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新场小学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jian****018 文档编号:8347615 上传时间:2020-03-28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市綦江区新场小学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重庆市綦江区新场小学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重庆市綦江区新场小学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庆市綦江区新场小学过程管理制度(试用稿)为了加强学校过程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依规管理学校,努力推进民主管理学校进程,依据区教委关于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的意见(綦教201210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管理的实施意见(綦教工委201129号)文件,特制定新场小学过程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学校行政、支部、工会联席会议提出,并提交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于2013年 9月 1日起实行。敬请遵照执行。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请假制度:严格请假销假纪律,保障合法权益。规范各类请假手续,严格请假和销假,认真执行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规定,做到既要加强管理,又要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1、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的审批要求(1)病假。请病假的人员必须出具请假条和医院诊断证明并按权限进行审批。学校正职干部请病假10天及以上的报区教委分管领导审批;其余人员请病假在1个月及以下的由学校审批;1个月以上的,经学校签注意见后报区教委人事科备案。(2)事假。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校级干部请事假报区教委审批,教职工请事假由学校审批。(3)婚假。教职工结婚提倡在节假日安排。工作期间结婚,可根据渝人发199917号文件规定准假5天(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晚婚的可增加10天(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3周岁以上的初婚者为晚婚);单位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等死亡时,由单位批准5个工作日的丧假(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因特殊情况超过的时间,经履行请假手续后,按事假处理。(5)产假。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8天(含法定假日,含产前休息15天),若产假正值寒暑假(以校历为准)期间,其寒暑假时间顺延;晚育(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增加产假30天,男方护理假10天;经医院诊断确认为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计划生育内女职工怀孕流产的,第一次凭医院证明休假,妊娠不满2个月的,给予15天产假,满2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休假期间工资和绩效工资按产假待遇对待,超过次数、天数则按病假处理。凡违反计划生育的,除按重庆市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个人在三年内不能评为各项工作的先进。(6)探亲假。教职工的探亲假,一律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凡符合探亲条件者,其车船费的报销按渝人发2002180号文件规定处理。(7)公假外出考察。严格执行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报批规定。教职工假期结束后应及时返岗并向学校销假,学校应记载备案。2、旷工及各类假期的工资及奖金待遇根据重庆市人事局文件(渝人发2005106号和渝人发200757号)精神,教职工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进行:(1)旷工(含因公外出或请事假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从旷工之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日平均工资月基本工资/21天,下同),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并停发一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120元。(2)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及奖励性绩效的计发:工作人员连续病假在2个月(包括公休假日和节日,下同)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给。工作人员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给。工作人员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80%计发。工作人员一年累计病假一个月,一个月起至6个月止,每病假一天,扣除奖励性绩效6元(按工作日计算)。对因患重症等特殊病种的教职工,学校一方面要严格执行上述有关规定,另一方面也要注重人文关怀,给予相应的补助,以帮助解决因病产生的生活困难。(3)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及奖励性绩效的计发: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下的,其基本工资照发。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直至其事假终止为止。