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私人经营权合同.doc

上传人:zhu****ei 文档编号:3779968 上传时间:2019-12-2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9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有土地私人经营权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国有土地私人经营权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国有土地私人经营权合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 0 X XYOUR LOGOYour company name国有土地私人经营权合同姓名:XXX部 门:XX部国有土地私人经营权合同乡镇(街道)土托字_年第号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经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委托经营面积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乡(镇)_村_组_亩土地(地名_面积_等级_四至_土地用途_)委托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生产经营。二、委托经营期限委托经营期限为_年,即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月_日止。三、委托经营价款委托经营土地的价格为每年_元人民币。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委托经营价款。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委托经营价款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委托经营价款的方式,实物为:_,支付时间为_。五、交付时间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委托经营土地交付乙方。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委托经营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3、甲方有权在委托经营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4、委托经营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委托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合同期满后,乙方有对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投入获得补偿的权利。7、乙方不得改变委托经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9、委托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二轮承包剩余年限。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委托经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2、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将委托经营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4、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八、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九、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发包方备案后生效。十一、其他条款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地址:签约日期:年月日备案单位(签章)备案人:备案日期:年月日第 6 页 共 6 页THANKS谢谢您的阅览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