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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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 桥 经 验 心 得 体 会 六 篇枫桥经验心得体会六篇【篇一】近期,有幸两次赴浙江省诸暨市学习考察社会综合治理“宝典”“枫桥经验”,我深有触动和启发 .第一次是以县政法委副书记的身份到枫桥重点学习考察枫桥社会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工作,第二次是以县公安局局长的身份深入到枫桥派出所和镇南警务站学习考察警务服务.尽管两次考察的身份不同、角度不同、内容不同,但殊途同归,对毛泽东主席曾经钦点在全国范围推广学习的“枫桥经验”有了全面的、立体的、动态的、创新的认识.一、考察认识“枫桥经验”其核心内容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实现捕人少、治安好”,其本质是在社会综合管理服务领域群众路线观,其目的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基层一线矛盾纠纷.1963 年,毛泽东主席就“枫桥经验”批示“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从此,“枫桥经验”成为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的典型经验.在不同的历史阶段,“ 枫桥经验”随着社会矛盾的转化而不断创新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升华, 并赋予其更多更独特的内涵,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和重点环节,为当地的社会长治久安提供了根本保障.当前,“枫桥经验”已发展成为一个完备的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方案,构建了“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 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 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四前”工作法)的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分管领导包线,党政领导、政法部门领导和经济社会管理部门包片,机关干部第一责任人包村的“三包责任制”,完善了镇、村(社区)企业三级有机联动和全民动员的工作制度.在组织网络上实现了齐抓共管社会治安的工作格局.在“枫桥经验”不断成熟和发展历程中,公安机关始终是关键和纽带,是发展“枫桥经验”的主力军.从 “枫桥经验”来看, 公安机关始终把如何处理好警民关系和警力如何下沉到基层作为主抓手和突破口,做到了所倡导的“走得进群众的家门、坐得下群众的板凳、拉得起群众的家常、解得了群众的困难、帮得上群众的救助”的目标和要求. 具体工作中, 公安机关通过采取调查研究、教育群众、抓住个性、循序渐进、讲究语言、创建载体“六步工作法”,形成了融洽的警民关系,实现了公安战线的理想警民配置: 机关的人少 ,基层实干的人多.二、学习感悟“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历久弥新,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根本原因在于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通过本次实地考察学习,我对“枫桥经验”有了深刻了解, 也有所感悟 .结合工作实践,今后工作中,如何借“枫桥之石”来抓好 xx 社会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和构建良好警民关系,有以下四点感悟.(一)探索多方联动的综合治理新思路“枫桥经验”形成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渗透到边、工作到底的机制,最大特点是把各种力量动员起来参与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最大限度地排查和化解了矛盾纠纷.借鉴“枫桥经验”,结合 xx 实际,以基础信息为引领,以农村社区为平台,以群众工作为主体,以人民满意为目标, 按照“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 充分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资源, 形成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整体合力.组建社会应急指挥中心,实施统一受理、分级联动, 积极推行“十户联防”,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下移矛盾纠纷排查重心和力量,依靠群众, 联系群众, 发动群众积极投身和参与到矛盾纠纷排查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二)完善功能齐备的综合服务新平台目前,县级成立了政务服务管理局(内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乡镇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 ,在我看来, 目前县、乡成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其功能仅局限于为民提供政务服务. 借鉴枫桥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能和框架,我们可以以政务服务管理局和便民服务中心为平台,扩充功能,把政务服务扩充为社会服务,将社会管理、维护稳定、平安建设、咨询服务等纳入政务服务体系,设立法律咨询、社会事务、信访诉求、事务求助等功能区块,集民政、计生、社管综治、流动人口与管理、信访、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障、公共安全、司法、警务、帮教、党员服务等服务平台, 分门别类为民排忧解难,为居民提供“一站式”社会管理服务,形成信息共享、人员整合、集中办公的社会服务新模式.同时, 将服务网络功能进一步向村委会(社区)拓展,形成横向广纳民生需求服务内容、纵向直接到底的服务站点的网络框架,完善功能齐备的综合服务新平台,将服务工作重心前置和下移,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三)创建深入基层一线的警务新模式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综治服务管理主力军的核心作用,借鉴枫桥群众警务模式,在村委会(社区)设置警务站, 形成以行政管理行政区域为依托, 社区警务站为中心,村级警务点为支持的群众警务新格局.把警务窗口前移, 到群众中去,与群众打成一片,主动了解民意所在, 想人民群众之所想, 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忧.结合 xx 实际 ,先在由旺镇、姚关镇试点 ,后逐步在全县范围实施.同时,警力下沉,重心下移,打造综合性服务实体 ,做到“扩大功能区、缩小办公区、美化生活区”.将社区警务室建在重点部位、治安重、乱点地区,提高群众见警率, 实现 24 小时亮灯 ,让警务室真正成为民警工作的“落脚点”、掌握社情民意的“信息点”、及时发现处理问题的“执勤点”和为民办事的“服务点”.实施“警务广场”战略,以民意所向作为警务决策的起点, 在网上实现电脑、电视、手机“警务广场”三屏联动,最大限度畅通吸纳社情民意渠道.(四)搭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新格局“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就地化解矛盾,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矛盾排查化解模式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矛盾处理两级审核,分流处理”,要求在纠纷发生的当天当时必须调查清楚, 接处警责任明晰,包括分析案情、查看笔录、补充证据, 然后分流;二是充分调动多方力量,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村、组筑起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派出所成立联调中心,成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二道防线,县、市公安局联合其他部门组成的医疗卫生、劳资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是最后一道防线,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遏制了矛盾激化,减少信访案件和积案产生.