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多媒体》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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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诉讼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章主要讲授我国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 通过学习 了解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各自的特点 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诉讼参与人的范围 各类诉讼的基本制度和基本程序 掌握 管辖制度 证据制度 刑事的强制措施以及立案 侦查 起诉 审判 执行等重要程序 教学重点 三大诉讼法所规定的基本制度和基本程序 教学难点 三大诉讼法的共通之处和差异所在 教学方法 讲授法 讨论法 读书指导法 教学方式 课堂讲授 多媒体教学 学生自学 教学内容 1 2 3 4 5 阅读书目 1 刑事诉讼法及其配套规定 民事诉讼法及其配套规定 行政诉讼法及其配套规定 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版 2 龙宗智 杨建广主编 刑事诉讼法 第一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年版 3 江伟 民事诉讼法 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年1月4 皮纯协 行政诉讼法学教程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6 第一节诉讼法概述一 诉讼与诉讼法 一 诉讼的概念和种类诉讼是指在国家司法机关的主持下 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 依法解决争讼的活动 1 刑事诉讼 它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 依法揭露犯罪 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的活动 2 民事诉讼 它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 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 3 行政诉讼 它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请求 依法审理和解决行政案件的活动 二 诉讼法的概念和种类诉讼法又称程序法 是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保障刑法贯彻实施的国家基本法 2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是规定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保证民法 婚姻法 经济法 劳动法等法的贯彻实施的国家基本法 3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定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保证行政实体法贯彻实施的国家基本法 二 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一 共有原则和制度1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它是指国家司法权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 其他任何机关 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利 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2 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这个原则是我国诉讼法各项原则的中心内容 它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 必须忠于客观事实 以查证属实的证据和凭借这样的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作为各种决定 裁定或判决的基础 同时 以法律为评判标准 辨明是非曲直 作出正确处理 3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它是指司法机关在法律的适用和执行上对一切公民一律平等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平等 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也不允许搞任何歧视 4 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它是指参加诉讼的各民族公民 都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回答提问 发表意见 书写证词诉状等 司法机关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并为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5 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 它是指诉讼权利是一种法定权利 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司法机关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公民的诉讼权利 并且有责任采取措施排除他们在行使诉讼权利过程中的各种障碍 诉讼参与人有权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 有关机关对于侵犯诉讼权利的行为应认真负责查处 6 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在刑事诉讼中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是全过程的 包括立案监督 侦查监督 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 同时也是全方位的 既包括对专门机关的监督 也包括对诉讼参与人的监督 7 两审终审制度 两审终审原则 是指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两审终审的例外情况是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和由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 实行一审终审制 另外 判处死刑的案件 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 其判决和裁定才能生效 8 公开审判制度 它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案件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 一律公开审理 允许其他人旁听 允许新闻记者采访 报道和评论 所谓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主要是指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等 对于上述案件的审理 与案件无关的人不得参加旁听 但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法律规定这一原则的意义在于它可以教育公民 也可接受公民及社会的监督 9 回避制度 它是指同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和其他特殊关系的审判人员及其他人员 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不得参与本案审理等活动的诉讼制度 10 合议制度 它是相对于独任制而言的 是指除简单的民事案件 轻微的刑事案件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 其他案件须由审判员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来审理的制度 二 特有原则1 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主要有 1 公 检 法分工负责 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的原则 2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辩护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反驳起诉书中指控的罪状 为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而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明材料和辩解意见 要求减轻或免除被告人刑罚的诉讼行为 辩护权的基本内容如下 A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整个诉讼活动中都有权为自己辩护 B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行使辩护权有三种方式 自行辩护 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C人民法院应当保障被告人能够获得辩护人的辩护 3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2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主要有 1 当事人平等原则 2 辩论原则 3 调解原则 法院调解 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 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问题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进行协商 或者通过协商对权利义务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的诉讼行为 调解原则的内容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 应立足于调解结案 凡能调解结案的 就不采用判决的方式 人民法院应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贯穿于审判程序的各个阶段 调解和判决都是人民法院解决民事案件的方式 调解不成的 应及时判决 这项原则的意义在于简化诉讼程序 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 增进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3 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主要有 1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原则 2 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 3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 