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协议书

上传人:钟*** 文档编号:444431 上传时间:2018-10-15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11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资协议书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合资协议书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合资协议书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范本合 资 协 议 书本协议于 2001 年 月 日由各方在中国 XX 签署。*遵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股东的名称、住所:第二条 公司:公司中文名称: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组织形式: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三条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公司宗旨:应用先进的管理和信息技术,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利润的最大化。经营范围: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东各方出资额、方式: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其中1、 以现金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出资的 %2、 以现金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出资的 %第五条 公司组织结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n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或设),由上海复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产生及其权力和义务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执行。第六条 经营管理机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具体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办法由总经理制定后报董事会批准实施。第七条 财务会计合同范本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制度办理。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内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审核通过。第八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执行。第九条 期限、终止和清算公司的期限为二十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关于公司的终止和清算,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第十条 陈述与保证各方已具备签署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有能力切实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与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已存协议并无抵触之处;各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并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其他方权益的下列事件:A重大违法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D重大债务E其他重大事件。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其它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本协议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新法规的实施、地方性的新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一方对协议条款提出变更,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可在公司设立之日前的任何时间,因下列情形发生而解除:(a)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b)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履行其义务和职责,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叁拾日内仍未完全履行的。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即时终止,但因违约导致本协议解除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合同范本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十六条 本协议项下各种附属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中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 6 份,协议各方各执贰份为凭,其余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协议自股东各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公司成立后,以公司章程为依据。兹为见证,各方与文首所列日期签署本协议。各方股东代表签字、盖章:合伙型联营合同书 联合经营合同书 订立协议单位: 甲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乙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注:若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订 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联营宗旨: 联营企业名称:市(县)公司地址:隶属:经济性质(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联营项目: 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合同范本 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 甲方投资元,占投资总额?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元:; 厂房:元,折旧率为每年; 机械设备:元,折旧率为每年; 专用工具:元,折旧率为每年; 土地征用补偿费元; 专利权:元; 商标权:元; 技术成果:元。 乙方投资:(略 ) 投资缴付日期: 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乙方:。 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资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甲方:; 乙方:;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行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方推荐,副经理人,由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合同范本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方推荐,方推荐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违约责任: ()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 ()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各方履约情况。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份,送、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年 月 日 公证或鉴证机关 (公章) 年 月 日协作型联营协议书 联合设立 总公司(集团)协议书订立协议单位: 甲方:合同范本 名称地址 经济性质所有制 (其余单位依次如上所列) 以上各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单位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质资源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总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联营宗旨: 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内,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一致意见。 () () () 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联营常设机构名称:总公司。 地址: 隶属: 经济性质:(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总公司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商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之。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 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联营成员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立经济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 ()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 ()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 ()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济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于预和处分。 ()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前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合同范本 ()联营成员退出或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本总公司的存在。 ()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违约责任: ()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协议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时间)内报告总公司。 ()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本协议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联营成员各执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份,送、各一份。 