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6篇)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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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6篇)(篇一)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贵办关于印发*年*市市直及驻钦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法府办字*2号)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年工作情况(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根据中共*市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钦发*4号) 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钦法府发*1号),确定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二)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部署,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局党组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加“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党中央改革决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按照*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构改革调研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央对水利部门优化职能的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机构设置实际情况,理顺权责关系,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前的前期调研工作,按要求起草和上报机构改革方案。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明机构改革期间有关干部人事纪律的要求。(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配合国税部门做好水资源费费改税调研工作,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和用水,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四)加强立法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年立法工作计划,做好*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查研究工作。*年8月制定了调研方案,并按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调研,按时报送调研报告和调研成果评审报告。(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负责起草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涉及产权保护相关内容。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六) 按照市政府和水利厅的要求,在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的过程中,结合水利行业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健全、完善水利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落实决策跟踪与反馈、决策监督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对涉及面广、事关重大的决策事项,我局都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程序,以水利发展规划为依据,并经过仔细调查、研究和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邀请有关部门充分协商;涉及县区的,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合法适当。在局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权力清单、相关执法文书等内容,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并公示。(八)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参加水利部开展的宪法网络知识竞赛。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工作,推动领导干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九)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多次派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和市里组织的培训,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自评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截至目前,我局今年共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1条。 二、 存在问题(一)重建轻管现象依然存在。我局水利建设任务重,投资大,各科站业务繁忙,偏重于建设,在抓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力度还不够大。(二)机构不够完善、人员少。我局尚未成立政策法规科,与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不相适应,与上级要求有较大距离。目前,由市水利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兼职处理依法行政工作,而执法支队执法管理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统筹力度不够,专职人员少。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打算(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协调开展。(二)提高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问题。要进一步提高职工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法治思维意识,善于在工作中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三)加强统筹落实。要在工作中把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统一部署,将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落实到科站及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与水利建设一同推进、一同落实。(四)积极向上级争取成立政策法规科,努力使我局与法治政府建设、法治部门建设相适应。(篇二)*年,市文广新局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围绕局中心工作和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以“不见面”审批和“证照分离”改革为核心,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创新,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我局被确认为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第五批依法行政示范点,荣获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执法案卷优秀组织奖,在省第二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中荣获组织奖和三等奖,荣获全省广电系统依法行政电视知识大赛三等奖。市支队获评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办案单位和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三等奖。一、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健全依法行政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和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要求,高度重视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定期研究依法行政重大事项。印发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法治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召开文广新系统座谈会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将法治城市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部门总体工作目标,纳入对各县(市)区、各直属单位、机关处室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在指标体系中的分值比重;与各直属单位、各处室签订了法治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加强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制定我局公职律师申报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等程序,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行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制定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等制度,*年,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零报备。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行政指导与行政调解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信访渠道,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行政诉讼“沈克非与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赵锦荣与市文广新局履行法定职责”案一审裁定驳回起诉。注重法治监督和政务公开。制定并公开我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与公共文化服务清单。全面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法治监督,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事项、重点环节等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力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保持100%。在全系统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连续多年没有出现行政责任事故。继续做好我局“双公示”工作,及时发布信用信息和红黑名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分管市领导审核,完成南通市 “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报送市发改委。