结合 xx 实际,进一步深化和推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六道防线”(村级调处防线、组(居)调处防线、乡镇调处防线、县直机关行业调处防线、县级分管领导调处防线、县级主要领导调处防线)机制,完善以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为平台,对全县矛盾纠纷进行采集归总、分流督办、分级化解、考核问责,并设立“纠纷谈判专家库”,整合“三大调解”资源,构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衔接的“六道防线”大调解工作体系,实行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整体模式,确保全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较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不出县.通过实地学习考察“枫桥经验”,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密切警民关系, 着力提升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联系 xx 社会管理创新、平安建设、公安建设等工作实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 要围绕争创“全国综治长安杯”的目标,以开展“四群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吸收和借鉴 “枫桥经验”的好做法、好经验,全面加强社会综合服务和管理,把 xx 建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 xx.【篇二】近期,有幸两次赴浙江省诸暨市学习考察社会综合治理“宝典”“枫桥经验”,我深有触动和启发 .第一次是以县政法委副书记的身份到枫桥重点学习考察枫桥社会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工作,第二次是以县公安局局长的身份深入到枫桥派出所和镇南警务站学习考察警务服务.尽管两次考察的身份不同、角度不同、内容不同,但殊途同归,对毛泽东主席曾经钦点在全国范围推广学习的“枫桥经验”有了全面的、立体的、动态的、创新的认识.一、考察认识“枫桥经验”其核心内容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实现捕人少、治安好”,其本质是在社会综合管理服务领域群众路线观,其目的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基层一线矛盾纠纷.1963 年,毛泽东主席就“枫桥经验”批示“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从此,“枫桥经验”成为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的典型经验.在不同的历史阶段,“ 枫桥经验”随着社会矛盾的转化而不断创新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升华, 并赋予其更多更独特的内涵,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和重点环节,为当地的社会长治久安提供了根本保障.当前,“枫桥经验”已发展成为一个完备的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方案,构建了“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 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 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四前”工作法)的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分管领导包线,党政领导、政法部门领导和经济社会管理部门包片,机关干部第一责任人包村的“三包责任制”, 完善了镇、村(社区)企业三级有机联动和全民动员的工作制度.在组织网络上实现了齐抓共管社会治安的工作格局.在“枫桥经验”不断成熟和发展历程中,公安机关始终是关键和纽带,是发展“枫桥经验”的主力军.从 “枫桥经验”来看, 公安机关始终把如何处理好警民关系和警力如何下沉到基层作为主抓手和突破口,做到了所倡导的“走得进群众的家门、坐得下群众的板凳、拉得起群众的家常、解得了群众的困难、帮得上群众的救助”的目标和要求. 具体工作中, 公安机关通过采取调查研究、教育群众、抓住个性、循序渐进、讲究语言、创建载体“六步工作法”,形成了融洽的警民关系,实现了公安战线的理想警民配置: 机关的人少 ,基层实干的人多.二、学习感悟“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历久弥新,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根本原因在于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通过本次实地考察学习,我对“枫桥经验”有了深刻了解, 也有所感悟 .结合工作实践,今后工作中,如何借“枫桥之石”来抓好 xx 社会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和构建良好警民关系,有以下四点感悟.(一)探索多方联动的综合治理新思路“枫桥经验”形成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渗透到边、工作到底的机制,最大特点是把各种力量动员起来参与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最大限度地排查和化解了矛盾纠纷.借鉴“枫桥经验”,结合 xx 实际,以基础信息为引领,以农村社区为平台,以群众工作为主体,以人民满意为目标, 按照“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 充分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资源, 形成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整体合力.组建社会应急指挥中心,实施统一受理、分级联动 ,积极推行“十户联防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下移矛盾纠纷排查重心和力量,依靠群众, 联系群众 ,发动群众积极投身和参与到矛盾纠纷排查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二)完善功能齐备的综合服务新平台目前,县级成立了政务服务管理局(内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乡镇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 ,在我看来, 目前县、乡成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其功能仅局限于为民提供政务服务. 借鉴枫桥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能和框架,我们可以以政务服务管理局和便民服务中心为平台,扩充功能,把政务服务扩充为社会服务,将社会管理、维护稳定、平安建设、咨询服务等纳入政务服务体系,设立法律咨询、社会事务、信访诉求、事务求助等功能区块,集民政、计生、社管综治、流动人口与管理、信访、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障、公共安全、司法、警务、帮教、党员服务等服务平台, 分门别类为民排忧解难,为居民提供“一站式”社会管理服务,形成信息共享、人员整合、集中办公的社会服务新模式.同时, 将服务网络功能进一步向村委会(社区)拓展,形成横向广纳民生需求服务内容、纵向直接到底的服务站点的网络框架,完善功能齐备的综合服务新平台,将服务工作重心前置和下移,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三)创建深入基层一线的警务新模式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综治服务管理主力军的核心作用,借鉴枫桥群众警务模式,在村委会(社区)设置警务站, 形成以行政管理行政区域为依托, 社区警务站为中心,村级警务点为支持的群众警务新格局.把警务窗口前移, 到群众中去,与群众打成一片,主动了解民意所在, 想人民群众之所想, 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忧.结合 xx 实际 ,先在由旺镇、姚关镇试点 ,后逐步在全县范围实施.