应重点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即对诸如行政机关是否超越法定的职责权限 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证据确实充分 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审查 这一原则是行政诉讼法特有的 最反映行政诉讼的精神与价值取向的基本原则 三 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一 诉讼中的专门机关诉讼中的专门机关是指依照法定职权进行诉讼活动的国家执法机关 主要包括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他们在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 但由于各自的性质 职能的差异 因而在诉讼中的职权各有差异 各级人民法院体系图 公安机关的组成体系图 二 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专门机关依其职权办案的人员以外 所有参加诉讼并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人 它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当事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 处于原告或被告的地位 同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 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主要诉讼参与人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 1 原告和被告 民事 行政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是狭义的当事人 也是最主要的诉讼参与人 没有他们诉讼就不能成立和进行 原告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被告是指被控告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经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2 共同诉讼人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 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 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类的 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 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中的当事人统称为共同诉讼人 原告为二人以上 称为共同原告 被告为二人以上 称为共同被告 3 第三人 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 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 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因而参加到他人之间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 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人 4 被害人和自诉人 他们是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处在原告的诉讼地位 行使控诉职能 被害人从广义上说是指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从狭义上说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这里是指狭义 自诉人是指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 5 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 他们是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处在被控告 被追诉的地位 行使辩护职能 犯罪嫌疑人是指公诉案件中因涉嫌犯罪正在被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的刑事当事人 刑事被告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或者被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当事人 6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他们是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 并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要求赔偿的人 第二节诉讼管辖一 管辖的概念管辖是司法机关对案件受理范围和审理权限的分工 二 共有管辖 一 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在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划分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权限 根据案件性质 案情轻重复杂程度及其影响范围的大小等因素 我国诉讼法分别对级别管辖作出了规定 1 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 2 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3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二 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域的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确立地域管辖有一般原则 也有特别规定 1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2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3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三 特有管辖 一 刑事诉讼的特有管辖1 立案管辖 又称部门管辖或职能管辖 它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它解决的是公检法三机关的立案范围的划分 根据是公检法三机关的不同性质 不同职能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 它包括 2 专门管辖 它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之间 专门人民法院同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在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目前 军事法院管辖现役军人和军队在编职工犯罪的刑事案件 以及普通公民危害与破坏国防军事的犯罪案件等 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主要是铁路公安侦查的刑事案件以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犯罪案件等 二 民事诉讼的主管与特有管辖1 民事诉讼中的主管 它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一定范围内的民事案件 经济案件的权限 它解决的是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之间处理民事纠纷与经济纠纷的分工 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的案件主要有 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争议的案件 由婚姻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争议的案件 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发生争议的案件 由劳动法调整的部分劳动关系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等 民事主管是管辖的前提和基础 管辖是主管的落实和发展 2 协议管辖 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 以书面形式约定管辖法院 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 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 专属管辖 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此类案件主要有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前者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 后者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同一案件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 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 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审理5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发现自己对该案无管辖权 而依法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 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了的 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6 管辖异议 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当事人依法提出其对该案无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 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 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 裁定驳回 三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指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审判一定范围内行政案件的权限 1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1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 2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案件 3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案件 