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中央大堂租赁合同

上传人:钟*** 文档编号:446288 上传时间:2018-10-15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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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合同编号:【 】场 地 合 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2017 年【 】月【 】日在【 】签署:甲方: (下称:甲方)乙方: (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拟租用甲方场地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鉴于:1. 甲方依法取得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拟出租场地的合法出租权;2. 乙方系本合同约定的场地用途的主办或承办单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所取得的主办或承办约定活动的相关文件)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拟租用甲方场地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一、 租赁场地与设施设备1.1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场地大中华交易广场一楼中央大厅 (总面积为5000平方米) ,供乙方举办“ ”使用,具体面积和位置以示意图为准;1.2 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知晓租赁物面积及现状,甲方按现状交付租赁物;1.3 活动期间,甲方提供设备设施或服务如下:场地、普通照明、空调、咨询; 若在活动期间乙方需要使用甲方所在场所的广告位,则双方需在协调会上确认,乙方需提供设计版面,由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若超出甲方提供的免费支持的广告清单范围,则需另行付费申请。1.4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 2.3 以外的其他设备设施或服务的,应与甲方在入场对接会上协商,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应列明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1.5 乙方应在租赁期开始前 7 天向甲方提供活动方案、设计平面图、活动时间表(进场、合同范本开幕仪式、撤场、货运以及设备使用等的时间) 、参展企业名录和工作人员数(如为展会的话) 、需使用设施与设备、货运单位与装修单位名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参展的展品清单(如为展会的话)等,若未能在进场 2 天前提交上述全部资料,甲方单方面有权阻止乙方进场,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二、 租赁期限2.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 月 日,共计 天;其中,布展日期:年 月 日- 月 日,撤展时间:年 月 日 05:00以前撤场完毕。若因气候条件需调整时间双方须另行协商。2.2 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后一个工作日内,将所有乙方因本次活动自备的物品撤离租赁场地,完成场地清理,并依租用前之原状将租赁场地交还甲方验收,同时,乙方需返还向甲方租赁的物品并使其保持租赁前的状况。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撤场时间的,需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2.3 若乙方未能于一个工作日内将活动物品撤离租赁场地,则视为放弃其活动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同时,甲方有权请第三方代为清理现场,相应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清理人员人工费、遗留物品评估费、处置费等费用) ,甲方有权从乙方所缴纳的进场押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费用;2.4 若遇甲、乙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活动不能如期举行,双方协商处理善后事宜。三、 租赁用途 3.1 租赁场地仅限于乙方依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用途;3.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转租(包括基于本合同约定用途的转租),不得自行或允许任何第三方在租赁场地内从事任何形式的销售活动及/或卖品服务;3.3 乙方于租赁场地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均需事先经甲方书面许可。其广告内容、地点需经甲方审定,甲方有权阻止或拒绝任何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广告发布;3.4 甲方有权审定乙方于租赁场地内组织本次活动的具体方案,并监督乙方实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方案进行修改;3.5 甲方有权审定乙方于租赁场地内派发的宣传品,有权阻止或拒绝任何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宣传品在甲方区域内的派送行为;合同范本3.6 乙方于租赁场地内的任何搭建、施工行为均需经甲方事先同意后方可实施。四、 租金与其他费用4.1 本合同的租赁费用为 元(人民币 元整) ; 4.2 本合同生效 7 个工作日内乙方即付甲方展馆租金的百分之五十(50%) ,共计 000.00 元(人民币 整) ,进馆布展 7 个工作日前乙方需付清甲方展馆租金的余款,共计 0,000.00 元(人民币 元整) ;4.3 甲方账户信息如下:名 称:深圳市大中华文化艺术品交易广场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账 号: 4420 1503 5000 5255 20694.4 场地租赁其他费用:1)租赁期限内,甲方免除乙方管理费、电费、空调费;2)场地押金为壹万元/天(2 天活动以上则收取押金贰万元) ,乙方应在进馆布置五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所在物业公司缴纳进场押金 贰 万元;3) 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限内进场人员出入证件费等。其中进场人员出入证件费及其他费用按物业公司收取标准执行。4)乙方需依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如:展会期间顾客使用银行卡需要支付手续费等) 。五、 甲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合同约定的租赁场地交付乙方使用;5.2 甲方应保证在租赁期内租赁场地及约定提供的相关设施能正常使用,以及提供公共区域的相关清洁,安管服务;5.3 如本次活动涉及公安、消防等报批手续的,则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本次活动公安、消防的相关申报手续;5.4 甲方配合乙方做好本次活动公共区域的安保工作。六、 乙方权利义务 6.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或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乙方提供虚假资料,应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租赁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合同范本损失;6.2 乙方作为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自行向有关部门办理本次活动所涉报批及核准手续,并承担与活动相关的全部责任及费用;6.3 乙方承担组织本次活动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并自行承担商业风险。乙方须依法纳税(租赁费用及甲方所得除外);6. 4 乙方须按合同第5条的约定如期足额支付甲方费用;6. 5 如本次活动涉及工商、公安、消防等报批手续的,则乙方应负责拟定并提供本次活动所涉工商、治安、消防等相关报批材料,并应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乙方须于租赁期前 五天取得举办活动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交甲方备案;6.6 如乙方在租赁场地内需进行搭建、布置的,则应事先向甲方提供搭建、布置等方案、图纸,在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因活动需要进行搭建、布置、安装、拆卸、运输及善后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进行上述活动时不得影响其他承租人、展览者(如有的话)的活动;6.7 乙方不得变动或修改甲方场地的布局、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或对其他影响上述事项的任何部分进行变动或修改。