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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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针对 xx 省委省政府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经过逐项梳理,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共性问题 25 个,个性问题 26 个,共51 个) ,具体如下:1.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有待提升。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虽然多数同志对 xx 市的结构性、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都有基本了解,但过多强调历史原因和客观因素制约,存在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环境问题需要长期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的模糊认识,甚至还有环境保护影响经济发展的错误观念。个别同志存在满足现状、松懈麻痹思想,缺乏久久为功的决心,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走绿色发展之路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整改目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夯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整改措施:(1)成立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建立市委常委分包重点县(市、区) 、市政府领导分口负责的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我市全面落实到位。 (2)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xx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2019 年度学习计划 2019 年度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 。在 2018 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时,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3)在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中,依托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等平台,以五大发展理念教育培训为引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比重,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 (4)研究制定对各县(市、区)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5)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开展督察,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责任领导:李 xx,刘 xx牵头单位:中共 xx 市委办公室,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委相关部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2.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市委、市政府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三年行动计划等制度方案,但在推动落实中尚存不少问题。定期研究谋划、统筹安排部署、合力推进落实、强化督导考核等机制推进不畅,存在“上热中温下冷”情况,部分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在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统筹推进不力、协同配合不够、责任落实梗阻、执法问责松软、督导考核流于形式、压力传导逐级衰减等问题,攻坚合力尚未全面形成。2016 年、2017 年xx 市对县(市、区)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考核中,生态环境保护权重只有 5 分,其中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只占 1.5 分,且对考核结果只进行了排序。整改目标: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提高市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频次,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加快解决。整改措施:(1)市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 1 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市委常委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的决定事项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到位。 (2)全市( xx 市,下同)各级党委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3)全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涉及饮用水源地等重大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问题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推动解决落实。 (4)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优化环保督察机构,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开展督察,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责任领导:李 xx,刘 xx牵头单位:中共 xx 市委办公室,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委相关部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3.xx 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xx 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相关要求在部门职责中没有进一步明确。散乱污取缔、油烟治理、矿山整治、渣土车管理等工作,相关部门职责不明确,联动作用成效不明显,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整改目标:明确市直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职责,理顺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治污,社会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整改措施:(1)在xx 市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进一步厘清市直有关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分解压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强化部门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合力。(2)散乱污企业取缔由市工业信息化局牵头负责,油烟治理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矿山整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渣土车管理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3)市攻坚办对负有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其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定期进行目标考核,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慢的部门实施督办问责。责任领导:侯 xx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 年 4 月底前4.