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采购合同

上传人:钟*** 文档编号:441883 上传时间:2018-09-30 格式:DOC 页数:73 大小:56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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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合同范本范本编号:XXXX项目合同编号: 钢筋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供货人(乙方): 请键入对方名称整体工程名称: 请键入工程名称工 程 地 点 : 请键入工程地点 合同范本本合同应纳印花税(为签约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 元。使用说明:1、本合同货物(钢筋)构成整体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合同范本目 录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4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8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24第四部分 技术标准和要求 .39第五部分 合同附件 .50合同范本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简称甲方):供货人(全称,简称乙方):请键入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 请键入整体工程名称 (整体工程名称) 建设所需的 钢筋 (货物名称) 采购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如下协议:一、整体工程概况整体工程名称: 请键入整体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请键入建设地点建设单位: 请键入建设单位名称资金来源: 请键入资金来源名称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 请键入监理单位名称二、供货范围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合理的损耗由乙方承担) 、单价、合计金额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附件一中,合同单价为暂估价,结算价格以货到现场当日, (选择填写:兰格网、我的钢铁网或双方商定的网站) (填写地区)钢材市场价格行情中 (选择填写:建筑钢材市场工地采购结算指导价或建筑钢材市合同范本场行情批量价格) 【 】浮(选择填写:上或下 ) 【 】元/ 吨为准 ,此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码放费、保险费、利润、管理费、税金及货物卸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所需的全部费用。注:现场当日:货到工地现场卸车到指定位置的时间,夜间送货 0:00 至8:00 之间按上一日计算。如货到现场当日“本合同采用网站”价格有多次更新,则按最后一次更新计价。三、签约合同价款(暂估总价)金额(大写): (人民币)(小写): 0000 元(1)不含税价(税前价):¥ 元;已包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缴费附加、河道管理费(如有时) 、规费;(2)税金:本合同选择计税方法为【 】 (请选择填写: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额为¥ 元,税率为【 】 (请选择填写:3%、6%、11%、13%、17%)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税额为¥ 元,征收率为 3%。四、供货周期供货周期: 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 年 月 日计划到货日期: 年 月 日一次性供货或分批次供货, 供货通知单 (样式)见本采购合同【附件二】 。五、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有时) ;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合同范本6. 投标报价表(如有时) ;7、技术响应资料;8技术标准和要求;9. 其他合同文件。六、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七、供货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供货并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供货物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八、采购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供货人支付合同价款。九、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其中,采购人 份,供货人 份。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其中采购人须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各自履行完成合同义务后自动失效。(以下无正文) 合同范本(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内容)采购人: (盖单位合同专用章)供货人:(盖单位章或合同专用章)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字地点: 合同范本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1.一般规定1.1 词语定义除非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本合同中下列措词及用语应当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程与货物1.1.1.1 整体工程:指合同协议书载明的,采购人采购并由供货人提供货物用于其建设并构成其组成部分的建设工程。1.1.1.2 采购项目:指采购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建设工程货物的采购事项。1.1.1.3 货物:指供货人按照供货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构成整体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整体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工程设备、材料。1.1.1.4 服务:指供货合同约定供货人应当承担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与供货有关的辅助工作。1.1.1.5 供货地点:指由采购人指定的其所购买的货物运达的场所或者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其他场所。1.1.1.6 供货周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供货人完成采购项目的期限。1.1.1.7 质量保证期:指供货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供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货物质量保证的期限。1.1.2 合同1.1.2.1 供货合同:指采购人和供货人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件。1.1.2.2 合同文件:指合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构成供货合同的所有文件。1.1.2.3 合同协议书:指由采购人和供货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1.1.2.4 中标通知书:指采购人通知供货人中标的函件。1.1.2.5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供货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2.6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合同范本1.1.2.7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活动,明确合同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的文件。