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法律法规及其案例分析知识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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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法律法规及案例分析知识讲座 阜新供电公司马彦明二O一O年八月 序 随着电力事业的不断发展 电力行业的法制建设也不断完善 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电力法律 法规及规章 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 维护电力投资者 经营者 使用者的合法权 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们在学习电力法律法规中 对用电检查及中断供电的含义 法定程序 法律责任和在签订供用电合同应注意的相关的问题等进行了初步的分析研究和整理 一是为自己学习用 二是把体会介绍给供电企业职工 在处理用电检查及停电的问题上提供参考的法律依据 防止工作失误 减少供电企业的经营风险 做到依法经营 由于水平有限 对法律理解得不深 当中难免有不当之处 欢迎批评指正 编者 目录 第一章供电人的用电人中断供电的含义第二章发 供电系统非正常的情况下紧急停电第一节含义第二节紧急停电的程序第三节供电企业的法律责任第三章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中断供电第一节计划检修的含义第二节计划检修中断供电的法定程序第三节未履行法定程序中断供电的法律后果第四节计划检修中断供电应注意的问题 1 事先通知或者公告的时间问题 2 停电的次数问题 3 停电持续时间问题 4 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第四章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中断供电第一节临时检修的含义第二节临时检修中断供电的法定程序第三节未履行法定程序中断供电的法律后果第四节临时检修中断供电应注意的问题 1 事先通知的时间问题 2 重要用户的问题 3 签订供用电合同应注意的问题第五章因依法限电中断供电第一节依法限电的含义第二节中断供电的法定程序第三节未履行通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第四节签订供用电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 1 依法制定限电序位表并事先公告 2 限电序位表应明确在供用电合同中第五节限电恢复供电的时间 第六章用电检查第七章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产权分界第一节 合同法 规定第二节 供电营业规则 规定第三节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规定第八章违章用电中断供电 用户违法用电 第一节章用电的含义第二节违章用电的形式第三节对违章用电用户停电的法定程序第四节未履行通知义务中断供电的法律责任第五节签订供用电合同应注意的问题第九章窃电行为中止供电 用户违法用电 第一节窃电的含义第二节窃电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第三节窃电的方式第四节中止供电的法定程序第五节法律责任第六节查处窃电和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第七节恢复供电的时间问题 第十章逾期未交付电费停止供电第一节交付电费是用户的法定的义务第二节用户逾期交付电费停止供电的法定程序第三节法律后果第四节逾期交付电费停止供电应注意的问题 1 通知程序的证据问题 2 逾期交付电费的违约金问题 3 停电催费问题第十一章负荷控制自动断电第一节负荷控制自动停止供电的交费法律依据第二节负荷控制自动停止供电的法律程序第十二章电力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电力运行事故断电第一节含义第二节电力运行事故中断供电的后果第三节电力运行事故中断供电的法律责任第四节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 用户对用电连续性具有的客观需要 2 供电企业应考虑本身的供电能力 3 利用合同达到电力运行事故的免责效果第五节家用电器损害赔偿 第十三章其它原因造成电力运行事故断电第一节含义第二节不可抗力 自然灾害等 1 不不可抗力的含义 2 法律责任第三节用户自身过错 1 自身过错的含义 2 法律责任第十四章因紧急避险中断供电第一节含义第二节法律责任第十五章电力企业职工故意对用户停电第一节含义第二节法律责任 第一章供电人对用电人 停电 的法律含义 第一节供电的连续性众所周知 用户对供电具有连续性客观要求 电力法 对此作了规定 电力法 第二十九条 一 款规定 供电企业在发电 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 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 不得中断 因供电设施检修 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 需要中断供电时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第二节 停电 的含义在供用电关系的实际中 由于供电企业在主客观因素 存在对用户的 不连续 供电的情况 我们统称为 停电 这里指的 停电 是指供电人与用电人在供用电关系中 供电企业故意或非故意停止了对用电人的电能供应 停电 及即中断供电 包括中止供电 停止供电和终止供电 第三节法律法规对停电的有关规定 一 合同法 有关中断供电和中止供电的规定第一百八十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 临时检修 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 需要中断供电时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 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 造成用电人损失的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 未及时抢修 造成用电人损失的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 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 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 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二 电力法 有关中断供电和中止供电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 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 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申请新装用电 临时用电 增加用电容量 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 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 制度和收费标准 并提供用户须知资料 第二十九条供电企业在发电 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 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 不得中断 因供电设施检修 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 需要中断供电时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 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 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五十九条电力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 给用户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九条规定 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 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 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危害供电 