其中,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每事假一天,扣除奖励性绩效12元(按工作日计算)。(4)婚假、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及奖励性绩效的计发: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的教职工,其婚假、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全额发给。(5)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及奖励性绩效的计发: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正常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给,奖励性绩效按人均标准的80%发给;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同意延长产假(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的75%发给。(6)教职工的基本工资构成:中小学教职工的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提高10%工资标准。见习期的教职工,以见习期的工资为假期工资的计发基数。(二)规范系列劳动行为,严格责任追究1、教师间的临时调课通过双方协商好后,报教导处同意方可。凡未经批准擅自调课者,一经查实按照旷工处理。若因私自调课造成缺课,引发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2、教职工工作期间不请假者或提出请假但未获批准的,或弄虚作假骗得批准而离岗的,或要求出勤的时间内无故不到岗的,一律视为旷工;3、教职工不服从学校合理的工作安排的,给予待聘学习教育,经教育后仍然拒绝接受所分配的工作,且不到岗履行职责者,应作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4、对上班时间或利用病假、事假期间在外兼职(或帮助家属经商的)经查实者,按旷工处理。5、对上班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票、玩游戏或做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事情,第一至二次被发现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一年内第三次发现的按旷工一天处理,发现第四次的按旷工两天处理,以此类推。6、对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或非行课期间在公众场所赌博的,有检举查实者或受公安机关处理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对外派支教(或交流)的教师由受援学校进行出勤、师德表现等日常管理,每学期结束后将情况书面反馈原学校。对支教教师请人代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8、学校干部应严格执行教育工委、区教委相关规定,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对校级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干部和因病(含接近退休)不能胜任教学岗位的教职工,学校应安排适当的工作发挥其作用,对无故不按规定要求到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旷工、事假、病假处理。9、严禁学校、系统外单位私自借用教师。因工作需要确需借用中小学教师的必须经区教委同意,原则上最多借用一年,对借用一年以上不能办理正常调动手续的,原学校应通知其返校上岗,否则视为旷工处理。10、对一年内旷工2天及以上的、半年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任务的、一年内不满校平均工作量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和评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时可作“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处理。11、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关于印发綦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一年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不定考核等次。12、及时处理离岗人员。教职工一律不准搞停薪留职,对自愿离岗离校从事其他职业的教职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相关程序报批。对擅自离岗者,学校应采取有效形式(书面通知本人签收、市级报纸公告送达等)通知其在规定期限内返岗。对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教职工,学校必须及时上报解聘的有关手续,以解除其人事关系。(三)劳动纪律常规要求。1、每周星期一至五实行坐班制,实行每日签到制,每天上午9点前签到,9点后收表,下午3点至4点签到。有朝读课的教师必须8:00到校,教职工必须预备前到校,朝读课必须有教师,上午8:30至11:30教职工不得离校,下午1:50至4:00教职工不得离校(除特殊情况除外)。学校行政值周必须坚持每天上班时间抽查点名考勤,上课时加强课堂抽查,严格考勤,课堂抽查由教导主任负责。2、上课铃响后一分钟未到教室,开会时按规定开会时间点名,集合到宣布大会开始为止,升旗仪式到乐曲响为止,以后到岗的算迟到一次。下课铃未响或时间未到离开教室,开会、集合、其它活动未结束离岗,开会中途离开会场时间超过10分钟均算早退一次。一节课20分钟未到,开会未到场,一节课未上均算旷工一课时,旷工一天算6课时,一年内迟到、早退10次以上者,算旷工一天。迟到、早退(集体开会、每天的考勤抽查、上课、升旗)一次扣奖励性绩效10元,旷课一课时扣奖励性绩效20元(课间操均为一节课)。3、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和值周学生,每天必须佩戴好值周标志,发现值周学生未佩戴的扣该学生班级考评分0.2分,发现值周教师和行政值周未佩戴者扣奖励性绩效5元(请假或特殊情况除外)。二、教学常规管理制度1、备课:(1)语、数专职教师学科计划(每期开学两周内检查)缺一科扣10元。(2)语、数、英语、品德、科学、综合实践、音、体、美专职教师的备课教案不能指导教学(质量差或缺一节扣10元)。