1.1.2.8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指合同当事人根据供货合同实际需要对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相关内容的具体约定、补充和修订。1.1.2.9 投标报价表: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供货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投标报价表。1.1.2.10 技术响应资料: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供货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的技术响应资料。1.1.2.11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根据采购项目的的实际情况,用以明确采购内容及范围、技术标准、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相关图纸等内容的文件。1.1.2.12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3 合同当事人1.1.3.1 采购人:指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具有采购约定货物及服务的主体资格,并具有支付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3.2 供货人:指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具有提供约定货物及服务的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4 其他1.1.4.1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1.1.4.2 签约合同价款:指采购人和供货人在本供货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签约合同价款。1.1.4.3 合同价款:指采购人用以支付供货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并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款项,包括签约合同价款以及根据合同文件约定对其进行的调整。1.1.4.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1.1.4.5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1.5 本合同涉及的其他词语定义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2 解释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语,均指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合同范本或其他组织,即采购人和供货人。本供货合同条款及其他合同文件中出现的标题只起索引和内容提示作用,标题本身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在对合同文件进行解释时不应当考虑。除非有特别指明是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凡合同文件中对合同条款编号的引用,无论是否已指明是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均是指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包括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对其的补充和修订。本供货合同中有可能出现甲方字样,专指采购人;有可能出现乙方字样,专指供货人。1.3 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上述第 1.1.2.2 目所包含合同文件均应当是书面形式,合同文件中的任何条款所述及的由任何人所发出或颁发的任何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当是书面形式。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任何书面形式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应当由人工送达并取得书面签收,或通过邮寄并保存邮局的邮寄证明,并不应当被无故扣押或拖延。此类书面表达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的送达地址等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4 语言和文字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供货合同的所有合同文件的制订、解释和说明,均应当使用中文。如果合同文件中使用了非中文的文本,提供该合同文件的一方应当同时提供中文的翻译文本,并应当按照翻译文本对该合同文件进行理解、解释和执行。1.5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构成本供货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当能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合同范本投标报价表;技术响应资料;技术标准和要求;其他合同文件,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规定。双方在本供货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供货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1.6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供货合同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京市地方法规。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国家及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供货合同。1.7 技术标准和要求供货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除已在技术响应资料中明示并取得采购人认可的偏差外,供货人如果更改本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应当事先获得采购人书面形式认可。如果“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出现国外规范或标准,采购人应当向供货人提供中文译本,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与此有关的购买和翻译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果“技术标准和要求”各条款相互之间存在矛盾,供货人应当遵循较严格的规定,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2. 供货周期具体供货周期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3. 供货周期延误3.1 非供货人造成的延误3.1.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本项下述原因导致属于可证明的供货周期延误时,应当延长供货周期,但供货人应当通过调整工作安排尽量减少损失。本供货合同约定的变更事项;不可抗力;无法合理事先预见的现场自然条件或环境;由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干扰或阻碍;合同范本在事前无法合理预见,并且按照合同约定不应当由供货人代其承担责任的第三方造成的延误、干扰或阻碍;其他允许延长供货周期的情况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3.1.2 供货人为了获准上述延长的供货周期,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应当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否则采购人可不必就延长供货周期事宜做出任何决定。