4 认为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许可证 执照的案件 5 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 财产权的法定职责的案件 6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 7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 8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 财产权的案件 9 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2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 以下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1 国防 外交等国家行为 2 行政法规 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 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 命令 即抽象行政行为 3 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 任免等决定 4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节诉讼证据一 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一 证据的概念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一种客观事实只有纳入诉讼的轨道才能成为诉讼证据 诉讼证据具有如下特征 1 客观性 客观性 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上确实存在的事实 2 关联性 关联性 是指诉讼证据必须与特定的案件有内在的必然联系 3 法律性或合法性 合法性 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 并按照法定程序收集 提供和运用 二 证据的意义 二 证据的种类我国诉讼法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对证据进行分类 诉讼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这个事实必须有一个载体 也就是它的表现形式 才能为人们所认识和运用 因此 诉讼法依据诉讼证据的载体即表现形式不同 规定了各类诉讼证据 各有7种 行政诉讼法 规定了七种证据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陈述 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 现场笔录 一 共有诉讼证据1 物证 物证是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 它的特点是以其外部特征和所处的位置反映一定的案情 物证应提交原物 提交原物确有困难的 也可以提交复制品 2 书证 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 它的特点是使用文字 符号或图画等方式 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书证应提交原件 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 也可以提交原件的复制品 照片 副本等3 证人证言 它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根据法律规定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 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 不能辨别是非的 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不能作证人 刑事诉讼的证人仅指自然人 单位不能作证人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证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 经人民法院许可 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4 视听资料 它是指以录音 录相 电子计算机或其他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它形象直观 客观实在 内容丰富 具有其他证据难以比拟的特点和证明优势 但也不是万能的和绝对可靠的 5 鉴定结论 它是指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 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 如法医鉴定 书法笔记鉴定 痕迹鉴定 化学鉴定 会计鉴定 法鉴定等 二 特有诉讼证据1 当事人陈述 2 被害人陈述 3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4 勘验 检查笔录 5 勘验笔录 现场笔录 三 证据的运用 一 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具体而言 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 应当提供证据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能证明其真实性 当事人若不能提供证据 或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具有真实性 要承担不利的法院裁判 1 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应当收集证据 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举证责任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阶段中 负有提出证据证明自己诉讼主张的责任 在公诉案件中 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由公安司法机关承担 自诉案件中 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或举证责任 2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实行 谁主张 谁举证 的一般原则 但特殊情况下 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即在有些侵权诉讼中 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 被告否认的 由被告负举证责任3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证据的基本理论和制度与民事证据 刑事证据基本相同 最大的区别在于行政诉讼中由被告即有关国家行政机关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处于被告地位的行政机关有责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所作的引起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如果行政机关不能提供这样的证据 就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原告承担次要举证责任 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 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 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二 证明的对象证明的对象是指在诉讼中应当用证据加以证实的案件事实的范围 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包括 有关犯罪构成的事实 作为从重 从轻 减轻或免除处罚理由的事实 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及犯罪后的表现 其他需要用证据证明的事实 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包括 当事人主张民事实体权益的法律事实 当事人主张的具有程序性质的法律事实 证据事实 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包括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 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 证据的收集与保全1 证据的收集 诉讼证据的收集 是指依法进行诉讼活动的国家机关和当事人发现与获取证据的诉讼活动 2 证据保全 它是指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 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之前 对于当前可能灭失 以后无法或难以取得的证据 根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或依照职权加以固定和保护 以备将来使用而采取的措施 在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中 并不是所有证据都需要和都有必要进行保全 采取证据保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要保全的事实材料是能证明事实的证据 2 该证据如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则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 例如 属于物证的房屋 因拆迁可能灭失 物证因时间的延续有可能变质 腐烂 证人因病可能死亡等 3 保全措施必须在诉讼程序开始后 人民法院调查开始前采取 讨论案例 案例 行人王某路过程某家门口 被程某家养的狗咬伤 住院治疗花去 元 王某起诉到法院 要求程某赔偿损失 程某说 我家的狗拴在树上 从来没咬过人 这一次咬断绳子并咬伤你 一定是你逗我家的狗 狗才咬你的 所以王某是自作自受 请分析本案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第四节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司法机关为了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 防止或者排除对诉讼活动的干扰与妨害 对特定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由于诉讼的性质不同 各种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 适用对象和程序也有差异 一 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一 拘传 拘传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询问的强制方法 特点 程序 二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 保证其不逃避侦查 起诉 审判并随传随到的强制方法 条件 期限 三 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公检法三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住处和指定的居所 