联营成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年 月 日股东投资协议书股东各方:甲方:南京理工大学 法定地址:南京市孝陵卫 200 号乙方: 法定地址:丙方: 法定地址:丁方: 法定地址: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1、公司名称:2、经营范围: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合同范本;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丁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三、其它约定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甲方: 代表人:乙方: 代表人:丙方: 代表人:丁方: 代表人:签订日期: 年 月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 公司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公司的宗旨:。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 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十条 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一)以 出资,为人民币 元,占 。 (二)以 出资,为人民币 元,占 。 (三) 以 出资,为人民币 元,占 。 第十一条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由法合同范本定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由股东会确认其出资额价值,并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在公司注册后 个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二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第十三条 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一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九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十条 本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经营机构。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成员为 人(三至十三人,单数) 。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董事任期 年(每届最长不超过 3 年) 。董事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董事参加。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参加,可由董事或股东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参加。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主待。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议定事项须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方可作出,但对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 、 (八) 、 (九)项作出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或代理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对合同范本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六章 监事会 第二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第三十条 监事会由监事 3 名组成(不得少于 3 人,单数) ,其中职工代表 名。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所作出的议定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 第三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八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醛 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四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第四十二条 公司依照前条第(一) 、 (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确定;依照前条第(四) 、 (五)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清算,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经注册会计师或执业审计师验证,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修改时,应提交章程修正案或章程修订本,经股东签名,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于金华市 签订。(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 (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合同范本天津市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公司的名称为:本公司的住所: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三条 本公司由 x x x、x x x 和 x x x(单位或个人)共同发起组建( 或者:本公司由x x 企业改制,通过职工参股,吸收社会股份,共同组建) ,公司依法成立,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 本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本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六条 本公司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x x x 首期以( 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 xxxx 元,折-股,占公司股本的-。 x x x 首期以( 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 xxxx 元,折-股,占公司股本的-。 x x x 首期按( 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 xxxx 元,折-股,占公司股本的-。 (上述股东不少于 2 人,不超过 50 人) 公司股东出资总额 x x x 万元人民币,公司首期股份总额为- 股。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合同范本 第七条 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通过出资持有本公司股权者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按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八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根据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的权力;2 、按出资比例享有收益权;3 、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人进行检举、控告;4 、按公司规则、章程转让出资;5 、公司终止清算时。有权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九条 公司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1 、对公司出资并承担公司的亏损及债务责任;2 、遵守公司章程;3 、服从和执行股东会决议;4 、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5 、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第四章 股权管理 第十条 公司对各种股权实行规范化管理。1 、公司设立股权管理办公室,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股权管理工作。2 、公司制定股权管理规则(或实施办法)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3 、公司因发展需要扩股、缩股时,需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4 、公司因发展需要,吸收新股东、调整股权结构,需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5 、股东的股份不得抽回,可按公司股权管理规则转让股权。职工遇到退休、调离、合同范本下岗、辞职或被企业辞退、除名等情况不能如期实现转让的,具备条件的可由企业收购,也可由普通股转为优先股。6 、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的条件如下:(1 )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 2人;(2)双方自愿,不得以任何方式胁迫股东转让股权;(3 )股东向公司内股东转让股权,须经股权管理机构确认后办理过户手续;(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受让人的名称、住所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7、公司建立股权流转机制,使扩股、缩股、吸纳、退出按市场经济需要顺畅运行。8、公司向股东颁发股权证作为股东出资凭证和分红依据。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设立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的由持股会理事长代表会员进入股东会,行使权利) 。第十二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2 、审议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5、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实行扩股和缩股作出决议;7、对公司发行债券或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作出决议;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财产组织形式、终止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并作出决议;11 、审议决定公司股权管理规则或其他重要事项。合同范本第十三条 股东会议事规则如下: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议由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的董事主持召开。在召开会议的 15 天前应将会议的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3、董事长认为必要时可主持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4、凡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持有或代表出资的23 以上;凡股东会选举或审议决定的事项,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持有或代表出资的半数以上。5 、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但须出具书面委托。6、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或代表的出资达不到 23 数额时,会议应延期 15 天召开,并向未出席的股东再次通知。延期后召开的股东会议,出席股东所持有或代表的出资仍未达到规定数额时,视为达到规定数额。