提交书面报告的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3.2 供货人造成的供货周期延误供货人原因造成的供货周期延误,均由供货人承担相关责任,供货周期不予顺延。3.3 供货周期延误的违约处理3.3.1 如果供货人未能在供货周期内或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延长了的时间内完成本供货合同,供货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向采购人支付误期违约金,误期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文件约定的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本供货合同约定的误期违约金及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3.3.2 误期违约金将从按照合同应当支付或将会支付给供货人的款项中扣除,或要求供货人偿还。3.3.3 如果采购人提供切实证据,证明供货人按照本条支付给采购人的误期违约金总额不足以弥补因误期供货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并且该损失是供货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供货人应当另行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4.包装4.1 供货人提供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本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约定,并承担相应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4.2 包装应足以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远近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4.3 供货人应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文件约定的供货地点。供货人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4.4 其他包装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合同范本5. 支付5.1 预付款5.1.1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采购人应当在本供货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人向供货人以无息的方式预付合同文件约定的预付款,预付额度和支付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1.2 预付款的抵扣起始时间和方式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2 货款5.2.1 货款的付款周期、条件和金额货款的付款周期、条件和金额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2.2 货款申请供货人应根据 5.2.1 项规定的付款周期和条件,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格式,向采购人提交货款申请,说明供货人认为其有权得到的款额,同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5.2.3 货款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货人按照 5.2.2 项提交的货款申请后,采购人应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期限内并采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方式,按照其审核确认的应付货款和应当抵扣的货款(如有)向供货人进行支付。5.3 质量保证金5.3.1 在按照本供货合同约定做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时,采购人将从结算尾款中扣留出一笔金额作为整体工程的“质量保证金” 。5.3.2 质量保证金的额度、支付时间和方式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4 延期支付5.4.1 采购人未按照第 5.1 款的约定支付预付款,供货人应当及时向采购人发出书面催款通知,采购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照要求预付,经供货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但应当与供货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协议应当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应付之日起向供货人支付应当付款的利息(利率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如果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供货无法进行,供货人可按照第 6.1.1 项约定执行。5.4.2 采购人未按照第 5.2 款的约定支付货款,供货人应当及时向采购人发出书面催款通知,采购人收到供货人书面形式通知后仍不能按照要求付款,经供货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但应当与供货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协议应当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应付之日起向供货人支付应当付款的利息(利率按照同期银合同范本行存款利率计) 。如果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供货无法进行,供货人可按照第 6.1.1项约定执行。5.4.3 采购人未按照第 5.3 款的约定支付质量保证金,供货人应当及时向采购人发出书面催款通知,采购人收到供货人书面形式通知后仍不能按照要求付款,经供货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但应当与供货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协议应当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应付之日起向供货人支付应当付款的利息(利率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 。6. 违约6.1 采购人违约6.1.1 供货人有权暂停供货6.1.1.1 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如果采购人未能按第 5 条约定向供货人支付按照本供货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供货人可向采购人发出催款通知,并有权在通知发出后暂停本采购项目或减缓供货,由此而发生的全部增加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供货周期相应顺延。6.1.1.2 如果采购人在收到供货人发出的催款通知后,随后即支付包括约定利息在内的应当支付的款项,而供货人尚未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则供货人依据第 6.1.2 项所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即告失效,供货人应当尽快恢复正常供货。6.1.1.3 本款的约定并不影响供货人依据第 6.1.2 项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6.1.1.4 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供货人有权暂停本采购项目或减缓供货的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6.1.2 供货人有权解除合同6.1.2.1 如果采购人发生下述情况之一,供货人可向采购人发出拟解除合同的书面形式通知。如果采购人在收到供货人发出的上述通知后,按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仍然持续该等过失,则供货人有权解除本供货合同:在收到供货人按照第 6.1.1 项发出的催款通知后,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约定的期限内仍未能向供货人支付本供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款项,供货人有权解除本供货合同。