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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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1月15日财政部(93)财会字第3号文发布*此文如下: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适应对外经济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济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和会计信息资料地可比性,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现行对外承包企业会计制度、对外承包企业示范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了修改,制定了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现随文附发,请转知所属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从199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随时函告我部。我部1988年制定印发的对外承包企业会计制度、对外承包企业示范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同时废止。目录一、说明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三、会计报表(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一、总 说 明一、为了适应对外经济合作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企业。包括:1经国家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企业,包括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公司(总公司及其分公司),以及以总公司(或总包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签订合同、办理价款结算,对内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执行国家规定的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制度,并向总公司(或总包单位)交纳管理费的国内分公司(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国内公司)。2各国内公司驻外机构,如分公司、经理部、办事处、代表处及项目组等(以下简称境外分公司)。3国内公司和境外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所属从事制造业、商品流通业、饮食服务业、技术咨询业等多种经营业务的独立核算单位。 三、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国内其他行业在境外从事耿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企业。 四、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五、企业境外分公司原则上应按当地政府有关税法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项目,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按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指标项目向国内公司报送会计报表;所在地区当地政府没有法规制度规定的,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并向国内公司报送会计报表。 六、本制度所规定的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费用和损益五大类,并根据会计科目的分类,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企业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编号方法是:总账科目为三位数字,一级明细科目为二位数字,连同总账科目共为五位数字编号,二级明细科目以下的编号依此类推。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适当空号,供企业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企业会计报表的金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填至“分”。国内公司一律用人民币填列;境外分公司以美元填列。 八、国内公司对境外分公司上报的会计报表应先按美元进行汇编,然后将汇总的美元数控规定的折合率折成,人民币,与国内分公司上报的和总公司本身的会计报表进行汇编。在汇编时,应将拨付所屑资金和相互间的往来款项,与所属单位报表中的有关项目相互冲销。 九、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的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或月份、规定报送日期、实际送出日期等内容,并由企业负责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十、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主管财税机关。 对其他单位有投资的企业,其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数半数以上,或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随同企业的会计报表一并报送。十一、企业会计报表的报出时间: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仙反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出。境外分公司、分包单位及国内分公司的会计报表报送时间,由国内总公司在上述期限内自行规定。十二、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十三、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序号科目名称和编号序号科目名称的编号一、资产类 。04生产设备1015流动资产 。05运输设备1101现 金 。06生活及管理设施2102银行存款19172累计折旧3109其他货币资金20173固定资产清理4111有价证券21174融资租人固定资产5121应收票据22175融资租入固定资产6122应收票据贴现累计折旧7123应收账款23179固定资产购建支出8124分期应收账款1819无形资产、递 延资产及其他资产9125坏账准备10126预付款11127内部往来12128备用金24181无形资产13129其他应收款 。01专利权14131待摊费用 。02非专利技术15145存货 。03商标权 。01原材料 。04著作权 。02设备 。05土(场)地 。03低值易耗品 使用权 。04周转材料 。06商誉 。05商品25185 递延资产 。06产成品 。01开办费 。07生活物资 。02租入固定资 。08实物结算物资 产改良出 。09其他存货 。03租入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16155 在途物资 1 6长期投资17161 长期投资26191其他资产 。01股票投资 。02债券投资 二、负债类 。03其他投资 2026 流动负债 。04拨付所属资金27201 短期借款 17固定资产28205 短期债券18171 固定资产29211 应付票据 。01房屋及建筑物30212 应付账款 。02船舶等大型设备31213 预收款 。03施工机械32219 其他应付款33221 应付工资 。04提取盈余公积34222 应付福利费 。05应付利润35223 应付创汇奖励金 。06应付股利36231 应交税金 。07未分配利润37239 其他应交款 。08上年利润调整38241 应付利润四、成本费用类39243 应付股利50401 生产成本40251 预提费用51405 出国人员费41261 递延收益52411 建造费用 27长期负债53421 辅助生产费用42271 长期借款五、损益益43277 长期债款5056 经营损益44279 长斯应付款54501 营业收入 。01应付引进设 。01承包工程收入备款 。02劳甸合作收入 。02融资租入固定 。03技术服务收入 资产应付款 。04房地产经营收入三、所有者权益类45301实收资本 。05产品销售收入46321资本公积 。06物资销售收入47331盈余公积 。07自营出口收入48351本年利润 。08代理出口收入 。01 承包工程利润 。09服务业经营收入 。02 劳务合作利润 。03 技术服务湿润 。10其他经营收入 。04 房地产经营利润55 。11内部结算收入56521 递延营业收入 。05 产品销售利润531 营业成本 。06 物资销售利润 。01承包工程成本 。07 自营业口利润 。02劳务合作成本 。08 代理出口利润 。03技术服务成本 。09 服务业经营利润 。04房地产经营成本 。10 其他经营利润 。05产品销售成本 。11 内部结算差额 。