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问责力度不够大。相关部门环境监管执法偏松偏软,难以对违法行为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同时,一些部门和地方责任追究力度偏小,问责的层面以乡科级以下干部居多,问责的手段也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居多,真正动真格的追责少,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整改目标: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问责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部门和地方领导追究到位。整改措施:(1)强化宣传,加大 大气污染防治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促使其学法、懂法、守法。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文明执法水平。加大巡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严管重罚。 (2)强化督查监督和考核问责。坚持日常督查常态化,各相关部门始终要把环境执法放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制度,严防环境问题反弹。充分利用 12369 环保热线监督举报平台,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监督。 (3)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逐一核查,坚决纠正问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 (4)加强以案促改,深刻剖析原因,加大整改力度,堵塞监管漏洞,形成长效机制,杜绝已经执法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反弹。 (5)住建、农业和城管部门要对扬尘、垃圾清运、秸秆焚烧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顶格处罚,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物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打击处理不力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责任。责任领导:徐 xx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5.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和反馈意见涉及问题整改工作存在差距。xx 市对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 交办案件和反馈意见涉及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进度不快,整改验收标准偏低,且不规范不统一,与举一反三、以点及面、彻底整改的要求尚有差距。督察期间,督察组通过逐一核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的 8 个问题和 74 个持续整改的交办案件,并随机抽查 34 件已整改到位的交办案件,发现有 27 个案件不同程度地存在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整改目标:督促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的 8 个问题和 74 个持续整改的交办案件全部彻底整改到位,相关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1)对所有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化管理,采取日常督察、重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各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 (2)查清省委省政府督察组所抽查的 27 个案件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 (3)对各级督查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责任领导:徐 xx,侯 xx牵头单位: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6.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截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xx 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 6.031,优、良天数仅 155 天,PM10 和PM2.5 累计浓度分别为 99 微克/立方米和 56 微克/立方米,各项指标在汾渭平原城市排名中处于中游,但在全省 18 个省辖市和全国169 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均处下游。整改目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 2019 年市定年度目标任务(PM10 平均浓度控制在 105 微克/ 立方米,PM2.5 平均浓度控制在 56 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56.2%) 。整改措施:(1)认真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中共 xx 市委、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xx 市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深化“控尘、控煤、控车、控排、控油、控烧”减排措施,持续整治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和城市生活面源污染,倒逼能源、产业、交通、用地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2)修订完善xx 市空气质量考核暨生态补偿办法 。将空气质量考核结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体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施最严格的问责奖惩。(3)建立微型站点和产业集聚区考核追责机制。对微型站和产业集聚区空气质量进行排名,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行政措施,推动基层环境监管网格发挥作用。 (4)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切实有效推动分管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推进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完善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压实大气攻坚职责。责任领导:侯 x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 年 12 月底7.一些河流断面水质长期超标。2018 年 1-10 月份,省控伊洛河汇合处断面水质按三类水质标准考核,达标率只有 60%。此外,13个市控考核断面中,仍有 4 个断面未达标,其中,瀍河潞泽会馆断面达标率仅为 28.6%,栾川明白河庙湾断面水质达标率仅为23.5%,涧河丽春桥断面达标率仅为 14.3%。整改目标:全市地表水国、省重点监控的 7 个断面达到或优于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 100%;市重点监控断面达到或优于 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 80%以上。整改措施:(1)启动水污染动态排查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城管等部门充分发挥涉水管理部门职能,加强工作推进落实,联动治污。 (2)强化河渠治理,加快推进截污治污工程。 (3)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完善城中村、城郊村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4)继续切实加强对城市区已建成的雨、污水管道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并继续做好服务工作,加强城市区入河雨水口的巡查,加大督查力度,对排查出的排污口进行持续动态跟踪,建立台账,发现一起,督办一起,治理一起。责任领导:王 xx,侯 xx,王 x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 年 12 月底前8.水攻坚工程项目多项未能按期完成。