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站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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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站安全管理制度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加强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集团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和企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综合安全管理制度。第2条 :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西站安全管理的实际,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第3条 :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在生产与安全产生矛盾时,必须将安全摆在第一位,实施安全一票否决权。第4条 :综合治理制度是西站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具有严肃性和强制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有关人员不得违背。第2章 安全目标第5条 :1、站内无死亡,无重伤;2、超员车辆不出站;3、火灾、爆炸事故、被盗案件为零;4、隐患整改率为100%;5、在岗职工培训率为100%。第3章 安全组织机构第6条 :成立安全委员会,站长任安委会主任,分管安全的副站长及其他领导任副主任,安委会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长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负责车站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第7条 :安全科设科长一人,安全管理员三人。安全科对车站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监督、检查、指导和落实各科室、各岗位安全工作,协调各专项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委会负责。第4章 安全职责第八条:安委会工作职责菏泽汽车西站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企业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审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决定安全资金投入,指导企业全局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部门间的重大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检查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安全审计,监督隐患整改,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菏泽汽车西站安全生产委会主任为全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各委员对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负责。第五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全站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职工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否决内容:是指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当年各类综合性和单项奖励资格,安全生产责任人当年先进(优秀)个人奖励和晋升资格,以及科室负责人任职资格。 三、凡发生一般事故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科室和有关责任人,除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外,另按事故等级和所负责任分别予以否决。 四、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条例和车站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各科室控制目标有两项以上没有完成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发生社会影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彻底,发生一般事故,年度内科室不得参加任何项目的评先评优,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按照集团公司责任制方案规定予以处罚,并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评优和推荐提拔,科室负责人取消任职资格并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评优,相关责任人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外,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评优 。 五、综合办、安全科等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和落实“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在评定先进、优秀和晋级之前,应主动征求车站领导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的意见。 第十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标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车站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是同级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安全科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生产一线的员工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负相应的领导责任,其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车站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首先由车站一把手与各分管领导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然后由各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工作人员、一线职工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车站年底进行安全生产评比考核,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落实奖罚兑现。