06物资销售成本 。12 营业税金 。07自营出口成本 。13 进货费用 。08代理出口成本 。14 销售折扣与折让 。09服务业经营成 。15 销售费用 。10其他经营成本 。16 管理费用 。11内部结算成本 。17 财务费用57551 递延营业成本 。18 投资收益58561 营业税金 。19 营业外收支59563 进货费用49 361 未分配利润60565 销售折扣与折让 。01 应交所得税61566 销售费用 。02 应交财政特种基本62567 管理费用 。03盈余公积补亏63568 财务费用5759营业外损益64571 投资收益 68395 清算损夫65581 营业外收入66585 营业外支出67591 清算费用附注:一、企业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分设或简并一些会计科目。如:1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将“145存货”科目分为“146设备”“147材料物资”两个科目;将“155在途物资”科目改为“154 在途设备”。另设“141 材料采购”和“151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材料的实际有购成本和成本差异。2企业的施工机械同时为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工程项目)施工的,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使用费,一般可以通过“142 辅助生产费用”科目进行汇集和分配,或直接记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施工机械使用费”成本项目。3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可净“301 实收资本”科目名称改为“股本”。二、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一些备查登记簿,如“外汇额度备查登记簿”、“租入固定资产备查登记簿”等。(一)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101号科目 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各种库存现金,包括国内公司的人民币现金、境外分公司的当地币现金和各种其他外币现金。企业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备用金”科目内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的借方核算收入的现金,贷方核算支出的现金,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的库存现金。三、企业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对于需要折合成记帐本位币记帐的外币现金,应根据确定的外币折合率进行折合,分别登记其实际收支数和折合数。其登记方法见“银行存款”科目说明。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各种外币存款。企业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外汇额度的收支,应另设登记簿进行登记,不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存入银行的款项,贷方核算从银行存款中支取或转销的款项,借方余额反映实际结存的银行存款。 三、国内公司发生的一切人民币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都必须及时存人银行。一切人民币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银行的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境外分公司发生的一切外汇收入,除用于当地支付生产费用、经营管理费用和经批准保留的周转金外,多余部分应兑换成自由外汇(如美元等)及时汇回国内。 四、国内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分公司以当地币为记账本位币,也可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对于记账本位币以外的其他外币存款,在登记存人、支出和结余的外币金额时,应同时登记折合为记账本位币的金额。折合记账本位币的汇率,可以是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是中间价,下同),也可以是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由企业自行选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五、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进行结算的各项债权、债务,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分期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各种借款、其他应收应付款,以及内部往来、拨付所属资金和上级拨入资金等,都应比照记账本位币以外的外币银行存款的方法记账。增加和减少外币债权、债务时,一律按企业选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记账本位币入账。 六、期末,企业应将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和以外币结算的各项债权、债务账户(不包括按调剂价单独记账的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按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折合金额与各该账户记账本位币账面余额的差额,即为汇兑损益,通过“财务费用汇兑损失”科目核算。 七、企业在银行开立几种外币存款户的,不同的外币存款之间的兑换所发生的记账本位币差额,也应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八、企业在外汇调剂中买入或卖出外币时,应按实际调剂价记账。 卖出的外币,应按实际调剂价分别记入有关科目。 买人的外币,应在本科目内单独设置“调剂外币户”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支用时,按账面调剂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转出。账面调剂汇率,可按先进先出、加权平均、个别认定等方法确定。 九、有买人和卖出外汇额度的企业,也应按外汇额度的买际调剂价记账。 卖出外汇额度的,按实际调剂价收入记人有关存款账户和财务费用账户。 买入外汇额度的支出,应按实际调剂价支出在“其他应收款”科目设置“购入外汇额度支出”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待用该调剂外汇额度配套购买材料物资时,应将其调剂外汇额度的支出转入材料物资成本中进行核算。 十、企业应按银行名称、存款种类和不同的货币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按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并结出账面余额。对于需要折合成记账本位币记账的外币存款,应设置复币账页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在一本账内同时以外币和记账本位币进行登记。 “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应定期与银行核对清楚。月份终了,企业的账面结存数与银行的对账单结存数、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如企业开出支票,持票人尚未存入银行或取款;银行代收的款项,银行已经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没有入账等),编制调节表调节相符。如有不符,属于银行差错的,应通知银行查明更正,属于企业记账差错的或漏记的,应由企业更正记录,补记人账。 第109号科目 其他贷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保函押金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业实际发生的其他货币资金支出,贷方核算实际转销的其他货币资金,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发生的其他货币资金支出数。 三、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保函押金”和“在途货币资金”等明细科目,并按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和本票的收款单位以及在途资金的汇出单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11号科目 有价证券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企业有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也在本科目内核算。 