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ppt

上传人:tian****1990 文档编号:7803740 上传时间:2020-03-24 格式:PPT 页数:45 大小:3.29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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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主体责任 问责 倒查 政府考核 平台 有奖举报 科技治超 高速公路 超限检测站 联合执法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及重点问题探讨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 为了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 保障公路完好 安全和畅通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根据 公路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运输条例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 公路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运输条例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条条例的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货物运输 以下简称货运 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活动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本条例所称超限 是指货运车辆的车货外廓尺寸 轴荷 总质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公路交通标志标明的限载 限高 限宽 限长标准 本条例所称超载 是指货运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 第三条责任主体 目标考核 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领导 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 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四条平台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设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平台 和技术监控网络 并纳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网络 运用科技手段 提升治理水平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部分条解读及亮点解析 第五条界定各职能部门主要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其所属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分工 具体负责 发改 工信 市场监管 应急管理 自然资源 水利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改 工信 市场监管 自然资源 水利 应急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依据 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 做好治超有关工作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五条调动乡镇政府的治超能量 乡 镇 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并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六条改装货运车辆查处 不得生产 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技术数据要求的货运车辆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货运车辆的外廓尺寸和主要承载构件 公安交管部门 道路运管机构等不得为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办理登记 发放证照和年检合格证明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六条改装货运车辆查处 违反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 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拆解 并依法予以罚款 五部局124号文件规定 由公安交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客运经营者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由工信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罚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七条货运源头单位的责任 一 明确装载 计量 放行等有关从业人员职责 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 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计量和监控设备 三 对货运车辆的行驶证 营运证和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证等信息进行登记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四 为货运车辆如实计重 开票 出具装载证明 第七条货运源头单位的责任 五 建立货运车辆装载登记 统计制度和档案 六 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 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八条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 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 二 超过规定标准装载货物 三 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第二十五条 违反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九条实施货运单位监督检查和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 公安 自然资源 市场监管等有关职能部门 对本行政区域内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应配置以下设备 基本站房 监控设备 检测合格的地磅 办公设备 信息平台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十条超限超载检测的三种模式 固定检测 公路超限检测站 流动检测 流动超限检测点 技术监控 非现场执法系统 收费站采集数据等 设备都应依法定期进行检定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十一条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原则 统一规划 合理布局 总量控制 适时调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设置方案征求省公安机关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十一条超限检测站的运行 超限超载检测站应当实行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和公安交通警察驻站联合执法并设置站前导流 安全设施 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检测 装卸 通讯设备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十二条流动检测的地点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高速公路出入口 停车区 服务区以及普通公路超限运输多发路段开展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十三条非现场执法的规定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根据需要 在货物运输主通道 重要桥梁入口以及货运流量较大的路段和节点 设置车辆检测等技术监控设备 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有权查阅和调取公路收费站货运车辆称重数据 照片 视频监控等有关资料 经确认后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十四条禁止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通行 禁止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在公路上行驶 固定站和流动点现场检查发现的 交通称重检测卸货 交公安处罚记分 非现场执法发现的 交通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违法行为 并依法处罚 造成公路桥梁损坏的 依法赔偿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责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十四条不可解体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通行 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确需行驶的 货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并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按照指定的时间 路线 速度行驶 并悬挂明显标志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违法状态 并依法处罚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十五条超限超载车辆货物的处理 经检测认定的超限超载货车 可解体的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或公安交警部门应当扣车并责令承运人自行卸载 分装 拒不卸载 分装的 可以代为卸载 分装 所需费用由承运人承担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十五条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理 未许可的运输不可解体超限超载货车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或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并告知承运人到有关部门办理许可办证是消除违法状态 依据安全保护条例 62号部令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十六条检测收费的规定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 公安交警部门队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 不得收取检测费用 对依法扣留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十七条对车辆驾驶人的规定 货运车辆驾驶人应当按照指示标志或者执法人员的指挥驶入指定的区域接受超限超载检测 不得故意堵塞车道 强行通过站点 扰乱检测秩序 不得采取短途驳载 安装装置等方式逃避检测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前三种情况 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 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后两种情况 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 并处一万元罚款 第十七条对车辆驾驶人的规定 不得故意堵塞车道 强行通过站点 扰乱检测秩序 不得采取短途驳载 安装装置等方式逃避检测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十八条高速公路治超问题 新建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在高速公路入口设置超限超载检测设备 劝返车道和卸货场 已建高速公路的经营者应当对高速公路入口进行改造 加装超限超载检测设备 高速公路经营者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应当实施劝返 对故意堵站 扰乱秩序的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交警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 依法进行处理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 高速公路经营者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 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没收放行车辆的全部通行费 并按照每辆次处二千元罚款 第十八条高速公路治超问题 高速公路经营者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应当实施劝返 对故意堵站 扰乱秩序的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交警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 依法进行处理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十九条执法信息共享 信用惩戒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行公路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信息系统信息共享 并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将货运车辆 货运车辆驾驶人 道路运输企业 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管理系统 实施联合惩戒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二十条信息抄告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应当由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的违法行为 应当及时抄告其他职能部门 相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并向抄告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二十一条社会监督 举报有奖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 电子信箱等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 在规定期限内调查处理 向举报人反馈 并为其保密 对查证属实的 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生产 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技术数据要求或者非法改装货运车辆 货运源头单位非法装载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和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二十二条督查与责任倒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严重超限超载或者因超限超载造成严重后果的货运车辆进行责任倒查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倒查中涉及货运车辆生产 销售或者改装企业 货运源头单位 车辆所有人责任的 由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涉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责任的 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照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八条 均为对应的罚则 依法依规抓好落实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二十九条一年内连续违法超限运输的处罚 货运车辆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的 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该车营运证 货运车辆驾驶人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的 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 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超过百分之三十的 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并向社会公告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三十条问责及处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八种情形 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第三十一条明确施行时间 本条例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治超条例新亮点解析 问题一超限检测站建设问题 治超条例重点问题探讨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对策 专题讲解 问题二流动治超点问题 进度 现状 要求 定位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对策 抓紧推进 治超条例重点问题探讨 问题三源头监管的问题 力度有所弱化 源头治超重点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对策 争取政策支持 学习外省经验 把住源头 地方政府支持力度较小 治超条例重点问题探讨 问题四治超协调机构的建立 治超经费保障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对策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 治超条例重点问题探讨 问题五公安人员派驻问题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对策 79个重点治超站 剩余的站怎么办 治超条例重点问题探讨 问题六治超信息平台的建立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对策 专题讲解 治超条例重点问题探讨 问题七举报奖励制度的落实问题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对策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治超条例重点问题探讨 问题八追责制度如何落实 治超条例宣贯培训材料 对策 各市县组织督查 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追查 治超条例重点问题探讨 其他问题 河南省治超条例培训 在讨论中共同研究 交流 探讨 治超条例重点问题探讨 谢谢 欢迎大家积极交流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局 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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