第十一条:安全例会制度1、 车站安全会议主要学习国家及政府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及重大事故的通报、布置总结推广安全管理经验,对前段工作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2、 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召开,安委会成员参加。主要总结上季度安全工作情况,布置本季度安全工作任务。时间定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一号。3、 旅客运输安全领导小组、消防治安领导小组、劳动及设备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月一次,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主要负责对安委会工作会议安排进行传达,并对具体工作进行分工,针对上月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本月安全工作具体工作做出安排和布置。并由各小组成员汇报上月工作情况,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时间定于每个月的头一个星期内召开。每季度第一个月在安委会会议后召开。4、 每次会议要做好记录了,与会人员签到点名,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安全科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制定检查计划,对车站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经营车辆,进行奖罚跟踪,检查形式为站内检查。 二、安全科安全管理人员要对站内车辆每天进行安全抽查,检查车辆的安全带、灭火器、安全锤、安全出口的配备情况和安全宣传视频、发车前的安全告知等落实情况。 三、检查记录要完整,对检查中存有的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及车站设施设备,要下达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4、 整改期间,安全科要监督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要检查整改是否合格,并有记录。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调查处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加强我站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力度,使我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渐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轨道,根据我站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 一、举报权利和义务 (一)全站所有职工和旅客都有对我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二)本站被举报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针对被举报的事实,按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要求,核实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安委会办公室,对于因客观条件限制而不能马上整改的,应说明情况。 二、举报对象和范围 (一)全站范围所有科室及个人。 (二)因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组织管理不力等原因而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 1.为了减少成本而对安全生产工作环境没有给予必要的投入,造成工作环境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的; 2.车站领导对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监管不力,作风不扎实且盲目指挥或违章操作行为的; 3.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指示的; 4.对本站发生的各类事故或事故隐患隐情不报,或谎报的行为;隐瞒事实真相、串供、或毁灭有关证据的; 5.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对职工的合理化建议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或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熟视无睹的; 6.对因工作人员擅离岗位没有履行应尽职责而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7.职工没有经过相应的培训考核,或未全部按要求做到持证上岗的; 8.被举报的部门和个人,没有按照车站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的。三、投诉调查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站长为副组长,安全、企管、站务科主要负责人为程的投诉调查小组;2.投诉调查小组对投诉举报内容逐项落实,责任到人;3.根据调查情况写出投诉举报调查报告。 四、奖罚措施 (一)对于部门和个人由于上述情节和行为或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被举报人举报且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复查,属于在生产过程中确实存在的事故隐患,安委会将给予举报人适当的经济奖励,举报事实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将视情况给予重奖,举报人为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员,并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考核内容。 (二)对被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登记制度,对举报的个人予以保密,向被举报部门和个人通报事故隐患时,不涉及举报当事人,只通报所举报的事故隐患事实。 (三)对被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一经核实安委会对被举报的部门或个人,发出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书,该部门和个人当接到通知书后必须按要求实施整改。 (四)对经核实被举报存在事故隐患事实的部门和个人,安委会将作为本年度对该部门和个人安全生产考核的参考依据。 (五)为方便广大职工的举报,安委会设立举报电话:0530-3118678第十四条: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一、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为归档范围。二、档案管理按规范化标准执行,格式内容要求符合有关部门规定,做到目录明确,存放有序,归档完备,便于查阅。三、各类文件资料归档及时,查阅、外借建立登记记录,注明归还时间、借阅用途、责任人姓名等,重要资料需要注意保密性,借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四、各类档案归档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归档交接单,交接双方签字,各类档案资料要保存三年以上。