得税) (2)对内资企业及国内公民税收改革进行试点 3、1983年至1991年的税制改革 (1)国营企业利改税 (2)全面改革工商税制:增、营、资、个调税、奖金税等 (3)将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工商税制32个,加上海关、财政机关等征收的,共37个税种。,42,至此,我国的工商税制共有32种税,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烧油特别税、筵席税、特别消费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43,(1)全面改革了流转税制,实行了以比较规范的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营业税并行,内外统一的流转税制。 (2)改革了企业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别征收的多种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 (3)改革了个人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外国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中国人征收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 (4)对资源税、特别目的税、财产税、行为税作了大幅度的调整,如扩大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开征了土地增值税,取消了盐税、奖金税、集市交易税等7个税种,并将屠宰税、筵席税的管理权下放到省级地方政府,新设了遗产税和证券交易税(但是一直没有立法开征)。,4、1992年至1994年的税制改革,44,至此,我国的工商税制共有18种税,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筵席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加上关税、耕地占用税、农业税、牧业税和契税,加上遗产税和证券交易税(未立法开征),共25个税种。,45,新一轮税制改革方案,始于200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第20条款,提出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收改革原则,将税制改革概括为八个方面,包括:改革出口退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城镇房地产税费改革;在统一税政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二)新一轮税制改革,46,1、增值税改革,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7月1日起,东北、中部等部分地区先后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取得预期效果。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2008年11月5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都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47,为了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自2006年4月1日起,国家陆续对消费税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包括:一是调整了消费税税目。将一些高档消费品和资源性产品,如高尔夫球及球具、石脑油等纳入征税范围,停止对护肤护发品征收消费税;二是调整了部分消费品税率。如提高了汽油、柴油的税率,调低了低排放量小汽车、摩托车税率。三是调整了卷烟的征收环节;四是根据上述消费税税目和税率的调整,相应调整了出口退税和进口征税政策。五是从2009年开始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消费税改革,48,3、营业税改革,从2009年开始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49,从2004年起逐步进行农业税改革,2005年12月29日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4、废止农业税条例,50,5、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51,6、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近年来,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主要体现为三方面:一是提高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标准,将每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提高到20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提高到3500元,二是建立了纳税人自行申报和扣缴义务人全员扣缴申报相结合的双向申报制度;三是调低直至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52,地方税是近年来改革的重点:一是统一了内外资企业车船税制;二是实施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改革;三是实施了耕地占用税改革;四是进行资源税改革试点;五是统一了内外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六是稳步推进房产税的改革;七是取消了筵席税、屠宰税。,7、实行地方税制改革,53,至此,我国共有18种税,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关税。,54,二 1994年以来财税体制改革成效,理顺了中央与地方财力分配关系,调动了“两个积极性” 税收筹集收入的功能明显增强,提高了“两个比重” 财政收入和支出结构不断调整,推动了“三个优化” 财税宏观调控作用明显增强,促进了“三个稳定” 财税管理日趋规范,增强了“三个观念”,55,(一)理顺了中央与地方财力分配关系,调动了“两个积极性”,实行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解决了原财政包干体制下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政分配“一省一制”等问题,理顺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既增强了中央财政统筹配置资源、加强宏观调控的能力,也调动了地方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1994年至2009年,中央财政收入从2907亿元增加到35916亿元,增长11.3倍,年均增长18.2%;地方财政收入从2312亿元增加到32602亿元,增长13倍,年均增长19.3%。,56,(二)税收筹集收入的功能明显增强,提高了“两个比重”,1994年至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从5219亿元增加到68518亿元,增长12倍,年均增长18.7%;其中,全国税收收入从5127亿元增加到59522亿元,增长10.6倍,年均增长17.8%。全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0.8%提高到20.1%,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改革前1993年的22%提高到2009年的52.4%。国家财力显著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明显提高,为政府履行职能、改善民生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57,(三)财政收入和支出结构不断调整,推动了“三个优化”,一是优化了税制结构。1994年以来,具有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已经形成。2009年,我国共有19个税种,全年税收收入59522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86.9%。其中,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收入分别占全国税收收入的58.8%和27.7%;中央税收、地方税收分别占全国税收收入的56.1%和43.9%。 二是优化了财力分配关系。建立了以划分税收收入和实行转移支付为主体的政府间财政分配制度,中央从地方集中了较多财力,再通过转移支付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财力补助,发挥了均衡地区间政府财力的作用。 三是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了公共财政体系,国家财政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的支出大幅度增加。 “十一五”时期国家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将超过9.8万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6万亿元左右,增长1.6倍。,58,(四)财税宏观调控作用明显增强,促进了“三个稳定”,一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社会安全网”逐步形成。 