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机场扩建工程新航站楼各配电室高压开关柜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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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机场扩建工程新航站楼各配电室高压开关柜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TRZB-10034招 标 人: 湖南省机场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 2010 年 7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A 说明6B 招标文件7C 投标文件的编写8D 投标文件的递交11E 开标和评标12F 授予合同15第三章 合同一般条款17第四章 合同特殊条款23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规格28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56附件1 投标声明(格式)57附件2 开标一览表(格式)58附件3 投标价格表(格式)59附件4 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格式)60附件5 规格、技术参数和商务偏离表(格式)60附件6 关于投标人为_项目提供货物的资格证明文件61表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62表2 营业执照63表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63表4经审计的2007-2009年三个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和银行资信证明原件63表5 中国本土2007-2009年省会或4D机场的使用业绩 63表6制造商需要提供的技术文件63表7 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64表8 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66表9 长沙专业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68表10 其他证明资料68 附件7 制造商授权书69附件8 售后服务承诺书70附件9 投标优惠声明70第七章 评标办法71表7-1 资格性检查表72表7-2 符合性检查表74表7-3 技术部分75表7-4 商务部分76表7-5 投标人得分汇总计算表77表7-6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表78表7-7 中 标 候 选 人 表78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编号:TRZB-10034)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省机场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对湖南省机场扩建工程新航站楼各配电室高压开关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此项目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内容:湖南省机场扩建工程新航站楼各配电室高压开关柜采购,除安装外所有工作内容。招标设备清单如下: 航站楼1#配电所高压柜序列设备名称型号及技术规格性能数量备注110kV高压开关柜(电缆进线柜)中置式配1250A,31.5KA真空断路器2台210kV高压开关柜(母联柜)中置式配1250A,31.5KA真空断路器1台310kV高压开关柜(隔离柜)中置式配1250A,隔离手车1台410kV高压开关柜(电缆出线柜)中置式配1250A,31.5KA真空断路器4台510kV高压开关柜(电压互感器柜)中置式2台610kV高压开关柜(计量柜)中置式2台7转运小车1250A2台航站楼2#配电所高压柜序列设备名称型号及技术规格性能数量备注110kV高压开关柜(电缆进线柜)中置式配1250A,31.5KA真空断路器2台210kV高压开关柜(母联柜)中置式配1250A,31.5KA真空断路器1台310kV高压开关柜(隔离柜)中置式配1250A,隔离手车1台410kV高压开关柜(电缆出线柜)中置式配1250A,31.5KA真空断路器7台510kV高压开关柜(电压互感器柜)中置式2台610kV高压开关柜(计量柜)中置式2台7转运小车1250A2台航站楼3#配电所高压柜序列设备名称型号及技术规格性能数量备注110kV高压开关柜(电缆进线柜)中置式配1250A,31.5KA真空断路器2台210kV高压开关柜(母联柜)中置式配1250A,31.5KA真空断路器1台310kV高压开关柜(隔离柜)中置式配1250A,隔离手车1台410kV高压开关柜(电缆出线柜)中置式配1250A,31.5KA真空断路器6台510kV高压开关柜(电压互感器柜)中置式2台610kV高压开关柜(计量柜)中置式2台7转运小车1250A2台注:本技术要求中元器件配置要求参考设计图纸。所有元器件的容量及规格必须满足或高于设计图纸要求,如出现元器件(含母排、线)的容量及规格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况,将导致废标。具体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及相关服务请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及规格。2、*投标人资质2.1 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2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3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应在长沙有专业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有效证明);2.3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高压开关设备型号使用证书、鉴定证书和国标规定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认复印件);2.5设备制造商必须有10kV开关柜15年以上的生产制造历史,投标时必须提供通过的10kV开关柜内部故障燃弧试验报告。2.6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完成10kV开关柜工程项目的业绩及服务经验(单项合同500万元以上3个,并提供供货合同(包括货物分项价格清单明细)和用户提供的使用良好的证明);2.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须为获得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厂家;2.8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能满足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范中有关资格标准的要求;2.9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取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加盖公章的A4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凭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方可购买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购买时间:2010年07月 30 日-2010年8月 5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休息。购买地点:长沙市芙蓉南路368号CTA财富中心12010室。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08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 2010年08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逾期收到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六、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环线荷花园大厦对面、锦泰广场边) 七、联系方式:湖南省机场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地 址:湖南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内联 系 人:邹龙联系电话:0731-84799528 传 真:0731-84799597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南路368号CTA财富中心12010室邮编:410015联系人:邓运娥电话:0731-85176969-812 传真:0731-82237799保证金汇至: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新城支行银 行 帐号:368010100100001890公告网址:http:/www.bidding.hunan.gov.cn/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A 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招标项目。2、定义2.1“招标人”系指湖南省机场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和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2.3“中标人”系指经过招标确定的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企业。2.4“货物”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须向用户提供的一切材料、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须承担的制作、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有关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3.1符合国家对投标人资格规定的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3.3承诺履行国家关于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3.