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上传人:钟*** 文档编号:451896 上传时间:2018-11-02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39.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范本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分包工程范围1.1 工程名称: 苏州明基医院(一期)新建工程 1.2 工程地点: 苏州高新区竹园路以南、长江路以东、横山路以北 1.3 分包范围:A2 标段的工程内容为: A 栋楼 A2 区(910 线/AN 列,1013 线/AS列,13 18 线 /AW 列)范围内地下基础和上部主体结构(不含墙体砌筑)范围内的支撑、模板、脚手架和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和钢筋绑扎。第二条 分包方式2.1 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除钢筋、钢材、混凝土、模板(含脱模剂) 、木方、钢管、扣件、对拉螺杆、油漆(外架及临边围护栏杆用) 、地下室钢板止水带和橡胶止水带、养生用麻袋薄膜、外脚手架悬挑槽钢及钢丝绳、安全网、竹篱笆、跳板、供水干管;垂直运输塔吊、施工用人货电梯、打夯机、一级二级配电箱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等均属乙方分包工程范围的承包方式。 第三条 分包价款3.1 本分包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750 万元(大写: 柒佰伍拾万元 ) (含建安税价) ,最终结算额以双方最终确认的结算价为准。3.2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综合单价和包括内容详见附件一(此价为含建安税价) 。3.3 工程价款的计算公式为: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工作量以施工中甲方正式下发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计算规则按 具体参照上海市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 年计算规则。3.4 本工程分包水电费按结算价款的 1.5% 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3.5 本分包工程中应扣除的费用:水电费、税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各种罚款和超领材料款、生活大临使用费用以及其他应扣的费用。3.6 本分包工程发生的合同外零星点工,其 8 小时工日单价按照 50 元/工日计算。第四条 甲、乙双方代表4.1 甲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 4.2 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4.3 乙方负责到甲方领取工程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及领取工程结算款的人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注明授权的内容、授权权限、授权期限等且乙方对其授权委托人的一切行为负责。没有授权委托书,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5.1 甲方责任:(1 )施工管理:合同范本负责编制和下发与工程相关的各类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并向乙方交底,要求其遵照执行;负责及时向乙方下达各类施工指令,负责工程必需的一切对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联络与协调。(2 )技术管理:负责编制施工方案 、 设计联络单 、 技术核定单等;负责组织乙方参加业主、监理策划的图纸汇审和设计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设计修改和变更等;(3 )质量管理:负责对乙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运行监督和纠正;负责工程实体施工质量的管理和检查。(4 )安全管理:负责对乙方安全管理体系的评价、运行监督和纠正;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检查。(5 )预结算管理: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审核乙方上报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等;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事由,负责及时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 )现场大临:负责现场施工主干道路、施工用水干管、施工用电变电所及干线、沿施工主干道路的排水明沟、砼浇注场地必要的铺设、机械进出场地必要的铺设。 现场宿舍、食堂等由甲方统一搭设和管理,中标单位有偿使用,其中工人宿舍按照每月每间 500 元收费。生活用水电费按照 15 元/人月收费,生活区域保洁保卫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7 )现场测量:负责现场基线测量控制网的建立和维护,并定期发布测量成果,同时负责各个专业、各个施工单位之间测量的协调和配合。 5.2 乙方责任:(1 )施工管理:负责落实甲方下发的各类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施工指令等;服从甲方的指挥、协调和管理,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施工管理活动,满足甲方及业主、监理的要求;乙方负责人在现场的时间每月不得少于 20 天;现场管理人员的数量质量员不得少于 1 人,施工员、技术员均不得少于 2 人;安全员不得少于 2 人,如乙方达不到此要求,将每方砼浇捣单价扣减 1 元/m3。负责配合甲方工程实体、软件资料、竣工图的交工验收。(2 )技术管理:严格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方案施工,消化施工图纸和技术要领,落实技术措施;及时向甲方报告技术需求,如: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联络等;(3 )质量管理:负责建立符合分包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负责工程实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服从业主、监理、甲方的质量监督和检查。(4 )安全管理:负责建立符合分包工程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负责工程实体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服从业主、监理、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检查。(5 )预结算管理: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确认工程量、按月进行工程计量等;合同范本申报进度款格式必须按照甲方统一格式进行上报,书面、电子档各一份;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事由,及时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超过一个月未向甲方申报变更申请,视为乙方放弃该变更的权利。(6 )大临工程:负责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内的道路、水管、用电、排水等的铺设,同时负责砼浇注场地、机械进出场地必要的铺设等。生产用房(木工房、工具房等)按甲方要求标准进行搭设,材料由甲方提供,搭设及场平所需人工费由中标方自理。 (7 )现场测量:负责分包工程实体施工的具体测量定位、测量成果的提交,同时负责与相关专业的测量配合等。 (8 )其他责任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乙方应及时组织满足工程要求的施工人员,并确保施工队伍的稳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动态,负责办理施工人员的入厂证、务工证等有关证件,并承担其费用,甲方有权要求退回不合格人员。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及时缴纳有关政府规费,负责为进入施工场地的自有人员、材料、机具等办理生命和财产保险,负责为施工人员办理并交纳社会综合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将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全部用于支付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确保按月发放其属施工人员工资,并在每月进度款申请报量的同时,向甲方上报由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本工程授权委托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工资分配表 ,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同时按月上报上月施工人员工资签收确认表、材料、机具付款情况签收确认表等,合理分配资金并接受甲方监督,避免发生纠纷使甲方受到连带责任。