同时,警力下沉,重心下移,打造综合性服务实体 ,做到“扩大功能区、缩小办公区、美化生活区”.将社区警务室建在重点部位、治安重、乱点地区,提高群众见警率, 实现 24 小时亮灯 ,让警务室真正成为民警工作的“落脚点”、掌握社情民意的“信息点”、及时发现处理问题的“执勤点”和为民办事的“服务点”.实施“警务广场”战略,以民意所向作为警务决策的起点, 在网上实现电脑、电视、手机“警务广场”三屏联动,最大限度畅通吸纳社情民意渠道.(四)搭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新格局“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就地化解矛盾,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矛盾排查化解模式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矛盾处理两级审核,分流处理”,要求在纠纷发生的当天当时必须调查清楚, 接处警责任明晰,包括分析案情、查看笔录、补充证据, 然后分流;二是充分调动多方力量,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村、组筑起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派出所成立联调中心,成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二道防线,县、市公安局联合其他部门组成的医疗卫生、劳资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是最后一道防线,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遏制了矛盾激化,减少信访案件和积案产生.结合 xx 实际,进一步深化和推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六道防线”(村级调处防线、组(居)调处防线、乡镇调处防线、县直机关行业调处防线、县级分管领导调处防线、县级主要领导调处防线)机制,完善以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为平台,对全县矛盾纠纷进行采集归总、分流督办、分级化解、考核问责,并设立“纠纷谈判专家库”,整合“三大调解”资源,构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衔接的“六道防线”大调解工作体系,实行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整体模式,确保全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较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不出县.通过实地学习考察“枫桥经验”,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密切警民关系, 着力提升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联系 xx 社会管理创新、平安建设、公安建设等工作实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 要围绕争创“全国综治长安杯”的目标,以开展“四群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吸收和借鉴 “枫桥经验”的好做法、好经验,全面加强社会综合服务和管理,把 xx 建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 xx.【篇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这是 20 世纪 60 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在探索社会治理模式中形成的“枫桥经验”。1963 年,毛泽东同志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因此成为了我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一个典型案例。“枫桥经验”从表面上看是一种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治理模式,但从更深层次的意义上讲则是党员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重要举措。进入新时期,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作为党员干部,如何运用“枫桥经验”解决人民矛盾,把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笔者认为应该常怀“四心”。常怀服务群众的“耐心”。基层的矛盾纠纷涉及到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种利益诉求纷繁芜杂,要将群众的矛盾在群众中化解,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常怀一颗服务群众的“耐心”。服务群众就是要贴近群众的身边,倾听群众的心声,了解群众的诉求,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以“耐心”换取群众的“真心”,这样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在处理群众间的矛盾纠纷上才能占据主动权。常怀无私奉献的“热心”。“枫桥经验”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雷锋精神”的发扬与传承。“雷锋精神”的本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这是一种典型的集体主义思想,而“枫桥经验”的理念也是要求干部群众在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依靠集体的力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这也是一种集体主义的思想,它们不谋而合的思想内涵,引导党员干部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时要饱含一颗无私奉献的“热心”。常怀宽容大度的“胸心”。“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践行“枫桥经验”需要党员干部常怀一颗宽容大度的“胸心”,在解决矛盾纠纷时才能从容不迫,运筹帷幄。宽容的“胸心”要求党员干部要舍己利顾长远,求大同存小异,以自己的身体力行引导群众正确的面对矛盾纠纷,以退为进,以守为攻,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无形之中。常怀定纷止争的“决心”。践行“枫桥经验”就是要将纷争平息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要常怀一颗定纷止争的“决心”。基层矛盾时常牵涉多方利益,背后关系错综复杂,在解决这些矛盾时,党员干部一定要拿出“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增强调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力度,将关系捋顺、将事情摆平,才能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篇四】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离不开制度章程的约束和各级地方组织的有效监管,这是法治社会国家赋予党政机关的权利和职责,也是各级党员干部开展好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必要手段。然而,在基层综治建设中,社会事务繁杂,各类民生诉求都有着不同的特点,如何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仅需要依靠相关的制度章程,还需要学会综合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近年来,国家在基层治理中持续推广“枫桥经验”,这一现象并非老生常谈,而是高度重视民情民意,强化“问题解决”向榜样看齐的一项推广举措。在“枫桥经验”中,我们可以深刻感受到,只有充分了解和掌握民情民意,有效汇集和回应民情民意,建立共治共享、干群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才能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凝聚人心,这是开展群众路线的主要宗旨,是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出发点,也是我们党在群众工作中的重要成功经验。