企业购人的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有价证券,在“长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各种有价证券,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企业取得有价证券的实际成本中包含已宣告发放,但未支取的股利,或已实现的债券利息,应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不包括在有价证券实际成本中。 三、企业在有价证券持有期间获得的股利、利息以及由于出售、转让或到期兑付有价证券所发生的损益,作投资损益处理。 四、本科目的借方核算购人有价证券所发生的支出,贷方核算出售、转让或到期兑付有价证券而转出的账面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结存有价证券的账面价值。 五、本科目应按购入有价证券的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21号科目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工程结算,产品、物资销售等业务而收到的各种商业票据,如汇票、期票等。收到的支票,应存人银行,并记人“银行存款”科目,不包括在应收票据之内。 二、各种应收票据,在本科目内应以票面金额进行核算。带息票据到期收到的利息,以及企业需要用款将尚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贴现(按银行规定,将票据交给银行,从银行取得现金,并贴给银行一定利息),发生的贴息及手续费,应记入“财务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收到的各种带息票据,如果利息金额较大,在核算应收票据时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记人“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科目,应收的利息收入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三、企业将票据向银行贴现所得净额小于票面金额的差额作为利息支出,列人“财务费用”科目。 如应收票据是带息票据,扣除贴息后所得净额大于应收票据票面金额的差额,作为利息收入,列入“财务费用”科目。 四、企业向银行贴现的商业承兑票据到期时,付款人(即票据的承兑付款者)如果无力偿还,企业应负偿还责任。因此,企业向银行贴现时,可先将贴现的应收票据在“应收票据贴现”科目核算,待票据到期,付款人向办理贴现的银行付清票款后,再将本科目与“应收票据贴现”科目相互冲销。如果企业贴现的应收票据是银行承兑票据(这种票据承兑银行负有连带偿还责任),企业在贴现时所得贴现收入可直接记人本科目,不必通过“应收票据贴现”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业收到的应收票据票面金额,贷方核算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或以银行承兑票据向银行贴现收回的票面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应收票据票面金额。 六、本科目应按各种票据的不同货币分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七、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逐笔记录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和货币单位,付款人、承兑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和利率,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收清票款后,应在“应收票据登记薄”内逐笔注销。 第122号科目 应收票据贴现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贴现的各种应收的商业承兑票据。 企业向银行贴现银行承兑票据,可直接转销“应收票据”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向银行办理票据贴现手续,发生的贴息及手续费,应记人“财务费用”科目。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到期转销的已贴现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方核算企业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到期转销的已贴现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 四、本科目应按各种贴现票据的不同货币分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贴现登记簿”逐笔记录每一贴现的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和货币单位,付款人、承兑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和利率,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承兑付款人付清票款后,应在“应收票据贴现登记簿”内逐笔注销。 第123号科目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物资,提供劳务及执行承包项目合同,应向购货单位或发包单位收取的账款。企业预收的款项在“预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对于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及时催收,并应定期与对方对账。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还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实无法收回的,要严格审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按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方可转作坏账损失,并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应向购货单位或发包单位收取的账款,贷方核算已经收取的和从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预计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分期应收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规定的标准从管理费用中提取的坏账准备。 二、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三、企业根据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和规定的标准计算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应提数大于本科目账面实际数差额为少提数,应从管理费用中补提足额,应提数小于本科目账面实际数的差额为多提数,应冲减管理费用。 四、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并冲减的坏账准备,贷方核算按照规定预提和补提的坏账准备,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按照规定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五、企业的应收账款、分期应收账款等应收款项年末余额中,如有采用预收款方式收到的预收款项,在计算坏账准备提取金额时,应将这部分预收款予以扣除。 六、已经列为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以后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经过有关应收款项科目后,再予转销。中扣还的预收款,以及转为应收票据的款项。本科目的期未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收账款。 四、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购货单位或发包单位户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24号科目 分期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物资,提供劳务及执行承包项目等合同,按合同规定以分期付款、延期付款、实物结算等结算方式向购货单位或发包单位收取款项的应收账款。 分期预收的款项在“预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按合同规定企业收到的购货单位和发包单位根据结算账单支付的利息,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应向购货单位或发包单位收取的账款,贷方核算已经收取的和从分期应收账款中扣还的预收款。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分期应收账款。 