采购人采购的货物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致使供货人无法供货,且在催告后仍未履行相应义务。采购人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或发生非重组、重建或合并时,则供货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范本供货合同。6.1.3 合同解除后的支付根据第 6.1.2 项合同解除后,采购人应当退还履约保函,并支付给供货人按照第 5 条应当支付的所有款项,及由于合同解除而使供货人蒙受的任何损失。6.2 供货人违约6.2.1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供货人发生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可向供货人发出拟解除合同的书面形式通知。如果在供货人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上述通知后,按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仍然持续该等过失,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供货合同: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又不遵照采购人的要求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改正此类过失或违约行为; 将本供货合同进行转包、分包的;已供货物的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如果供货人破产、无力偿还债务、发生非重组重建或合并时、失去政府所颁发的实施本供货合同工作所必须的资质或资格,则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本供货合同。6.2.2 合同解除后的支付采购人根据第 6.2.1 项解除合同后,应与供货人协商确定:在上述解除合同时,供货人就其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实际供货货值,已合理得到或理应得到的款额;供货人应当赔偿采购人因终止合同所导致的任何损失;当上述供货人合理得到或理应得到款额扣除其应赔偿采购人的直接损失后的金额超过了采购人已经向供货人累计支付的全部款额时,超出部分金额成为供货人归还给采购人的债权;未超出时,不足部分金额成为采购人应当补充支付给供货人的款项。采购人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并不影响其拥有的其他权利或补偿。7. 索赔7.1 供货人索赔7.1.1 如果采购人未能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或如果采购人履行的义务存在错误给供货人造成损失,供货人可按照以下约定向采购人提出索赔。7.1.2 供货人索赔的提出: 合同范本供货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按照合同文件时间约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当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供货周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供货人向采购人提交索赔报告的时间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供货人应当按照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报告,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供货周期延长天数;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按照合同文件时间约定的时间内,供货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供货周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供货人向采购人提交最终索赔报告的时间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7.1.3 供货人索赔的处理:采购人收到供货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当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供货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供货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复印件。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对供货人提出的追加付款和(或)延长供货周期的要求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在收到上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按照合同文件时间约定的时间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供货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时间的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如果采购人在收到上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按照第7.2.3(2)目约定的时间内未答复供货人处理结果的,则视同采购人接受了供货人的索赔要求。供货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 7.1.5 项完成赔付。供货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 10 条的约定解决争议。7.1.4 供货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如果供货人未按照第 7.1.2 项的时间要求提出索赔,视为供货人已放弃了对相关事件的索赔。如果供货人以书面形式确认了采购人审定的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应当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合同价款结算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供货人提交的最终合同价款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供货人书面形式确认了采购人审定的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办理完合同价款最终结清手续之日止。7.1.5 供货人的索赔要求被批准后,其应当获得的索赔款由采购人随货款支付。合同范本7.2 采购人的索赔7.2.1 如果供货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供货人所履行的义务存在错误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可按照以下约定向供货人提出索赔。