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筛查的法律规定PPT课件

上传人:钟*** 文档编号:387777 上传时间:2018-07-20 格式:PPTX 页数:37 大小:2.7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筛查的法律规定PPT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筛查的法律规定PPT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筛查的法律规定PPT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产前诊断与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诊断,产前诊断,唐氏综合症,21-三体综合症,15周20+6周,从事产前诊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符合条件,开展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应符合条件,产前诊断软硬件配置,审核流程,每三年检验一次,实施产前诊断,实施产前诊断,产前诊断重点疾病,产前诊断结果,经治医师应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向孕妇或家属告知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风险性,使孕妇或家属理解技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结果的不确定性,经资格认定的执业医师,经治医师必须将继续妊娠和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结果以及进一步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孕妇,由孕妇夫妻双方自行选按处理方案,对经产前诊断后终止妊娠娩出的胎儿,在征得其家属同意后,进行尸体病理学解剖及相关的遗传学检查,当事人对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5000元,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警告或者处分;二次,撤销执业资格,关于胎儿染色体检查的说明,羊膜穿刺、绒毛取样知情同意书,绒毛取材术,羊膜穿刺、绒毛取样,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目的和意义,新生儿疾病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程序,新生儿遗传代谢病,从事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的实验室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区域规划指定具有能力的医疗机构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其实验室年筛查检测量应当达 3 万人次以上,实验室负责人:与医学相关的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具有儿科或临床检验工作经验,从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 5 年以上,掌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网络运作和管理。实验室技术人员: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检验工作 2 年以上,具有技师以上职称,接受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酶标仪、洗板仪、冰箱、振荡器、计算机(含打印机)、多通道加样器、单通道加样器、超净工作台等等,1、实验室用房 2 间,使用面积至少 40 平方米以上。2、综合用房 2 间,至少 20 平方米以上,用于滤纸干血片的验收、计算机录入和资料登记保存。3、血片储藏室或冷库 1 间,用于滤纸干血片的长期保存。4、房屋面积应当根据筛查量及筛查病种适当增加。,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的实验制度,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的检测方法,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的治疗,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的检测方法,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的治疗,苯丙酮尿症(PKU),新生儿听力障碍,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程序,从事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的实验室要求,1、筛查机构应当配有专职人员及相应设备和设施;2、诊治机构应当至少配备 1 名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高级技术职称医师和 2 名听力检测人员,并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1、筛查人员: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接受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新生儿听力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2、诊治人员:从事听力障碍诊治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具有中级以上耳鼻咽喉科临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听力检测的人员应当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通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技术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3、文案人员。,筛查型耳声发射仪、自动听性脑干反应仪、诊断型听觉诱发电位仪、诊断型耳声发射仪、诊断型声导抗仪、计算机等等,1、筛查机构:设置 1 间通风良好、环境噪声45 dB(A)的专用房间,并配备诊察床。2、诊治机构:至少设置 2 间隔声室(含屏蔽室 1 间),设置诊室和综合用房各 1 间。,开展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制度,开展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断制度,敬请批评指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生活常识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