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房产)营改增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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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目录,营改增目的及意义,营改增的背景1、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的货物和劳务税税制格局。2、货物与劳务税收政策不统一。3、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不完整,税负不均衡,阻碍产业结构的调整。营改增目标消除重复征税、简并税率、公平税负。催动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营改增的进程,1.在现有17%、13%税率基础上,增加6%、11%两档税率;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4.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税率为6%;5.年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以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简易征收方式征收率为3%。6.试点范围暂不包括:建筑业、销售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等行业,餐饮、娱乐等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要点,按财税部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实行既定建筑业11%的税率。,增值税基本知识(简述),1、纳税人分类,2、计税方法,3、纳税申报,4、发票管理,例:提供一项建筑业劳务,取得款项100万元。,纳税人的分类,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2、小规模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2)其他纳税人,年销售额80万元(含本数)以下。(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含本数)以下。,1、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以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及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一般方法: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合并定价方法: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一般计税方法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和金额),我国现行增值税管理实行的是购进扣税法,如扣税凭证的索取、保管,按规定时限认证、抵扣等等。,应纳税额的计算进项不得抵扣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至二十五条(财税2013106号)附件2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1、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要求同时对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进行抄税(即用IC卡向主管税务机关抄报开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申报的销项税额数据和IC卡抄报数据进行比对。,2、对于取得的进项税额,纳税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专用发票认证,并在认证通过当月抵扣,未通过认证、比对的,不得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主管税务机关也将对认证数据和进项税额申报数据进行比对。,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都有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认证、抵扣的时限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票管理,1、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系统:金税卡、IC卡、读卡器金税盘、报税盘和其他设备;,3、专用发票开具:范围、要求、作废处理、红字发票;,4、专用发票数据采集:抄税、报税;认证;,5、特殊管理:丢失、虚开、善意取得、失控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共三十条,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款:单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之罚则,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20,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自2014年8月1日起,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2.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3.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流合一”原则,受票方(付款人),开票方(纳税人),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总体影响,对行业的影响及应对,对组织架构的影响,对经营管理的影响,对财务(税务)管理的影响,税负上升,现金流趋紧,利润下降,营改增的影响,维持现状,有效改革,核心问题,合同主体与施工主体不一致,从而造成增值税进、销项不匹配,不仅加大了增值税管理风险,并且直接影响项目盈利水平。,应对方案,(1)对项目承接与结算管理的影响,(2)对成本费用管理的影响,(3)对存量项目管理的影响,(4)对合同与制度修订的影响,(1)对项目承接与结算管理的影响,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安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建标造201451号)调整:,1.明确建筑安装工程税前造价构成各项费用均不包括进项税额。,2、修改税金的定义修正后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税金是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的计取。,建安造价=人工费+(材料成本+进项税额)+(施工机具使用成本+进行税额)+(企业管理费成本+进项税额)+规费+利润+(销项税额+税费),项目承接现状及影响,1、税金成为竞争性因素;实际成本可能大于计算报价;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算更为复杂。,2、工程造价修订滞后于营改增:投标与预算;亏损可能性加大。,应对方案,1.工程造价修订与营改增同步:,(1)对项目承接的影响,(2)建立模型测算盈亏红线;,(1)快速熟悉和掌握新造价体系相应内容;,现状及影响,现状:1、工程结算管理一般包括验工计价、收入确认及工程款收付三部分内容。2、建筑企业普遍存在滞验收、超验、欠验的情况,导致实际结算工程款的时间一般较为滞后。,影响:,(1)对结算管理的影响,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六款,1.纳税先于收款;,2.进项税不能及时抵扣。,(2)对成本费用管理的影响-1,价格低,采购定价与供应商选择,建筑业成本成本构成及增值税税率-1,建安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1)钢材、管材、线材、水泥;,(2)商品混凝土(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3%);,(3)砂、土、石料(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3%);,(4)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3%);,(5)自来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3%);,1、材料费(17%),2、施工机具使用费(17%或11%或6%),(1)机具租赁(17%);,(6)加油费、修理费;,(2)运费(11%);装卸、搬运费(6%);,3、企业管理费(17%或6%),(1)业务招待费(无);差旅费(住宿;交通、加油);办公耗材采购(17%);,建筑业成本成本构成及增值税税率-2,(2)工程勘察勘探;咨询、认证、鉴证(建筑业检测);运输费;广告、(建筑)设计;会议展览;,4、规费,规费一般为国家职能机构履行国家职能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暂未纳入营改增范围,例1:,公司系一般纳税人,税率11%。