二是促进了地区间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中央通过增加转移支付,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1994年至2009年,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从2389亿元增加到28564亿元,年均增长18%。 三是促进了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特别是在应对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通过实施以扩大政府投资、增加国债发行和结构性减税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为经济的回升向好和持续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59,(五)财税管理日趋规范,增强了“三个观念”,一是增强了公共财政观念。 二是增强了预算观念。 三是增强了财税法制观念。,60,三 现行财税体制运行中的问题,财政收入规模总体偏大 财政收入结构不够合理 政府间的责任界定不够清晰 地方政府缺乏稳定的自主财源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 政府债务风险加大,61,(一)财政收入总体规模偏大,目前,社会上对我国的财政收入规模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主要原因是我国的财政收入统计口径与国外的统计口径存在很大差异。 据有关部门测算,2009年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财政收入为6851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20.1%。这与经济发达国家财政收入占其国内生产总值40%左右的比重相比,当然差距很大。但如果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财政收入口径,把税收收入和政府性非税收入都计算在财政收入之内, 2009年我国财政收入规模约为10.24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30.1%。其中,税收收入5.95万亿元,非税收入4.29万亿元。在政府非税收入中,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非税收入899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335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8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583亿元。如果再将国有企业分红收入和政府所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及其他机构的服务性收费收入全部计算在内,这一比重将达到35%以上,不仅高于一般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也不算低。,62,(二)财政收入结构不够合理,一是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步下降。从1994年到2009年,在我国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所占比重由98.3%下降到86.9%,15年降低了11.4个百分点;而非税收入在不断增加。据初步统计,包括土地出让等收入在内,2009年全国地方的政府性非税收入达到36855亿元,相当于地方税收收入的1.4倍。在一些基层政府,非税收入甚至超过税收收入的数倍之多。 二是在税收收入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所占比重偏高,所得税和财产税所占比重偏低。 总的看,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比较强,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功能比较弱。,63,(三)政府间责任界定不够清晰,一是政府的支出范围界定不清。 二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责任划分不清。 三是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责任划分不够合理。 四是政府新增加的责任越来越多。,64,(四)地方政府缺乏稳定财源,1994年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时,全国55.7%的财政收入划归中央, 44.3%的财政收入留归地方,虽然这些年地方财政收入所占比重有所上升,但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自主财源仍明显不足,主要依靠中央转移支付维持运转。 地方政府缺乏稳定的自有财源,造成支出责任与财力保障严重倒挂,“跑部钱进”、“要饭财政”等问题也难以避免。中央多次强调要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但进展比较缓慢,效果也不够明显。不少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责,保障支出需要,千方百计筹集非税收入。2009年,西部某省政府性基金收入相当于地方预算收入的72%,某副省级城市政府性基金收入相当于地方预算收入的1.2倍,某县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相当于地方预算收入的3倍多,成为名符其实的“土地财政”。,65,(五)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一是转移支付结构不够合理。转移支付体系应该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出现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大于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不合理情况。 二是要求地方配套资金过多。很多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要求地方配套资金,有些项目的配套比例甚至高达70%以上。在地方自有财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再由地方用自有财力安排配套资金,更加剧了地方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成本高、效率低。每年上万亿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由中央部门确定项目下达到省级财政,再由省级部门下达到市、县财政,环节很多,工作量很大。一些基层政府部门为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层层向上级“汇报”,成本很高。一些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的透明度不高,容易滋生腐败。不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下达较晚,有些甚至到年底都难以下达,造成年终大量资金结转和闲置。有关部门对专项转移支付重分配、轻管理,难以实施有效的绩效评价和执行监督,影响财政支出效果。,66,(六)政府债务风险加大,一是中央国债余额持续快速增加。2010年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已达到71208亿元,比2006年增加35640亿元,增长了1倍。二是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迅速膨胀。特别是近两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各级政府纷纷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向银行大量举借贷款搞建设,使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迅速扩大。据今年7月中国银监会通报的数据,截止6月末,商业银行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高达7.66万亿元,其中,目前存在严重偿债风险的贷款占到23%。如果再加上地方政府所属部门和单位的债务,规模会更大。有些省的政府性债务余额相当于地方年度预算收入的2-3倍。 三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够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统一的统计口径,难以全面、真实地反映各级政府的实际负债状况;有些地方举债随意性很大,债出多门的情况比较普遍,许多政府债务没有纳入预算管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地方政府借债缺乏必要的约束和控制。多数地方政府没有建立偿债机制,只考虑借钱、不考虑还钱的倾向比较普遍,导致债务规模大大超过财政承受能力。,67,四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科学确定财政收入的规模和水平 科学界定政府支出范围和支出责任 建立健全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体系 加快财税立法,健全财税法制 规范政府债务管理,68,(一)科学确定我国财政收入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应当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研究提出我国财政收入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将全部政府性收入纳入财政收入。 