7.2.2 采购人索赔的提出:采购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按照合同文件时间约定的时间内,向供货人提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当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的缺陷责任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采购人向供货人提交索赔报告的时间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合理时间间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报告,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索赔金额和(或)缺陷责任期延长天数;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按照合同文件时间约定的时间内,采购人应当向供货人提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金额和延长的缺陷责任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采购人向供货人提交最终索赔报告的时间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7.2.3 采购人索赔的处理:供货人收到采购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当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采购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供货人可要求采购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供货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的缺陷责任期的要求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在收到上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按照合同文件时间约定的时间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采购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时间的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如果供货人在收到上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按照第7.2.3(2)目约定的时间内未答复采购人处理结果的,则视同供货人接受了采购人的索赔要求。采购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 7.2.5 项的约定完成赔付,采购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 10 条的约定解决争议。7.2.4 采购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如果采购人未按照第 7.2.2 项的时间要求提出索赔,视为采购人已放弃了对相关事件的索赔。当采购人开具了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应当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合同价款结算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合同范本采购人在开具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所提出的索赔要求,只限于开具合同价款结算报告至办理合同价款最终结清手续期间所发生的索赔事件。提出索赔的期限至办理完合同价款最终结清手续之日止。7.2.5 供货人应当付给采购人的索赔金额可从采购人拟支付给供货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供货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采购人。当拟支付给供货人的合同价款已不足以满足索赔金额时,供货人应当在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按照合同文件时间约定的时间内,将其差额赔偿给采购人。差额赔偿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7.3 非索赔事项以下事项按照相关条款处理,并不视作本条款所述之索赔:变更对合同价款的增减按照约定办理;保险事宜索赔按照保险条款处理。8. 保险8.1 人身财产损伤和采购人的保障供货人应当对与本采购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因本供货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导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承担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应当保障采购人免于承担该等责任,除非有关伤亡是采购人或其应当负责人士所导致。8.2 运输险及存仓保险供货人应当负责其供应的货物在运送途中直至运抵现场的安全;如果认为有需要,供货人应当自行购买有关保险。8.3 第三者责任险8.3.1 采购人负责办理第三者责任险,并将一份保险单复印件转交供货人,但供货人按照本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及责任并不会因采购人办理保险及供货人是否已阅读及了解保单内容而受到影响。8.3.2 供货人应当自行决定采购人提供保单之保险范围、赔额、类别等是否能满足供货人的要求,如果供货人认为不足保障其风险,供货人应当自费补充投保。如果供货人另外增加保险,供货人应当将生效后的投保保险单和收据的复印件立即交给采购人备案。8.3.3 供货人被视为已清楚明确保险单内的一切条款,并会积极遵循保险条款和承保人关于解决索赔、追讨损失和防止意外的一切合理要求,和自费负责因其未能遵循所导致的后果。供货人应当尊重保险索赔的结果,并放弃对采购人因处理保险事宜所引起的一切合同范本赔偿及责任的追讨。8.3.4 保险期如果因供货人的过失而需延长,由此而增加的保险费均由供货人负担。8.3.5 如果本采购项目或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人员或第三者受到损伤或发生事故,供货人应当立即通知采购人,并以书面形式详述经过。8.4 其他商业保险供货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为了分散或降低风险,供货人可办理其他商业保险,其费用由供货人自行负担。8.5 保险事故发生时,供货人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和蔓延,并应第一时间内通知采购人及投保的保险公司,积极配合采购人办理相关保险索赔事宜。8.6 保险事故发生时,供货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受损的货物。如因供货人保管不善造成受损的货物缺失或加剧损坏,从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减少赔付时,供货人应向采购人赔偿该拒赔或减赔部分的财产损失。8.7 关于保险的其他要求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9. 不可抗力9.1 不可抗力9.1.1 不可抗力一般包括以下的情况: 国家权威部门发布且被界定为灾害的瘟疫、地震、洪水、风灾、雪灾等;战争;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飞行器坠落;动乱、暴乱、骚乱或混乱,但完全局限在采购人及其供货人内部的事件除外;因适用法律的变更或任何适用的后继法律的颁布所导致本供货合同的履行不再合法。9.1.1 如果在合同生效日期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从而阻止合同义务的履行,在该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采购人和供货人均不应当被认为违约或毁约。但如果采购人或供货人延迟履行其合同义务以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不能免除其相应的责任。9.2 采购人和供货人的义务9.2.1 如果采购人认为某一事件已构成不可抗力并可能影响其履行义务,则在此事件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供货人,并且只要合理可行,应当尽力继续履行其合同中的义务。采购人还应当将他的建议通知供货人,目的在于完成供货以及减少采购人和供货人任何损合同范本失。9.2.2 如果供货人认为某一事件已构成不可抗力并可能影响其履行义务,则在此事件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采购人,并且只要合理可行,应当尽力继续履行其供货合同中的义务。供货人还应当将他的建议通知采购人,包括任何合理的履约替代方法。但未经采购人的同意,供货人不得实施此类建议。9.3 不可抗力发生情况下的付款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造成整体工程的损失和损害,供货人有权要求采购人将该事件发生前按照合同所完成的货款及时支付给供货人。9.4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划分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供货周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照以下原则承担:已运至供货场地的货物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和供货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供货人的停工损失由供货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供货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能按期供货的,应当合理延长供货周期,供货人不需支付逾期违约金。