参与文广新领域立法及法律法规修订的调研工作,做好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地方立法项目的推荐申报和调研工作。*年人大调研项目南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拟确定为2019年正式立法项目。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组织综合执法业务技能专题培训和考试,组织新持证人员在线考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适用规则。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执法决定与执法文书在执法公示平台公示;执法机构利用省案卷评比奖金完善执法装备配置,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竞赛活动,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集中培训和摸底考试。二、持续简政放权,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响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管理层级和委托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市政府关于承接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第一、二批)的通知要求,取消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审查,及时承接省级委托的“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许可”等8个事项;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外国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不再要求提供“演出经纪资格证书”。对取消事项及时停止审批,权力事项清理、优化、精简、增速提效常态化。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不断精简办事材料,切实做好“减证便民”。在5月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基础上,11月份全面推开改革,全面落实“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审批”等3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宽准入、严监管;“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许可”等2个事项通过压缩办事时限、精简材料等方式优化准入服务。做好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赋权事项的交接工作。抓好政务服务标准化。政务服务标准(5.0版)修订,宣传并引导办事群众参与“不见面”审批。 严格按照“无依据、不见面”的标准,梳理确认我局“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不见面率”超过90%。做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使用和维护工作,涉及文物投资建设项目实现平台统一编码。优化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做好南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办件按时接收办结。*年共接受咨询836人次,其中本级事项546人次、省和区(县)级事项161人次、其他事项129人次;受理许可事项94件,办结94件。“网上申请”48件,占受件的100%;办件总办结时间提前258天,提前办结数为100%,网上评估保持“优秀”,位居全市前列。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有效运行。根据“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权责对等”的原则,在两级责任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市、区(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着力构建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层级关系,防止出现重复管理和管理真空。加强审管联动,健立审批信息推送反馈机制。印发*年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互联网文化单位检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检查、出版物市场检查等21个监管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托双随机市级平台落实年度抽查任务,探索跨部门联合抽查,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构建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体制,严格执行江苏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行政相对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举办*年依法行政暨事中事后监管培训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成绩优异。根据省文化厅和总工会统一部署安排,市文广新局和总工会联合组织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6月底组织全市文化市场技能决赛,选取4名同志参加省第二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抽考,并在省竞赛活动中荣获组织奖和三等奖,市执法支队魏梅枫同志被省总工会评为省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圆满完成。深入贯彻中央和江苏省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对照同城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相关要求,在优化运行机制、促进队伍融合、加强执法规范化上下功夫,整合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和通州湾示范区原有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组建南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目前职能整合、人员交接等工作已全部完成。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监督,严格执行法制审核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级行政处罚案件确保网上实时运行。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抽样核查和跟踪回访。行业管理提质增效,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文化市场突出影院的票务系统巡检、大型营业性演出和涉外演出的监管、互联网文化市场的监管以及文化市场的安全管理,截止8月底,全市立案查处189家,罚款53.98万元。目前全市数字影院共94家、银幕541块,*年新增影院7家、银幕41块,今年1-8月份,全市票房已突破3.2589亿元,同比增长15.55%。新闻出版方面专项治理新闻报道“标题党”问题,加强对媒体驻通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清理违规媒体驻通机构。进一步规范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扫黄打非”行动上,查缴非法书刊2万多册,检查印刷复制企业568家,取缔或关闭出版物经营点、店档摊点27个。刘天保案被列为省督办案。广播电视管理方面,*年以来共打击取缔“黑广播”16个。协同610办、经信委、公安等部门开展非法无线广播清理整治专项工作,拆除非法无线调频广播170余处。推进“十三五”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以省境外卫星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查处非法销售门店28家,收缴非法销售的“小耳朵”及零件350套,拆除非法“小耳朵”110套,张贴宣传通告2000余份。强化广告日常监管,到10月底止,共排查各类广告资讯120条次,整改、停播违法违规广告30条次。四、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做好“七五”普法惠民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对照“谁执法谁普法”考核要求,完善普法组织和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高点谋划、协调推进普法工作。开展“七五”普法规划中期考核评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在推进全民阅读活动中做好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利用文化市场经营者行业培训、行政许可申请审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文化市场投诉办理等时机,向社会普及文广新法律法规。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利用知识产权日、文化遗产日、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节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引导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资源参与普法。完善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局制定年度法治培训计划,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作学法表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支部)中心组每年2次集中学法,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参训率达100%。学法采取集体学法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60课时、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不少于60课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形成书面报告,并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录用、在岗和上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图书馆法、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新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组织和参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各业务门类的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班,选送优秀人员参加省市法治讲师团。举办依法行政与事中事后监管培训班,组织全系统参加全市“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万人学法”以及“贯彻落实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学法考法活动,组织代表队参加省局依法行政电视知识大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等各类公共文化阵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参与第九届江苏廉洁文化周系列活动,市(县)两级文化部门共组织60余项廉政文化活动。