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泉工程招标咨询公司安全产生管理制度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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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 章 制 度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条例,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保护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定本制度。一、各级领导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和生产真正联系起来。二、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招待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并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本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三、公司职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技能。四、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五、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公司职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各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定,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本制度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责任制,只指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负责人、全体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和本职岗位上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处理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并深入生产第一线,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五条 本公司应当建立以总经理为中心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中,对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和市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完善与本公司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针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研究、部署和指导各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二)组织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组织和领导各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重大隐患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督促各公司及时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逐级上报,由上级单位进行整改;(三)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在制定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方案时应同时制定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不断改善生产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四)督促本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五)本公司发生重特大事故后,要尽快赶赴现场参加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落实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领导小组。(六)定期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七)协调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有关部门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八)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及通泰控股集团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公司综合事务部,是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联系、协调有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参与相关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二)指导监督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和各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具体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三)负责发布公司安全生产消息,综合管理公司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四)负责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及会议报告,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及重要活动;(五)承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泰控股集团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六)负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转发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全面收集、整理、保管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工作资料。第十条 建立和健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工作制度:(一)建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会议议题主要是总结上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分析公司安全形势,检查本公司对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贯彻上级要求,部署下阶段工作。组长认为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有关部门、成员召开的专题会议;(二)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例会制度。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生产季节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研究分析公司阶段安全生产形势,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三)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制度。各公司每季度应向公司报告本站所管理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初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工作安排。第十一条 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和市局颁发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组织好公司的安全生产,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群众监督;(二)建立健全与本站工作、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全体在岗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建立健全本公司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力量予以整改,并指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不能整改的上报公司;(四)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应制定紧急处置(救援)预案,并组织演习;(五)本公司发生各类事故后要迅速组织抢救,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执行事故处理决定。第十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实行年终考核制,考核结果每年通报一次,并实行奖惩兑现。对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突出的公司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公司及个人,按照责任划分追究其责任。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节较轻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或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公司评选先进资格;情节较重的,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其进行戒免或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第十六条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重大事故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被认定为特大事故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一)在其职责范围内,忽视安全生产领导或管理;(二)对其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失察;(三)对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力;(四)其他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第十七条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重大事故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被认定为特大事故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处分。(一)不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不落实;(二)对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不及时研究处理;(三)对已经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纠正或纠正不力;(四)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第十八条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重大事故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降级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被认定为特大事故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撤职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一)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排除甚至放纵违章生产的;(二)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拒不进行整改或敷衍塞责;(三)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指挥生产;(四)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五)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记大过、降级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一)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赶赴现场组织抢救,调查处理善后工作,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更大损失或影响;(二)对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隐瞒不报、慌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期限;(三)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组查询,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阻碍调查工作;(五)提供伪证或指示他人提供伪证;(六)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第二十条 本规定所指“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均按国家确认的标准认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基本原则公司安全工作实行各级一把手负责制。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人员职责一、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1、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责任目标落到实处。 2、健全安全生产领导组织,遇有人员变化,及时补充调整。3、根据新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定期组织安全形势分析会,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5、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6、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7、发生事故后按法定程序及时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置。二、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其职责是:1、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安排部署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2、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根据检查的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及时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并抓好落实。4、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行车教育,督促监督驾驶员遵守各项安全规定。5、每天听取安全员的检查报告,对安全员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意见。6、遇有意外情况或重大灾情按照应急预案正确处置。三、部门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不仅对本部门的业务工作负责,同时也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按照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目标要求,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抓好落实。2、督促本部门的职工自觉遵守日常安全生产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3、督促本部门职工安全用电,防止触电或电失火事故。4、督促本部门职工锁好保险柜及门窗,防止失盗事故。5、督促本部门职工保管好保密文件和资料,防止失泄密事故。6、发现事故苗头或隐患及时处置并向领导报告。四、安全员负责本公司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并监督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其职责是:1、按照领导的要求,每天检查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并对检查的情况做好登记。2、每天检查公司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或纠正。3、对于检查的情况每天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五、驾驶员应遵守以下安全行车规定: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驾驶。做到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带故障出车。2、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3、用车完毕后车辆要停放到单位停车场,不准私自将车停在停车场以外的地方。4、出车时要按照行车路线行驶,不准超越行驶路线行驶。5、不经领导批准,不准公车私用。六、职工应遵守如下安全生产规定: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规范,不违章作业。 2、不在办公室乱接用电设备,防止触电或电失火。 3、锁好保险柜和门窗,不在办公室存放过量现金和贵重物品,防止失盗事故。4、保管好保密文件和资料,电脑要加密处理,不得泄露客户的业务信息和资料,防止失泄密事故。 5、发现事故苗头和隐患要正确处置并向领导报告。七、奖惩规定1、当年无伤亡事故,综合考评在95分以上的奖励部门5000元;当年无伤亡事故,综合考评在85分至94分的,奖励部门3000元;当年无伤亡事故,综合考评在84分以下的,不予奖励。2、当年无亡人事故,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下的责任事故,处罚部门负责人1000元;当年发生伤亡事故或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处罚部门负责人3000元,并取消评先优和晋升资格。八、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二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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