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出和使用能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结合本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车站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由财务科负责管理。 三、安全资金的提取 1、财务科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资金,加强对安全资金投入与使用的管理。2、安全资金按上年度汽车客运代理费总额的0.5%提取。3、安全资金由财务科按月提取,计入成本费用,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四、安全资金投入 (一)车站安全机构领导主要负责人应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二)车站安全机构领导主要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财务科每年做好安全投入资金的相关报告。 (四)安全投入费用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费用;2、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标志牌的购置、安全宣传栏的设置、安全宣传横幅的购置等费用; 3、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包括从业人员的培训、安全管理人员 的考察、培训等)4、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包括的费用;5、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投入、维护、保养费用;应急救 援预案的维护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费用;6、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费用;7、新、改、扩建和在役生产装置的安全评价费用; 8、应急费用;9、安全科技投入; 五、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资金的,车站将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罚款数额由车站安全机构领导组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车站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统一调配使用。 第十六条:设施、设备、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货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车站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施、设备的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站长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 5.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车站主管部门监督落实情况; 2.设备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部门负责人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2)做好设备正确开关机运行;(3)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4)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5)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运行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检查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车站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编制进行轮流值班,白班为12小时值班制,夜班为12小时值班制,领导值班为12小时值班制,(节假日和重要时期改为24小时轮流值班制)。 二、值班人员组成 站领导值班:由当日值班领导带班,成员有各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节假日按照值班表编排执行。 三、值班地点 站内各重点区域。 四、值班人员的管理规定 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按时到岗进行指纹签到。 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在值班期间,严禁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找人替岗时,必须请示当日值班领导进行批准。 站领导值班时,值班领导负责站内安全生产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各部室负责人值班时,由当日值班领导带队,对各科室的责任片区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各科室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如遇到较大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并将人员进行撤离。值班领导在交班时,值班记录要保存完好,归档保存。 5、 值班责任 车站值班人员责任:值班领导负责全站安全生产事务的督促检查及事故处理及全站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安排救护车随时待命。 各部室负责人值班责任:值班人员负责站内各部室安全生产事故的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本站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及协调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安全科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工作。 第十八条:报班管理制度 正点发车是客运工作质量中一个重要指标,凡进入车站经营的客车除了经营手续齐全外,还必须服从车站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公司一旦与车站签定了进站经营协议后,班车的运行线路和班次,车站和公司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为了确保旅客能安全和正点到达乘车目的地,营运班车必须按规定时间进站,进入车位装运行包,检票上客,正点发车。为此,本站特制定营运车辆报班制度,请凡进站经营的班车必须遵照执行。 一、所有进站运营的客车,必须到车站客运办进行报班,不报班者不予配客发车。 二、驾驶员报班时,应认真核对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即时证明(山东省内部车辆)、车辆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派车单、车辆出站登记表。 