积极引导法治类群众文化节目的创排、表演,在全市小戏小品曲艺大赛中,审舅舅、家暴不是家务事、表里不一等法治类节目获得佳绩。增加法治类书籍在送书下乡中的比重,其中专门向市图书馆黄庄分馆、法律分馆送法律类书合计300册。同时,举办“大道之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资料图片展”、“廉政漫画展”、“凝聚业界共识、引领行业发展学习公共图书馆法图文展”、“防范非法集资漫画大赛获奖作品展”法治类展览,举办“妇女维权,法律有保障”等专题法治讲座。推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积极参加全省“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繁荣行动”,把法治题材纳入舞台艺术创作演出,打造一批知识性、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结合,具有地方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南通艺术剧院演出下基层,法制小品诱惑难档讲述非法集资故事,告诫人们远离非法集资的诱惑,目前正创排以女子监狱为题材的越剧女人花;海门山歌艺术剧院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大型廉政海门山歌剧临海风云参加剧院60周年展演系列活动,面向全市展演,得到群众好评;编排的小戏邻里情反映基层法制干部积极调解群众矛盾、陷阱反映社区法制干部宣传防诈骗,在“濠滨夏夜”、“江海大舞台”等舞台展演广,受群众欢迎。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的法治文化新形式,引导公众参与互动,在官网开展“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宣传。积极组织参加全省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与活动评选。年底,市局对各地各单位法治文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打分。(篇三)*市人民政府:*年,*区依法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活力新*、美丽大花园”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一)推进法治组织建设年初即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进行任务分解,年度内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次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召开2次会议,听取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单独考核出台*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标准并纳入*区*年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于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全社会公开。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二)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立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制度,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并以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学习会、专题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形式开展集体学法,保证学法效果,坚持“因会设题、一次一法”的原则,针对每次会议议题或围绕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招商引资等政府工作,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积极组织开展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通过编印行政执法指南、行政复议案例、行政法律法规解读和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旁听行政审判活动等方式,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三)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截至*年年底,*区执法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平均持有执法证率为86%,新入编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为76.6%。全区乡镇、街道以及区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参加了由依法治区办公室组织的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经统计,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四)提高法制机构履职及能力*年度,*区政府法制机构专职工作人员3人,各乡镇街道以分管领导加联络员的模式做好法制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均有专职人员负责法制工作。全区从事法制工作法学专业16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8人,公职律师3人。各单位法制人员充分发挥其法学专业优势,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各级法制机构在履职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失误。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推进政府中心工作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推动更多政府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一证通办”。全面推广落实“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化等四个领域建立“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机制,开展跨领域监管工作的。完善“互联网+信访”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覆盖本地区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统一平台,并接入乡镇“四个平台”工作系统。按照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行数据资源共享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事项实现率达到90.3%,满意率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行政处罚结果均按照网上公开办法在浙江政府服务网上予以公开。(二)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职责从严从实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切实组织全区各部门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亮剑”行动、等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行业乱象专项治理行动,为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年未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处置不当,造成较大案事件。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发挥基层功能,助推立法工作根据省、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区政府及时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相关行业的配套制度,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在基层落实、做细,打通法律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区府山街道办事处、石梁镇人民政府作为*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作用,*年度召开*市立法调研基层座谈会1次,参与*市立法调研5次,并主动配合市法制办、市人大法工委等单位的立法调研与征求意见工作,出具立法调研法律意见书,从基层保证了地方性法规出台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有实际可操作性。(二)严格审查规范文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审、有错必纠这一项法治政府的基本原则。*年就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明确规定“三个一律”,即未经法制办签字的文件一律不发、未经法制办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上会、未采纳法制办意见又无正当理由的规范性文件一律退回。该项规定出台后,各单位需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全部都要经过法制办合法性审查。为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每个规范性文件均召开审核会议由法制办工作人员与法律顾问共同审核出具意见。*年度,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共出台规范性文件6件,均完成实地调研、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前置程序,均通过*区政府官网对外主动公开,并向市法制办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中注重积极推动完善与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机构的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备案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处理办法,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未收到与规范性文件有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异议审查申请。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与修改。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遵循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定均严格依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包括规范性文件制定、征地拆迁项目、行政重大合同签订等重大行政决策。全年共计6件规范性文件、14件行政合同、25项高铁新城征迁、衢化棚户区改造等其他重大行政决定。(二)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造*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全覆盖、事务全覆盖两全体系。*年度*区26个部门、9个乡镇6个街道均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建法律顾问团队,主要负责审查起草行政合同、处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提出重大决策法律意见等。