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 用电秩序的 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 可以中止供电 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有关终止供电和停止供电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申请新装用电 临时用电 增加用电容量 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 均应当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费用 供电企业没有不予供电的合理理由的 应当供电 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 制度和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 在发电 供电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 供电企业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 因故需要停止供电时 应当按照下列要求事先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一 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 供电企业应当提前7天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二 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止供电时 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用户 三 因发电 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 限电时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者限电 引起停电或者限电的原因消除后 供电企业应当尽快恢复供电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逾期未交付电费的 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 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 至3 加收违约金 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 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 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 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违章用电的 供电企业可以根据违章事实和造成的后果追缴电费 并按照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加收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情节严重的 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四 供电营业规则 终止供电 停止供电和中止供电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用户暂换 因受电变压器故障而无相同容量变压器替代 需要临时更换大容量变压器 须在更换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必须在原受电地点内整台的暂换受电变压器 暂换变压器的使用时间 千伏及以下的不得超过二个月 千伏及以上的不得超过三个月 逾期不办理手续的 供电企业可中止供电 暂换的变压器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暂换变压器增加的容量不收取供电贴费 但对两部制电价用户须在暂换之日起 按替换后的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 第三十二条用户销户 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用户已向供电企业结清电费 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 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 用户持供电企业出具的凭证 领还电能表保证金与电费保证金 办完上述事宜 即解除供用电关系 第三十三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 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 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 用户需再用电时 按新装用电办理 第六十六条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 供电企业应连续向用户供应电力 但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须经批准方可中止供电 对危害供用电安全 扰乱供用电秩序 拒绝检查者 拖欠电费经通知催交仍不交者 受电装置经检验不合格 在指定期间未改善者 用户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超过标准 以及冲击负荷 非对称负荷等对电能质量产生干扰与妨碍 在规定限期内不采取措施者 拒不在限期内拆除私增用电容量者 拒不在限期内交付违约用电引起的费用者 违反安全用电 计划用电有关规定 拒不改正者 私自向外转供电力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经批准即可中止供电 但事后应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不可抗力和紧急避险 确有窃电行为 第六十七条除因故中止供电外 供电企业需对用户停止供电时 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停电手续 应将停电的用户 原因 时间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批准权限和程序由省电网经营企业制定 在停电前三至七天内 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 对重要用户的停电 应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 在停电前 分钟 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 方可在通知规定时间实施停电 第六十八条因故需要中止供电时 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要求事先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 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 应提前七天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 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止供电时 应当提前 小时通知重要用户或进行公告 发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 限电或者计划限 停电时 供电企业应按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限电 但限电序位应事前公告用户 第一百零二条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 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 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 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 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 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节含义发电 供系统的设施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 