依法规范财政收入来源,适当控制财政收入规模,减轻企业和居民税费负担,加强财政收入管理。 总的思路是“正税清费”,大力压缩政府性非税收入、特别是各项政府性基金和收费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政府的所有财政性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各项收费,都要坚持依法征收,依法监管,纳入预算,缴入国库,规范管理和使用,杜绝一切预算外收入和“小金库”。 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口径,将我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控制在30%左右,将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到70%以上。,69,(二)科学界定政府的支出责任,1.科学界定政府的支出范围。主要用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宏观调控、政府运转、社会保障、公益性事业发展等方面。对于企业发展支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经营性事业发展支出等,主要应当发挥社会和市场的作用,目前财政已经安排的应逐步退出。对于改善民生支出,也应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坚持量力而行,分阶段稳步推进,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和居民三方面的作用。 2.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应适当加大中央财政支出责任,将某些全国性、跨地区的重大支出项目划归中央,使中央本级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由目前的20%左右提高到30%左右。 3.合理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在地方支出责任的范围内,由省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省、市、县政府分别承担的支出责任,适当加大省级政府责任,适当减轻市、县政府责任,改变目前基层政府支出责任过重的状况。 4.明确划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支出责任。政府各部门的支出责任主要是管好部门预算,使用好预算资金,充分发挥效益,逐步规范和减少对属于下级政府责任的具体支出项目的审批,逐步减少下达属于下级政府支出责任的项目。,70,(三)建立健全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力保障机制,1.科学测算支出责任财力需求。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与各省级政府共同研究,按照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的划分范围和不同地区的支出标准,实事求是地测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履行支出责任所需的基本财力保障需求。 2.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按照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支出责任和分税制确定的财政收入划分,凡地方收入不足以履行支出责任的,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给予财力保障。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应当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到“十二五”期末,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应提高到60%以上,以后再逐步提高。除特殊情况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不要求地方资金配套。中央制订新的支出政策,应充分考虑地方的财政保障能力,对执行新的支出政策有困难的地方,应当由中央财政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财力支持。新的支出政策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出台,应列入下年度预算安排。,71,(三)建立健全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力保障机制,3.健全县级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与省级政府共同研究,按照县级政府承担的支出责任和规范的支出标准,分别测算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的资金需求。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所需的资金,中央财政应当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做出安排,逐年合理增长,并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到县级政府,以减少中间环节,防止滞留或挪用。 4.规范省以下各级政府的财力保障机制。省级政府应当根据省、市、县级政府支出责任的划分和财力保障需求,研究完善省、市、县级政府之间的财政体制,并通过完善转移支付分配机制、实行财政省管县、乡财县管等措施,切实做到财力向基层倾斜,与其承担的支出责任相适应。,72,(四)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体系,逐步提高所得税和财产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将所得税和财产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提高到30%以上,将流转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降低到55%以下。 精简归并性质相近、功能相似或重复征收的税种,增设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税种。,73,(四)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体系,1.改革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进一步优化税制 2.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增强调节居民收入功能 3.完善房产交易税收制度,抑制投机行为 4.完善消费税制度,增强调节消费功能 5.改革资源税制度,促进资源节约和利用 6.正税清费,规范政府性非税收入 7.改革地方税管理体系,赋予地方部分税政管理权 8.研究推动税收征管机构改革,74,(五)加强财税法制建设,1.加快预算法修改工作 2.加快推进税收立法步伐。一是提高立法层次。二是推动制定政府性非税收入管理法。三是规范税收立法授权。四是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严格税收执法行为,消除地区间税收不公平竞争现象。五是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改善税收征管条件,提高征管能力。 3.严格遵守和执行财税法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要严格、规范、模范地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征税、依法理财、依法管理,切实履行法律职责。企业和社会民众也都要严格遵守财税法律规定,履行法律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依法纳税,依法监督。,75,(六)规范政府债务管理,1.调查政府债务情况。统一政府债务统计口径,调查地方政府债务实际情况,建立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国债余额管理制度,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管。 2.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明确各级政府债务由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未经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不得自行举借债务或担保举借债务。经批准举借的债务,应纳入预算,并有稳定的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健全政府债务信息披露制度。 3.规范政府投融资行为。对地方政府设立的投融资公司,要清理整顿,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融资行为,建立动态监测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防范投融资公司债务风险。 4.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在预算中合理安排偿债资金,逐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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