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及物业用房装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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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合同范本居委会、物业用房及公共梯间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发 包 人:承 包 人:签约时间: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工程项目合同范本1、工程名称:碧桂园城市花园(南地块)居委会、物业用房及公共梯间装修工程2、工程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东平大桥北侧)3、工程内容:(1)9#楼和 10楼 1 层、夹层办公室装修;(2)7#楼1 层、2 层公共梯间装修;(3)9#楼 1 层公共梯间装修。4、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包施工、包材料、包设备、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包工期的方式承包,本工程双方约定的综合单价,已包括一切劳动工资、劳工保险、物料价格、利润、税金、管理费、工具、机械设备、燃料、工程期间一切工资和物价的浮动。乙方须按图施工,如因图纸改变(对双方确认的图纸而言)或甲方要求增加工程或对已装好的工程进行改变(如拆除、移位等)所需费用按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结算,工期双方另行协商。5、结算方式:以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包括完成报价书清单工程内容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工程量按经甲方确认的竣工图计算。全费用综合单价中主材为甲方指定品牌的材料的价格,结算时按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材料单价与报价书中暂定材料价格进行对比,调整价差,价差只计取规费与税金,调整差价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该种材料价差(材料损耗率+1) 。第二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1、合同总价暂定为¥1144445.96 元,大写:人民币 壹佰壹拾肆万肆仟肆佰肆拾伍元玖角陆分。2、本工程不设预付款。3、工程进度款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工程进度款申请表,列明已完成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工程师审核确认后,14 天内向乙方支付,进度款额按确认的进度总价款的 8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施工单位须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给甲方,否则,责任自负。甲方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2 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的结算工作,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完成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造价的 95%,余款 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支付。3、凡是每段工程结算必须通过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人核实工程数量签名才能结算。4、在结算过程中,如有甲方提出更改的工程单,由现场甲方负责人确合同范本认为准。5、在结算过程中,如乙方超期完成或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一切后果,在结算工程款时扣除。6、按完工后经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依据进行结算,变更部分须乙方提供双方认可的签证单。7、设计变更及增减工程(设计变更及增减工程指与报价书的工程量进行对比后有变化的部分) 、签证工程的结算方式: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价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进行结算。2)当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即工程分部的工艺及耗用人工、辅材、机械都相同于已有的工程分部,只是主材变更的) ,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调整后(仅调整主材价格差额部分,计取相应的规费及税金,其它费用均不调整)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进行计算。3)当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的,乙方按照与投标报价相同的费率进行组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形式报价报甲方审核并确认,作为结算造价依据。第三条:工期 1、总工期为 40 天(日历天) ,自 2011 年 3 月 15 日开工至 2011 年 4 月 25 日竣工验收止。2、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1、工程质量标准:以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并经当地工程主管部门和本工程的监理单位认可。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2、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规定由乙方施工的项目,均由乙方负责免费保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在接甲方通知 24 小时内,乙方即派人员维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甲方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同一地方同一原因,维修两次以上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新。第五条:双方责任合同范本1、甲方责任:1)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开工前叁天完成“三通一平” ,接通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贰份。2)开工前叁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叁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4)委派 梁吉元 为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5)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返工、材料的损失。6)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7)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甲方人为原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1)收图后,在开工前叁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房屋结构安全责任) ,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3)委派王康胜为乙方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并签收甲方有关文件。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提交施工进度报告,如未报送,甲方可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5)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即以书面通知甲方。6)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并在交付发包方前,按国家、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移交时,清理场地(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 ,必须做到符合试验、办公、入住的卫生清洁和使用要求。9)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当天内撤离施工现场。10)确保上述工程质量可以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11)应提供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季)25 日前提交当月(季)完工报表及下月(季)施工计划和工作安排。12)承担工程范围内的成品、半成品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乙方负责落实并向甲方提交工作安排和计划。合同范本1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各项成品未正式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如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14)服从并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和监理公司的管理。15)乙方应确保采购材料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等规定,开工前材料须定板,材料进场应附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证书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材料和证明文件等,经现场监理和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第六条:工程验收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2、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 ,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壹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甲方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结果合格,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3、工程完成后,乙方须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及相关单位、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各方签字盖章,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图纸、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免费负责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逾期完工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经检验后,如验收合格,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返修的,不顺延工期。