不得不停止运行 或发生事故不得不抢修 无法连续供电的情况下的紧急停电 第二节紧急停电的法定程序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 供系统电非正常情况下紧急停电事先通知的程序问题 第三节紧急停电供电企业的法律责任供电企业紧急情况下未事先通知停止供电不承担法律责任 但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 未及时抢修 造成用户损失的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章发 供电系统非正常的情况下紧急停电 第一节计划检修的依据 电力法 第十九条规定 电力企业应当对电力设施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二节计划检修中断供电的法定程序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条 一 款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 临时检修 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 需要中断供电时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 电力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 因供电设施检修 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 需要中断供电时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国务院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二十八 三 款规定 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 供电企业应当提前7天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第三章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中断供电 第三节未履行法定程序中断供电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条 二 款规定 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 造成用电人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法 第五十九条规定 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 给用户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节计划检修中断供电应注意的问题 事先通知或公告的时间问题供电企业一般常用通知方式是公告通知用户 发布计划检修停电通知时 停电公告的提前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的供电单位不按照法律规定的事先通知或公告的时间提前7天进行 有的计划检修停电的只是提前三天公告 有关经办单位严格遵守发布停电通知的提前期限 依法供电 避免失误 2 停电的次数问题计划检修停电的次数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供用电双方的经济利益 停电的次数部随意的 而是法定的 供电营业规则 五十七条规定 供电企业应不断改善供电可靠性 减少设备检修和电力系统事故对用户的停电次数和停电持续时间 供电设备计划检修应做到统一安排 供电设备计划检修时 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的用户的停电次数 每年不应超过一次 的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 每年不应超过三次 3 恢复供电的时间问题 供用电营业规则 第六十九条规定 引起停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 供电企业应在三日内恢复供电 不能在三日内恢复供电的 供电企业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4 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注意的相关问题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规定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施需要停电时 应事先通知用户或公告 签订合同时 应在合同中明确公示通知或专门通知的具体方式 比如 在合同中约定采用电话通知 书面通知或新闻媒体公告 第一节临时检修的依据 电力法 第十九条规定 电力企业应当对电力设施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二节临时检修中断供电的法定程序 合同法 一百八十条 一 规定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 临时检修 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 需要中断供电时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 电力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 因供电设施检修 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 需要中断供电时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国务院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的有关规定 即第二十八 三 款规定 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电时 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用户 第四章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中断供电 第三节未履行法定程序中断供电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条 二 款规定 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 造成用电人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法 五十九条中规定 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 给用户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节临时检修中断供电应注意的问题 1 事先通知的时间问题临时检修需要停电时 须通知重要用户 何谓重要用户 国家有关事先通知的规定是指国务院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的有关规定 即第二十八 三 款规定 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电时 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用户 2 重要用户问题国家经贸委电力 2000 9号 关于辽宁省电力工业局 重要用户 解释请示的复函 规定 a 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 b 中断供电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者 c 中断供电将造成重要设备损坏 连续生产过程长期不能恢复者 d 重点供电将在政治造成重大影响者 具备上述条件的用户 应与供电企业在供电合同中明确 重要用户 的性质并约定有关事项 申请设置备用电源 否则 不属于重要用户 3 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注意的有关问题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该用户是否属重要用户和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电具体的通知方式 第一节依法限电的含义是指依照 电力法 及有关规定条件进行的限电 因我国电力资源尚不充足 在一定时期对是对一个地区中的一部分地区 部分用户 用电大户的部分用电设施中断供电 使其用电总量减少的一种措施行为 第二节因限电中断供电的法定程序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条 