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知识问答和学校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上传人:一*** 文档编号:724716 上传时间:2019-09-15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0.8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知识问答和学校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知识问答和学校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知识问答和学校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知识问答和学校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知识问答问: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答: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作为党的优良传统,请示报告制度很早就写入党章,得到有力执行,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明确要求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重大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近年来,党中央制定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对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作出了新规定、提出了新要求。同时要看到,目前请示报告工作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请示报告意识不强、内容把握不准、程序方式不规范,一些党组织在请示报告上打折扣、搞变通、不实事求是等。这些问题有的是主观方面的,有的跟制度规定还不够完善有关。鉴此,条例对什么是请示报告、谁向谁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什么、怎么请示报告等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动请示报告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条例的出台,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问:条例的制定遵循了哪些原则,有什么特点。答:制定条例主要遵循以下原则,有以下特点。一是把准政治方向。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条例始终。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于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条例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确立了请示报告的工作体制,厘清了主体,明确了范围和内容,规范了程序和方式,强化了监督与追责,对请示报告工作作出全面规定。三是回应实践关切。注重把政治上的要求落下去、实起来,转化成具体的行为规范,让各地区各部门尤其是基层的同志看得懂、记得住、用得好,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保证条例具有可操作性,在实践中有生命力。四是重在“立柱架梁”。条例作为请示报告方面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主要对请示报告中的基本问题作出规定,注意抓大放小,对一些已有规定的问题不再重复,通过有关条款留好接口;对一些需要在实践中细化的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为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留出必要空间。问:如何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基本概念。答: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认识困惑,条例主要从“程度”和“内容”两个角度,对什么是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什么是请示、什么是报告进行定义。从程度上看,重大事项是与一般事项相对的概念,条例把两者的界限放在请示报告与担当负责相统一的背景下厘清,明确超出自身职权范围的事项必须请示报告,在自身职权范围内的大部分事项无须请示报告,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也应当请示报告。从内容上看,重大事项包括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担负责任等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同时,条例明确,请示包括两种情形,即请求指示或者批准;报告主要是将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向党组织呈报。问: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要把握好哪些原则要求。答:条例要求,开展请示报告工作应当遵循4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治导向。强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必须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坚持权责明晰。强调要把握好授权有限和守土有责的关系,分清楚必须由上级决定、让上级知晓的事项和必须由自己负责、靠自己担当的事项。三是坚持客观真实。强调务必实事求是,做到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四是坚持规范有序。强调要有规必依、照章办事,严格按照规定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开展工作。问:条例怎么规范谁向谁请示报告的问题。答:条例第二章“党组织请示报告主体”,专章明确谁向谁请示报告的问题,厘清了党组织之间的请示报告关系。首先,条例明确了党组织请示报告主体应当遵循的共性要求。一是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一般应当以组织名义进行,向负有领导或者监督指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二是请示报告应当逐级进行,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其次,条例对几种特殊情形作了规定。一是双重领导情形,规定党组织应当根据事项性质和内容向负有主要领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同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特殊情况下除外。二是归口领导、管理情形,规定接受归口领导、管理的单位党组织,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的领导,向其请示报告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归口领导、管理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三是归口指导、协调或者监督情形,规定相关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一般应当抄送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四是联合情形,规定多个党组织就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重大事项向共同上级党组织联合请示报告的,应当明确牵头党组织。最后,条例明确了授权情形。党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和党的工作机关根据党内法规制度规定,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接受下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并作出处理。问:党组织请示报告的范围和内容是如何界定的。答:首先,条例明确规定,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原则和问题,国家安全、港澳台侨、外交、国防、军队等党中央集中统一管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只能由党中央领导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其次,条例分3条规定了党组织的请示事项、报告事项、报备事项,并在每一条中分项列出各种情形,以利于党组织对照把握。最后,条例要求中央各部门、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党委)应当对本领域、行业、系统内请示报告的具体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加强自上而下指导,同时,党组织应当结合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增强可操作性。问:党组织请示报告的程序和方式是什么。