四、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购货单位或发包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七、本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应收款项的减项列示。 第126号科目 预 付 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分包单位的款项。预付款业务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 二、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分包单位的款项,贷方核算转入“应付账款”科目予以转销的预付款,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经预付但尚未转销的预付款项。 三、企业应随时检查本科目的明细记录,确定已经预付款项的定货或工程是否已经到达或结算,保证预付的款项及时转入“应付账款”科目,予以转销,以避免重复付款。 四、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货币和供应单位、分包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27号科目 内部往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包括国内总公司与所属国内、境外分公司之间、境外分公司与所属独立核算的项目组之间有关合同价款结算、材料物资调拨、出国人员费结算、管理费结算、费用和收入的划转以及其他应收、应付、暂收、暂付款项。 二、下列业务不在本科目核算: 1企业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有关生产经营资金的上交、下拨,在“长期投资拨付所属资金”和“实收资本上级拨入资金”科目内核算。 2总公司与分包单位之间有关合同价款的代收、代付,公司管理费的上交和结转以及其他应收、应付、暂收、暂付款项,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预付款”科目内核算。 3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款项以及从其他单位收入的投资收益,根据长期投资的不同核算方法,分别在“长期投资”和“投资收益”科目内核算。 4拨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如职能部门、项目组、车间等)的周转金,在“备用金”科目内核算。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应收、暂付和转销的应付、暂收款项,贷方核算应付、暂收和转销的应收、暂付款项。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应与所属各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的差额相等。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反映应收内部单位的款项,贷方余额合计反映应付内部单位的款项。 四、本科目应按内部单位户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与所属单位之间对本科目的记录应相互一致。 为了确保各内部单位之间往来款项的记录相一致,应使用“内部往来记账通知单” (格式、内容由企业自行规定),由经济业务发生单位填制,送交对方及时记账,并由对方核对后及时将副联退回。每月月终,由规定的一方根据明细账记录抄列内部往来清单,送交对方核对账目;对方应及时核对并将一份清单签回发出单位。如有未达账项或由于差错等原因不能核对相符的,应在签回的清单上详细注明。发出单位对于对方指出的差错项目应及时查明并作调整记录。 第128号科目 备 用 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支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如职能部门、项目组、车间等)一定额度用于差旅费、零星采购或日常零星开支使用的周转金。 二、备用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能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备用金支用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销手续。 三、备用金领用部门支用备用金后,根据各种费用凭证编制费用明细表,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销,领回所支用的备用金。财会部门根据费用明细表,将支用数直接记人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并补足备用金。除增加或减少备用金定额外,都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业向各内部单位拨付的定额备用金,贷方核算企业向各内部单位收回的定额备用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各内部单位占用的定额备用金。 五、本科目应按备用金领用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29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分期应收账款、预付款、应收内部单位款等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如:应收取的各种赔偿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存出保证金等。 二、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其他应收款,贷方核算收到和结转的各项其他应收款,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应收未收的各项其他应收款项。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单位或个人的户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31号科目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支付或已经发生但应分期摊入当期和以后各期成本的各种费用。包括搭建临时设施、在用周转材料和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一次发生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的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预付保险费、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 二、企业应根据待摊费用的不同内容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期成本应负担的摊销额。例如:临时设施,可根据结构类型、工期长短、拆除后的残值等确定每期的摊销额;周转材料,可分别不同种类、预计使用年限(或次数)和预计残值确定每期(或每次)的摊销额;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或分次平均摊销等方法确定其摊销额;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可按受益工程对象和施工期限确定每期的摊销额等。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业发生的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贷方核算已经摊销的费用,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分摊的费用。 四、本科目应按待摊费用的类别设置明细科目,对于领用的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还应设置实物登记薄,建立责任制,加强实物管理,防止损失浪费。 第145号科目 存 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购用作销售或制造产品的各种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以及实物结算项目结算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 1原材料存货,是指企业采购直接用于工程或产品并构成工程或产品实体的各种库存材料物资。 2设备存货,是指企业对外提供成套设备项目中所需的工艺设备,包括各种机械设备及其附屑零配件。 3低值易耗品存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或单位价值低于规定标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 4周转材料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周转性材料。 5商品存货,是指企业采购用作对外销售的库存货物。 6产成品存货,是指企业已经全部加工完成,以备销售的制成产品。 7生活物资存货,是指企业提供出国人员在国外生活用的各种物资。 