如发生围堵工地,侵犯甲方工作人员,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外,还应承担甲方按本分包工程结算总价的 15%处罚,同时无条件接受甲方可能由此作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决定。第六条 工程进度6.1 本分包工程总工期为: 465 天 ,计划开工时间为: 2009 年 6 月 29 日 ,计划完工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20 日 ,具体的开工时间以甲方下达的书面指令为准。地下室结构完工日期为 2009 年 11 月 23 日 ,15 层结构完工日期为 2010 年 8 月 31 日, 如乙方达不到此工期要求,甲方将按 6.3 条款进行外,另将扣减模板综合单价 1 元/m3 。6.2 乙方应确保合同工期和重大节点的实现。重大节点的确定甲方将按照总工期的要求、按照业主和监理的要求与乙方及时商定,重大节点一旦确定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若节点计划未能实现,责任和损失由违约者承担。6.3 工程工期必须按照甲方及业主的要求节点完成,如违约、每逾期一天扣罚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经甲方考核连续二周未按甲方节点要求完成,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令其退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第七条 工程质量7.1 甲乙双方约定本分包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为:(1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设计文件图纸中明示的各项标准、规范;(3)国家及当地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有关规定。 (4)业主及监理的要求7.2 质量等级:本分包工程每次检查的点、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均为 100,优良率为 90以上,满足业主或监理提出的通过竣工验收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此标准甲方将以合同总价款的 10扣款,如工程质量达不到 7.1 条款要求的,甲方对工程进度款不予确认,乙方必须立即返工处理至符合质量等级要求,发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合同范本7.3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施工,随时接受国家质检部门、业主、监理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7.4 无论业主、监理、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若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延长工期。若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八条 安全、文明施工与保卫8.1 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和甲方的监督检查,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业主的安全管理规定,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受到业主安全罚款的,甲方将对乙方按照业主罚款金额 2 倍进行处罚。8.2 乙方分包工程的安全目标是:人员死亡事故为 0,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 0,重大火灾交通事故为 0,创无事故工地。8.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如发生安全、伤亡事故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且甲方按照每起 3050 万元处罚乙方。8.4 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后,须另行签订安全、保卫及防火协议和廉正协议,乙方须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5 乙方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乙方除承担相应的罚款外对由此可能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1 )作业人员必须年满 18 岁;(2 )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以及妨碍高空作业的其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第九条 材料、机械设备供应9.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钢筋、钢材 混凝土、模板(含脱模剂) 、木方、钢管、扣件、对拉螺杆、油漆(外架及临边围护栏杆用) 、地下室钢板止水带和橡胶止水带、养生用麻袋薄膜、外脚手架悬挑槽钢及钢丝绳、安全网、竹篱笆、跳板、供水干管;垂直运输塔吊、施工用人货电梯、打夯机、一级二级配电箱。 9.2 凡由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设备(简称甲供料)到达工地现场后的卸货、码堆、保管和施工完毕后的余料清理、退库装卸、场内运输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其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甲供料移交给乙方并办理完实物交接后的保管等责任由乙方负责,甲供料的领用、耗用及材料的退库手续必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审核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依据。9.3 凡由甲方提供的工程甲供料其数量和损耗:甲供料数量根据施工图的工程量加甲方规定的材料损耗,钢筋:1%,钢材(板、型材):3%,砼:0%。 甲方提供周转材料的数量和损耗:甲供的钢管:乙方使用损耗 0.2%,钢模板:乙方使用损耗:0%,扣件:乙方使用损耗为 0.5%,甲方供应的木模板乙方必须周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周转损耗不超过 10%,木方乙方必须周转六次以上(含六次)每次周转损耗不超过 0 %。9.4 所有甲供材料、设备,乙方在使用的一周前提出需用计划,甲方按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合同规定的损耗,制定需用计划数量,对乙方采取限额供应的办法。乙方必须确保甲供料的妥善保管和节约使用,若发生超领、丢失、损坏、归还时无法使用和浪费等情况,甲方将按超领、丢失、损坏、归还时无法使用和浪费的数量乘甲方实际采购价(或租赁费+运输费)的 1.2 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罚。9.5 所有甲供材料的余料残值归甲方,乙方无权对余料残值进行占有和处理。合同范本9.6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材料管理制度,如乙方违反甲方的材料管理制度,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处罚并赔偿其损失并在进度款中扣除。9.7 乙方委派 为从甲方领取材料的材料领用人,由其签字确认的材料领用、退库手续都将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若乙方需调换材料领用人必须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换。第十条 工程量确认、进度款的支付10.1 乙方每月 20 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作量,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预算后 10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乙方当月的工程量,并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完成混凝土浇注确认支撑模板工作量至 90%,完成支撑模板拆除确认支撑模板工作量至 100%。 )10.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安排的施工分包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量,乙方应在该工作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确认完工程签证单 ,若乙方在 7 天内未向甲方提交工程签证单,则视为乙方放弃对该项工作所涉及工程款的计取。甲方确认程序:分包单位上报项目部施工员确认项目部预算员确认项目部施工经理确认项目经理确认报主管预算员计量, 工程签证单必须完成上述全部确认手续后方能效,否则签字确认手续不齐的工程签证单无效,甲方不予认可。10.3 在当月工程预算审核完成后,甲方在下月 20 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比例为:当月完成分包工程量的 85 %,同时核算当月甲供料领用与耗用情况,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乙方工程款中应扣除的费用,同时甲方还将结合乙方施工人员工资、材料设备租赁费、辅材费等付款情况适当调整付款形式。第十一条 工程结算11.1 工程进度款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85,至本工程实体竣工验收合格并与甲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95,留 5作为质量保修金。