*区政府以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为政府法律顾问,并组建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团队。*年度法律顾问团队共审核行政合同45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会36余次、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讨论60余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决策咨询的专业化优势,从合法性、合理性对行政为进行论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年度区政府通过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委托执法等执法要求,对行政及景观的执法权责予以进一步明确;严禁以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或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的名义开展执法活动,严禁无执法证件或执法证件失效的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委托执法的,受委托组织确保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执法主体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并定期向其报告行政执法情况。全年度,共审核28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对决定作出的前期要素进行审核,提出意见56条,均予以采纳后作出执法决定。(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实体和程序要求,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真实、准确记录反映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执法争议。*年度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推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工作,各区级行政机关与乡镇(街道)均执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制度。区级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与执法人员比例达到1:1,各乡镇(街道)共配备执法记录仪58部、具备摄像功能的相机28台,配备比例约23%。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工作。行政执法案卷均按规定制作、归档与保管,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归档统一平台进行归档。涉及行政处罚的案卷均通过政务服务网对全社会进行公开。经抽查乡镇街道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的案卷,均已按要求归档。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公布报送区政府审批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试行)及报送区政府审批的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以评查案卷入手,对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三方面进行监督。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送达建议书,督促其整改落实。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行政执法活动,对执法过程、执法主体、执法方式等全方位进行监督。(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年度*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均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在庭审过程中积极主动辩论、陈述,在庭审后与原告进一步沟通。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针对法院责令重新作出行政决定的,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查明事实、取得充分证据,并作出合法、合理的行政决定。(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对区政府及各部门、乡镇街道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特此报告。(篇四)*年,*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一、*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围绕目标,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8月1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市贯彻实施方案(庆发*14号),明确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并具体细化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明晰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按年度分解,每年年初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并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年,印发*市人民政府*年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宜府法领*2号)、*市人民政府*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宜府法领*3号),进行具体部署,统筹推进。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实行按季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二)立废并行,提升政府制度建设质量1.地方立法工作有序开展*年,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市城市管理条例、*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立法议案,均完成立法程序并颁布实施;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已进入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市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已启动立法调研;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已完成立法调研、草案制定等前期工作,正在就风景区管理机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报省政府审批。稳步推进政府规章立法。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立法项目协调衔接;*年12月27日,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并以市政府第83号令正式公布;*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完成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和草案修改等工作。2.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完成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我市利用一年时间,对1949年至*年期间印发的市政府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同步开展了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公平竞争内容的3个专项清理。从近1万余件市政府文件中,筛选出属于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351件。经清理,继续有效66件,修改10件,失效275件。清理结果已经*年12月27日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宜政秘*297号)向社会公布。(三)健全机制,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1.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面覆盖一是完善制度。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年,市政府制定发布*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宜政发*13号),对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签署的协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法制机构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把关。*年,市政府又相继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宜政办秘*18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宜政办秘*192号),进一步科学界定合法性审查范围,将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关口前移。二是应审尽审。*年,市法制办开展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225件(次),总体做到应审尽审。其中审查市政府文件64件,审查市政府有关计划、重大改革方案等28件,审查招商引资合同42份,审查其他涉法事务91件(次),内容涉及全市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城市建设、制度创新、招商引资等各方面。三是全面覆盖。对县(市)区政府及市直部门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再次进行推进。2.公众参与和风险评估制度初步建立一是建立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出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宜政办发*15号),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座谈讨论、咨询协商、民意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听证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将根据决策内容涉及的事项、范围,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代表列席相关的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活动情况,作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是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出台*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宜政秘*276号),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全面规定了风险评估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风险防控、责任追究等内容。重点就决策事项可能给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风险以及风险的可控性进行评估。