8实物结算物资,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实物结算的项目,从发包单位分期或一次收到并验收入库抵作合同价款的材料物资。 9其他存货,是指不构成工程或产品实体,但有助于工程或产品形成,便于进行施工或经营管理的各种材料物资。 二、各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一般应包括购人原价、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及应交纳的有关税金。为简化核算,企业存货的实际成本也可按以下方法确定: 1国内公司向境外分公司调拨的材料物资和境外分公司转口采购的材料物资一般应以购入原价、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等作为实际成本。但为了简化核算,也可以原价(包括买价和手续费)作为实际成本。为采购材料物资所发生的各种储运费用(包括国内外运杂费、仓储费、包装费、口岸费、保险费、港口费等),作为“进货费用”,直接列作当期损益,不包括在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之内。 2国内公司购人国内使用的材料物资,以及境外分公司就地采购的材料物资,以购人原价、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等作为实际成本。 3实物结算物资,以合同规定的价格和验收入库以前所发生的有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4自制的材料物资,以包括耗用的材料物资在内的自制成本作为实际成本。 5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材料物资,以实际耗用的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加工费用和验收人库前的有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6其他单位转来作为投资的材料物资,按照协议确定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7盘盈的材料物资,按同类材料物资的库存实际成本或市价作为实际成本。 发出、领用、对外销售或盘亏、毁损的材料物资,其实际成本,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予以确定。 三、按工程用料定额采购并直接运抵施工现场的材料物资,可以按运到工地数,直接记人有关成本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领用分期摊销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待摊费用”科目内核算;购入作为企业固定资产的设备,在“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科目内核算,也不在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外购、自制、委托加工完成、实物结算、盘盈等原因增加的各种存货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领用、对外销售、盘亏、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各种存货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的各种存货的实际成本。 六、本科目应按存货的类别、品种、规格和存放地点,设置存货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55号科目 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所有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在途物资,是指企业已经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支付贷款,但尚未验收人库的材料物资。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货款已经支付但尚未到达,或虽已到达但尚未验收入库的材料物资,贷方核算已经验收入库的材料物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材料物资。 支付贷款时,材料物资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的,可直接记入“存货”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或供应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61号科目 长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企业有拨付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用于生产和经营管理的资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长期投资应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金额或确定的财产价值记账。企业长期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三、企业购买股票的价款中如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取的股利,应将该部分股利从长期投资成本中扣除,记入“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科目。 企业购人债券价款中如已包括截至购买日止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应计利息从长期投资成本中扣除,记人“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科目。企业债券投资存续期间的应计利息,应于期末记入“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科目。 企业购人债券的折价或溢价,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分期摊销。 四、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胜利、利息和利润以及收回时产生的损益,作为投资损益处理。 五、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股票投资; 2债券投资; 3其他投资; 4拨付所属资金。 第171号科目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所有固定资产的原价。 企业对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单独设置辅助账簿进行登记,不作为本企业固定资产核算。 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对租入固定资产进行改良工程及大修理支出,应计入“递延资产”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分类和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并按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分别管理。 三、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标准如下: 1国内固定资产: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并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2境外因定资产,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1000美元以上。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具体如何划分,应按照企业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确定。 四、企业的固定资产一般应分以下六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船舶等大型设备; 3施工机械; 4生产设备; 5运输设备; 6生活及管理设施。 五、企业的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账: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账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安装成本等入账。国外进口设备的原价,还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及有关税金等。 2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定的价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人账。 3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原价。 4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所发生的能够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应调增固定资产原价。