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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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01Z 04DB 37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DB 37/T XXXXXXXXX焦化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Specification of assessment for green factory in coking industry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B37/ XXXXXXXXXI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基本要求 .25 评价内容 .26 评价方法 .3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焦化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 4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焦化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计算方法 9DB37/ XXXXXXXXXI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标准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荣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潍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邹平福明焦化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高鹏、张莉、李珊、齐书奎、王菲菲、王读福、管廷江、谢颂波、亓栋、冯孝敏、王乐。DB37/ XXXXXXXXX1焦化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焦化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和独立炼焦企业的绿色工厂评价。本标准适用于常规机械化焦炉焦炭生产企业的备煤、炼焦、煤气净化、炼焦化学产品回收和热能利用工序及主要产品生产(不包括化学产品深加工和生活消耗)。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6171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T 18916.30 取水定额 第30部分:炼焦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 21342 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T 21367 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 29115 工业企业节约原材料评价导则GB/T 32041 焦化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 361322018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DB37/ XXXXXXXXX2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7119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DB37/T 1639.1 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 第1部分: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等57类重点工业产品DB37/ 2375 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6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801.6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第14号公告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绿色工厂 green factory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GB/T 361322018,定义3.14 基本要求4.1 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4.1.1 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4.1.2 工厂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4.1.3 工厂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4.2 基础管理职责最高管理者4.2.1 最高管理者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满足 GB/T 361322018 中 4.3.1 a)的要求4.2.2 最高管理者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与绿色工厂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满足 GB/T 361322018 中 4.3.1 b)的要求。4.3 基础管理职责工厂4.3.1 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4.3.2 应有开展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4.3.3 应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和培训的结果进行考评。5 评价内容DB37/ XXXXXXXXX3开展绿色工厂评价,应在国家有关绿色工厂建设要求的基础上,根据焦化行业的特点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管理、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6个方面,具体评价内容及评价分值见附录A,指标的计算方法见附录B。6 评价方法6.1 计算方法6.1.1 绿色工厂评价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1)ni1ZP式中:Z 绿色工厂评价综合得分;Pi 第i个指标的的实际得分分值;n 指标总数。6.1.2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包括必选指标和可选指标。必选指标应全部满足。在满足必选指标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可选指标评价。如果满足可选指标要求,该项可选指标得分,否则不得分。6.2 评价方式绿色工厂评价可由工厂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至少应包括独立于工厂、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实施评价的组织应查看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等相关材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收集评价证据。实施评价的组织应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根据附录A、附录B确定的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开展评价。DB37/ XXXXXXXXX4A A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焦化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焦化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见表A.1。表 A.1 焦化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指标类型 分值1工厂建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等文件应完备。 