一 款规定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 临时检修 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 需要中断供电时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 电力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供电营业规则 第六十八条 三 款规定 发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 限电或者计划限 停电时 供电企业应按照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限电 但限电序应事先公告用户 第五章因依法限电中断供电 第三节未履行通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 一百八十条规定 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 造成用电人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法 第五十九条中规定 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 给用户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节 限电序位表 应公告并明确在与用户的供电合同中依法限电同样要事先通知用户 限电的情况较特殊 如何理解关于限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的 事先通知 在供用电合同中体现 限电的 国家有关规定 就是采用 限电序位表 的形式事先通知 所以在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时 就要告知限电序位表的内容 在合同中明确 如果出现限电的情况发生 就按事先制定的限电序位表执行中断供电 不再另行通知 这样作既符合法律的规定 供电企业可因限电中断供电免责 第五节依法制定限电序位表并事先公告 供用电营业规则 第六十条 供电企业应当根据电力系统情况和电力符合的重要性 编制事故限电序位方案 并报电力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执行 国务院 电网调度条例 的规定 依法限电包括超计划限电和事故限电两种情况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事故及计划用电的限电序位表 经本级人民政府的生产调度部门审核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六节限电恢复供电的时间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二十八条 四 款规定 因发电 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 限电时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者限电 引起停电或者限电的原因消除后 供电企业应当尽快恢复供电 供电营业规则 第六十九条规定 引起停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 供电企业应在三日内恢复供电 不能在三日内恢复供电的 供电企业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第六章用电检查 一 用电检查的含义 为规范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作为 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 供电企业依据法律 法规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为准则 对用户的电力使用进行检查 二 用电检查的工作程序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第16 21条 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人 检查前 按规定填写 用电检查工作单 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赴用户执行任务 查电工作终结后 用电检查人员应将 用电检查工作单 用户签字 交回存档 到用户现场应出示 用电检查证 并叫用户派人随同检查 对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用电检查人员应向用户开具 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 或 违约用电 窃电通知书 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用户代表签收 一份存档备查 除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 可当场中止供电外 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停限电 三 进行用电检查工作时应注意的问题 证据必须真实 准确 全面 完整表达处理内容 并具有唯一性 处理意见书中应简述用户基本情况 违约用电和窃电起止时间 补收电量的计算依据和执行的电价等情况 最后应有同意签字 向用户发出的 违章用电 窃电处理结果通知书 应简述处理结果的计算依据 应补收的电量及金额 用户完清费用的期限和申诉的期限等 四 注意供用电合同中与用电检查有关条款的约定 约定供电方用电检查权 用电方拒绝检查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约定用电方违约 违章用电的具体情形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约定 停电通知书 的送达方式 约定窃电的具体情形及窃电时间无法准确确定时窃电时间的认定严格履行供用电合同 并注意保存必要的原始任证 用电检查办法第六条用户对其设备的安全负责 用电检查人员不承担因被检查设备不安全引起的任何直接损坏或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一节 合同法 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 按照当事人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二节 供电营业规则 规定第四十七条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 按产权归属确定 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 1 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 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 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2 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 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 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3 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时 以用户厂界外或用户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 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 第七章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产权分界 4 采用电缆供电的 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 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 5 产权属于用户且由用户运行维护的线路 以公用线路分支杆或专用线路接引的公用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 专用线路第一基电杆属用户 第五十一条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 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 产权归属于谁 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 但产权所有者不承担受害者违反安全或其他规章制度 