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捐赠固定资产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等资料确定的价值作为原价。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 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费用,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六、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定期清查盘点,至少每年清查一次。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核实情况,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企业对于出售、报废、盘亏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应将其固定资产原价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七、本科目的借方核算投入、购入、自制自建、接受捐赠、盘盈等原因增加的固定资产,贷方核算投出、出售、盘亏、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所有固定资产的原价。 八、企业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固定资产明细账”按固定资产类别设置账页。按保管、使用单位分设专栏,按各项固定资产的增减日期顺序登记,只记金额,不记数量,按月结出余额,以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各类固定资产的增减结存情况。 “固定资产卡片”按每项固定资产分别设置,每一固定资产设置一张。卡片应技固定资产的类别和保管、使用单位顺序排列,妥善保管。在每一张卡片中,应记载该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技术特征、技术资料编号、附属物、使用单位、所在地点、建造或购置年份、开始使用日期、原价、预计使用年限、折旧率、转移调拨情况、报废清理情况等详细资料。卡片的分类及其增减记录,必须与明细账一致,以便相互核对。明细账和卡片的格式、内容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172号科目 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即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价值损耗。 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企业,对融资租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应单独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进行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一般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分别采用直线法或加速折旧法计算确定。企业应按月计提折旧。月份内增加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月份内减少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足额后,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时,不补提折旧。 四、本科目的借方核算投出、出售、盘亏、毁损以及其他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折旧,贷方核算按月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投人、购入以及其他原因增加固定资产的折旧,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五、本科目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 六、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可以直接记人有关的费用科目。为了均衡成本负担,企业也可以采用分期摊销或预提方法,分别在“待摊费用”“递延资产”“预提费用”等科目核算。 第173号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投资转出、报废、毁损等原因需要清理的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以及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 二、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业需要清理的固定资产原价和发生的清理费用,贷方核算需要清理的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和在清理时所得的价款收入(包括残值变价收入和应收过失人及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及入库的残料估计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清理损失(固定资产净值和清理费用大于清理收入的差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收益(固定资产净值和清理费用小于清理收入的差额)。固定资产的清理损失和收益,应于固定资产清理完毕后,分别转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需要清理的每项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74号科目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包括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价款的利息、手续费、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 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设置“固定资产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内核算。 二、本科目借方核算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租赁期满转为本企业固定资产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实际成本。 三、本科目应按融资租入的每项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75号科目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量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借方核算租赁期满转为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贷方核算企业计提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三、本科目应按融资租入的每项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79号科目 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建用于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种支出。 二、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汇兑损益等,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应计入购建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购建固定资产的各种支出,贷方核算购建完成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购建完成的固定资产的各种支出和已购建完成尚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实际成本。 四、本科目一般应按购建固定资产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对于外购的工程用物资应在本科目内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明细科目下,再按承包单位户名、费用项目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81号科目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场)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并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或预计受益期限,分期摊销。