第六章 董事会第十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3-13)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 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内,股东会不得无故罢免。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一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般由最大股东方的董事出任董事长。第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5、拟定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发行债券、股权结构调合同范本整、变更财产组织形式、终止清算、修改章程等方案;6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 (以下简称经理) ,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7 、制定公司重要经营管理规则、制度;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如下:1、兼职董事平时不领取报酬,但年终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会批准,决定兼职董事的一次性奖励办法。 2、董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除董事长外,其他董事可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3、董事长认为必要或者有 l3 以上董事提议时,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4、董事会实行一股一票的表决制。董事会决议以出席董事会的多数(过半数) 票通过即为有效。当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享有多投一票的权力。董事会作出有效决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 35,否则视为无效决议。5 、召开董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七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1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2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3 、签署公司的出资证明书,重大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4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代行部分或全部职责。 股东人数少的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职权参照董事会职权确定。合同范本第七章 经理 第十八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名,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 第十九条 经理行使下列职权: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7、聘任或解聘除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处理业务;9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董事会和经理班子成员因营私舞弊或失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应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如不称职,分别经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予以罢免和解聘。第八章 监事会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少于 3)人,x x x、x x x 为股东代表,x x x 为职工代表,xxx 为聘请专门人员。监事任期 3 年,任职期满,连选可以连任。规模小的企业可只设一至二名监事,行使监事会职责。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 、检查公司财务;2 、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 、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合同范本5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九章 劳动保障与分配 第二十三条 公司尊重职工的劳动权力,按国家法律政策解决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福利待遇等事宜。公司职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在辞职前 3 个月提出申请,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履行手续,否则,须赔偿因辞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不得违法辞退职工。公司应按规定提取职工社会保障基金并上交有关机构。 第二十四条 公司税后利润,在按规定弥补亏损后,按下列顺序分配:1 、提取法定公积金 10,当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 50时可不再提取;2 、提取公益金(5-10),主要用于公司集体福利设施支出;3 、提取任意公积金 ,主要用于弥补亏损和扩大生产经营;4 、按股份(出资比例)进行分红。第十章 补亏与清算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生亏损,先用税后利润弥补,须用自有资金弥补亏损时,首先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由各种股份按比例弥补。 第二十六条 公司解散进行终止清算时,清算组应在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90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造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 、处理与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3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4 、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5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 、在发现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合同范本7 、代表公司进行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七条 公司决定清算后,未经清算组批准,任何人不得处理公司财产。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1 、所欠公司职工工资、集资款和劳动保险费用;2 、所欠税款;3 、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 第二十八条 公司清偿后,剩余财产先偿还优先股,再偿还普通股,如不能足额退还出资,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二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提交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报(上级单位或部门)备案,向工商局登记注册后实施。本章程对企业股东及非股东在职职工具有约束力。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注:本示范章程中有许多条款、内容需企业依据实际情况填写。有些内容本企业涉及不到,企业制定章程时可刪可减可改。合伙协议参考格式第一条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 企业的名称: 第四条 合伙人姓名:第五条 合伙人共出资 万元第六条 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企业领醛 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合同范本经营,开展经营活动。第七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八条 企业经营场所:邮政编码: 第九条 合伙目的:第十条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十一条 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姓 名住 所合伙合同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同范本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 其它合伙人的权利: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合同范本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 合伙人:(盖章) (略) 年月日合伙型联营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简称甲方,所有制性质,地址,经营范围,帐号。 简称乙方,所有制性质,地址,经营范围,帐号。 一、联营组织名称,地址,联营项目。 二、联营方式 三、联营机构及职责 四、投资合同范本 投资方式及数额 厂 房 设 备技 术畅 地 总 额 使用权 甲 乙 合计 出资日期 甲方分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 乙方分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 五、劳动管理 六、财务管理 七、盈利分配及亏损负担 利润分配 亏损负担 八、联营期限 九、退出联营的条件 十、联营期满后的财产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 构成违约的行为合同范本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免责条件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年月日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份,联营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别送等单位各份。 附件: 甲 方 乙 方 单 位:(公章) 单 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约代理人) 法人代表:(签约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合 夥 契 約 書同合夥契約人: 等 人。今議定於台北市士林區後港里 街 號,合創 商號經營 事業,共集資新台幣 萬元整,每股新台幣 百元整,每人各認 股。公延 為負責人。凡商號中生意往來,均由負責人負責辦理。茲議定規則,載明於左,共同遵守,欲後有憑,立此存照。各合夥人應繳股款應於十一月一日前交齊,不得拖延短少。每日營業結束後,由各合夥人開會檢討得失,審查帳目。商號營業結束後,所有盈餘,除預留應繳稅款及應付款項外,餘由各合夥人按股攤分,倘遇虧損,由各合夥人按股分擔損失。本契約,以本校八十九學年度學生實習商店舉辦期間為有效期限,期滿視為自行解約。本議據繕寫六紙,全體議據人各執一份,餘存店中備查。合 夥 人:姓名: 姓名:地址: 地址:身分證統一編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姓名: 姓名:地址: 地址:身分證統一編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姓名: 姓名:地址: 地址:身分證統一編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中 華 民 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