采购人要求提前供货的,供货人应当采取提前供货措施,提前供货费用由采购人承担。9.5 避免和减少不可抗力损失不可抗力发生后,采购人和供货人均应当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9.6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9.6.1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时间持续超过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则尽管批准了供货周期延长,合同双方仍均可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在该通知送达对方时,本供货合同自动解除。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持续超过时间的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9.6.2 合同解除后,供货人应对已供货的货物由供货人负责退货或解除供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供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供货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付款,采购人应当退还履约保函。10. 争议合同范本10.1 争议解决方式如果采购人和供货人由于本供货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此类争议。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或通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解决方式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0.2 发生争议时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和供货人都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单方违约导致本供货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供货;不可抗力导致本供货合同无法履行;调解要求停止供货,且为双方接受;仲裁机构要求停止供货;法院要求停止供货。11. 专利权11.1 供货人应保证其拥有货物及服务的知识产权,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及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及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但如果此种侵犯是由于遵照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引起者除外。11.2 合同价已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版权、使用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等费用。11.3 应供货人要求并在由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采购人应当协助供货人对任何上述索赔和诉讼进行争辩,供货人应当偿付给采购人由此而导致的全部合理的开支。12. 严禁贿赂如果采购人或供货人、代理人或服务人员给予或提出给予任何人以任何贿赂、礼品、小费或佣金作为引诱或报酬,以达到下列目的或企图:使该人员采取或不采取与该合同有关的任何行动;使该人员对与该合同有关的任何人员表示赞同或不赞同。合同范本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供货人或采购人可在向对方发出通知后 14 天内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并不影响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按照合同所拥有的所有其他权益。13. 保密合同双方都应当履行对本供货合同的保密义务,未征得对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任何经营活动中、技术文献或其他地方发表或披露本供货合同或其任何细节。更不得把全部或部分的与本供货合同有关的资料翻印外传。14. 合同文件的修改即使由于任何原因使得本供货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或约定无效或无法履行,这种情况也不应当影响到本供货合同中其他条款或约定的有效性,也不应当在任何方面使得本供货合同完全失效。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且合同双方均认为有必要对已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或约定进行修改时,双方均应当本着不改变本供货合同的最终目的,并最大限度地保证本供货合同的最终目的不受影响的原则,完成相关条款的修订。任何情况下,双方修订合同时不得再行订立背离本供货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5. 文件版权采购人颁发给供货人的图纸、技术规范和反映采购人关于本供货合同的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拥有,供货人可因实施本供货合同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供货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在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前,供货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采购人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供货人为实施整体工程所编制的供货文件的版权属于供货人所拥有,采购人可因实施整体工程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其他无关的事项。在征得供货人书面同意前,采购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供货人的此类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合同范本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说明: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相应条款处应全部填写内容,如不发生或不存在,填写无或不适用;凡有【 】的,按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协商填写。1. 一般规定1.1 词语定义1.1.1.5 本合同供货地点为: (填写具体供货地点)1.1.5 其他词语定义: (如没有填写无或不适用)1.3 书面形式1.3.1 采购人书面形式接收地址、传真号码、邮寄地址和电子传送地址:供货人书面形式接收地址、传真号码、邮寄地址和电子传送地址:增 加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书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至迟于发生该等变化【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2)直接送达的,对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次日视为送达。1.5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邮寄地址:送达地址:电子邮箱地址: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邮寄地址:送达地址:电子邮箱地址:合同范本(9)其他合同文件: (如没有请填写无或不适用) 。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并加盖与本合同协议书中相一致的印章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增 加 1.6 适用法律和法规整体工程不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供货合同。