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条件 期限 四 拘留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遇到法定紧急情形时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情形 程序 五 逮捕 逮捕是指公检法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强制方法 逮捕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有逮捕必要 权限 程序 二 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一 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只要当事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 案外人在民事诉讼中故意实施了下列行为 人民法院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拒不到庭应诉 妨碍庭审活动 其他妨碍诉讼行为 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 二 强制措施的种类 拘传 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的强制方法 训诫 它是指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 情节较轻的人 以口头形式给予批评教育的强制方法 责令退出法庭 它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违反法庭规则 扰乱法庭秩序的人 强制其离开法庭的强制方法 罚款 它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依法强制其交纳一定现金的强制方法 拘留 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实施了情节严重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 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三 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行政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 为保证审判和执行的顺利进行 对妨害行政诉讼秩序的行为人依法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范围基本相同 对妨害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有训诫 责令具结悔过 罚款 拘留四种 第五节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为解决争议 处理案件而进行活动的法定次序和法定方式 它是诉讼法的核心内容 由于诉讼的性质不同 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各有差异 刑事诉讼程序分为立案 侦查 提起公诉 审判和执行程序五个具体的诉讼阶段 民事 行政诉讼分为审判和执行程序两个具体的诉讼阶段 其中 审判程序又是三大诉讼程序的核心内容 它包括第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以及刑事诉讼的死刑复核程序 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 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等 一 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一般分为立案 侦查 起诉 审判 执行五个阶段 但如果是自诉案件 则不需要经过侦查 起诉 在立案后即进入审判阶段 一 立案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 控告 举报 自首等材料进行审查 判明有无犯罪事实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 并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二 侦查 是指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 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三 起诉 刑事起诉是指拥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或者公民 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对指控的犯罪进行审判 以确定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制裁的诉讼活动 刑事起诉可以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方式 四 审判刑事诉讼中的审判 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裁定的诉讼活动 1 普通审判程序 开庭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 宣判2 简易审判程序 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所适用的相对简化的审判程序 3 第二审程序 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重新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 包括 4 死刑复核程序 是指对判处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 行使死刑复核程序权的只有最高人民法院 原授权的地方法院死刑复核权已由最高法院收回 5 审判监督程序 是指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 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 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重新进行审判的诉讼程序 五 执行程序1 执行 是指刑罚执行机关为实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的内容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阶段 2 执行的依据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包括 1 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 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2 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3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 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授权核准的死刑判决 3 执行主体及内容 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 监狱 二 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简易图 一 第一审普通程序流程图 下图 二 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适应对象 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审限 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三 第二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 就下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审理的程序 四 其他民事审判程序 特别程序 它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法定的特殊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特殊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公民失踪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认定公民限制行为能力案件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督促程序 它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 向债务人发布附有条件的支付令 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书面异议 该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它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以公开告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主张权利 逾期无人申报即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它是指当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 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 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 将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依法分配给债权人的程序 讨论案例 案例 李某未经批准 擅自将临街的临时营业房改建成永久性营业房 年 月 日 城建局依法对李某的违章建筑房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其 日内拆除违章建筑 年 月 日 城建局未通知李某及成年家属到场 也未对室内物品清点 派人将违章建筑强行拆除房顶 致使部分商品受损 李某非常气愤 第二天患脑溢血死亡 其妻也患病卧床不起 李某的儿子想起诉城建局违法拆除违章建筑 请分析李某的儿子有权起诉吗 本章小结 本章通过对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主要内容的介绍使学生能够对我国的诉讼制度有基本的了解 学习的重点应当在于掌握三大诉讼法所规定的基本制度和基本程序 学习的难点在于三大诉讼法既有许多共通之处 也有不少差异 应当注意比较分析 关键词 当事人 证据 取保候审 逮捕 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财产保全 思考与讨论 民事诉讼的主管范围有哪些 刑事诉讼立案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简述诉讼证据的特征和举证责任分担规则 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各包括哪些基本程序 如何理解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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