3.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年,市政府续聘16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招商合同审查把关、基金和PPP等重大项目法律论证、棚改全程法律服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讨论、立法咨询论证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涉法事务100多件(次)。如:法律顾问参与审查上海、北京经贸招商签约文本42件;参与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法律服务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等。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外脑”优势,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二是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实施。*年9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庆办发*26号)。*年11月,在全市政府系统内组织开展了公职律师申报工作,推动公职律师制度的落实。(四)多措并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一是依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二是严格考试。改革考试方式,由人工考改为机考,全市17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机考测试顺利举行。三是严格把关。利用法制监督平台严把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关口,杜绝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对全市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和证件年审工作,公布合格执法人员名单。依法行政测试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重要依据。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印发了关于做好*年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对自由裁量权动态调整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要将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作为本部门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并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动态调整工作。(2)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年,我市作为省政府确定的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市,在全市部署实施。*年,根据省政府部署,我市继续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年5月,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办秘*57号),通过“试点方案完善阶段、目录清单制定阶段、试点工作落实阶段、总结考核阶段”四步走的实施步骤,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市食品药品监局等11家市直部门为法制审核制度试点示范单位,以点带面进行推广;大观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协调小组,重大执法行为联合“会诊把脉”等,通过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3)深入推进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自*年10月启动群众公议工作以来,不断推进和完善群众公议制度。加强对群众公议员的培训,提升评议能力。截至目前,市本级召开公议会议179场,公议案件360件。*年,召开公议会议37场,公议案件56件,公议员提出公议意见400余条。同时,桐城市、太湖县等各县(市)区群众公议工作快速推进。对监督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评查促整改、提升。对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13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对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案卷实行报送评查。赴各县(市)区对国土资源、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环保五个系统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10份行政处罚和6份行政许可优秀案卷进行了表彰。(5)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年,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实地检查验收基础上,通过科学评比、严格把关和社会公示,并经市政府同意,通报表扬市财政局等28家市级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年,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推进城管执法、文化综合执法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同时,在*经开区探索开展委托执法,并积极争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在岳西县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等。(五)严格办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一是依法受理案件。*年,市政府新收行政复议案件55件, 上年结转案件9件,共64件。做到应受理则受理,依法维护申请人复议权利。二是加强层级监督。截止年底,已审结61件,其中,维持24件,撤销3件,确认违法7件,驳回申请7件,不予受理10件,告知复议机关4件,撤回申请终止6件;全年作出撤销、确认违法和终止决定的共16件,综合纠错率为26%;直接纠错作出撤销和确认违法决定的10件,直接纠错率为15%,与*年作出撤销和变更各1件相比,上升较为明显。突出表现在:随着房屋与土地征收、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大,注重效率但忽视证据和程序,导致相关领域行政争议增多。三是加大调解力度。近三成的案件当事人纠纷取得了和解。2.依法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年,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43件(上期结转12件,本期发生31件),涉及案件的类别,主要有房屋及土地征补(主要是棚户区改造)16件、环保12件、土地确权4件、工伤认定4件、行政处罚3件、行政不作为3件、行政奖励1件等。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均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答辩、提交证据材料和出庭应诉。尊重和执行法院生效行政判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继续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宜政办发*16号 )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若干意见(宜政秘*133号),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六)强化培训,推进法治能力建设1.注重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近年来,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在上海、北京知名高校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研讨班;采取“请进来”的办法,*年12月,我市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邀请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授课; *年11月,市委组织部、市法制办联合举办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邀请省法制办、市中级法院、*师范大学有关理论和实务专家授课。二是抓住其他干部这个“绝大多数”。建立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专项制度。采取各种形式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集中组织一次依法行政知识考核。2.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年,为推动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结合,推动学法用法,面向全市组织开展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的法制征文。共到征文45篇,评出一等奖1篇,其他奖励等次16篇。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年,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向县(市)区和部门全覆盖,仍需持续推进;二是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但发展尚不平衡;三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在不同程度上还有所不足等,需要切实加以解决。三、*年工作安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紧扣市委456总体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取得实效:(一)围绕急用先立,扎实开展地方立法一是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组织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根据进度安排,完成*市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适时启动*市黄梅戏传承保护条例等草案的调研论证工作。二是出台政府规章*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适时启动*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的调研论证工作。(二)围绕优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程序继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制度向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全覆盖,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促进和保障依法决策。(三)围绕提升能力,开展依法行政培训交流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继续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二是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健全公务员依法行政集中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四)围绕规范执法,强化法制监督抓手一是深入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二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行政执法操作流程。