(3)教师上课前要钻研大纲,熟悉教材,并每课所讲的重要内容要作重点勾画和批注。(每课未勾画扣5元)。(4)安全记录、每周至少一次,看记载,问学生。(缺一次扣10元)。(5)上课无教案。缺一次扣10元。 2、上课:(1)上课按时到岗。(迟到或早下一次扣5元)。(2)随意不按课表上课。(一节扣10元)。(3)随堂抽查上课、教案、作业是否一致。(一次不一致扣5元)。(4)上课不认真,出教室玩耍,上放羊式。(一次扣5元)。3、作业:(1)语、数书上作业除口算、口答、填空题和读、说在课堂上或书上处理外其余作业一律反应在作业本上。(缺一次扣5元)。 (2)按规定完成听写量(每课生字必须听写一次)差一次扣5元。(3)大作文按每单元要求完成,小作文间周一次。(差一个扣10元)。(4)不按要求批改作业(未打分或等级,未批注日期),错误多。(每次扣5元)。(5)不按要求批改作文(未打分或等级,未批注日期和圈出错别字,勾出病句和点评等)每次扣5元。4、辅导:(1)有优差生名单、有辅导计划(缺一次扣5元)。(2)对优生、差生针对性辅导,有过程资料。(未辅导或流于形式一次扣10元)。 5、考试:(1)不按进度进行单元、半期考试,每次检测不认真批改,成绩不及时记载,试卷不及时评讲。(一次扣10元)(2)每次半期、期末考试,任课教师对该班成绩作详细分析记载,并写好教学反思。(缺一次扣10元)。6、听课:(1)中心校教师每期听课15节以上,村小教师每期听课10节以上。(差一次扣10元)。(2)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相关教师必须听课,无故缺席。(发现一次扣10元)。(3)村小教师每期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必须参加且做好听课记录,并积极评课交流。(发现不认真一次扣10元)。7、其他:教师在考试、阅卷、统计成绩、竞赛中作弊,隐瞒学额不上报、不按学额交费等按弄虚作假处理,根据情节轻重,一次扣奖励绩效200500元。三、班级管理制度(一)清洁卫生管理:1、室内外清洁卫生检查标准:(1)教室内清洁无纸张、无污物、无痰迹;(2)桌面桌内干净整洁,桌子摆放整齐,卫生角卫生打扫用具摆放有序,教室垃圾桶内每天下午检查时无垃圾存放;(3)天花板、四壁无灰尘,无蜘蛛网;(4)每天两小扫,每周两大扫,扫地先洒水;(5)卫生责任区全天保持无纸张、垃圾杂物等。2、学生个人卫生检查标准:(1)学生每天穿戴干净整洁;(2)学生不留长发、长指甲,勤洗头,勤洗澡。(3)学生严禁在地上滚爬,避免学生花脸猫、黑手掌现象;3、清洁检查制度:(1)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平时要巡查各个公区,起好监督作用,班主任每天到校时,首先巡视各自公区,如有杂物立即派学生清除,做清洁时班主任必须亲临现场督促。未到场者一次扣当事人奖励性绩效工资5元(请假或特殊情况除外);(2)检查清洁卫生时,值周师生必须到现场认真检查,每周二、四大扫除时,行政值周一起参与检查,检查时间每天上午8:00-8:20,每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正,如未采取措施,酌情扣分,评分每次5分计算,扣分以0.1分为单位,每天在四比评分栏公示,教师办公室和学生寝室按清洁卫生轮流表坚持打扫;(3)会议室清洁由六年级打扫,每周2和周4打扫两次;厕所清洁由6年级负责打扫,每天两次。4、奖惩办法:(1)检查清洁时,值周教师、行政值周一次未到场或检查不认真,弄虚作假者,扣当事人奖励性绩效工资5元(请假或特殊情况除外)。(2)每周一次小结评比,清洁卫生情况作为班级流动红旗评比条件之一,六个年级共评两面流动红旗(1-3年级一面,4-6年级一面)。学年将各班流动红旗的次数多少作为班主任等级考评标准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之一。(3)教室、公共区域、教师办公室不按时打扫,经检查或上级领导抽查不合格,受到上级领导的点名批评,根据区域责任范围,一次性扣除当事人奖励性绩效工资20元。(二)大课间管理:1、第二节课下课铃声后,教师立即下课,做到不拖堂,每个楼梯间由专人负责学生出场时的秩序,确保学生安全;2、每周星期一课间活动后,由上周值周教师总结上周学生的学习、记录、清洁、出勤等情况,公布流动红旗的获得班级,并对本周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下雨天除外);3、做操时,除了有事务的行政人员(不含行政值周)外,班主任以及科任教师必须全部到场并与学生一起参与活动,值周教师清点人数,向行政值周报告,不到者扣奖励性绩效工资20元。体育教师负责整个大课间活动,发现活动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对当天的活动做总结,如不到场扣奖励性绩效工资20元(请假或特殊情况除外);4、大课间活动时,学生除特殊情况外,要求全部到场,尽量做到快、静、齐,如无故缺勤,扣该班考评分一人次0.1分;活动中,如发现学生捣乱或活动不认真,扣该班纪律分一人次0.1分;活动中,如发现未带学校要求的体育器材,扣该班纪律考评分一人次0.1分。(三)升降旗管理:1、学校升降旗实行班级轮流制(46年级),由少先队辅导员安排实施;2、每周一早上8:15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职工,全体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师不到场者扣奖励性绩效20元(请假或特殊情况除外);学生无故不到场扣该班考评分一人次0.1分;班主任负责维护该班学生纪律,如纪律涣散、队伍不整齐,扣该班纪律考评分0.3分。3、升旗时,少先队员行队礼,教职工行注目礼,要求严肃认真遵守纪律。4、每周星期五放学后、节假日放假前和下雨天由升旗班级负责降旗。(四)班级管理补充细则:1、班主任每学期有班队工作计划,活动记录和总结;没学期计划、活动记录和总结或不及时填写酌情扣班主任奖励性绩效20元;2、班队课有主题,有记载。每学期各班至少上一节公开的主题班队课或搞一次中队活动;如没开展班队活动的,扣该班班主任奖励性绩效20元;3、根据学校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做好黑板报和班级布置,黑板报要求新颖、美观、个性化;要求教室布置合理,美观、整洁。