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相关资质和良好的业绩;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3.6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表7-1资格性检表项的规定来判断综合得分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3.8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 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一般条款 四、合同特殊条款 五、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六、投标文件的组成七、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改和补充文件等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0天前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7.2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如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招标人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人不承担责任。7.3对于距开标日期10天内接到的澄清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回答。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招标人可以主动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购买者,对所有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8.2经有关方面同意,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即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购买者。C 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任何对投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投标文件须选择中文作为主体语言,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0、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声明、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规格技术偏离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1.2 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结构。11.3 除完全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及要求提供基本方案外,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验提交推荐方案,推荐方案必须与基本方案一样完整,而且只有投标人提供基本方案的条件下才会被考虑。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声明、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以及规格技术偏离表,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12.2 投标文件内容的编排顺序和编号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结构要求。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表格式以招标内容为基础提出一套完整的报价。本项目只接受人民币报价。13.2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大写与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投标人对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13.3 投标报价、货款一律使用人民币,以“元”为单位;13.4投标价格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并包含下列费用:(1) 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2) 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指导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3) 国内供货人提供在我国制造的,或已在我国境内的国外产地的已经进口的货物的国内投标,其货物的交货价,包括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它税(关税和其它税不分别填写,计入货价内即可)。投标报价均为含税价。(4)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投标交易费用,约千分之二点三。(5)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应包含设备的制造、检验、运输、装卸、初验、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费用。13.5投标人按上述13.4款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人评标方便,但不限制买方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按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 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制造商向招标人提供该种货物的正式授权;(2)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3) 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15、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5.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详细的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技术偏离表(见附件5)1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及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异议应逐条提出,或填写技术价格表。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中若有涉及品牌、型号等,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所投产品技术指标、性能达到或优于该品牌、型号的产品即可。若有涉及设备自身外型尺寸、重量,则仅系参考。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采用具有权威性的标准,牌号或商品目录编号替换招标人指定的相应内容,只要能表明这些替换在本质上等于和优于招标人所提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能使招标人满意。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2%作为投标保证金。16.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不当而引起的风险。16.3投标保证金以下列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支票、现金或转账形式提交至指定帐户,以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到帐为准。16.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开具空头支票或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支票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16.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由中标人交纳中标服务费后,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可以抵减中标服务费。16.7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否则将撤消其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法律责任;(3)违反第31、32条的规定;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文件从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如果投标有效期不足90天,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通知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并需提供电子版本(电子版本请用U盘的形式提供),一旦正本和副本与电子版本有差异,以纸质正本为准。18.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投标单位公章。18.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改和增删现象,若有个别地方必需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或盖章。18.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8.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D 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于信封正面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9.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正本投标文件密封袋中。19.3每一信封上注明“于开标日期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9.4投标文件可由专人送交至招标公司指定开标地点。19.5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19.1-19.3规定。(2)外层信封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地址、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货物名称。19.6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招标人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20.