擅自进入供电设施非安全区域内而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 以及在委托维护的供电设施上 因代理方维护不当所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规定第1一6条 配电线路运行维护分界点原则划分如下 一 高压架空线路 1 与发电厂 变电所之间 以厂 所出口构架 无门型构架时以墙壁 上的耐张线夹 或蝶式绝缘子 向线路方向延伸1米处为分界点 1米以外由配电部门负责维护 1米以内由厂 所负责维护 2 与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用户之间 以接户杆上的耐张线夹 或蝶式绝缘子 向用户侧延伸1米处为分界点 3 与用户自维线路之间 局管配电线路与用户自维线路之间应装设开关设备 一般设在新建线路的第一基杆上 其分界点为 以开关杆的用户侧耐张线夹或蝶式绝缘子向外延伸1米处为分界点 1米以内由配电运行部门负责维护 4 线路与高压计量箱之间 以计量箱的输入 输出引线与配电线路的接点为分界点 两接点及之间的设备由营业部门负责管理 二 低压架空线路 1 以用户墙外接户线与内线的接头为分界点 如无接头以穿墙瓷管外端为分界点 接头及支持物由配电运行部门负责维护 2 以趸售表箱 总表 电源侧引线与电源线的接头为分界点 接头以上线路由配电运行部门负责维护 三 电缆线路 1 与用户之间 以用户电缆与线路 或开关 的接头为分界点 电缆及接头由用户负责 2 局属电缆线路与用户的分界点 以电缆终端头引线接点为分界点 电缆及接点由电缆运行部门负责 如果是环形网路 连接在环形回路的一切设备属电业维护 配电箱内的用户支线及接头由用户负责 3 与局内变电所 配电线路之间 从配电室电缆头引线接头到杆上电缆头引线与线路的连接点为止由电缆运行部门负责维护 四 配电线路与局内各厂 所的分界点 原则上按本规程执行 上述原则未明确之处或与原则不符者应有协议 与用户的高压分界点必须签订协议 一式两份 双方妥善保存 低压线路及接户线应与用户明确分界点 与原则不符者 也应签订协议 各地区电业部门应根据上述原则明确维护界限 已有线路与上述原则不符合时 应尽可能调整 目前不能调整的 要明确维护范围 以后逐步进行调整 第一节违章用电的含义危害供电 用电安全 扰乱供电 用电秩序的行为 第二节违章用电的形式国务院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三十条列举了具体的行为 a 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b 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 c 擅自超越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 d 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 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 e 擅自迁移 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 电力符合控制装置 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 f 未经供电企业许可 擅自引入 供出电源或者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第八章因违章用电中断供电 用户违法用电 第三节未履行通知义务中断供电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 一百八十条规定 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 造成用电人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法 第五十九条中规定 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 给用户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节对违章用电用户停电的法定程序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违章用电的 供电企业可以根据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追缴电费 并按照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加收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情节严重的 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供电营业规则 对违章用电的用户停止供电制定的程序 六十七条规定 除因故中止供电外 供电企业需对用户停止供电时 按下列程序办理停电手续 a 应将停电的用户 原因 时间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批准全线权限和程序有省电网经营企业制定 b 在停电前三天至七天内 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 对重要用户的停电 应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机电力管理部门 c 在停电前30分钟 对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 方可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实施停电 第五节可以停电的情况 供用电营业规则 六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供电 a 对危害供用电安全 扰乱供用电秩序 拒绝检查者 b 拖欠电费经通知催交仍不交者 c 受电装置经检验合格 在制定期间未改善者 d 用户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超过标准 以及冲击符合 非对称符合等对电能质量产生干扰与妨碍 在规定期限内不采取措施者 五十五条和五十六条明确规定 e 拒不在限期内拆除私增用电容量者 f 拒不在限期内交付违约用电引起的费用者 g 违反安全用电 计划用电有关规定 拒不改正者 h 私自向外转供者 第六节签订供用电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将用户可能违章的所有形式都纳入在供用电合同中 违章用电转为了违约用电 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节窃电的含义窃电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采取一定的手段不计量或者少计量的行为 第二节窃电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电力法 第四条 二 款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 使用电能 此外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和 供用电营业规则 都对窃电行为作了明确的禁止性的规定 第三节窃电的方式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三十一条和 供电营业规则 第一百零一条也作出了禁止窃电的规定 并明确了窃电的具体行为 a 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 擅自接线用电 b 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c 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d 故意破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e 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失效 f 采取其他方法窃电 第九章窃电行为中止供电 第四节窃电可以中止供电 辽宁省反窃电条例 第十三条规定 用电检查人员经现场检查确认用户有窃电行为的 应当予以制止 在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时 可以中止供电 供用电营业规则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 应予制止 并可当场中止供电 用电检查办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 用电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 第五节中止供电的法定程序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供电人因 