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日”公募活动方案.doc

上传人:wux****ua 文档编号:7756136 上传时间:2020-03-24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1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扶贫日”公募活动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扶贫日”公募活动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扶贫日”公募活动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6年“扶贫日”公募活动方案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现就开展2016年“扶贫日”xx公募活动制定如下方案。一、活动名称2016年“扶贫日”xx公募活动。二、活动时间10月17日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活动内容、保障措施,推出特色扶贫活动并完成募捐活动;2016年10月17日上午9:00(暂定),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本部门在县政府广场进行集中捐款(各单位募集到的捐款均由各单位自行及时汇入xx县慈善会账户,将汇款凭条装入注明单位的信封到集中捐款现场捐款),乡镇不参加集中捐款。三、活动主题“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四、活动目标通过广泛宣传动员、严密组织实施“扶贫日”xx公募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加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群众、关心扶贫工作,营造人人参与、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风尚,凝聚力量推进“三大贫困区域”83个贫困村和2.7万贫困人口脱贫攻坚行动,帮助贫困区域、贫困村、贫困群众加快发展、增收脱贫,把“扶贫日”活动办成具有xx特色、有较大影响力、有较强号召力、有较高公信力的大型公益活动,探索完善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的体制机制,畅通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管道”渠道,铸造xx扶贫品牌。五、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集中募集活动期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扶贫日”xx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柏刘亚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落实相关工作。六、对象范围2016年“扶贫日”公募活动在全县各行各业全面开展。七、责任分工县级各部门、单位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募捐方案并组织实施。各乡镇自行开展募捐活动。(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县教育机构、各学校募捐、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全县卫生机构、各卫生院募捐,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全县各公安派出所募捐、县法院负责组织全县各法庭募捐、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全县各司法机构、司法所募捐、县畜牧局负责组织全县各畜牧站募捐,县工商联组织在蓬商会、民营企业募捐、县信用联社负责组织全县各信用分社募捐、县邮政局负责组织全县各邮政分局募捐、县电力公司负责组织全县各供电站、所募捐)。八、款物募集参与集中募集活动的单位,根据参与扶贫济困的意愿和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捐赠资金和物资。(一)募捐方式1. 募捐方式。(1)资金募捐方式。xx县公募受赠机构为县慈善会,实行专账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爱心人士所募集资金汇至慈善会专用账号。(2)物资募捐方式。募捐物资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整个捐赠过程的物资管理由捐赠者自行负责,受捐赠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供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地方政府提供捐赠凭证并估算价值,按要求汇总统计后上报至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3)募捐选择方式。捐赠单位或个人可自主选择县指定的受赠机构进行资金捐赠;自主选择受捐单位或个人进行物资捐赠的,可登陆“四川爱心扶贫网”(网址xx)和“遂宁扶贫网”(网址:xx)自主选择xx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快递物质或直接汇款的方式精准捐赠。参加单位组织“扶贫日”募捐活动的个人,可自主选择现金捐赠或提供2016年捐赠凭证(快递单、汇款单等)的方式进行。4.县级募捐指定机构。县级指定受赠机构为xx县慈善总会,县级相关单位或个人可直接汇款到“扶贫日”xx募捐活动指定专用账号进行捐赠。(户名:xx县慈善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xx县支行,专用账号315401040002214)汇款后取得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受赠机构xx县慈善会(通讯地址:xx县政通街88号县政府大楼六楼,请在信封上注明“扶贫日捐款”)。xx县慈善会收到汇款凭证核实确认后,给捐赠单位出具正式捐赠发票。(二)募捐统计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分别统计本单位、本系统募捐款物情况并按要求报送总结和统计表至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大额募捐证明一次捐赠额度超过2万元(含)的单位或个人,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捐赠证书。九、募集资金使用(一)统筹捐赠款的使用1.县统筹捐赠款是指捐赠单位没有明确指定捐赠使用方向的资金。2.县统筹捐赠款的使用,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确定。3.县统筹捐赠款的划拨,由xx县慈善总会凭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的使用资金项目文件,在开立的“扶贫日”xx活动统筹捐赠资金专用账户办理。(二)定向捐赠资金的使用定向捐赠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个人指定用于集体(包括贫困村)或个人的捐赠。1.由受捐对象根据捐赠单位指定的项目向“扶贫日”xx活动公募资金管理单位提出用款申请,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捐赠意愿和协议约定内容的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捐赠单位意愿及协议约定内容的项目,由“扶贫日”xx活动公募资金管理单位根据捐款实际到账金额,一次性或按项目进度直接拨付捐赠资金到受捐对象所在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收到捐款后,再兑现到受捐对象,并向县慈善总会提供收款凭据。2.受捐对象不得擅自改变捐赠单位指定捐赠款的使用方向和用途。如确需变更,应由受捐对象向捐赠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新的项目使用方案的申请,由受赠对象与捐赠单位同意并变更捐赠协议后方可实施。以上两类募集资金都要用于以下三类对象:一是2014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识别确定的贫困村。二是2014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识别确定的贫困户。三是捐赠单位指定的受捐对象。十、监督管理(一)监管责任。审计、监察部门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涉及违规违纪的要及时严肃查处。募捐倡导自主自愿、自行选择募捐方式的形式进行,任何单位不得下达捐款硬性指标,不得搞硬性摊派,不得扣发工资、津贴。“扶贫日”xx活动监督举报电话08255435399。(二)资金管理。“扶贫日”xx活动公募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日”公募资金管理办法管理。xx县慈善总会作为县级指定受赠机构,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严格落实分配、拨付、审计和检查等制度规定;活动开展经费和办公费用由县级财政负责,不得在捐赠款及利息中列支。(三)公告反馈。按照“谁筹款、谁统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募集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汇总募集资金情况,在xx专刊或xx电视台公告捐赠单位、捐赠额度,在公募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确定结束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在当地主流媒体或网站公告资金分配拨付情况和项目名称、地点、完成时限及监督方式;各参与集中募集活动的单位在组织捐赠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张榜公示捐赠情况和汇款凭证;按照捐赠意愿安排使用的公募资金,应当在资金拨付到位和项目实施完成时,分别向捐赠单位反馈。十一、有关要求“扶贫日”xx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统计表各乡镇、县直部门、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全年活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于2017年1月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送至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QQ邮箱635498194,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