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0.3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16.7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E 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 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21.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21.3 招标人应公布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记录。21.4为了确保开评标活动的顺利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和壹份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投标人开标时应携带以下原件提供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1)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书(3)制造商的资格声明(4)贸易公司(代理商)资格声明(5)制造商授权书(6)长沙专业售后服务机构(以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为准)(7)制造商取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2、评标委员会22.1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贸、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货物需求方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2.2 评标期间,邀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和询标。23、评标工作的基本原则23.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23.2 保护买方的各项合法利益。23.3 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3.4 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23.5 在评标过程中及评标结束后,评委会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4.1 开标后,招标人将组织审查资格证明资料原件是否满足要求,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24.2 对价格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如果单价之和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投标将被拒绝。24.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分之前,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24.4 招标人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用户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4.5 招标人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4.6 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7 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25.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但不得对投标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26、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6.1 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6.2 评标的基础是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的投标报价。26.3 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和技术服务费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1)投标人的资格;(2)价格与技术含量;(3)投标货物的性能、质量、适用范围;(4)技术偏离情况;(5)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用户提供与招标内容有关的服务、培训及其他相关的服务费用;(6)投标人的信誉;(7)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离;(8)交货时间;(9)投标文件中声明的优惠条件;(10)投标人为履行合同提供的保证措施;26.4评标过程保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7、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按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评标专家分别从投标报价、产品技术性能、商务三个单项综合因素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办法见第七章。F 授予合同28、最终审查28.1招标人将对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进行最终审查,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28.2授标决定将考虑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供货能力及信誉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28.3如果确定该投标人无条件履行合同,招标人将对下一个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的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29、合同授予准则合同将授予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用户最为有利的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30、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书中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标内容由一家或多家投标人分担。31、中标通知31.1 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30日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1.2 招标人在用户与中标人签署合同后,即通知其它落标的投标人,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31.3 招标人无须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31.4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签订合同32.1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用户签订合同。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拆分后转包给他人。33、中标服务费33.1 中标人参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3.2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前向招标人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三章 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1.1“合同”系指用户和中标人已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参考文件。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后,用户应付给中标人的总金额。1.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5“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1.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1.7“工地”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1.8“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技术要求及规格的规定接受所供货物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2、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不被合同其他部分规定所取代的范围。3、原产地原产地系指货物的开采、生长和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4、技术规格和标准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和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其原产地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相应的正式标准。5、专利权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上述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6、包装6.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包装。卖方提供气囊的包装应为出口标准包装,这种包装应能适应运输,并便于装卸。一切由于包装和运输而引起的任何破损和毁坏均由卖方负责。6.2备件和维修工具应与设备分开包装,并有明显的标识。这些包装箱盒应适合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所有备件应加以标签。6.3所有配置必须是整机装运,除业主特殊批准的情况外,卖方不能在现场进行装配。