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 需要中断供电时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 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 造成用电人损失的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即使是用户发生窃电的违法用电行为 同样按按照 事先通知 的停电程序 1 将国家有关事先通知规定明确在供用电合同中 电力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了违法用电 包括窃电 需要中断供电时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但对于窃电行为中断供电的时间和方式等程序问题 国家没有具体的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 第六十六条和六十八条规定的中止供电的程序中 不包括窃电行为 为了对窃电行为中止供电合理合法 不违背 电力法 事先通知的原则 在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时 要明确国家有关窃电当场中止供电规定条款 如 供用电营业规则 中的 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 应予制止 并可当场中止供电 规定 用电检查办法 中的 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 用电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 事先通知是法律规定前提 但通知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 只要在中断供电之前的时限内通知即视为事先通知 所以 在合同中的这种约定起到了 事先通知 的作用 视为事先通知 实际上具备了对违法用电中断供电应事先通知的要件 不违反国家关于事先通知的规定 除了将合同中约定视为事先通知外 供电企业在查获用户窃电行为后 并在需要中止供电之前 可以用各种形式通知用户 通知的具体形式国家没有具体的规定 作为供电企业可以采取口头 书面或其他形式 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 都要有事先通知的证据支持 2 窃电经通知后可以当场中止供电在供用电合同约定了用户窃电可以当场予以中止供电和供电企业履行查获窃电事先通知的前提下 发现用户确有窃电行为 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 制止窃电行为并可以对窃电用户采取当场中止供电的措施 3 慎用中止供电行为为了避免在查处窃电工作中出现失误而造成损失 不影响供电企业的售电 中止供电措施应谨慎从事 如果已经制止窃电行为 可以采取其他的方法令窃电用户补交电费和违约电费 尽量不使用中断供电的措施 第六节未履行事先通知中止供电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条 二 款规定 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 造成用电人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法 第五十九条中规定 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 给用户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节恢复送电的时间 供电营业规则 第六十九条规定 引起停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 供电企业应在三日内恢复供电 不能在三日内恢复供电的 供电企业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辽宁省反窃电条例 第十三条 三 规定 用户应按约定向供电企业补交电费和补交违约使用电费 被中止供电的窃电用户在补交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后 供电企业应当在3日内恢复供电 不能按期恢复供电的 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说明原因 第一节交付电费是用户的法定的义务 电力法 第三十三条 三 规定 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 按时交纳电费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二十七条 二款 规定 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 并按照规定的期限 方式或者合同约定的办法 交付电费 第十章逾期未交付电费停止供电 第二节用户逾期交付电费停止供电的法定程序首先 合同法 的一百八十二条规定 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 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其次 国家规定的中止供电的程序 应具体适用 电力供用与使用条例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 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 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再次 再参照适用 供电营业规则 对违章用电的用户停止供电制定的程序 六十七条规定 除因故中止供电外 供电企业需对用户停止供电时 按下列程序办理停电手续 a 应将停电的用户 原因 时间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批准全线权限和程序有省电网经营企业制定 b 在停电前三天至七天内 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 对重要用户的停电 应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机电力管理部门 c 在停电前30分钟 对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 方可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实施停电 第三节法律后果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条 二 款规定 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 造成用电人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电力法 五十九条中规定 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 给用户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节逾期交付电费停止供电应注意的问题 1 事先通知程序的证据问题供电合同是一种持续供给合同 供电人按约定向用电人持续供应电力 用电人按期支付电费 因而属于双务合同 如果供电人供应了电力 用电人不交付电费 供电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可以拒绝继续供电 但中止前 供电人负有催告的义务 并应给用电人一个合理期限做准备 这是合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 对逾期交费用户停电的程序问题 法律法规规定的很明确 作为供电企业的营销工作者 除了首先要把欠费和逾期的事实认定准确外 更重要的是在如何执行停电的事先通知的程序上 法律法规规定了中断供电事先通知的程序 供电企业的营销人员不仅要把法定事先通知的程序履行完毕 还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我们履行了法定的程序 停电通知书 应依法送达 法律法规了多个不同时期的通知 我们常用的是口头通知用户 但为了主动 防止有的用户混淆是非 营业人员在每次通知的时候 一定要有书面的通知书 而且 还要有用户的有关人员签收 在 送达回执 上签字 如果用户拒签 要有其他的证据证明 如公证送达等 如遇对用户因欠费而停止供电问题时 一定要依法定程序进行 仅有书面 停电通知书 停电通知书存根 是不够的 还要有用户方收到 停电通知书 签收的 停电通知书送达回执 如果没有 停电通知书送达回执 上的用户签字 一但用户抵赖 否认收到 停电通知书 我们缺乏通知用户的证据 将被认定未履行通知的法定义务 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由于供电企业的内部的营销工作程序问题 可能有与国家的规定的程序不一致的现象 