1.62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办法、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1.23 厂房内部装饰装修材料的场所,其室内空气中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应符合 GB 50325 的要求。 0.64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车间应独立设置,应制定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必选0.65 选用蕴能低、高性能、高耐久性的建材,优先采用本地建材,减少建材在全生命周期中的能源消耗。 0.5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标准 GB 1858018588 和 GB 6566 的要求。 0.57 采用钢结构、砌体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较小的建筑结构体系,并采用多层建筑。 2建筑(8 分)8 绿化及场地:厂区绿化适宜,优先种植乡土植物,采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的植物,减少日常维护费用。可选19 人工照明应符合 GB 50034 规定。 必选 210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 0.811 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不低于 50%。 0.8基础设施(20 分)照明(4.4 分)12 公共场所的照明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可选0.8DB37/ XXXXXXXXX5表 A.1 焦化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续)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指标类型 分值13 新(改、扩)建企业的主体装备及环保、安全、综合利用设施应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规定。 必选 0.514 工厂应未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淘汰类专用设备。 必选 0.615 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7 m 或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6.25 m。 116 配置干法熄焦。可选117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应达到相关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强制性要求。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 0.618 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或其系统应保持经济运行。必选0.519 工厂使用的通用用能设备采用节能型产品或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 可选 0.520工厂应依据 GB 17167、GB 24789、GB/T 21367 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 0.621 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必选122工厂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节能方面的要求。 必选 0.8基础设施(20 分)设备设施(7.6 分)23设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收集与治理设备设施,并建立有 VOCs 治理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台账等日常管理制度。 必选 0.524 工厂建立、实施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 2.7一般要求(5.4 分) 25 工厂建立、实施 GB/T 28001 或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 2.7环境管理体系(4.5 分) 26 工厂建立、实施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必选4.5管理体系(15 分)能源管理体系(4.5 分)27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 GB/T 23331 或 GB/T 32041 的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 必选 3DB37/ XXXXXXXXX628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1.5社会责任(0.6) 29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报告公开可获得。 可选 0.6表 A.1 焦化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续)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指标类型 分值30 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 必选 1.531 建有能源管理中心。 1.232 工厂开展并通过能源审计。 0.7533 使用了低碳清洁的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代替不可再生能源。 0.4534 至少利用干熄焦、焦炉烟气、上升管环节中的一项余热余能。 0.45能源投入(4.8 分)35 全部利用干熄焦、焦炉烟气、上升管环节中的余热余能。可选0.4536 工厂应按照 GB/T 7119 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且满足 DB37/T 1639.1 中的取水定额要求。 1.537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催化剂、煤炭含硫等)有害物质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 1.538 工厂应按照 GB/T 29115 的要求对其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必选1.5资源投入(5.85 分)39 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 可选 1.3540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1.541 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必选1.5能源与资源投入(15 分)采购(4.35 分)42 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包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环保要求。 可选 1.35生态设计(4 分) 43 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 必选 444 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且所有产品满足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必选 2.5有害物质(3.5 分) 45 实现有害物质替代。 可选 146 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 1.5产品(10 分)减碳(2.5 分) 47 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可选 1DB37/ XXXXXXXXX748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 16171、DB37/2375、DB37/T 2376 等标准以及排污许可证和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明确规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和时间的,还应按规定达到国家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限值的要求。