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信用体系建立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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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农委信用体系建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农村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健全机制、科学规划、先易后难、改善服务、支农惠农”的原则;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街道)”评定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户信用评价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形成“信用惠农、信贷支农、支付便农”的支农惠农体系。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3年时间的建设,为全县农户建立规范化的电子信用档案,初步形成信用宣传、信用档案征集、信用评价和信贷支持为一体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格局。(二)具体目标XX年全县农户信用档案覆盖面累计达到30,XX年累计达到70,XX年累计达到90。在此基础上,到XX年末,农户贷款覆盖面达到有信用档案农户的30以上。三、工作机制(一)组织形式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采取“政府主导、人行牵头、部门参与、依托基层、形成网络、建立平台、信息共享”的组织形式。1县政府主导。县政府主导全县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包括成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总体目标、考核阶段性成效,并组织协调乡镇(街道)、部门的工作。2人行县支行牵头。人行县支行具体负责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信用户的评定和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等。3乡镇(街道)、部门联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以及涉农金融机构按各自职责,积极开展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二)组织工作机构1成立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农村信用等级评价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和分管金融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农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林局、县人口计生局、县海洋渔业局、市工商局分局、人行县支行、银监局监管办、各涉农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县支行,办公室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县农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林局、县人口计生局、县海洋渔业局、市工商局分局、人行县支行、银监局监管办、各涉农金融机构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2各乡镇(街道)成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所在乡镇(街道)金融机构负责人为副组长,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金融机构信贷员为成员。负责本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按行政村建立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小组,成员由联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村班子成员和所在乡镇(街道)金融机构信贷员(农村金融指导员)组成,负责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信用户的初审。三、工作内容和步骤(一)农户信用档案征集1农户信息的采集。农户信用档案的采集由行政村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小组实施。农户信用档案内容包括农户基本信息、住房信息、生产资料信息、信贷信息、其他信息等五大类。2农户信用档案的录入。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由联村干部、村两委会成员、大学生村官等人员组成的信息采集小组,并采取“分片负责、一对一服务”的办法,上门逐户采集本村的农户信用信息。信息采集小组将农户信用档案按照“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和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表格内容录入,并按规定要求进行信息的更新。(二)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街道)的评定1评定程序。信用户的评定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打分为主,结合行政村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小组意见进行初评,乡镇(街道)评价小组进行评定,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信用证。信用村的评定由乡镇(街道)评价小组初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信用乡镇(街道)的评定由县领导小组评定。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街道)由县政府发文公布,并颁发信用牌匾。2评定标准。信用户的评定标准采用“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自动打分和信用户评定小组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的评分标准为: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差。行政村信用户评定小组对系统自动评分产生的信用户无异议的,按照系统打分将农户信用等级分别评定为AAA级信用户、AA级信用户和A级信用户。信用村的评定在信用户评定的基础上进行,信用村评定标准要求本村信用农户达到50以上。信用乡镇(街道)的评定在信用村评定基础上进行,信用乡镇(街道)评定标准要求本乡镇(街道)信用村达到50以上。3信用复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街道)每三年进行一次复评。(三)信贷优惠政策1涉农金融机构在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时,应主动使用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参考信用评定结果,在授信额度、审批程序、服务种类、贷款利率、抵(质)押物等方面予以优惠和政策支持(具体的优惠政策另定)。2县政府对涉农金融机构提供小额信用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另定)。(四)系统建设和维护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已建立“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我县该系统的管理权限在人行县支行。由行政村信息采集小组成员通过手工表格进行信息采集,再统一录入规定的电子表格,最后由人行县支行将电子表格导入农户信息系统。待将来系统外接成功后,逐步实现相关部门、涉农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共享。(五)工作步骤1启动阶段(XX年4月5月)。成立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农村信用等级评价领导小组)和乡镇(街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订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县农村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试点阶段(XX年5月6月)。以长街镇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镇,由该镇各行政村信息采集和信用评议小组负责向广大农户发放信息采集手工表格,经小组成员录入电子表格后定期送交人行县支行,统一导入省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农户信用信息采集量达全镇70以上,并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评定工作。3动员推广阶段(XX年6月9月)。在试点取得实际成效的前提下,召开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在我县各乡镇(街道)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力争XX年底前全县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户数占全县农户总户数的30;XX年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户数占全县农户总户数的70;XX年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户数占全县农户总户数的90,有信贷业务的农户占信息采集户数的30以上。4应用阶段(XX年9月11月)。首次全面开展XXXX年“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街道)”评定工作。5总结阶段(XX年12月XX年1月)。对推进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六)财政支持措施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培训、数据录入等经费支出,并对参与信息采集的村干部(或其他工作人员)提供经费补贴,确保农户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七)工作考核县政府将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户、信用村的评定纳入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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