如何解决 只能修改我们的内部的工作程序 适应法律法规 2 对逾期交付电费用户收取违约金的问题 合同法 的一百八十二条规定 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 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电力供用与使用条例 第二十九条规定 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三加收违约金 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 供电营业规则 九十八条规定 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 应承担电费滞纳金的违约责任 法律法规对逾期交付电费规定了应当按约定交付违约金 这种违约金不仅是补偿性的 还具有很强的惩罚性 但是 是否交纳违约金及违约金的具体比例 应当约定在供电合同中 3 停电催费问题停电本是供电企业催费的有效办法 它投资少 见效快 但 停电 是个敏感的问题 在供电企业增供扩销的形式下 停电还影响电力销售 所以 停电的手段应慎用而不能滥用 因此 签订供用电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在合同中写明用电按期交费 欠费则停止供电等条款 来以此约束和规定用电方的交费行为 4 计量纠纷发生的欠费问题不适用欠费停电的法律程序由于计费计量的互感器 电能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或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以及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 保险熔断 倍率不符等原因 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 少记或不记电量发生的欠费 属法律上的不当得利 这种情况所造成欠费不适用本停止供电的法律程序 第一节负荷控制自动停止供电的交费法律依据 电力供用与使用条例 第二十七条 二 规定 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 并按照规定的期限 方式或者合同约定的办法 交付电费 供电营业规则 第八十二条 一 规定 供电企业应当国家批准的电价 依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计算电费 按期向用户收取或通知用户按期交纳电费 供电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 确定向用户收取电费的方式 供电企业和用户的交付电费的办法 应当由双方在供电合同中约定 历史沿用的交易习惯是 先用电后交费 现在又出现了 先交费后用电 的负控制 电卡表制和电费储蓄制的新办法 负控制电卡表制和电费储蓄制的共同之处是用户在用电前支付电费 区别在于负控制是将电费直接预交到供电企业 而电费储蓄制是将电费预交到先预交到银行 由银行再交给供电企业 预交电费在银行交付给供电企业之前 利息收入仍归用户所有 第十一章负荷控制自动停止供电 第二节负荷控制自动停止供电的法律程序 电力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 需要中断供电时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这个原则不能违背 但国家未规定负荷控制自动断电事先通知的程序 负荷控制自动停电是营业工作一个新的计费方法 改 先用电后交费 为 先交费后用电 的方式 是回收电费的非常有效的办法 但是中断供电事先通知的原则不能违背 与用户的供用电合同中 约定用户预交电费的义务 如果预交电费不足引起的断电后果 供电企业不负责任 在合同中告知用户 预交电费不足即发生断电的情况 在预交电费即将不足的一定时间内 负荷控制装置还要自动报警 在供电合同约定体现了事先通知 自动报警是在停电前的再次事先通知 但是 目前的法律探讨问题 国家规定应连续供电 不得中断 逾期未交电费 法律有30天的规定 而负荷控制自动断电 实际上在未逾期交电费情况下中断供电 法律依据不足 值得探讨 如果说 停电的 事先通知 的条件符合了 那么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问题 这种情况国家没有规定 在供电合同中约定 是否与法律的规定相抵触 还需要研究 第一节含义供电企业自身供电设施在运行中发生事故突然断电 第二节电力运行事故断电的后果发生运行事故突然断电可能对人身 财产造成损失 按照间断供电时限的长短为序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间断供电造成用电人设备的损失 a 间断供电即造成损失 瞬间突然断电 瞬间恢复送电 与间断供电时限长短无关 只要突然间断供电就会直接造成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设备损失 计算机用户断电丢失数据 b 间断供电时限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恢复送电 否则就会造成设备损害后果的事故突然断电 如玻璃制造行业 第二种情况 间断供电对用电人的电量造成损失 间断供电时限只能造成用户少用电的损失 这是常见的情况 如居民照明用电 第一种情况同时存在这种损失 第十二章供电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电力运行事故断电 第三节电力运行事故断电的种类和法律责任电力运行事故的发生都是突发的 事先不能预知 当然也难以无法事先通知用户 供电企业电力运行事故断电不是合法中断供电 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的 应承担法律责任的 电力法 第六十条规定 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的第三人是指电力用户以外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如病人正在医院里手术抢救 突然发生供电企业的责任事故造成突然停电 医院又没有自备电源 病人因此无法抢救而死亡 供电企业应当赔偿医院和病人造成的损害 电力运行事故突然断电 有的用户造成财产的损失 有的用户造成电量的损失 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断供电可能造成两种损失 其一 电力运行事故断电突然中断供电 可能直接造成用户的人身和设备的损失 供电企业供电能力有限 不能保证电力运行事故不能发生 需要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用户自备保安电力的责任 防止突然事故断电造成损失 如果供电合同已有约定 再出现事故 供电企业没有法律责任或减少法律责任 合同法 和 电力法 所指的因中断供电造成的损失 主要是指这些损失 其二 中断供电影响用电量 这种中断供电 与是否事先通知无关 只是减少了向用户的供电电量 影响了用户正常的用电 一般不能对用户造人身或设备损失 企业用户的因中断供电 影响了生产 居民用户影响了正常的生活用电 在与用户的供电合同中应明确 因少供电量造成损失应适用 供电营业规则 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即赔偿电量损失 并规定了如何计算损失电量的方法 第四节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问题 1 用电连续性是用户的客观需要由于社会的发展 科技的进步 人们对电能的依赖越来越来强 对电能的不间断供电的要求越来越来高 人们的生产生活离不开电能 出现间断供电或者间断供电时限长短直接影响到了人们的生产生活 仅考虑一般的用户 如原来的用户只用照明 现在有更多的用电设施 如金融等单位工作中使用计算机 突然中断供电会丢损数据 对工作会产生影响 造成经济损失 间断供电时限的长短对人们生活也会有直接的影响 如居民使用的电冰箱等 2 供电企业应考虑本身的供电能力供电可靠率是以供电企业对用户停电的时间及次数来衡量 从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 方面来研究供电可靠率 是指用户对间断供电时限的特殊要求 供电可靠性与频率和电压三项是供电质量的三项指标 人们对供电可靠率要求越来越高 另外国家计划委员会调整了收取供电贴费规定 用户使用电力容量由过去的有偿使用 现在变成了无偿使用 特殊情况除外 在这种情况下 用户增容有可能聚增 但是增加容量的 签订变更供电合同 也应根据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 电力容量如果有限 如有的用户要求双电源供电 这同时增加了供电的企业的责任 但是 因电力科学技术发展的局限 客观上供电企业不具备每年三百六十五天 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连续供电的能力 可能会出现电力设备运行事故 突然断电 电力运行事故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而且 