全市 23 个流域重点工程项目中,目前仅完成 4 个, 19 个逾期未完成,其中瀍河区、汝阳县、偃师市 3 个项目已过完成时限但尚未开工。整改目标:认真梳理未按时完成工程项目,确保 7 月底前完成全市23 个流域重点工程项目,做好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整改措施:(1)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全力保障水攻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高效推进,如期完成。 (2)各相关县(区)加强领导,抽调骨干力量充实重点项目建设队伍,确保顺利完成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 (3)编制科学合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计划进行动态控制,根据工程进展程度,不断优化施工方案,倒排工期,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促使工程早日建成并投入运行。 (4)瀍河区、汝阳县、偃师市成立专班工作组,分析研究工程未开工原因,督促尽快开工,协调工程进展中的问题,确保工程保质完成。 (5)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效。责任领导:王 xx,王 xx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 年 7 月底前9.水攻坚工程项目中,154 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仅 26 个按期完成。整改目标:按照水攻坚工程要求,高标准完成 154 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并做好验收工作。整改措施:(1)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由发改、财政、国土、住建、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分析研究未完成的整治项目存在问题,并协调解决。(2)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财政投入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相适应。(3)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责任领导:王 xx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0.伊河流域钼因子超标问题不容忽视。栾川县和嵩县钼资源经历40 余年的开发建设,给伊河上游留下了众多小矿洞、小尾矿库、小渣场,伴随着雨水冲刷,形成了大面积钼浓度较高的土壤、河流,最终导致伊河流域水质钼因子长期超三类标准,加上钼污染综合治理难度大、周期长、见效慢,因此必须按照既定的综合整治方案加快推进。整改目标:2019 年底前,完成两县县域内 14 座尾矿库闭库工作;完成河流沿岸及道路边遗弃矿石、废渣清理处置及露天采场及排土场污染治理;完成废弃地下井巷及废弃矿洞的外排废水治理。整改措施:(1)合理设定乡镇地表水监测断面。以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标为核心,结合当地实际,设定乡镇地表水监测断面,每两个月监测 1 次。如有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随时进行加密监测,监测结果报县攻坚办,依据考核办法,对当地政府给予奖惩。 (2)加强企业监管力度,确保稳定运行。确保涉钼企业安全稳定运行,明确专职人员,每周不低于 2 次对涉钼企业进行现场监察,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不定期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涉钼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以督促企业打消侥幸心理,使稳定运行成为常态。 (3)开展伊河嵩县段生态文明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 12 亿元,建设河道整治工程、建筑物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开展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取缔伊河嵩县段非法采砂场(点) ,投入 400 余万元,实施生态修复,平整河道、回填砂石 70 万方。责任领导:宗 xx,王 xx责任单位:栾川县、嵩县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19 年 12 月底前11相当一部分工地施工方不按扬尘管控要求作业,加上主管部门履职监管不给力,致使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督察期间,督察组共抽查 28 个工地,其中建筑施工工地 15 个、道路施工工地 7 个、园林绿化工地 3 个、拆迁工地 3 个,大多存在车辆冲洗设施建设标准低、设施故障或闲置、黄土裸露未覆盖、土石方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百分之百围挡及喷淋措施标准不高、 “三员”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现象。整改目标:扬尘管控力度持续加大,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高,扬尘贡献比重逐步降低。整改措施:(1)修订完善全市 扬尘污染综合防控实施细则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发挥合力控尘作用,扩大监管范围,将全市涉及扬尘的商砼站、砂石料场、堆场、垃圾处理场、闲置或待开发土地全部纳入扬尘监管范围,精准核实扬尘源。 (3)实施人防和技防相结合,提高防控效能。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辖区控尘办队伍建设,采取劳务派遣或政府购买等多种方式,配齐配强不少于20 人专职控尘队伍。发挥远程视频监控和无人机巡航监控的技防作用。 (4)加强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扬尘管控,对国控点周边区域实施严格管控,及时按照管控指令强化调度指挥,实施应急管控措施。责任领导:王 xx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 年 6 月底前12.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全市 9 大类 336 项治理任务,但相当一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整改目标:全面完成 2018 年 9 大类 336 项工业治理任务。整改措施:(1)加大督导督办。 2018 年 12 月底确定的 2018 年9 大类 336 项工业治理项目,除偃师市 xx 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和大唐 xx 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堆场封闭改造因工程量大、治理周期长的原因任务时限延期外,其余任务已全部完成。对尚未完成工业治理的企业,每周进行定期调度,督促企业加快治理进度,尽早完成治理任务。 (2)实施联合惩戒。根据省攻坚办下达的关于对未按期完成 2018 年度治理项目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豫环攻坚办201915 号)文件要求,对未完成工业治理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最大限度降低其发电负荷、取消企业 2019 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资格、取消企业 2019 年度标杆引领机组评选资格、取消 2019年度绿色环保引领企业评选资格、扣除企业环境信用相应评分。(3)严格目标考核。对偃师市 2 家未完成治理任务企业,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依据,取消辖区评先资格。责任领导:侯 x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 年 6 月底前13.xx 市机械加工企业众多,多数企业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如焊接工位焊烟收集效果不佳,喷漆车间密闭不严,对企业厂区内排放工艺废气技术监控手段跟不上。耐火材料、铝石锻烧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推进缓慢,VOCs 治理活性炭普遍更换不及时。整改目标: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全市钢铁、建材(水泥、耐材、陶瓷、石灰、砖瓦、搅拌站) 、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焊剂、刚玉、玻璃、磨料磨具等行业和燃煤锅炉企业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全面淘汰单一的活性炭吸附去除 VOCs 技术。