三、驾驶员要进行酒精测试,确认合格后准予报班(单程一般公路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要两名驾驶员同时报班),正确填写车辆出站登记表上驾驶员证件、车辆证件相关栏目,如证件不全、不符、无效,或安全例检不合格、酒精测试超标,报班员对该车不予报班,待整改合格后重新报班,如整改不合格或不及时时,应上报客运调度人员,对该车当班计划视情况停班或顶班。 四、加班报班要增验要车计划。五、负责报班的值班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持原则,不循私情,维护报班工作的严肃性。六、凡开车时间已到,但班车仍未进站报班的,而我站又没有收到车方任何推迟应班的信息(电话或书面通知)或未经同意擅自停班的,一律作失班处理。如因失班由车站向已购该班车票的旅客作出的经济赔偿(包括旅客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补偿)或另行租车运送旅客的一切费用由合同约定承担。 七、班车停班、失班的收费和向旅客作出的经济赔偿以及租车顶班费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车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八、已经报班的车辆必须按各自的班次在发车时间前10分钟开入指定的发车卡位,等候旅客乘车。进入发车卡位的车辆必须是安全性能合格的待发车辆,禁止车辆在发车卡位候车,否则由站场管理人员强行将车拖走,当事者要缴交200元拖车费用。九、班车的驾乘人员必须配合车站的客运服务人员检票上车,保证准点发车。十、应班车辆必须从站上配载,在未超出核定装载人数而拒载者,按拒载人数的全程票价计罚。 第十九条:售票、检票管理制度 一、售票制度 1.遵守车站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票款清楚, 售票情况记录完整,违规一次扣除售票员本人当月绩效工资100元。 2.领取票据时,要详细登记签字盖章,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严禁他人代领票据,如发生带领情况,一次扣除售票员本人当月绩效工资100元。 3.保管好票据现金及单据,对票据和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如私自挪用和外借公款,若经发现一律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4.售票时,钱票当面点清,唱收唱付时音量清晰适中。服务时坐姿端正、态度和蔼、主动热情解答旅客的询问,有问必答,解答旅客询问时详细全面,违规一次扣除售票员本人当月绩效工资50元。 5.售票员要忠于职责,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按车辆定员售票,如发现玩忽职守,售人情票、超员票和徇私舞弊的情况,违规一次扣除售票员本人当月绩效工资100元。 6.班前清扫售票室卫生,保持售票室的整洁,下班后关闭电脑电源,违规一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元。 7.遵守车站上下岗时间,不擅离职守,如不遵守时间按时上下班或擅离职守的,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元。 8.所售票据和所收现金,认真清点核对,以防出错,注意识别假币,在验钞设备齐备的情况下,杜绝收到假币,如若收到假币,一律由售票员本人承担。 二、检票制度 1.遵守车站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检票程序, 忠于职责,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如发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况,将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元。 2.班前打扫卫生区卫生,保持卫生区的整洁干净。工作用品、物品摆放到位,下班时检查微机等电源是否关闭,违规一次即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元。 3.站立服务。保持正确的站姿,要端庄自然、亲切、稳重。面对游客要文雅、自如、端正、稳重、自然亲切,违规一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元。 4.服务使用礼貌用语,要来有迎语,去有送声,语言清晰准确,声音动听。要熟练使用礼貌用语十字(您好,谢谢,请,再见,对不起)。违规一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元。 5.检票时,要双手接过客人递过来的票,验后双手将票还送给客人,唱票与清点人数时,声音要洪亮清楚,清点人数不能用手指指旅客。 6.严格按照车辆定员检票,认真按照营运证核定座位,减去驾乘人员后,定额配客(单程一般公路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要两驾一乘),不检超员票,不允许车方人员代检票,检票完毕后应认真按照配客定额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填写出站登记表,三品栏及超员栏,并在车站登记表上签名,如发现超定额检票,应立即去除,雨雪冰雾天气及时落实防滑措施摆放提醒旅客防滑防摔标志,必要时搀扶老弱病残孕上车。违规一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元。 7.发车前检票员对旅客进行车内请勿吸烟车未停稳时请不要上下车,为了您的安全请系好安全带等安全乘车宣传,监督驾驶员进行行车安全承诺书告知,并播放乘车安全视频。违规一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元。 第二十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车站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车站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3.车站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义务向车站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委会报告。 4.车站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车站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5.车站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排查活动,排查各环节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治。6.车站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分析。 7.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车站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车站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8.车站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9.车站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车站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及其有关部门报告。10.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安全活动制度1、 认真学习各级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各项安全活动的主题和目的,搞好宣传工作。