每年的还有计划检修等正常的停电 维护供电设施的安全 如果有特殊的用户坚持要求供电企业三百六十五天不间断供电 供电企业则无法与其签订供用电合同 合同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 电力法 第二十八条 二 规定 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 供电企业应当根据其必要性和电网的可能性 提供相应的电力 国务院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用电前根据用户的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电合同 用户特殊用电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是供电企业提供相应电力的根据 特殊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电力法 未作具体规定 属供用电合同约定的范围 3 利用合同实现电力运行事故的免责或减少责任的目的一些对间断供电时限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在与我们签订供用电合同时 我们应事实求是地根据我们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和可能性 签订供用电合同 如果供电企业没有签订供用电合同或者签订供电合同 但对供电能力和中断供电的责任约定不明 出现电力运行事故中断供电的情况 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 供电企业就应当承担赔偿的法律责任 那么 签订了供用电合同 并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约定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有限 不具备连续供电的可能性 不能保证连续供电 要求对间断供电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必须上双电源或自备保安电源 如突然发生电力运行事故供电人不再通知 用电人应自己采取适当措施 发生电力事故突然断电引起的赔偿范围等 这个约定是对停电后果的约定 实际上是起到了事先 只要在停电前 具体事先多长时间应在合同中约定 通知用电人作用 并为用电人设定供电人电力运行事故突然断 用电人负有采取措施减损的义务 一旦出现突然事故断电 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 供电企业没有法律责任或者减轻法律责任 这样就可以签订合同 就可以适用 供电营业规则 第九十五规定 即 供用电双方在合同中订有电力运行事故条款的 按下列规定办理 由于供电企业电厂运行事故造成用户停电时 供电企业应按用户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五倍 单一制电价为四倍 给予赔偿 用户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 按照停电前正常用电月份或正常用电一定天数内的每小时平均用电量乘以停电小时求得 为了避免电力运行事故给电力企业较大的麻烦 就要在供用电合同中签订电力运行事故条款 约定用户的在电力运行事故的预防 减损的责任和赔偿的范围 如果出现电力运行事故 我们的法律责任就是有限责任了 第一节含义特指是由于不可抗力和用户自身的过错造成的断电 包括不可抗力和用户自身过错的原因 第二节不可抗力 自然灾害等 1 含义 是指人类不可抗拒的力量 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 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 如风 雪 雾 冰凌等造成的电力污闪或断电 电力系统常见有来自不能预见 又不可避免的外力破坏 如鸟害 洪灾等 2 法律后果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 未及时抢修 造成用电人损失的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电力法 第六十条 二 款规定 电力运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 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不可抗力 二 用户自身的过错 此情况造成电力运行事故突然断电 可以免除供电企业的民事责任 但供电企业只是应履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的法定义务 第十三章其他原因造成电力运行事故断电 第三节用户自身过错 1 含义 是指电力用户由于自己使用不当 违章用等导致电力运行事故断电 用户使用不当是指用户在用电过程中 没有正确使用受电设施 如使用电器时 超负荷用电或使用方法不当 导致断路 造成供电中断 用户违章用电是指以下情况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三十条规定 用户不得有下列危害供电 用电安全 扰乱正常供电 用电秩序的行为 a 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b 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 c 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的 d 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 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 e 擅自迁移 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 电力负荷控制装置 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 f 未经供电企业许可 擅自引入 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2 法律后果 电力法 第六十条 二 款规定 电力运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 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不可抗力 二 用户自身的过错 造成的电力运行事故突然断电 可以免除或者减轻供电企业的民事责任 第一节含义紧急避险是指为了防止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遭受的紧急危险 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利益的行为 第二节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失的 由引起紧急避险人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 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供电中 有时因发生紧急情况 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 可以采取停电措施 常见有火灾发生后 供电企业紧急停电 如果对用户造成损失 供电企业不承担责任 但实践中应慎重采取此措施 第十四章供电企业因紧急避险中断供电 在发 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 如果供电企业的职工借垄断经营的特权 以电谋私 或出于报复目的 任意中断向用户的供电义务 属于违法停止供电的行为 将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电力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 电力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查电人员 抄表人员勒索用户 依电谋私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国务院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 供电企业职工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供电事故的 或者滥用职权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章电力企业职工擅自对用户中断供电 本文观看结束 谢谢欣赏 祝各位身体健康 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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