增 加 1.7 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果“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出现国外规范或标准,供货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供中文译本,与此有关的购买和翻译等费用由供货人承担。2供货周期 具体供货周期:供货人的供货进度应满足采购人对整体工程的进度和工期要求,供货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的各种专业协调及配合因素,合理组织各种资源,全力配合采购人按期完成工程。交货时间应以下列第【 】种时间进行(选择填写壹或贰):第壹种: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交付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起【 】个日历天内,即【 】年【 】月【 】日前供货到现场;鉴于供货人之前已知悉供应本工程材料物资,供货人承诺不因加工、运输等理由影响交货。第贰种:供货人执行采购人生产部门规定的阶段性工期要求,在采购人限定的期间内(采购人提前【 】天通知供货人) ,将货物送至工地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汽车所能达到的地点)。鉴于供货人之前已知悉供应本工程材料物资,供货人承诺不因采购、加工、运输等理由影响交货。3供货周期延误3.1 非供货人造成的延误3.1.1(6) 其他允许延长供货周期的情况: (如没有填写不适用或无) 。3.1.2 提交书面报告的时间: 通用条款 3.1.1 约定的情形发生后的【3】合同范本天内。 3.3 供货周期延误的违约处理3.3.1 误期违约金及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供货周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 ;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签约合同价款或合同价款中价款最高者(由采购人选择)的【5】%。 4包装4.4 其他包装约定:4.4.1 包装由供货人负责,货物包装应能保证货物质量完好,并确保该等包装适合长途运输,符合防水、防潮、防震、防撞等运输安全要求。包装物回收由【 】 (选择填写采购人或供货人)负责。如果包装物回收属于专用条款 16.9 款约定情形的,执行专用条款 16.9 款。4.4.2 其他包装约定: (如没有填写不适用或无) 。5 支付5.1 预付款 5.1.1 预付款预付额度及支付时间: 签约合同价款的【 %】 (超出合同价款 30%的部分或供货人注册资本(或实缴资本)30%的部分无效,以上两者有差值的,按最低者计算) ;支付时间为合同生效且供货人向采购人提出预付款支付申请后的 7 天内。 5.1.2 预付款抵扣起始时间和抵扣方式:抵扣方式采用如下第【 】种方式:(选择填写抵扣或不抵扣)采用抵扣的,抵扣时间和方式如下:采用【 】方式(选择填写第一种或第二种)第一种:累计支付货款达到签约合同价款的【 %】后,开始抵扣,分【 】次抵回,每次抵扣预付款的【 %】 。第二种:双方协商确定为: 5.2 货款5.2.1 货款的付款周期、条件和金额: 付款期限为: (从以下几种方式中选择第一种、第二种或第三种)合同范本(1)按月支付:当月供货、当月对账,货款于次月【15】日前支付。(2)按批次支付: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计划供货,每批计划供应完毕后,双方签认对账单,甲方于【10】日内支付该批产品货款。(3)银行承兑支付: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开具金额为【 】元、承兑期限为【 】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余款于乙方供应完毕全部产品、双方办理结算后【 】个月内一次性付清。5.2.2 货款支付时,供货人应向采购人提交过程付款申请书 ,采购人在收到过程付款申请书后的【7】天内审核完毕,审核完毕后的【7】天内支付应支付的款项。支付的比例为已送货物金额的【 】%(填写比例,含预付款,不宜超过总包合同进度款比例) ;单位(子单位)工程封顶完成后的【14】天内,供货人向采购人提交货物结算申请书 ,采购人在收到结算申请书后的【28】天内审核,采购人与供货人共同确认供货的最终合同价款并制作结算报告 ,在结算报告载明的确认日期后的【14】天内支付应支付的款项,支付的比例为结算确认合同价款金额的【 】%(含预付款,一般同总包工程款比例) ;5.2.3 货款的支付:货款支付时限:同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5.2.1 款中约定的支付时限。 5.3 质量保证金5.3.2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额度:供货最终合同价款的【 %】 。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时间: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中载明的竣工日期后的 14 天内,供货人向采购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供货人最终结算申请后的 28 天内审核完毕,并向供货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供货人在取得最终结清证书后的 7 天内向采购人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支付申请后的 14 天内将应支付款项(无利息)支付给供货人。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同本合同专用条款 5.2.3 款的约定。 增 加 5.5 有关合同款支付、发票的特别约定5.5.1 鉴于:合同范本(1)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或项目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已选择计税方法为【 】 (请选择填写: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2)本合同乙方纳税人资格为【 】 (请选择填写: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乙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证书或者在签订本合同前开具的发票以证明乙方的纳税人身份,并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本合同乙方纳税人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为:【 】 (请选择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乙方提供的发票税率为【 】(请选择填写:3%、6%、11%、17%) 。 【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请选择填写:需要或不需要) 。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在发票备注栏中应填写:【 】(请填写:工程名称、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 、本合同名称及本合同编号。5.5.2 供货人合同价款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应提交至采购人商务部门,由采购人【 】 (姓名)和【 】 (姓名)共同签字接收方为收到该申请。本合同凡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结算、付款的,必须经采购人项目经理【 】(姓名) 、商务经理【 】 (姓名)和财务管理人员【 】 (姓名)共同签字确认。采购人其他任何人员的任何形式的签字不作为合同价款变更、付款及结算的依据,仅作为供货人收到采购人所供应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到场时间、安装调试情况等的证明,无论该收货凭据(包括但不仅限于收货单、供货小票、月度统计单或其他数量统计文件等)上是否载有单价或合价或合计等涉及价款的内容。