2、 按规定时间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3、 每项活动要有计划、有布置、有方案、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4、 根据活动内容开展主题明确的专项工作,认真检查、活动开展情况。5、 各片区、科室按活动方案认真开展工作,狠抓落实。6、 各项活动结束后,评比出先进片区或优秀员工,大力推介,广泛宣传。7、 安全活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情况,反馈、跟踪复查结果。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1、 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促使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位员工人人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知识。2、 每季度至少对有关片区、科室培训一次,制定合理的教育与培训计划,包括教育与培训的内容、形式、时间、受培训人员的名单等。3、 定期进行安全模拟训练,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消防、事故排查、突发事故的处理、三品检查等实战演习。4、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学习与竞赛,强化每名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5、 各项安全学习与培训必须做到记录准确、及时、完整、规范。6、 利用每天班前会、协调及月度总结会等多种形式,贯彻学习上级领导治安防范和安全指示精神,认真传达到生产一线,增强全站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7、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按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并开展安全检查,活动结束后,写出活动总结,将活动资料装订成册。 第二十三条:“三品”查堵制度一、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易碎品、易污品、有刺激异味物品进站乘车。二、检查人员要掌握各种类型的危险品性能和特征,善于观察、鉴别各类危险品。三、严格把关,做好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工作和危险品、禁运物品超限量物品的查堵工作,杜绝旅客携带上述物品进站上车,确保旅客乘车安全。四、掌握安全检查仪器的各项性能,熟练运用安检机对旅客行包、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五、对查获的危险品、禁运物品和超限量物品,要认真登记、妥善保管,按规定及时上交或处理。六、根据不同季节对重点部位、人员、路线和车辆进行重点检查。七、认真填写值勤记录,及时总结工作,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三品”查堵情况。 八、收交保存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旅客运输规则规定,对旅客携带的全部危险品予以没收,收缴的“三品”由安保科统一妥善保管,做到收交有登记,领取有证明。根据“三品”多少,要及时上交、处理,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给予处分。对于收缴的枪支、弹药以及爆炸品,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第二十四条:安全例保制度 车辆的例行保养是保证安全行车的基础,由驾驶员每天进行,例行保养分为出车前的例行检查、行驶中的例行检查和一天工作完毕后的例行检查。 第一条 出车前:三查、三清洁、三注意 三 查:(1)检查刮水器和灯光是否完好; (2)查轮胎是否缺气; (3)查燃油、机油和水是否加足。 三清洁:(1)清洁照后镜; (2)清洁挡风玻璃; (3)清洁驾驶室内部。 三注意:(1)注意机油表、电流表是否正常; (2)注意发动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响; (3)注意温度表、气压表是否达到起步要求(起步前水 温达40度,气压达到4kgcm2)。 第二条 行驶中:行驶三注意、停车三检查、坚持九不开 行驶三注意:(1)注意各仪表是否正常;(2)注意发动机和底盘有无异响或异味;(3)注意制动和转向操纵是否正常。 停车三检查:(1)检查轮胎是否缺气、夹石或嵌入铁钉;(2)摸试检查轮毂、制动鼓有无过热现象;(3)检查有无漏油、漏水现象。 行驶中发现故障,应立即检修,坚持九不开:(1)机油压力表压力突然下降;(2)温度表指示温度急剧上升到95度以上;(3)气压表指示压力突然下降;(4)电流表指针不动或倒向移动;(5)发动机和底盘有异响或异味;(6)转向操纵失常;(7)方向制动失灵或咬死;(8)轮胎漏气或爆破;(9)灯光失效和不全。 第三条 一天行驶完毕后必检十二项: (1)低速点试刹车是否有效; (2)检查发动机和底盘有否漏水、漏油、漏电、漏气; (3)检查机油有无水珠或汽油味; (4)检查空压机、水泵、风扇是否完好,皮带松紧度是否正常; (5)检查转向四臂横直拉杆连接装置是否完好; (6)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断裂或移位; (7)检查轮胎是否缺气,夹石或嵌入铁钉; (8)检查汽油箱及支架是否完好,检查并加添燃油; (9)检查门、窗是否完好,开闭是否灵活可靠; (10)检查刮水器和灯光是否正常,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11)打扫清洁车辆、清洁蓄电池并检查蓄电池桩头、连线是否完好; (12)储气筒放凝油、凝水,发动机和水箱冬季放水,发现需要修理项目及时报修。 第二十五条: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班车驶入车站保持5KM时速行驶,不得超速。 2.停车时严格按照停车位进行停放,严禁占用行车道。如违反规定扰乱正常发车秩序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3.班车驶入下客区限速5KM,不得超速。当车停稳后,确保车辆周围无危险因素方可开门下车,等待旅客全部下车之后,再次确定车内有无剩余旅客和行包以及车周边环境,确保安全后方可驶离下客区,限速5KM,不得超速。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4.严格遵守车站卫生管理规定,不得乱扫、乱倒垃圾,保持车辆整洁. 5.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严格遵守车站相关规定,如人为造成的公共设施损坏,除照价赔偿外,严格调查事故原因,给予处罚。 6.不得在车场内私自修车,违规的车辆一次给予200元罚款,如遇特殊情况,需申报车站管理部门予以批准。 7.营运车辆在装运货物时要仔细检查所装货物,严禁装载“三品”等违禁物品,如私自装、拉违禁品发生的事故,相关车辆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追求其刑事责任8.班车在车场需要倒车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指挥引导,如果违反此规定的,一次给予50元罚款。9.禁止所有车辆车主及乘务员进入候车室喊客、拦客和代购车票。违反规定的按车站客运管理条例处理。 如因违反上述西站安全管理规定、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由该车辆负全部责任,车站给予经济处罚壹万元。