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某某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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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18 年某某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x 安委办2018x 号)和住建部关于开展 2018 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安函2018x 号)精神,定于 6 月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 2018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全行业安全发展共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习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 ,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活动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省安委办要求,结合行业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启动日活动。6 月 1 日是全省“安全生产月 ”活动启动日,要组织召开活动动员会,对主要活动进行全面安排,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宣讲组深入企业、项目和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深入施工一线开展宣传教育。三是认真组织咨询日宣传活动。6 月16 日是全省安全宣传咨询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咨询日活动,要充分运用平面媒体、移动媒体、网络等平台,动员企业广泛参与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誓、签名、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节目展演等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拓展宣传范围、提升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四是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 ,选取近年来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安全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不断增强全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五是组织好应急体验训练。要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将演练活动与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与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防火灭火、洪涝灾害避险、自救互救、高空缓降逃生等体验训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修订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六是积极参与各级安委会组织的其他宣传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国务院安委办组织开展网上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歌曲大赛和摄影作品展,举办网上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省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各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积极参与。(二)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力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落实,确保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一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标准化考评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认真组织专项治理。要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陕建质发201838 号)安排,扎实抓好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八个方面的重点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地毯式”排查,彻底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要严格执法,加大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处罚力度。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 ,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要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制度,严格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处罚,并及时公开事故查处情况。要通过开展层级考核、创新监管模式、实施信用惩戒等,多措并举,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四是注重培训提升人员素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深入开展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提升行业安全素质。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技能培训,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及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责的能力。要严格落实农民工安全教育制度,积极推行体验式安全教育等新方式,提升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三) 加大市政公用设施及风景名胜区安全监管力度。一是要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对城镇燃气、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同时,加强市政管线安全巡查和监管,坚决清理占压燃气、供水、供热等管网设施的违章建筑,杜绝建筑施工开挖挖断供气、供水、排水供热等市政管线现象的发生。抓好xx 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灌装、使用、周转等环节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的安全运行。二是要严格监管监控,狠抓整改落实。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对城镇燃气输配管线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和居民入户天然气管线使用安全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核查问题隐患,逐条逐项进行整治。同时,加强燃气储罐场(站) 、汽车加气站、供水水厂等重要场站的安全管理,落实相关制度,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养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三是要做好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工作。对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各类游乐设施、架空索道、缆车及易发生事故的其它交通工具和运输设备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凡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违反操作技术规程的一律停止运行。防止游客出现摔、碰、触电、器械伤害等伤亡事故。同时,对游客集中和情况复杂地段,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值勤管理,及时有效疏导,切实保护游客的人身安全。四是做好城市内涝防治工作。各市(区)要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立即开展城市汛前的巡查检查工作,全面完成排水管网和城市河道的清疏,提高排水防涝设施标准和能力,强化执法监管和安全管理,对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的地点、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逐一制定和落实除涝方案,确保汛期城市安全。四、活动要求(一) 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建设工作会议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省安委会通知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动员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实际,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推动活动扎实开展。建设部门领导和机关要带头参与到具体活动中,深入企业、深入项目、深入施工一线,动员和带动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打牢安全生产思想基础。(二) 紧扣主题,结合实际。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层层进行宣讲教育,进一步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发现各项重点工作中好的典型,加大对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在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效果的同时,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三)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和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扎实有效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常识,广泛宣传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常识,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扩大宣传声势,做好舆论引导,在全行业唱响安全发展的主旋律,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为行业安全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四) 强化执法,落实责任。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工程建设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人员、每个岗位。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执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一经发现坚决依法进行查处。要积极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式,以规范高效的监管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含电子版) ,于 6 月 30 日前报送省厅各对应业务处室,我厅统一汇总后上报省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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