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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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有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但目前国内应用较广泛的是其杀虫剂,其特点是作用迅速,选择性强,杀虫效力大,对人畜毒性低,易分解,无体内蓄积作用。其理化特性多数为无色或白色结晶,难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对光、热、酸较稳定,遇碱易分解失效,较常使用的品种有呋喃丹、西维因、混灭威、叶蝉散、巴沙等。在生产、包装、贮存、运输及使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不注意个人防护均可接触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发生中毒。【临床诊断要点】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相似。其特点有:1.发病快:呼吸道、皮肤接触多在23小时发病,短则在半小时左右,口服中毒多在1030分钟发病。2.恢复快:脱离接触、及时处理后,一般在数小时内可恢复,部分轻症患者可自行恢复。3.职业中毒者病情普遍较有机磷中毒轻,死亡多为经口中毒者。4.只要彻底清除毒物,病情通常无反复。5.中毒后不发生迟发性神经病。一、轻度中毒。可出现头晕、头痛、乏力、视物模糊、全身麻木、多汗、面色苍白、恶心、呕吐、瞳孔缩小、肌肉震颤等,脱离接触后一般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全血胆碱酶活性往往在70%以下。二、重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加重外,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重度中毒:1.肺水肿2昏迷脑水肿,全血胆碱酯酶一般在30%以下。【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评定】预后良好,一般职业中毒者很少发生死亡,经积极抢救,多数完全恢复健康,无后遗症,仍可从事原工作。中毒后若留有后遗症,请参考有机磷农药中毒有关部分进行评定。中毒死亡者,请按工伤事故死亡的鉴定与赔偿的标准进行。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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