第二十六条:停车场巡查制度 一、每一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停放情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及车轩外观情况,挡风玻璃是否完好;等。如发现缺少或缺陷项目,要及时通知相关车主、区域负责人,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上级处理。二、注意车场内任何活动及车辆情况,若发现违规车辆,及时处理,确保安全。三、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四、严密监督车辆在车场内倒车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引导倒车,如发现违规现象,报告主管主任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五、拒绝外来人员进入车场参观或玩耍,拍照,带火种入车场和不得在车场维修车辆。六、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车场安全设施及车辆安全设施情况,发现损坏或缺少等异常情况,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领导,以确保安全。七、非遇紧急情况不得擅自启用和移动车场各种设施。八、协助车场管理员指挥车辆按位或指定地点停放,以防发生乱占车道和阻障交通情况。第二十七条:新上岗、转岗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体系 1.培训对象:符合“新上岗”要求的新员工上岗或员工调入。 2.培训目的:加强员工的上岗培训工作,使之更快的融入到新的工作岗位,并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3.培训内容:员工手册、考核汇编、各部门(岗位)工作范围、各岗位安全生产目标。 二、培训范围 1.凡新进入或调动到新岗位的员工,均须接受岗前培训考核方式。 2.新进入人员三个月试用期满,由企管科统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 3.新调入人员一个月试用期,由企管科统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当月免奖)。 4.各部门负责新进人员岗前培训方案、内容,以及计划的执行。片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5.为了更好地贯彻本制度的实施,尽快有效地提高各科室岗位的工作质量,各科室人员调动必须提前向企管科申请或及时告知。 三、培训方式 1.在新的相关规定发布之前,单位员工岗前技术培训制度的订立与修订,以及相关管理工作,企管科作为主要权责科室行使管理职责,其他科室拥有提出改善意见的权利和配合执行的义务。2.为消除培训差异给新进入员工培训带来的影响,本制度特规定“若为个别员工的调入,则统一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培训指导;若为三个及以上新员工进入,则统一指定一位有三年本岗位工作经验的员工进行培训指导。第二十八条:出站检查制度 一、站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及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工作规范,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岗位安全责任认真落实。 二、严格对进出站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六不出站”, “三不进站”即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六不出站”即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签字不出站、装有安全带的客车出站时乘客未系好安全带不出站。 三、认真按照规范要求检查:1、检查出站客车报班手续联单是否完备。2、客车出站前的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3、清点客车载客人数不超员和联单人数一致。4、核验每名当班驾驶员持有从业资格证、机动车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一致。5、检查装有安全带客车,所有乘客、驾驶人员是否系好安全带。6、出站检查人员均需填写出站登记表,核实后检查员签字并由出站驾驶员签字确认。 四、工作期间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填写出站登记表,要求字迹清楚,不缺项、不漏填。按照设备人员行业规范要求,优质服务,文明管理。 五、岗位实行“一岗双责”,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实行责任例查,对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追究相关人员安全责任。第二十九条:营运车辆进站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站场的管理,维护站内营运秩序,保障车辆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进本站所有参运车辆及经营业主,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三条 所有进站参运车辆必须保证各项手续齐全,技术状况达到参运要求。 第四条 所有进站参运车辆进入站场后应遵守站场管理制度,服从站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安排,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摆放。不听劝告,强行将车辆乱停乱摆的,每次罚款50-100元。 第五条 所有发班车辆必须在指定区域内发班,禁止在站场内随意摆放或四处游动喊客,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第六条 参运车辆按规定的线路、班次、发车时间运行,并悬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线路牌,严禁悬挂自制线路标志牌,路单由车站签发,如实填写,随车携带,并按规定回收、保管。所有车主及其他人员不准在站场内外强行拉客、堵客,严禁将旅客使出站外上车等现象,违者除补足票款外,每人次罚款50-100元。 第七条 加班由车站统一调度安排,车辆如需报停班次、调班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班发车的,应提前通知车站并经车站同意,否则按塌班、误班处理,每趟次罚款500元。 第八条 营运车辆应按核定座位载客,严禁超载。 第九条 营运车辆一律由车站统一售票,主动接受车站运管稽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补票或强行冲关,违者罚款1000元。 第十条 车辆经营者必须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严禁辱骂、殴打站场管理工作人员、旅客及其他经营者,严禁聚众打架闹事,堵车堵门,破坏公共设施等扰乱正常运输生产秩序的行为,违者视其情节罚款100-10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所有进站的车辆,必须先到指定的下车区下客,禁止载旅客进入站内下客,违者将取消进站资格。 第三章 服务管理 第十三条 车站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为进站经营的运输车辆、车主和旅客提供服务。 第十四条 车站应加强对站场的管理、以“三优”、“三化”为中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站场环境,切实抓好治安管理,为车辆经营者和旅客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条件。 