11.2 乙方在完成分包工程后,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流程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附完整的结算资料如:分包工程结算会签表 、 工程结算汇总表 、 工程现场签证单 、甲供料领用和消耗清单等。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分包价款、计算方法并结合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甲方有效签证、材料领用和耗用清单等与乙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11.3 甲方同时将考核乙方所承担的分包工程各项指标: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是否均应达到了本合同中所约定的标准要求,并按照考核结果予以奖励或扣款。11.4 乙方所承揽的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指竣工验收报告得到业主及当地政府部门签字确认)且完成工程实体移交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后方可办理竣工结算。11.5 本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乙方未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及结算资料的,如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办理本工程结算。三个月后甲方有权不再受理乙方的工程结算且有权将本工程截止当时财务实际付款金额视为最终结算金额,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12.1 保修内容和范围: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和范围 。12.2 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整体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保修时间为: 1 年 。12.3 保修与费用:保修期间,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之日起 48 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进行修理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此部分费用在乙方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2.4 本合同工程的其他相关保修事宜,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第十三条 违约、争议合同范本13.1 甲乙双方均须遵照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各自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价款的 1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13.2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3 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仲裁机构(法院)要求停止施工或因单方违约导致工程确已无法进行,双方同意停止施工外,乙方在其他任何情况下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妨碍合同的履行。13.4 凡乙方原因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等违约行为,乙方除承担 13.1 条款违约处罚外,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变更合同相关条款,包括终止合同:(1 )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在质量检验中被质检部门评为不合格。(2 )工期屡屡达不到业主、监理、甲方所确定的节点考核要求。(3 )乙方施工组织不力,管理不善或劳动力不足,经业主、监理、甲方确认已严重威胁重大工程节点的实现。(4 )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无视甲方的书面警告或不服从甲方的指挥累计达 3 次以上。(6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寻衅滋事,恶意侵犯甲方、监理或工程业主人身或财物安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13.5 若乙方发生拖欠人工工资、材料费、机械费等,且不服从甲方的干预和协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同时扣除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14.1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14.2 因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如乙方不能保证施工安全、出现严重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出现严重不合格,或工期无法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4.3 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4.4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14.5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 附则15.1 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前四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乙方完全按本合同约定履约,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办理完工程结算手续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全面履约,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安全抵押金甲方不予退还。15.2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和乙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在办理完工程结算、质量保证期满、结清工程尾款后自动终止。15.3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15.4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条款内容出现矛盾或冲突时,按下列顺序作为合同条款优先解释顺序: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甲乙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补充等书面协议及合同附件招标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范本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5.5 乙方同意并确认:所有涉及经济类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签订,甲方所用印鉴仅为上海宝冶建设公司统一备案使用的合同专用章对外发生效力;其它以甲方名义使用的任何印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项目部公章)对外签订合同均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15.6 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银行汇票、贷记凭证或转帐支票或商业汇票,不支付现金,甲方按照乙方合同签章单位给付工程款,票据不得背书转让。附: 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管理协议书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甲方:(合同专用章)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合同专用章) 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项目经理: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签约于 上海宝山四元路 168 号合同范本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保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质量保修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5、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1 年。