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类矛盾多发易发,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而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各类矛盾,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做好群众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要做好群众工作,就要学会感知他们的“所求所愿”。要把决策建立在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的基础之上,使其既能体现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又能维护好他们的长远利益;既能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普遍愿望又照顾部分群众的特殊要求。要通过联系群众,依靠和发动群众解决问题,让他们的呼声得到回应,让政府的公信力也能够得到稳步的提升。“枫桥经验”历经半个多世纪,经过时代洗礼,历久弥新。各级党组织要在把握好其精髓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体制机制,从源头预防矛盾,在基层化解纠纷;要在用好“经验”的基础上画好干群共治的“同心圆”,共促综治工作不断向好发展,让和谐的社会环境成为各级党组织学习“枫桥经验”的有效实践。【篇五】提到枫桥,相必很多人心里首先想到的便是张继的那首枫桥夜泊,近日随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5 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 周年大会的隆重举行,借助“枫桥经验”,另一个“枫桥”走红了网络,进入了许多人的视野。所谓“枫桥经验”枫桥经验”就是坚持走好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激发群众首创精神,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枫桥经验”根植于中国大地,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激发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的创新之举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发扬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就是要通过改革创新,更充分地发挥自治、法治、德治的作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基层治理的有效方法,让人民群众有更大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因此,要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要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的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既要传承也要创新。特别是要把依靠群众和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基层治理向法治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激发情感、法律、公平的多重正能量,更有效地协调社会关系,化解各种矛盾。让“枫桥经验”与时俱进,让群众路线在新时期继续焕发生命力,平安中国、和谐社会的梦想,就会在人们共同努力下逐渐变为现实。【篇六】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 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 周年大会于近日在浙江绍兴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会上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55 年前,绍兴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毛泽东亲自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对“枫桥经验”作出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历史和实践验证了“枫桥经验”来自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不仅是基层干部群众“创造力”的体现,更是我们党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的“标杆”。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诸多挑战迫切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途径,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动和依靠群众,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早已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遵循。不仅引领创造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的发展势头,更充分表明了以“枫桥经验”为重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具有独特优势。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在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指引下,“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得到不断的创新与发展,从探索到经验,从发展到创新,其依靠群众的核心内涵和时代价值早已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习近平新时代基层治理思想的实践运用。新时代,我们要以开展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 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 周年活动为契机,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革新,努力在“变”与“不变”中提炼出新时代更“新”的“枫桥经验”,使其在新时代“焕发生机”。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是厚植为民情怀的根本落脚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不变的初心,也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矛盾在变,人民群众对生活的向往在变,盼望过上更高品质的生活,期待全方位、持久的平安,期盼更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希望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只有坚持一切为了群众,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看问题、想对策、抓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有更充分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到社会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才能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交上美好的答卷。新时代,要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把创新发展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作为总抓手,使各项工作基础更扎实、成效更明显,人们生活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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