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五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六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五)围绕化解争议,提高复议应诉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探索建立健全调解机制;提升办案质量,继续推进复议文书改革,提高说理性,推行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二是继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六)围绕服务决策,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一是注重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推动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系统公职律师制度的落实。(七)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重点工作部署一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谋划和落实好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部署依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报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推进依法行政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篇五)*年,我局的法制工作按照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省建设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行业政策法规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组织实施“七五”普法工作,大力推行行政处罚网上运行,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积极推行“最多跑一次”放、管、服改革,着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一、抓好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精神,以党员领导干部为核心,以系统内中层干部为重点,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主任办公会议前专题学法和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水平。二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建设。今年组织了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工作人员260人的业务培训;开展了工程建设管理专业、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专业共84人的行政执法证考前培训;还举办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法制工作培训班,全市80余名建设房产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和交流。全年,不定期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制工作专题研讨会6次。三是抓好本行业的普法工作。根据我局制定的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下发了普法教育责任清单并上网公布。除做好宪法、法律和上级各项法律文件的宣传贯彻外,今年,还开展了有关最新颁布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学习工作,印制了宣传册到现场发放,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还制作动漫、系列剧通过移动媒介进行宣传。二、完善政策法规的制度体系一是抓好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开展了地方性法规新立法项目宁波市海绵城市条例、宁波市房屋租赁条例和调研项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和政府规章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点,对我局为主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审核,提出了两部政府规章的废止意见和一部地方性法规、两部市政府规章的修订意见。二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年我局共出台了规范性文件10个,并对17份外来的法律文件反馈了修改意见。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们还组织对我局制发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废除了一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违反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义务的及其它应当失效文件,共废止8个,修改13个,保留177个。三、强化行政权力的司法监督一是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年共发生诉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23件,目前已审结案件21件,其余均在审理中。审结案件中除其中1件涉及信息公开的上诉案件二审败诉外,其他均无败诉。案涉内容主要集中在房屋竣工验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履职、房屋拆迁、勘察设计等方面问题提起的诉讼案件。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及答辩工作。*年共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共8件,其中7件被上级复议机关维持或驳回复议请求、1件被撤销败诉。同时我局作为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案件8件,其中3件作出维持决定,1件驳回复议请求,1件不予受理,1件视作撤回处理,2件作出责令处理决定。三是做好行政争议的善后工作。就复议诉讼中案涉的共性法律问题,我们与管辖法院和省、市行政复议机关作了多次的沟通交流,主动适应当前行政诉讼的新要求,对审判、裁定、复议决定、司法建议等司法文书载明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落实,自觉接受司法监督,除再审、上诉案件等案件外,共安排委领导出庭应诉13次,领导出庭应诉工作已经走在全市前列。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一是落实执法主体清理确认。今年,我们在系统内开展了两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确认以及网上公示工作,对局属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法定或授权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完成局属各单位行政执法证的申领、清理工作,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积极与省厅、市编办对接,启动“浙江省双随机抽查系统”建设,目前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库、人员库已经建立,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做好基础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三是强化违法案件查处指导。*年局本级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件,处罚金178.15余万元。今年,我们根据市委巡察意见及有关文件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对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以及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作了明确,为加强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做出了指导。在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一案例被市法制办评为十佳行政处罚案卷。五、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一是推进行政程序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和制度,坚持和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流程,积极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强化法治保障。二是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努力实现“应评尽评”,今年开展了中兴路综合整治、兴宁路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行政机关签订的对外合同进行合法性和履约风险审查,全年审查各类决策性文本(包括文件、合同、协议、意向书等)126个。三是推进行政信息公开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我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通知,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年共办理了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69件,均已按期办理完毕,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呈现出总量上升、范围广泛、争议集中、难度增大的特点。六、强化对房屋征收工作的服务指导一是加强政策指导。根据省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及各地征收工作实际,今年6月,修改完善房屋征收政策,新出台了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调整完善了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有关政策和标准,为房屋征收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建设,出台相关文件,加大对各地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强化对各地上报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坚决杜绝擅自突破政策现象的出现,确保全市征收政策的严肃性、权威性。严格做好年度计划管理,加强征收评估管理,加强全市拆除工地安全管理及围挡整治提升指导与督查力度。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做好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年我局本级共办理来信164件,接待群众来访189批次655人(集体上访43批289人次),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处理信访咨询件2408件,受理来电信访咨询8300多个。落实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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