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接到保修通知后必须在甲方约定的期限内按甲方要求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从乙方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及质量保修金 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但如乙方接到保修通知后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由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费用。 2、质量保修金按乙方承包工程最终结算价的 5 %留存,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的,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全部保修金。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缺陷保修的,甲方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在甲方所承揽的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得到业主及当地政府部门签字确认)之日起,乙方所承揽的该项目才开始计算保修期,约定的保修期限与业主规定的保修期限不符之处以业主规定的保修期限为准。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合同专用章)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合同专用章)上海建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项目经理: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签约于上海 宝山四元路 168 号合同范本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管理协议书甲方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管理责任,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协议内容如下: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管理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管理法规、条例、规定。2.甲乙双方应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管理切实贯穿施工全过程,施工中必须做到无各类重大人身伤害、机械、管线、交通(负主责及以上) 、中毒、火灾、环境污染等事故。3.甲乙双方应建立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各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定期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并留有记录。4.甲乙双方认真落实先签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在合同未签订前或合同外的任务指派乙方从事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未签合同先进场施工的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方负责。4.1 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施工。4.2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订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5.甲乙双方的负责人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制度及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思想意识和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6.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所属所有人员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7.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管理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共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管理工作,预防事故发生。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9.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特殊情况除外) ,所有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是具有“三证”的合格产品,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10.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消防设施设备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开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安全要求状态,施工单位对以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11.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在安装、搭设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合同范本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12.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要求,但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13.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设施和标识,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补救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14.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人定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5.乙方必须健全防火管理制度,建立基础台帐,结合工程情况适时开展防火活动,并做好记录。16.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堆放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17. 施工现场严禁乱堆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易燃物搭建工棚,大临生活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宿内严禁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电炉、电饭煲、电取暖器、电沙锅、电热棒等违禁电器,禁止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线和使用 60W 以上大灯泡。违者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罚。18.乙方严格按照动火审批制度,动火区域设专人监护,随身携带动火证、上岗证、工作证。19. 施工现场和大临生活区按规定配备必要的与灭火对象相应的消防器材。20.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21.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各类管线的保护。甲方对各类管线和地下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22.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办理临时户籍登记手续,并向当地区(县)城建办(建设局) 、安监局、劳动保护监察等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2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各类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相关人员伤亡等) ,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24.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抵押金,抵押金应按照合同价款在 10 万元以下的(含 10 万元)安全抵押金不得低于伍千元,合同价款大于 10 万元,但小于 50 万元合同范本(含 50 万元)的安全抵押金不得低于壹万元,合同价款大于 50 万元,但小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安全抵押金不得低于 5 万元,合同价款为 100 万元以上的,安全抵押金不得低于 10 万元。25.