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老净氨塔时外施队人员高空坠落事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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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拆除老净氨塔时外施队人员高空坠落事故一、事故经过:2005年9月8日合成事业部碳化工段老净氨塔拆除,9月7日工段负责人赵峻用工作联系单到生产部基建处联系搭架子,9月8日10时20分赵峻就把外施队蒋若炳的工人叫去搭架子,在未办理登高证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当搭到4.5米左右的高度时,劳务工苟成海准备从第三层上移到第四层,先把安全带挂到己搭好的第四层横木上,当他移上去后,此横木突然从中间断裂(但未全断),他身体失控下落,安全带在他下落过程中缓冲了一下,把横木彻底拉断后人落到地面,在下落过程中安全帽被撞落,导致头部受伤,送医院抢救。因治疗无效,于10日凌晨死亡。二、原因分析:(一)物的不安全状态:1、采用了己淘汰的木棒作为架子材料;2、断裂的木棒中间在未发生事故前横向己有一半的裂痕,己失去应有的承重能力。(二)人的不安全行为:1、劳务工违章作业,未办理登高证,且无监护人;2、该劳务工挂安全带不认真,图方便,未挂在横木和竖木的交叉处。(三)管理因素:1、票证管理存在死角,致使此次作业未办登高作业证;2、对架子的规范管理力度不够,致使木棒搭架子的事还在施工中出现。三、吸取教训及应采取的措施:(一)规避物的不安全状态应采取的措施:立即停止使用木棒作为搭架子的材料。(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应采取的措施:制定安全帽、安全带违章举报奖励制度,并制牌到生产现场。(三)堵住管理漏洞应采取的措施:编制票证办理程序网络图,并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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