第十五条 车站由站务科负责对站场秩序的管理,监督车辆经营情况,处理突发事故及纠纷。 第十六条 车站积极配合运管所驻站办公室等机构搞好站内外的治安、整顿运输秩序工作,给经营者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十七条 车站应与进站参运车辆经营者签订协议,站、车双方按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十八条 车站要加强对站容、车容、仪容的管理,确保站场设施齐全,排放得当,整齐。候车室内布置美观大方,图表,业务介绍简明清晰。努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 第十九条 客运车站对车辆经营者应一视同仁,实行统一售票、统一站务、统一结算,不得限制旅客选择购票的自由。第二十条 车站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运价政策,按规定收取劳务费及税金,不得巧列名目,擅自收费。车站必须按规定使用统一的票据,建立和健全票据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应衣着整齐,佩戴统一标志,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服务,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行贿受贿,牟取私利,损公肥私,刁难和敲诈旅客。 第二十二条 多种经营服务摊位应在划定区域内经营,数量适度,不占道占线阻碍交通。收费须符合物价部门要求,严禁宰客,并负责搞好责任区域卫生工作。第四章 安全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 车站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做好站场内部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车站、进站车辆和旅客生命、货物安全。 第二十四条 车站必须建立车辆安全检查(门检)制度,对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做到出站班车旅客不超载,行包装载符合规定。 第二十五条车站应当加强乘车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查堵危险品,做好旅客行包和携带物品的危险品检查登记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应做到每一趟车对旅客进行一次乘车安全常识的宣传,发车时应绕车一周,检查有无不安全因素,确认后方可发车;“三品”检查员应作彻底的“三品”检查,消除隐患,如果造成重大事故和经济损失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定期组织车辆经营者、司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加强安全意识。 第二十八条车辆实行安检报班制度,发班前由车队安全人员对车况进行检查,合格后凭安检单到车站报班,否则不予安班。 第二十九条车辆应保持外观及车厢内清洁,严禁卫生状况脏、乱、差的车辆进站。车上垃圾须倒在垃圾箱中,严禁随处乱扔乱倒。 第三十条车站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工作,保证公共设施整特别是厕所、公共设施的干净整洁,要做到随脏随扫,耐心做好旅客解释工作,不要随地吐痰,将果皮杂物丢入果皮箱,候车室与车库要定期冲洗,为旅客提供良好的候车和乘车环境。另外做好进站车辆及商业门面摊位的工作,不许乱扔乱丢垃圾,所有的垃圾一律都要倒在垃圾箱内,如发现违反一次,罚款5-20元。 第三十条: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根据国家生产监督管理局第21号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为了及时准确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事故信息,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望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遵照执行。 一、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点班组长应立即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向站长报告,同时应带领事故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施救,保护事故现场。站长接报后一小时内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事故信息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性质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简要经过,以及应急救援情况、(启动救援情况)。 (四)事故涉险人数及现场情况。 (五)已采取或正在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相关情况。 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奖励:年度内车站未发生死亡、重伤、超员车辆出站,火灾、爆炸、被盗安全责任事故,全员按交纳保证金额的50%予以奖励。二、处罚:1.年度内车站发生死亡、重伤、火灾、被盗安全事故,被总公司及政府职能部门通报批评处理,扣除全员保证金;责任人承担主要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承担刑事责任;部室负责人承担管理责任,分管站长承担分管责任,站长承担领导责任。2.科室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被车站通报批评和处理扣除责任人全部保证金,扣除科室人员50%的保证金,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科室负责人承担管理责任,分管站长承担领导责任。3.凡因为安全责任事故处理过的个人、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制,均不能参与年终评优。4.因责任事故被扣除保证金,须一个月内按交纳标准补交保证金。 第三十二条:工伤事故申报制度 一、凡发生在车站生产中,由于生产区域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操作方法的错误,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使负伤人员在立即工作中中断达一天以上(或致死)的一切事故,应迅速层层如实上报到主管部门,不准隐瞒或拖延上报,组织对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的75号令及劳动部关于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的条文解释。 二、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除用事故快报立即层层上报主管部门外,事故所在区域负责人应当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不准破坏与伪造事故现场,直至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允许后,才准动现场,对受伤人员应积极抢救。 三、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轻伤事故由车站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处理表上报公司。