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农技宣传员监管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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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X XYOUR LOGOYour company name村委农技宣传员监管办法姓名:XXX部 门:XX部村委农技宣传员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村级农技推广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村级农技推广员的作用,完善村级农技推广员队伍建设,规范村级农技推广员管理,更好地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村级农技推广员是指在市行政区域内常年为本村农民开展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的农民技术人员。第三条对有具备条件人选的主导产业村,每个行政村评选聘任一名村级农技推广员。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农技推广服务事业,有奉献精神和为民服务的责任感,群众口碑好。第五条具备农业方面相关生产技术理论知识,有熟练的生产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第六条具有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年龄20-55周岁,身体健康。第七条有一定的农技推广方式方法,群众乐于接受,认可度高,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示范带头作用好,对本村主导产业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第八条常年在本村从事与主导产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外出务工。第九条村在职和后备干部不得申报。第三章申报、评选程序第十条评选村级农民技术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第十一条个人自愿报名或村委会推荐报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在村里张榜公示7天)村委会、乡(镇)处资格审查(原则上推荐人数应当多于聘用人数,比例一般为2:1以上)市农业局组织集中农业基础理论辅导闭卷考试对理论考试合格者综合考评确认拟任人选报市政府审核电视台和网公示七天市农业局行文认定并颁发聘书。第四章岗位职责第十二条积极传播农业科技知识,围绕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培训农民,带领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第十三条协助上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做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等农业“五新”的示范推广工作,带头办好示范样板,落实科技示范户。第十四条加强对本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科学引导和生产技术指导。第十五条参与有关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活动,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和推广及农产品加工、销售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第十六条加强对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指导本村的农业病虫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第十七条负责本村农情、灾情、病虫害动态以及农产品生产和供求信息的收集、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第五章管理及考核第十八条村级农技推广员实行“市聘、乡管、村用”的管理原则。第十九条市农业局负责村级农技推广员评聘审批、教育培训、业务指导,制定村级农技推广员的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村级农技推广员的专业知识更新、信息服务,定期检查村级农技推广员工作落实情况。第二十条乡(镇)处负责村级农技推广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乡(镇)处农技服务中心负责村级农技推广员的短期业务工作安排和日常工作检查,建立村级农技推广员工作档案,开展经常性的村级农技推广员业务学习交流活动。第二十一条村委会直接领导村级农技推广员开展工作,建立村级农民技术员便民服务卡,方便村民联系,做到及时有效服务。村两委组织服务对象对村级农技推广员工作进行评议。第二十二条村级农技推广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用”。第二十三条市农业局根据村级农技推广员的岗位职责,制定考核评议标准,组织年度考核。第二十四条村级农技推广员年度考核总分100分,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各占20%,服务对象占60%,考核评议结果分优秀(90分及以上者)、称职(80-89分)、不称职(79分以下)三档。年度考评为优秀和称职的可以参加下一年度选聘,年度考评不称职的,不得参加下一年度选聘。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评议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一、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二、服务对象测评不满意人数超过30%的。三、在采集、统计、上报信息、数据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影响的。五、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二十六条村级农技推广员在上岗过程中,发现明显不能胜任本岗位职责和不适宜本岗位工作的,应当及时按程序予以解聘,在一个月内重新选聘,不受年度考评时间限制。第六章经费补助第二十七条市财政设立村级农技推广员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全市村级农技推广员补助。第二十八条每名村级农技推广员一次补助最高标准为5000元,经年终考核后根据考核得分确定具体补助数额,由财政直达村级农技推广员个人帐户。第二十九条年终考核达到90分及以上者得全额补助资金,每减1分减补助资金50元。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市农业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 7 页 共 7 页THANKS谢谢您的阅览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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