在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在甲方场地内的柱子、墙面或廊道等建筑物上进行装修、设计或张贴,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许可;6.8 租赁期间,乙方应保持租赁场地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畅通;若因堵塞公共区域导致活动无法通过消防验收而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已经收取的费用不退还。6.9 乙方在活动期间雇用的人员由其自行负责招聘、管理,并自行承担劳动合同关系等对应责任,该等对应责任概与甲方无关;6.10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遵守甲方对使用租赁场地的各项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6.11 乙方负责本次活动的安保工作。乙方应自行承担进入租赁场地内乙方物品的保管义务及责任,并自行对进入租赁场地内乙方及乙方邀请人员 ( 含施工人员) 、观众(如有的话)的安全负责;6.12.乙方应合理、正常使用租赁场地及设施,并保证完好,若有损坏,须照价赔偿;6.13 乙方须为本次活动投保适用及足够的包括但不限于展馆/场地建筑物责任险、公众责任险、车损险、火灾险等各项保险,并将甲方列为受益人之一,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如乙方未购买保险,则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致的任何风险及责任。乙方须自行对本次活动项下任何人(含观众)遭致的人身及/ 或财产损害承担责任及费用;6.14 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因本次活动组织工作所引致的任何第三方( 含观众 )的异议、投诉、索赔或诉讼,并为此承担责任及费用;合同范本6.15 乙方应对本次活动所有参加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就这些人员的行为向甲方承担合同责任;6.1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含乙方租赁场地内)进行广告发布,且乙方所发布广告之内容、地点等需经甲方审定。发布广告如涉及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则由乙方自行负责申请办理相关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不能获得政府部门批准而导致活动无法如期举办,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6.17 未经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拥有专有权利的标识、标记、图案、文字、名称等。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视为违约并应承担侵权责任。七、 声明与保证 7.1 乙方声明与保证: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决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7.2 甲、乙双方确认, 甲方仅承担场地出租方及本合同约定义务和责任,除此以外的其它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若因上述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被任何第三方异议、投诉、索赔、仲裁或诉讼的,概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若因此导致甲方遭致商誉/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八、 不可抗力 8.1 本合同所称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8.2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履行或被迫延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不应视为违约,其相关责任应视不可抗力影响程度而得到部分或全部免除。但任何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该方应对该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就相关善后事宜进行协商。九、 违约责任 合同范本9.1 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场地转租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离场并按相当于合同约定租赁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支付违约金;9.2 乙方如违反合同约定用途而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活动,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离场并按相当于合同约定租赁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支付违约金,若因此导致甲方遭致商誉及/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9.3 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如期足额向甲方支付费用的,如乙方至本次活动约定举办日仍未足额向甲方支付费用的,则视为乙方单方面取消本次活动,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及服务,已收款项不予退还,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情形下,本合同终止履行;9.4 除不可抗力外,如因乙方原因取消本次活动,则乙方须按相当于合同约定租赁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已收款项不予退还;9.5 除不可抗力外,如因甲方原因未能依约提供租赁场地供乙方使用,则视甲方违约,甲方退还已收款项;9.6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十、 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10.1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10.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一、 合同变更、转让与解除11.1 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方应提前 三十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相对方应于收到通知后 五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变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提出协商变更或解除的,相对方有权拒绝;11.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将其于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或义务转让或允许第三方行使。十二、 通知121 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传真、当面送交、邮寄等方式传 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合同范本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12.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深圳市大中华文化艺术品交易广场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区 36 楼联系人:杨宏驰联系人邮箱地址:546016430qq.com电话:13760177472传真: 0755-23881038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邮箱地址:电话: 传真: 12.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十三、 其它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补充,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3.2 本合同附件及展区示意图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3.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对依法需经政府部门审查的展会,本合同应自展会取得政府部门审查批准后生效;13.4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条款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13.5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以下无正文)合同范本甲 方: 深圳市大中华文化艺术品交易广场有限公司 乙 方: 代 表: 代 表: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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