2环境排放(10 分)大气污染物(2.5 分)49 工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 DB37/ 2801.6 等相关标准要求。必选0.5表 A.1 焦化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续)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指标类型 分值水污染物(2.5 分) 50 水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 16171 及山东省相应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以及排污许可证和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必选 2.5固体废弃物(1 分) 51固体废弃物(煤尘、焦尘、焦油渣、脱苯再生渣、脱水污泥等)的处理应满足 GB 18597、GB 18599 等标准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必选 1噪声(1 分) 52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 GB 12348 要求。 必选 153 应按有关标准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 必选 154 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声明。 155 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0.4环境排放(10 分)温室气体(3 分)56 利用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可选0.657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工厂容积率,容积率指标不低于 0.5。 必选 0.958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工厂容积率,容积率指标达到 0.6 及以上。 0.359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工厂容积率,容积率指标达到 1.0 及以上。可选0.360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不低于 30 %。 必选 0.961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达到 40 %。 可选 0.6用地集约化(4.5 分)62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不低于本年度所在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 必选 1.563 吨焦废水 NH3-N 排放量4 g/t(直接排放) ,吨焦废水 NH3-N 排放量10 g/t(间接排放) 。 必选 0.864 吨焦废水 NH3-N 排放量2 g/t(直接排放) ,吨焦废水 NH3-N 排放量4 g/t(间接排放) 。 可选 0.5绩效(30 分)生产洁净化(10.5 分)65 吨焦废水 COD 排放量32 g/t(直接排放) ,吨焦废水 COD 排放量60 g/t(间接排放) 。 必选 0.8DB37/ XXXXXXXXX866 吨焦废水 COD 排放量16 g/t(直接排放) ,吨焦废水 COD 排放量32 g/t(间接排放) 。 可选 0.567 吨焦 SO2 排放量:采用干熄焦工艺时0.20 kg/t,采用湿熄焦工艺时0.10 kg/t。 必选 0.868 吨焦 SO2 排放量:采用干熄焦工艺时0.14 kg/t,采用湿熄焦工艺时0.08 kg/t。 可选 0.569 吨焦颗粒物排放量:采用干熄焦工艺时0.14 kg/t,采用湿熄焦工艺时0.44 kg/t。 必选 0.870 吨焦颗粒物排放量:采用干熄焦工艺时0.10 kg/t,采用湿熄焦工艺时0.40 kg/t。 可选 0.5表 A.1 焦化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续)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评价要求 指标类型 分值71 吨焦 NOx 排放量0.77 kg/t。 必选 0.872 吨焦 NOx 排放量0.5 kg/t。 可选 0.573 焦炉煤气利用率达到 98 %。 必选 1.574 焦炉煤气利用率达到 100 %。 可选 1生产洁净化(10.5 分)75 焦炉净煤气 H2S 含量200 mg/m 3、氨含量50 mg/m 3。 必选 1.576 备煤工序收尘器煤尘回收利用率 100 %。 177 装煤、推焦收尘系统粉尘回收利用率 100 %。 178 熄焦、筛焦系统粉尘回收利用率 100 %。 179 焦油渣利用率 100 % 。 180 粗苯再生渣利用率 100 % 。 181 剩余污泥利用率 100 % 。必选182 生产水重复利用率96 %。 必选 2.583 生产水重复利用率98 %。 1废物资源化(10.5 分)84 生产水重复利用率99 %。可选185现有企业炼焦工序能耗:顶装焦炉145 kgce/t,捣固焦炉150 kgce/t ;新建企业炼焦工序能耗:顶装焦炉122 kgce/t,捣固焦炉127 kgce/t 。 必选 1.886 炼焦工序能耗:顶装焦炉115 kgce/t,捣固焦炉115 kgce/t。 可选 1.2绩效(30 分)能源低碳化(4.5 分)87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指标应优于全省炼焦行业的平均水平。 必选 1.5DB37/ XXXXXXXXX9DB37/ XXXXXXXXX10B B附 录 B(规范性附录)焦化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计算方法B.1 单位产品水污染物(COD、氨氮等)排放量单位产品水污染物的排放量按式(B.1)计算:.(附 录 B.1)nswldsljtc=J式中:单位产品水污染物的排放量,即吨焦水污染物排放量,单位为克每吨(g/t);dswlJ报告期内水污染物排放量,单位为克(g);nsl报告期内全部焦炭年产量(干基),单位为吨(t)。jtclB.2 单位产品主要大气污染物(颗粒物、SO 2、NO x等)排放量单位产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按式(B.2)计算:.(附 录 B.2)nwcldcljt=J式中:单位产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即吨焦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单位为千克每吨(kg/t);dwclJ报告期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单位为千克(kg);ncl报告期内全部焦炭年产量(干基),单位为吨(t)。jtlJB.3 生产水重复利用率生产水重复利用率按式(B.3)计算:.(附 录 B.3)acslx= +10%J式中:DB37/ XXXXXXXXX11生产水重复利用率,单位为百分比(%);slJ生产过程中年重复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3);ac生产过程中年新水补充量,单位为立方米(m 3)。xB.4 炼焦工序能耗 炼焦工序能耗按式(B.4)计算: yljg tjf yre-JTJTeEP.(附 录 B.4)式中:EJT炼焦工序能耗,即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eyl报告期内原料煤消耗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ejg报告期内加工能耗量,是指焦化生产所用煤气(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水、电、蒸汽、压缩空气及氮气等耗能工质,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ejt报告期内炼焦产品回收量,是指焦炭产品回收的总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ejf报告期内焦化产品回收量,是指焦炉煤气、粗苯、粗焦油等焦化产品回收的总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eyr报告期内余热回收量,干熄焦、焦炉荒煤气显热以回收的蒸汽量折标煤计,焦炉烟道气余热、初冷器余热以实际回收量折标煤计,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PJT报告期内焦炭产量,为干全焦,单位为吨(t)。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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