整改措施:(1)按照 关于做好工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洛市环201883 号)要求,全市工业企业全面实施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工业堆场要落实场地硬化地下防渗漏、分类堆存地面防流失、表面覆盖空中防扬散;强化环境监管,做到视频监控安装要到位、自动监测设施要到位、空气质量微型站安装要到位、TSP 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要到位、降尘缸安装要到位、无人机走航查源要到位。 (2)开展 VOCs 净化技术升级,淘汰单一的活性炭吸附技术,凡未采取焚烧技术的现有 VOCs 净化设施升级为 “A+B”复合净化技术;在天然气覆盖区域且有用热需求的涉 VOCs 企业,鼓励采取燃烧式销毁技术。责任领导:侯 x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 年 10 月底前1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滞后,统计数据显示:xx 市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接入国家监控平台的企业仅 172 家、监控点位250 个,与管控企业点位实际情况相比,数量明显不足。整改目标:全市共有 210 家污染源排放企业自动监控站点接入国家在线监控数据平台、监测点位 280 个。9 月 30 日前完成涉气企业84 家、涉水企业 24 家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安装。整改措施:(1)指导督促已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企业尽快完成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 (2)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季通报督办制度,强力推进污染源监控设施安装工作。 (3)结合日常监管,及时完成符合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企业建设安装,力争做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全覆盖。 (4)重点污染源排污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工作列入我市 2019 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督办内容,逾期未完成安装联网任务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责任领导:侯 x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 年 12 月底前15.土壤攻坚任务进展缓慢。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土壤攻坚任务,完成省定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任务。栾川、洛宁、汝阳、嵩县治理与修复试点初见成效。整改措施:(1)督促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攻坚办调整任务提出各县(市、区)任务建议,由市攻坚办分解并下发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下发任务,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 (3)约谈栾川、洛宁、汝阳、嵩县人民政府,督促加快治理修复试点建设。责任领导:王 xx,侯 xx,王 x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16.禁燃区仍有燃煤锅炉未按期淘汰。督察发现,在 xx 市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仍有燃煤设施生产运行。整改目标:2020 年 10 月底前,城市区燃煤锅炉全部停运(燃煤机组除外) 。整改措施:(1)按照 “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注销登记、清除燃料、永不复用”的标准,2019 年 10 月底前淘汰未列为备用热源保留的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2)2020 年 10 月底前,集中供热锅炉停运应急备用,实现城市区燃煤锅炉“基本清零” 。责任领导:侯 x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20 年 10 月底17.未开展重型柴油车辆遥感检测。督察发现,省攻坚办要求 2018年 12 月底前完成 10 套以上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2 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截至 10 月底,xx 市机动车尾气固定遥感检测任务招标工作尚未完成,所辖县区也未完成 1 套以上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1 套移动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安装的任务。整改目标:完成城市区 10 套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 2 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及所辖九县(市)各 1 套以上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1 套移动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安装任务。对重型柴油车辆进行遥感监测。整改措施:(1)城市区 10 个点位 14 套固定机动车遥感检测设备已经全部安装并投入运行,2 台移动遥感车已投入运行。新安县、汝阳县 1 套固定机动车遥感设备和 1 辆移动遥感车均已经到位。下步将加大督导督办。每周对各县(市、区)固定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安装情况进行调度,向进展缓慢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下达督办单,要求加快施工安装进度,限期完成建设任务。加快监控平台建设,协调并督促网络运行商抓紧建设,尽快投入运行。责任领导:侯 x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 年 6 月底前18.“双替代”工作存在 “误区” 。督察发现, xx 市一些县区对“双替代”工作存在“概念不清、定位不准、资料不全”等问题。各县区虽在农村整村推进“双替代” ,但替代后农户用电用气取暖成本增高,致使闲置取暖设备、重新用煤的尴尬情况时有发生,减少散煤燃烧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县区在完成此项工作后,不注重整理收集相关资料,致使该项工作不可验收、不可量化、不可考核,增加了“双替代”工作后期的核查、监督难度。整改目标:明确“双替代”供暖范围、职责和要求,将国家、省、市“双替代”供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至用户。制定落实好“双替代”供暖工作运行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居民清洁取暖设备使用积极性;强化“电代煤” “气代煤”供暖改造的村庄居民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工作可统计、可核查、可考核。整改措施:(1)召开清洁取暖工作专项部署会议,压实压强责任主体,将国家、省、市“双替代”供暖工作政策传达至县(市、区) ,严格落实“双替代”供暖对象、要求和政策。 (2)制定落实好“双替代”供暖工作运行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按照“一户一表”的原则进行“分户计量,打包交易” ,降低居民清洁取暖成本,进一步提升居民清洁取暖设备使用积极性。 (3)联合市供电公司和城镇燃气公司加强对县(市、区) “双替代”供暖检查,督导“电代煤” “气代煤”供暖改造的村庄居民建档立卡,确保工作可统计、可核查、可考核。责任领导:王 xx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 年 3 月底前19.产业结构调整动力不足。 xx 产业结构偏重、能源偏煤、布局偏乱的局面还没能从根本上改变。相关数据显示,2017 年全市工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为 46.9%,其中传统工业增加值又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 70%。煤、电、铝、水泥、玻璃、耐火材料、棕刚玉等产业亟待转型升级。虽然 xx 市正在构建“五强六新五特 ”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了产业结构由“二三一”向“三二一”的转变,但产业基础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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