乙方完成合同范围内所订立的施工任务后,在无任何未处理完毕的事故,未处理完违章的情况,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等符合甲方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持原始收据向甲方申请退还抵押金。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按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抵押金扣退及使用规定退还。26、已上交甲方财务部门押金¥ 0 元(大写: ) 。27.其他补充内容 安全抵押金壹拾万元整从本工程的前四期进度款中扣除。 28.本协议视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方(盖章):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上海建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安全环保部(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四元路 168 号 7 号楼合同范本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协议书为了共同做好施工现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保障业主、公司和承包单位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国务院颁布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协议。一、本协议适用于承包我公司工程的外协施工队伍(简称乙方) ;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二、乙方承揽我公司工程项目期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乙方必须提供承包工程项目、地址、范围、方式及期限,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文本。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必须将施工人员的名册(注明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复印件)造册交甲方备案,并进行法律法规教育。3、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交治安责任人和专职(或兼职)的保卫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号码,并建立相应的治安保卫组织,施工保卫方案,报甲方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以便共同开展工作。4、乙方必须健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建立基础台帐,并结合工程情况适时开展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活动,作好活动记录。5、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刑法等法律法规。6、乙方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管理规定和业主单位、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7、乙方在施工现场严禁乱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用易燃及有毒有害物搭建工棚。8、施工现场严禁住人(值勤人员除外) ,家属和小孩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9、施工现场和大临生活区严禁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和偷盗施工机具、材料、配件等财物;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0、施工现场和大临生活区严禁从事“黄、赌、毒”等非法活动;严禁 “”等邪教及非法组织的活动。11、乙方自备进入施工现场和大临生活区的机具、材料必须到甲方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自行派人看守,如有丢失自行负责;需出场的机具、材料、物资等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出门证后方可出门。12、大临生活区严禁存放危险、放射性物品,严禁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电炉、电饭煲、电取暖器、电沙锅、电热棒等违禁电器,禁止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线和使用 60W 以上大灯泡。违者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罚。13、乙方内部治安问题必须自行处理,并做好作业人员的思想工作;严禁出现无理取闹、起哄围攻及闹访等妨碍正常工作;凡出现类似事件扣除全部保证金;造成后果的,将交警方处理并报请公司解除合同关系。1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管好、用好自己的人,杜绝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及集体闹访事件的发生。若有发生,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15、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业主和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违者扣除全部保证金;造成后果的,将报请公司解除合同关系。三、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签定此协议,并交保证金(合同签约额在:50 万以下交 2000 元,100 万以下交 3000 元,100 万以上交 5000 元) ,工程完工后,如乙方单位无违规情况发生,除扣除每人(根据施工现场登记在册人数)10 元管理费外,其余全部退还。四、经济处罚:1、属违反甲方或业主单位厂规厂纪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则按一人次 50%扣除保证金,二人次以上扣除 80%保证金,造成后果或影响甲方声誉的扣除全部保证金。合同范本2、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行为,受到公安部门治安处罚的一次扣 50%保证金,二次以上扣除全部保证金。3、属违法犯罪被判刑的,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并在协议续承期间进行补交保证金。4、凡发现使用无身份证、上岗证人员进场施工,一人次扣除 50%保证金,两人次以上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公司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并清退施工队伍,不准再承包我公司工程项目。5、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或发生群体闹访事件的扣除全部保证金,若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6、乙方若因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受到经济处罚,款项保证金不足支付时,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五、工程完工后一个月(30 天)内携带保证金收据前来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逾期作废,概不办理,新增承包项目需要重新办理(一个合同一份协议一份保证金) 。六、已上交甲方财务部门保证金¥ 元(大写: ) 。本协议书作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施工人员撤场后)时止。其他补充内容:治安保证金伍仟元整从本工程的前四期进度款中扣除。 甲方: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 乙 方:上海建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安全环保部 法人代表:(保卫武装部公章)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地址:月浦四元路 168 号 7 号楼 地址:电话:021-56925661 电话:年 月 日 签约于上海宝山月浦四元路 168 号合同范本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工商注册地址:,现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我现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负责与贵司就 项目的合同及相关文件、协议的签署,并授权其为我公司该项目驻工地代表(即项目负责人) ,具体负责合同项目的现场组织实施和管理,同时负责工程款的结算等事宜,被授权人的一切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法定代表人印鉴: 被授权人签名:职务: 职务: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公章)授权有限期:从本工程开工起至竣工结束止。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手机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