6.4每件包装中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7、运输标记卖方如果采用包装箱,应在第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样标明以下各项:收货人、合同号、唛头、收货人代号、目的港、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毛重/净重(公斤)、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凡重达两吨或两吨以上的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以国内贸易相宜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8、交货8.1卖方须将货物运至用户指定地点,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责。8.2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9、支付方式除另有规定外,可采用下列付款方式之一付款:(1)转帐付款;(2)电汇付款。10、技术资料10.1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外,卖方应准备与合同设备相符的中文技术资料,例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资料应包装好随货物发运。10.2如上述条款所述资料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并负责解决安装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11、价格11.1除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应为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的交货价。11.2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卖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买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12、质量保证12.1卖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完整的、原装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保证整个系统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使用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备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瑕疵负责。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和整机。*12.2合同项下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二十四个月。时间从正式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3、检验13.1卖方应让制造商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银行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13.2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根据本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14、索赔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已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和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买方同意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15、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本合同第16款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在卖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买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付款中扣除。但是,核定损失额比率为每迟交7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不满7天按7天计算,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支付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如果卖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撤销合同,而卖方仍需接受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额。16、不可抗力16.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6.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4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7、税费17.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买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付。17.2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用卖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18、仲裁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19、违约终止合同19.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9.2一旦买方根据第19.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0、破产终止合同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21、变更指示21.1买方在任何时候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交货地点;卖方须提供的服务。21.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加,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22、合同修改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合同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3转让与分包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卖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24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26、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7、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27.1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7.2除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7.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27.3除合同本身以外,27.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28、合同生效及其它28.1 合同正本陆份,买方、卖方、招标代理机构各执贰份。28.2 除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开始生效。28.3 卖方须按技术规格中的规定,向买方提供与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现场拆卸、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28.4 商务合同应包括买方最后确认的价格条款和付款方式。第四章 合同特殊条款下列合同特殊条款是一般条款的补充,两者之间如有抵触时应以本特殊条款为准。1、项目概况:湖南省机场扩建工程新航站楼各配电室高压开关柜采购项目2、技术资料2.1 所有技术文件及资料均须以中文或中英文形式免费提供。2.2 所有提交的图纸、文件、资料均应是清晰、完整的,图纸及技术文件上应有编号。签约后提交的图纸及技术文件还应有合同号,并盖有供货商已做过检查的印记,各项设备的图纸上还应有制造厂商的名称。2.3 业主不批准那些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图纸和文件,卖方在收到业主的审查意见后,应修改这些图纸和文件直到业主满意为止;重新提交这些图纸和文件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2.4 如果卖方提交的文件发生短缺、损失或损坏,在接到业主通知后一周内补齐这些文件。由于卖方提交了不完整或不正确的图纸及数据,引起的一切相关费用及责任必须由卖方承担。2.5 高压开关柜技术手册的内容要求2.5.1 高压开关柜及主要系统的性能介绍。2.5.2 操作及使用说明。2.5.3 维护周期、项目及方法。2.5.4 故障判断与排除。2.6 签约后需提供的资料2.6.1 买方在发放中标通知10天内,向买方提供两份中标高压开关柜的机房布局图和全部机房的预留预埋图纸。2.6.2卖方在签约后10天内应向业主提供两份中标高压开关柜的设计、制造、组装、试运行和验收等工作的进度表,此表应得到业主认可。卖方在签约后10天内应向业主提供两份中标高压开关柜的验收大纲,此大纲应得到业主认可。2.6.3 卖方必须在设备检测完成后15天内将所有分项检测、整套设备检验证书和报告提交业主。2.7 交货时须提供的资料2.7.1 交货设备清单(含附属工具和备件清单)。2.7.2 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和出厂检测报告及卖方在高压开关柜调试期间的所有报告。2.7.3 四套完整的所中标高压开关柜的技术手册。3、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3.1 卖方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卖方在投标书应对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3.2 设备全部零部件均应进行工厂检验,并保证制造满足招标人的要求;3.3 卖方应提供有关产品检验报告证书。