答:条例坚持能统则统、当分则分,针对请示报告程序和方式中的主要问题作出规定。一方面,坚持请示、报告的统分结合,对于请示报告的提出程序、口头和书面方式、载体等具有较多共性的问题,统一作出规定;对于行文要求、办理程序、请示答复、报告综合分析利用等个性问题,区分请示、报告分别进行规定。另一方面,坚持各级各类党组织的统分结合,在面上作出规定的同时,充分考虑不同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提出基层党组织开展请示报告工作可以更加灵活便捷、突出实效。问:党员、领导干部的请示报告有哪些要求。答:条例设专章对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作出规定。条例明确,党员一般应当向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向所属党组织请示报告重要工作。条例主要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就工作中有关重大事项向党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请示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条例逐条分项列出了党员请示事项、党员报告事项、领导干部请示事项、领导干部报告事项,并对请示报告的程序和方式作出规定。问:条例颁布实施后应当如何抓落实。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条例印发后,关键是要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把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让制度落地生根。根据党中央要求,要把握好以下3点。一是搞好学习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专题培训,有关部门和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要搞好宣传解读,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将条例纳入培训课程。二是细化落实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条例的具体落实措施,编制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中央各部门、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党委)要以上率下,带头执行条例各项规定,并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对本领域、行业、系统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党委办公厅(室)要认真履职尽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好本地区的请示报告工作。学校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根据教育局党委关于组织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党支部工作安排,在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的前提下,我主持召开了师生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党员教师进行了谈心谈话,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开展党性分析,并着重从思想作风、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重点查找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自我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 存在的问题1.思想作风还不够实。能够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做的不够好,常以工作忙为借口,放松了自我学习,缺乏刻苦钻研精神,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对一些重点工作、难度大的事情,由于攻坚克难的决心不足,存在畏难情绪,未能想方设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的方式方法简单,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缺乏进取意识,主动作为不够,没有全局眼光,工作深度、力度不够,工作推进的实效性还有待提高。2. “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在工作中未能真正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未能完全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对个别同志拖拉懒散的工作作风很看不惯,有教育,但怕得罪人,总是轻描淡写的指出这些现象,没有严格考核。3.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方面做的不够。总是以工作忙和有分管领导负责为借口,未能广泛深入联系群众。一是学校在解决群众需求上做得不够深入。如对生病教职员工、学校退休教职工关怀不够,关怀的形式单一。没有听取部分教师的呼声,在绩效工资分配上还不能严格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进行分配,大大削弱了广大优秀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对留守儿童等学生关爱面不广,不能很好地做到尽己所能。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深入细致,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客观上没有完全处理好工学矛盾,平时疏于学习,总认为,只要能把本职工作干好,其他学习都无关紧要。对于自己所学的东西,也没有认真去深入消化,吸收,也就不能很好地做到把自己所学贯彻到实践中去,落实到行动上来,致使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水平有限、工作能力有限。二是宗旨意识有所淡薄。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没能完全入脑入心,不能很好服务教师、服务学生、服务家长。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对教师需求的满足、对学生成长的支持和对家长期盼的关切。三是自我要求有所降低。自己的思想观念较保守,在工作生活中进取心不强,目标定位不高,不自觉的降低了工作标准和自我要求标准。四是组织纪律有所松懈。认为自己是普通干部,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红线离自己很远,在时时对照检查、处处自我提醒、筑牢思想防线上做得不够。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一是提高学习自觉性。坚持把学习作为永恒主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充分利用书籍、报纸、手机、网络等多种渠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提升理论和政策的认知水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基。同时继续抓好学校党支部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持续开展好全校性教职工集中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不断开展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二是提高工作主动性。继续坚持身体力行、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当好学校教职工的表率。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提高工作标准,提升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干好本职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加强学校党支部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星级创建活动;立足校情,以文化人,抓好学校校园文化布置;以人为本,深化教师队伍教建设,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和专业化发展;落实三年滚动发展规划目标,创新管理方式,加快学校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三是增强服务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学校工会、教代会作用,发挥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坚持民主治校,打造文明和谐的四小团队。继续坚持与全校师生的交流谈心;继续坚持对退休教师和生病困难教师的关心帮扶。坚持创新方式,积极听取支部委员、工会团队干部、党员教师、普通教师、离退休教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工作的务实、求实、踏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