现承接一项目,合同金额70000元,需采购钢管10吨,预计采购金额50000元。现分析供应商不同,发票取得不同对项目税负的影响。(假设:仅按此合同分析,不考虑除此项目外的收入、成本、税金、费用影响;假设为查账征收企业,且附税仅考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对成本费用管理的影响-2,(1)分包合同中设备物资所占比重。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应合理确定分包价款,总包方直接采购设备物资。,分包及挂靠,分包管理:(1)分包商资质、税率、发票类型;(2)分包类型:专业分包;具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其他分包;,(2)以工资单形式结算的工程队伍转换为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尚未营改增),(3)规范挂靠方式取得专用发票,保证进项税“三流合一”。,“三流合一”,(3)对存量项目管理的影响-1,存量项目合同管理,1、对在建项目梳理:,(1)是否已签订?签订时间?及发票税费约定?,(2)是否已决算?是否已结清?跨期合同结款缴税?,2、跟进措施:,(1)尚未签订?,(2)尚未结清尾款?,(3)跨期合同结款缴税?,营业税暂行条例之第十二条;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存量项目进度与结算管理,(3)对存量项目管理的影响-2,1.及时验工计价、竣工决算。,2.及时结算工程款和开具发票。,存量项目资质管理,1.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之间合同和发票关系。,2.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未按总分包进行(账务)核算。,3.制定并实施老项目资质共享的解决方案。,合同范本修订,(1)范围:业务承接、物资(服务)采购、设备租赁以及工程分包,(2)内容(至少包含):明确项目金额是否含税;发票的种类;项目管理具体实施者;收付款时间;混合经营内容,应分别标明相关的项目金额;,(4)对合同与制度修订的影响-1,管理制度修订,(1)原则:需根据增值税政策内容和管理要求全新建立的制度办法;,(2)进行修订的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营(开发)管理制度、成本(开发)管理制度、采购相关管理制度、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3)重点:主要体现在对增值税有影响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增值税发票的保管、开具和取得。,(4)对合同与制度修订的影响-2,财务指标(核算)变化?,1、资产总额下降,引起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上升。,2、税负率(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上升。(1)进项发票的取得及抵扣;(2)开具或取得时间;(3)行业模式制约。,3、利润下降。收入降低、可减除税费减少等综合影响。,4、现金流趋紧。此前为代扣缴营业税,营改增后建设单位将不能直接代扣代缴增值税,直接由建筑企业在机构所在地按当期验工计价确认的收人缴纳增值税。,建筑企业全年完成营业收入11000万元,实际成本10000万元(原材料55%;人工35%;其他10%)。假设(1)当年没有新增能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情况下;(2)除人工成本外均取得进项发票并已验证抵扣;(3)假设材料采购均取得17%进项发票,其他取得6%进项发票;(4)不考虑三项费用及其他税费影响。,例2:,营业税:11,000.00 x3%=330.00元;,销项税额:11,000.00/(1+11%)x11%=1,090.09元;,进项税额:10000 x45%/(1+17%)x17%+10000 x10%/(1+6%)x6%=710.45元;,应交增值税:1,090.09-710.45=379.64元;,营业成本=10,000.00-710.45=9,289.55元;,营业税制下利润=11,000.00-10,000.00-330.00=670.00元;,增值税制下利润=9,909.91-9,289.55=620.36元;,税负率=330.00/11,000.00=3%,增值税方案3:,=(11,000.00-1,090.09)-(10,000.00-710.45)=620.36元,税负率=379.64/9,909.91=4%,专人保管:需要专人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存放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不得领购和开具专用发票。限期认证抵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进行认证后(税务部门)方可抵扣。责任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需承担严重刑事责任。,一、发票管理(保管、开具、认证、取得),财务(税务)管理变化?,二、销项、进项管理,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1、本月缴纳的税费取决于什么?,2、本月进项税额是否足够?哪些已抵扣进项税额需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是否有期初留抵税额?,3、本月是否还能开票?还能开多少票?,4、本月取得进项发票是否要全部认证?(180认证期),例3:,留抵税金、开票、取票对当期税费的影响,三、发票的认证、进项税额抵扣及抄报税管理,发票管理总体要求:专人管理;专人开具并认证。,四、核算管理、税务管理注意事项,1、核算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核算原则、核算科目及处理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财务人员要提前熟悉相应核算原则,掌握核算方式等。,2、税务管理:操作系统复杂,开票系统、认证扫描等系统及软件都需要熟练掌握。,3、单据管理:发票认证抵扣联次需单独装订并管理,作为备查依据。,4、数据核对:申报系统数据;抵扣联次数据;账务数据需一致。,房地产业务模式,影响,销售额:指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指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滞纳金、赔偿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价外收费。上述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都应计入销售额计税。,1、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财政部;,2、行政事业性基金: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3、财政票据: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4、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同时满足,除外:,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主要类型:支付手续费;视同买断。,(1)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是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2)视同买断委托代销方式: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日的当天。,施工方,开发商,购房人,票据流,销售流,开票:抵偿债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视同销售行为应相互开具发票。,票据流,资金流,(2)建设过程中各类行政事业性规费如何扣除?,(1)房地产业土地成本如何扣除?已转让、收购方式取得土地溢价部分如何扣除?,(3)利息费用是否均可取得进行税额?,答案是未知的,在过渡政策及措施不明朗的条件下贸然提前开票,不一定能达到减税的目的。,(4)开发期长,建设期大量进项税额挤占企业流动资金?,(5)期初库存无进项抵扣,全部缴纳增值税?,“营改增”是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就企业而言,直接表现为从缴纳营业税变为缴纳增值税,但如果企业仅认为“营改增”就是税种和税率的变化,那将严重低估营改增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各方面带来的深层次影响。“营改增”要求企业管理更加精细化、专业化,否则企业可能将会面临税负上升、收入下降、利润下降、现金流紧张、涉税风险增加等不利局面。企业应提前做好应对“营改增”的充分准备,梳理和研究因“营改增”给企业管理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并积极制定应对措施,及时进行调整变革,以减少“营改增”带来的不利影响。,小结,Than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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