重伤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生产、技术、安全、保卫等部门及车站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死亡事故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授权企业组织调查处理,重伤 、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和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与火灾事故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并根据事故性质于应负的责任和态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 四、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并如实反映与提供,不得拒绝与隐瞒情节、伪造假情况及资料,否则应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五、轻伤、重伤事故受伤人员复工后,应由车站填写工伤事故复工报告单上报公司及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各一份。 六、建立事故挡案资料与台帐,如隐瞒事故及情节,应追究从严处理。 第三十三条:节能减排工作制度 一、 会议制度 1.每年度召开一次节能减排工作会议,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听取节能减排活动办公室汇报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节能减排工作任务。 2.对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不利,没有完成工作部署和节能减排任务的科室和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 3.小车油料降耗按公司定额与实际油耗考核,按照节约目标5%的比列计算,超额按小车管理办法执行。 4.水电费节支按定额管理办法,综合节约在5%以下,由财务科提供数据,综合办汇报节超情况,提议奖惩。 5.每次会议由综合办负责记录,并归档备查。 二、检查制度 1.综合办公室为西站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2.对各科室的节能减排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勤俭节约、从我做起”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落实;对开展不力,存在跑、冒、滴、漏极浪费现象等问题按百分制考核细则进行处理,并进行通报。 3.建立检查记录,对每次检查写明所检查的科室、部位、存在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由检查人签字。 4.小车使用有登记制度,包括出车时间、返回时间、行驶里程、驾驶员姓名、批准人签字、事由及所到何处,计算出百公里油耗情况。任务完成后,由驾驶员把派车单交回办公室。办公室对超出百公里核定油耗的车辆查找原因,报领导审批处理。 5.水电费由综合办查表,交由财务科支付,对超常用电用水情况,及时查找原因,如是否有偷接电源现象,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管道问题出现跑水情况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认为造成的浪费,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 节能管理制度 1.各科室严格按照定额管理办法,确保水、电费、小车费用、办公费、维修费及电讯费等不超定额,并在定额的基础上努力减少开支,总节约费用做到降低5%以上。 2.坚持交旧领新制度,凡更换下来的设备原件、电器原件等一律交由综合办入库集中处理。 3.凡水电查表由管理员跟随现场读表,并记录数据,对超出正常范围的消耗,查明原因,人为因素追究责任。 4.办公用纸文件打印两面使用,方便袋节约使用,垃圾袋倒后能继续使用的,要做到多次、重复使用。 5.冬季取暖用煤,采取定额包干的原则,总量控制,如不俭省节约,存在浪费,超出部分由用煤科室或个人自行解决。 6.小车油耗采取登记制度,每次加油计算行驶全程,确保百公里油耗量不超核定额度。做到停车熄火,冬季控制温度调节时间,凡百公里油耗超过核定额度,由用车人或驾驶员承担超额油耗费用。 7.减少办公用空调使用时间,凡温度、湿度有多人感受到适应情况下不得开启,开启温度控制在适度范围,冬天不得过高,夏季不得过低,以国家倡导的温度为标准。 8.加强计量管理和能源统计,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能源消耗统计资料,统计资料单位存留,以备核查。 9.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提高节能减排意识,积极参加节能减排培训和学习,把节能减排作为自觉行动和应尽的义务。10.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本单位节能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提供详实资料和信息,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对减排工作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接受教训,以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有效开展。 第三十四条: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使我站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我站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三、职责(一)安全科1.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3.负责向各科室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4.负责制定我站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负责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二)各科室1.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科。2.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四、获取途径1.安全科通过集团公司、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2.办公室收集整理上级部门的通知、文件等。3.应及时报送安全管理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4.安全科组织相关科室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我站分管领导审核批准。5.安全科及时将最新版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归纳为资料。 五、更新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2.安全科、办公室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5.安全科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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