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意见.doc

上传人:xiao****1972 文档编号:4646114 上传时间:2020-01-1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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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激励中小学教师有序流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区师资队伍现状,现就全区教师交流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区域统筹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和引领作用,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工作原则教师交流坚持“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相对稳定、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的原则,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发展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1、立足长远、统筹兼顾。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整体提升全区教师队伍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2、相对稳定、合理流动。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有序推进城乡、校际教师合理流动。3、促进均衡、资源共享。通过教师交流,促进校际之间教育信息沟通和教学经验相互借鉴,更为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学校的优质均衡发展。三、相关政策交流范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交流对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女45周岁及以下、男50周岁及以下正式在编专任教师(以下简称“教师”)。1、符合上述年龄的教师要主动报名参与交流。如因患癌症、精神病等重大疾病、女教师怀孕、哺乳期等特殊情况的,可由教师申请,经学校审核后上报区教育局备案,暂不参与交流。2、需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或岗位设置拟申报高一级岗位的教师,新评市、区级名师以及超编学校教师应优先安排交流。3、夫妻双方在同一所学校工作,其中一方应优先安排交流。4、女45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教师,如本人确有交流意愿,可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交流比例:安排一定比例的教师进行合理流动,参与交流的人数控制在专任教师总数的15%左右。交流时间:交流时间一般为两年。参加交流的教师,交流期满经交流学校考核合格,原则上返回原校工作。交流奖惩:1、XX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主动报名参加交流。在岗位设置首次聘用时,主动报名参与交流人员优先聘用。城区学校教师有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今后,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和拟聘高一级岗位等次,必须具备交流工作经历。2、对主动申请、积极服从交流安排的教师,在组织发展、干部使用、评先评优、培训深造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3、交流人员居住地与交流学校间距离较远的,区局发给一定的交通补贴,其经费从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奖励性绩效总量中提取。4、名师津贴和农村教师补贴根据实际工作岗位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工作岗位所在学校负责考核发放。5、对符合交流条件而拒不服从交流安排的教师,学校予以待聘,扣发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解聘。四、工作程序1、自荐推荐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要主动提出书面交流申请,学校根据区局部署,提出参与交流教师名单,上报区教育局。2、区局审定区局对各校上报情况进行审核,统筹安排,确定全系统交流人选和交流去向。五、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是保障教育公平、普惠民生的实事工程,是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的需要。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教师,都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为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应该积极带头参与交流。2、认真组织,稳步推进全区教师交流工作由区局负责组织实施。校长是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做好耐心细致的教育引导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报名,精心组织,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教师交流任务。通过教师交流,稳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3、严明纪律,规范管理教师交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交流工作的纪律,坚持原则,规范操作,确保这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建立教师交流工作的长效机制,将教师交流工作纳入校长与教师绩效考核、学校督导评估和年度考核内容,促进教师交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教师交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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