5.5.3 依据甲方认可的金额,乙方向甲方开具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因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发票或发票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甲方可拒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甲方并不承担本合同专用或通用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5.5.4 提供增值税发票时间的约定: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1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向甲方按当期发票载明的金合同范本额(含税金)的 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5.5.5 提供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处理:因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甲方的损失。更换后仍不符合上述约定的,向甲方按按当期发票载明的金额(含税金)的 5%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向甲方退回相应的税金及损失。但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5.5.6 红字发票开具的规定: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由乙方按照税务管理部门规定完成开具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得另行向甲方进行主张,因乙方不能取得红字发票的损失由自身承担。开具红字发票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5.7 本合同在执行中,合同变更如果涉及到采购商品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需要作废、重开、补开或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执行以下约定: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则可以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5.5.8 关于增值税发票丢失的约定:甲方如不慎将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丢失,乙方应提供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证明单 。5.5.9 乙方指定其员工【 】 (须持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号:【 】 (请填写十八位身份证号码)为从甲方领取本合同款项的唯一有权代理人,当该代理人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将合同款项交付乙方指定的人。该人获得票据、现金后,无论该款是否入分包人账户,双方该笔债务即告清偿。5.5.10 付款地为甲方营业地,付款应以【 】方式进行(请选择填写:汇兑(信汇或电汇) ;票据(支票或汇票) ;现金。 ) 。合同范本6. 违约6.1 采购人违约6.1.1.4 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供货人有权暂停本供应项目或减缓供货的时限: 采购人未支付按照本供货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且供货人向采购人发出催款通知的【 7 】天后。6.1.2 供货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供货人有权解除本供应项目的时限:供货人向采购人发出催款通知的【28】天后。增 加 6.1.2.1 通用条款约定的如下情况不适用本合同:采购人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或发生非重组、重建或合并时,则供货人有权立即解除本供货合同。供货人发现采购人有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情况的,供货人应向采购人发出通知,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的【10 天】内予以回复并提供保证的,采购人不得解除合同;供货人发现采购人有非重组、重建或合并时情况的,采购人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增 加 6.1.4 采购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自构成逾期支付之日起,每个日历天应按逾期未付的合同价款数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的累计数额不能超过本合同签约合同价款的【5】%。6.1.5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6.2 供货人违约增 加 6.2.3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情况:已供货物的质量不合格,并拒绝更换的。增 加 6.2.4 如果供货人破产、无力偿还债务、发生非重组重建或合并时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或失去政府所颁发的实施本供货合同工作所必须的资质或资格,则采购人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货人或破产清算管理人员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资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本合同的保证情况,执合同范本行经过采购人同意的部分或全部合同。若前款所属情况确实发生,采购人有权从供货人处将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采购人处取出所有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此类物品的所有权已属采购人,供货人应给采购人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取走上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此外,供货人应退还未抵扣的预付款;双方应对供货人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6.2.5 供货人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供货人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供货人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6.2.6 供货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采购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采购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供货人承担。6.2.7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供货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采购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货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6.2.8 供货人提前交货的,采购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采购人可拒绝提货。供货人逾期交货的,供货人应在发货前与采购人协商,采购人仍需要的,供货人应照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采购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供货人通知后 7 天内通知供货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合同解除。增 加 6.3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即无本合同约定的理由)单方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7. 索赔7.1 供货人索赔7.1.2 供货人索赔的提出:(1) 供货人向采购人提交索赔报告的时间:索赔事件发生后的【7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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