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购人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取得的各种无形资产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其他单位作为投资投入的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贷方核算按确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或出售、投资转出无形资产的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摊销的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四、本科目应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场)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类别设置明细科目。土(场)地使用权还应按使用场地的不同地点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85号科目 递延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租入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等各种递延支出。 二、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办期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企业在筹办期内为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应计入相应财产的价值,不在本科目核算。各项开办费,应当在企业开始营业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指对租入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所发生的支出。租入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指对租入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所发生的支出。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理支出,应按支出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固定资产的租赁期限。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实际发生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理支出,贷方核算分期摊销的数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摊销的数额。 四、本科目应按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租入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等类别设置明细科目,并分别开办费的费用项目(由企业自行规定)和租人固定资产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租入固定资产大修理工程与改良工程结合进行的,可合并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五、企业对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辅助登记薄进行登记。 第191号科目 其他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外的各种其他资产,如特准储备物资、冻结存款等。 二、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实际发生的其他资产价值,贷方核算转销的其他资产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转销的其他资产价值。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资产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201号科目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和其他机构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一般在1年以内),包括人民币借款和外币借款。 二、企业各种短期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进行核算。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归还或转销的短期借款,贷方核算借入或转入的短期借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短期借款。 四、本科目应按债权人名称设置明细科目,在明细科目下,再按借款种类和不同的货币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205号科目 短期债券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资金,发行的偿还期在1年以下的各种短期债券。 二、企业发行债券支付的代理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等支出,应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发行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债券的利息支出,在购建期内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折价发行债券时发生的债券折价,已转销的债券溢价和偿还债券时支付的债券本金;贷方核算溢价发行债券时发生的债券溢价,已转销的债券折价和发行债券时收到的债券本金。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到期偿付的短期债券。 四、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并按债券面值、债券溢价、债券折价和发行期等进行明细核算。 五、企业在准备发行债券时,应将待发行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还本期限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部门等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第211号科目 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的各种商业票据,如汇票、期票等。 二、各种应付票据在本科目应以票面金额进行核算。企业承兑票据而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开出带息票据所支付的利息支出,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业应付票据到期时支付的票面金额,贷方核算企业开出应付票据的票面金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票面金额。 四、本科目应按票据的不同货币分别核算,并设“应付票据登记薄”,详细登记每笔票据的内容、货币单位、金额、承付日期等各项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登记簿内予以注销。 第212号科目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物资、接受劳务供应以及与分包单位有关工程价款、管理费等结算中应付给供应单位、分包单位的款项。按照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分包单位的款项,在“预付款”科目核算。预付款业务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本科目的借方,不另设“预付款”科目。 二、企业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相互之间发生有关材料采购和劳务供应的应付款项,应在“内部往来”科目内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支付和转销的预付供应单位、分包单位的款项,贷方核算应付供应单位、分包单位的款项。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付 供应单位、分包单位的款项。 四、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分包单位户名设置明细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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