4、监造、试验与验收:4.1 设备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安装、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4.2卖方应邀请买方3名代表到制造厂和关键部件生产厂对设备进行为期7天的监造和验收,费用单列,此费用计入投标总价。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的检验人员提供交通、食宿及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交通工具和仪器等。买方在制造厂的监造和验收并不因此而减轻或解除卖方执行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作为业主的最终验收。卖方应提前_月通知买方检验日期。买方应在收到卖方通知后_日内确认是否派检验人员参加检验。买方保留按此费用标准改动人数、天数的权利。主要设备应在买方检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装配。买方检验人员还有权参加有关合同设备质量的会议。如果发现合同设备有任何缺陷和/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买方检验人员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对这些意见应予以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设备的缺陷或不符。当缺陷消除后,卖方应再次进行检验。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买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和/或制造商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对主要货物的制造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的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等。交货前的质量检验不能代替在卸货港和/或工作现场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验,亦不能因此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保证义务。4.3设备由卖方运抵买方指定地点,买方与卖方须共同就到货设备的型号、数量、外观进行检查。4.4 实施要求:4.4.1试运行a.卖方应负责在现场指导进行高压开关柜的试运行工作。b.卖方应委派从事试运行同类高压开关柜工作经验的人员在现场指导此项工作,检测高压开关柜的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并负责与业主联系有关工作。业主认为该人员不合适时,卖方应按业主的要求立即予以更换。c.卖方应在高压开关柜试运行期间,向业主提交试运行的程序和记录表格,供业主批准。d.卖方接到业主通知后必须及时派员到达现场,并做好试运行的准备工作。在没有得到业主允许前,卖方不能更换和撤走任何一个指导人员。e.卖方应根据被业主批准的计划并有业主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指导试运行;所有的记录和报告应提交业主。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试运行失败及由此引起的延误和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4.4.2 验收a.高压开关柜正常运行30天后,由买方和有关专家按验收项目进行最后的验收。b.投标方在投标时须提供验收项目的具体内容,供业主批准。c.卖方应负责高压开关柜的保护、保养及清洁,直到移交业主为止。d.验收合格条件:试运行时,各项性能指标满足技术合同标书要求;调试和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巳被解决至业主认可;巳提供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货物和资料。5、特殊工具: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内。6、质量保证期:免费质量保证期为二十四个月。时间从正式验收合格之日算起。7、支付:7.1 支付方式:预付款:合同总额的10%;货到付合同总额的50%;安装验收合格付合同总额的30%;质保金10%。7.2 支付凭证:用户验收单、卖方开具的相应发票及合同。7.3 付款单位:湖南省机场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8、售后服务:8.1 生产商应在长沙市有办事机构或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处理所有报修服务,该服务必须是24小时提供的,在接到业主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赶到现场,并进行连续维修,直到故障完全排除、高压开关柜恢复正常为止。该机构须备有足够的零备件,以满足业主的维修需要。8.2 卖方必须为高压开关柜及其附属设备提供为期24个月的免费保修期,时间从验收合格并正式移交业主之日算起。保修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损伤和损坏,卖方必须免费修复和更换。8.3 免费保修除故障的维修外,还包括高压开关柜的常规检查及保养工作。8.4 保修期结束前必须由卖方的工程师和业主代表一起对高压开关柜进行一次全面测试和检查。任何问题卖方必须负责解决,并得到业主代表的认可。在修理之后5天内,卖方应将问题成因、补救措施、完成情况及高压开关柜恢复正常的时间、日期以及保修期内保养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业主。该报告一式两份。9、人员培训:9.1工厂培训在设备出厂前,卖方应负责安排业主人员3人7天到制造厂进行设备操作、管理、维修、维护保养的培训。此费用计入设备总价中,并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出。9.2现场培训在设备试运行之前,卖方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现场培训(不少于一周时间),业主将派不少于10人参加,安排工程师对如何进行零件的拆装,如何排除故障等进行指导和演示,并对技术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现场培训费用包括在总价内。9.3高压开关柜试运行时,业主将安排技术人员一同参与。卖方应在现场为业主培训技术人员,培训分课堂教学和现场操作两部分,卖方应安排工程师对如何正确操作、如何进行零件的拆装、如何排除故障给予讲解和演示。通过培训,应使买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达到如下的目的:(1)了解高压开关柜及控制系统的功能原理和使用方法;(2)了解每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正确操作方法;(3)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时必须注意的事项;(4)掌握常见故障发生的原因和排除方法;(5)熟练掌握各种控制设备和装置、仪器、仪表、讯号等的用法;(6)学会高压开关柜及控制系统的保养知识;9.4培训计划与教材(1)在高压开关柜试运行之前三个月,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一份课程大纲,由业主批准课程计划和课程进度安排。(2)卖方必须提供一切需要的培训辅助设备(例如操作人员检查表、图表、图纸、 彩色幻灯片、录像机或录音机、幻灯放影机等)。在培训前二个月内提供完整的中文操作和维修手册并作为基本的课程内容。(3)卖方必须向培训人员提供培训手册。培训手册必须包括卖方认为有关联的图表、设计图、表格、检查表、正常运转和停机说明、照片等。培训手册及有关资料必须是中文。10、交货时间、地点:10.1 交货时间:签定合同时与业主方协商,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正常的交货期。10.2 交货地点:湖南省机场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指定地点。买方: 卖方:公章: 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税号: 税号: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10kV高压开关柜技术要求1 总则1.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湖南省机场扩建工程新航站楼各配电室高压开关柜采购,除安装、调试外所有工作内容。1.2本技术规范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包括长沙机场新航站楼工程高压柜的主要规格、要求、资料及有关文件。包括:进线柜、馈线柜、母联柜、隔离柜、高压母线桥的主要规格、要求、资料及有关文件。1.3本技术规范中带“*”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如其中一条不满足将导致废标。本技术规范中的其他指标如超出五项(含)不满足,将导致废标。1.4投标人必须按本技术规范的内容和顺序逐项做出完整的实质性应答 (主要性能指标必须填入技术要求响应表),对带“*”的条款的响应必须提供技术支持材料。技术规范中的任何偏差都必须列入投标书中的技术应答偏离表。任何不按此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将不经任何澄清就被判定为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废标。中标后设备供应商在合同谈判中的任何偏差都不得超越此技术应答偏离表中已被业主确认的条款。*1.5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具备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授权归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1.6本技术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7本技术规格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的最终文本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格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如有修改需由买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本技术条件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8招标设备清单如下: 1.8.1航站楼1#配电所高压柜序列设备名称型号及技术规格性能数量备注110kV高压开关柜(电缆进线柜)中置式配1250A,31.5KA真空断路器2台210kV高压开关柜(母联柜)中置式配1250A,31.5KA真空断路器1台310kV高压开关柜(隔离柜)中置式配1250A,隔离手车1台410kV高压开关柜(电缆出线柜)中置式配1250A,31.5KA真空断路器4台510kV高压开关柜(电压互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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