学校统一检查、评比(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奖金60、40、20元在班主任津贴中考核发放);4、班主任应加强班产管理;加强对学生节约用水用电的教育,并教育学生爱护校园的花草树木,不在课桌凳以及墙上乱刻乱画;每天室外课、课外活动和放学后必须关闭教室电灯和其他电器电源,发现学生有以上行为者视情节扣纪律考评分0.1-0.5分;如因班主任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班产损坏,追究班主任和当事人相应责任;5、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学习生活习惯、文明礼貌等养成习惯;如发现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闹、说粗话等扣该班纪律考评分一人次0.1分;学生抽烟、酗酒、偷盗、到网吧上网等严重违反学校纪律者视情节扣该班纪律考评分一人次0.5-2分;6、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或上级的各类活动和竞赛,不得阻挠或不按时让学生参加;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议并做好记载,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一次扣当事人奖励性绩效20元。四、安全管理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及“分级分组条块管理”的原则,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学校师生非正常死亡“零”指标,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发生。安全管理严格按学校与教师签订的安全稳定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所有岗位,实行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另见安全目标责任书。)五、师德师风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1-5条每次从总绩效分中扣除1分,6-15条每次从总绩效分中扣除0.5分。1、传播反动思想、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2、参与赌博、斗殴或色情活动;3、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4、买卖生源或严重违反财经纪律;5、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6、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强迫学生停课、转学停学;7、酒后上课、在校内公众场合吸烟或在课堂上接打电话;8、脱岗或在岗不认真履责、在工作时间打牌或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9、不服从学校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参加听课、评课等教育教学活动;10、不假外出或请霸王假,随意停课、私自调课,无故不参加有关会议或活动,扰乱会场秩序;11、在评优、评先、评职、晋级、请假,以及在学生评价、推荐工作等事务中弄虚作假;12、不规范收费、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利用工作时间或请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私自向学生推销商品或资料等;13、违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上访时以不合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在网络媒体上散布反动、虚假、污蔑、诽谤等信息;14、无理取闹或在公众场合吵架以及穿戴有损教师形象;15、其他有违社会公德和师德师风的行为。六、学校奖励制度奖励措施(一)绩效考核奖励。按上级绩效工资考核文件及新场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二)教师参加各项竞赛或学生竞赛获奖的辅导教师奖励办法:获奖级别等级(名次)全国市区学区、镇校单项一19296482412二1286432168三964824126团体一64048032016016二48036024012012三320240160808说明:(1)获奖等级与名次相同。团体获奖在相应等级上按两倍计算,如果某项竞赛既有单项奖,又有团体奖,学校只奖最高奖,不重复计奖。(2)同一类型的竞赛,以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奖。(3)小学生参加区级球赛,获第一、二、三名者,分别按个人相应等级的10倍金额奖励辅导教师。(4)各项竞赛一律以市区、学区镇校等教育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通知为准。(5)教师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经验、论文,按报刊杂志所属级别一等奖实施奖励。(6)教师和学生的书法、美术作品在报刊杂志上登出,按报刊杂志所属级别一等奖实施奖励(辅导教师)(7)学生的书法、美术、征文作品在参赛评比时,凡向学生收取参赛评比费10元以上的,一律不予计奖。(8)各种优胜奖、纪念奖、组织奖、以及三等奖以后的奖励,一律不予计奖 。(9)凡是对治校、治教提出合理建议,有具体方案(或书面材料)实践证明效果显著,每一件给予1030元的奖励。(10)学校获各种团体竞赛奖以及学校获各种集体荣誉表彰,按相应等级计奖金,学校行政人员拿该项平均奖;(11)如果竞赛设奖名次超过3名,则第一、二名按一等奖,三、四名按二等奖,以后的按三等奖计奖。七、其它经费发放。中心校办公业务费统一开支。村小办公业务费按学生人数(含幼儿班人数),每人每期6元包干使用。八、有关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评优,评选先进的办法及规定。1、评定小学高级职称具备的基本条件,根据文件规定执行。如出现评优、教学名次相同,则优先考虑工龄长的教师。2、教师年度考核评优,年度考核分必须为前10%,教学绩效不低于同年级第二名。后勤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好,成绩突出。3、镇、区先进教师必须是德、能、勤、绩较为突出,其他各类人员工作成绩十分突出者。4、教师经常参加打牌赌博,师德败坏,考试、阅卷、统计成绩中作弊,弄虚作假,教师间吵架,向学生乱收费,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教师,不能评选各类先进教师,年度考核不能评优。九、本制度中,所涉考核经费均在奖励性绩效中列支,制度中与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相抵触的,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准。重庆市綦江区新场小学2013年5月3日修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小学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