4、工程竣工后,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 2 份交甲方。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在原图上做出标注,提交给设计方出具变更图纸, 。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和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赔偿违约金。2、乙方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逾期壹天,由乙方按合同总价付给甲方百分之一违约金,逾期两天百分之二,按此类推。逾期完工超过 5 天的,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另合同范本请他人继续完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担。3、在保养期内,乙方逾期 24 小时不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即有权另请他人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直接于工程款中扣减。监理公司或项目管理部提出工程质量问题应按时负责做好,并及时回单落实完成情况,如监理公司或项目管理部提出工程质量问题,第二次与第一次同一部位,应罚款处理,扣合同总价的 1%;如第三次与第一次同一部位,应重罚款处理,扣合同总价的 3%;如第四次提出都是同一部位应严重罚款处理,扣合同总价的 5%,并暂停半年其他项目工程的安排。4、遇不可抗力的损失,报有关部门裁定。 第八条:其他约定条款1)监理公司或项目管理部第一次验收提出要按规定的日期完成,并交回返工项目单据。2)如监理公司或项目管理部第二次验收提出同第一次所提出返工的部位相同时,应作罚款处理,扣合同总价的 1%;3)如监理公司或项目管理部第三次提出相同的问题,甲方会作出重罚,扣合同总价的 3%;4)如四次提出返工的工程位置与上部位相同的,甲方会作出严重处罚,扣合同总价的 5%;5)监理公司或项目管理部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按要求完成,如乙方不能按质量,按时完成,由甲方处理,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双倍支付,并不作任何再结算。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发生争议应协调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效力及份数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合同终止。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条:附件1、附件 1: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合同范本2、附件 2:工程质量保修书。3、附件 3:廉洁合作协议书。4、附件 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佛山市禅城区 乙方(公章):中建五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地点:禅城碧桂园项目管理部办公室签约日期: 2011 年 4 月 日合同范本附件 1施工现场管理要求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别应注意室外工作台(外阳台)必须扣带安全戴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进场的施工人员禁止在施工场内生火煮食,注意烟头火种,易燃物品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如发生火警应追究责任(包括一切经济损失) 。 3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内严禁打架闹事,赌博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即报公安部门处理。4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暂住证、工伤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支付。严禁无证留宿,并禁止在工地内任何房间住宿。 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在场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符合标准的电器用具一律不使用。如发现漏电现象应及时处理,否则禁止使用。6乙方进场的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不得在场内大、小便,不得高空掷物,违者由甲方处理。7乙方进场施工时必须做好本工程质量,并要爱护其他工程产品, (包括外墙和铺好的地面,安装好的木门、铝窗、电器、水件、厨房内设施等)如有损坏,由承包施工队赔偿损失。8严禁材料剩余部份捣在地面或地漏孔内,经发现罚款处理.(罚款在2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对于严重者追究责任。 甲方(公章):佛山市禅城区 乙方(公章):中建五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日 期:2011 年 4 月 日 日 期:2011 年 4 月 日合同范本附件 2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禅城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建五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为保证碧桂园城市花园(南地块)居委会、物业用房及公共梯间装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精装修工程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按合同范围根据国家有关现行规定执行。 二、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为贰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 7 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维修(如防水没做好破坏吊顶) ,维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款的 5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工程竣工验收满 1 年之日起 14 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修金的 50% (同时扣除相应责任款) 免息返还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满 2 年之日起 14 天内,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同时扣除相应责任款) 免息返还承包人。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佛山市禅城区 承包人(公章):中建五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日期:2011 年 4 月 日 日期:2011 年 4 月 日合同范本附件 3廉洁合作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禅城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建五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于 2011 年 4 月 日签署了碧桂园城市花园(南地块)居委会、物业用房及公共梯间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1.发包人责任1.1.发包人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1.2.发包人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1.3.发包人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承包人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1.4.发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发包人的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承包人领导。1.5.发包人的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发包人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1.6.对于承包人举报发包人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发包人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2.承包人责任2.1.承包人应保证承包人有关人员了解发包人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2.承包人不得宴请发包人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2.3.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承包人人员任何向发包人的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发包人单位领导。2.4.承包人有责任接受发包人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2.5.承包人人员有义务就发包人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发包人单位领导举报;如承包人向发包人人员行贿,或发包人人员向承包人索贿,承包人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发包人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外,承包人承诺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 10%,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2.6.如因承包人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发包人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公章):佛山市禅城区 承包人(公章):中建五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日期:2011 年 4 月 日 日期:2011 年 4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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