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调查评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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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调查评述报告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构建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建设符合许昌实际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完善许昌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对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 建立新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依据 党的十七大提出,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并以基本养老为重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国务院将“鼓励各地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写进了2008年工作要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158号),结合我市实际,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2、 覆盖范围 从今年7月1日起,许昌市的襄城县、魏都区开始推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标志着许昌市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不仅为广大城乡居民带来了直接的实惠,而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加上之前一系列惠民政策的落实,使广大城乡居民真正看到了党和政府实实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决心和信心,大大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自2009年12月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共批准了三批试点县(市),许昌市的长葛市、许昌县、禹州市、鄢陵县相继被纳入其中。2011年6月,国家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与新农保试点工作同步进行。2011年7月,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另据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把所有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全部纳入了养老保障体系,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3、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来源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二)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三)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4、 待遇支付条件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6、 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许昌市人社局农村社会保险科科长宋浩告诉记者:“截至2012年5月底,长葛市、许昌县、禹州市、鄢陵县参保人员已有192万人。参保群体中1659周岁148.6万人,60周岁以上44万人;已为44万名60周岁以上符合享受养老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13853万元。目前,襄城县、魏都区信息数据录入、矫正工作基本完成,养老金将按规定尽快发放。”长期以来,农民的养老保障主要靠土地、家庭解决,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养儿防老”、“存钱养老”,其基础是脆弱的,无保障的,彰显出后劲不足、矛盾多多的弊端。新农保制度的实施,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个人缴费相结合,政府是大头,保障非常有力。凡符合条件60周岁农民就可以每月领取60元养老金,农民养老有了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对家庭和土地的依附大大减轻,有效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农村养老方式的历史性变革。宋浩说:“根据相关规定,我市1659周岁的城乡居民根据自己意愿、自主选择每年交纳100元至1000元任意档次的保险费,均可享受省、市财政每人每年30元补贴,到年满60周岁就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同时享受中央及地方财政每人每月60元基础养老金补贴。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老人不需缴费就可以按月领取60元的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5元,县级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元。 ”2008年北京市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于新农保的制度框架,将所有社会养老保障缺位的群体纳入覆盖范围,建立统筹城乡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通过社会保障学分析表明,这一制度安排仍存在一些不足。为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议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其一实行基础养老金普遍化发放,其二实行个人账户储蓄市场化运营,其三实现与其他制度之间的全面无缝化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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