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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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第一章 金融市场体系第一节 全球金融体系一、金融市场的概念金融市场是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以金融资产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为交易主体形成的交易机制及其关系的总和,广而言之,是实现货币借贷和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市场。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定义是:金融市场是交易金融资产并确定金融资产价格的一种机制。二、金融市场的分类交易期限1.货币市场货币市场又称短期资金市场、短期金融市场,是指期限在 1 年以内的货币资金融通市场。其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国库券市场、回购协议市场、大额可转换定期存单市场等。2.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又称长期资金市场、长期金融市场,是指期限在 1 年以上的金融资产交易的市场,包括以债券和股票为主的有价证券市场和银行中长期存贷款市场。通常,资本市场主要指的是 债券 市场和 股票 市场。交易层次 可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成立后是否立即交割 可分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交易具体对象可分为票据市场、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保险市场等金融活动范围 可分为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交易场所特征 按交易场所的特征不同,金融市场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市场服务对象 按市场服务的对象不同,金融市场可分为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按价格形成机制的不同,金融市场可分为竞价市场和议价市场。融资方式 按融资方式的不同,金融市场可分为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三、影响金融市场的主要因素(1)经济因素。影响金融市场的经济因素具体包括经济环境的变化、放松管制与加强管制两种经济哲学的交替、世界货币制度的影响。(2)法律因素。(3)市场因素。.(4)技术因素。四、金融市场的特点金融市场的特点可概括为以下内容:(1)金融市场以货币和资金、其他金融工具为交易对象 。(2)金融市场具有价格的一致性,利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趋向一致。(3)金融市场可以是有形市场,也可以是无形市场,且金融交易活动在有形和无形的交易平台集中进行。(4)金融市场是一个自由竞争市场。(5)金融市场的非物质化。(6)金融市场交易之间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更主要的是借贷关系 ,体现了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7)现代金融市场是信息市场。五、金融市场的功能( 一 )资本积累 (聚敛 功能)( 二 )资源配置 (配置 功能) 资源 配置、 财富 再分配和 风险 再分配。( 三 )调节经济 (调节 功能)( 四 )反映经济 (反映 功能)六、非证券金融市场证券市场指的是所有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非证券金融市场则是指除了证券以外其他金融工具发行和交易的场所。包括: 无债券(一) 股权 投资市场;( 二) 信托 市场;(三) 融资租赁 市场 也称金融租赁、资本租赁七、全球金融市场的形成及发展趋势1.全球金融市场的形成1602 年, 荷兰 的 阿姆斯特丹 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这也是世界上第一个证券交易所,标志着现代金融市场的初步形成。全球金融市场的发展新趋势: 1.资产证券化 2.金融全球化 3.金融自由化 4.金融工程化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根据 1944 年 7 月在布雷顿森林会议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于 1945 年 12 月 27 日在华盛顿成立的,总部位于华盛顿。第二节 中国的金融体系一、1984 年 11 月 14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了不偿还的股票。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标志着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揭开了资本市场的神秘面纱。二、目前我国仍实行 “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的经营体制,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开展业务创新。(1)目前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2) “混业经营”是未来的必然选择;(3) “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三、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有关情况银行业银行业在我国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证券业 证券业指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专门行业,是证券市场的基本组成要素之一,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业协会及金融机构组成保险业 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信托业信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四、我国金融市场“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一行三会 ”是国内金融界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这四家中国的金融监管部门的简称,此种叫法最早起源于 2003 年, “一行三会”构成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格局。 “一行三会”均实行垂直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在国务院领导下, 制定 和 执行 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或“银监会” ,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25 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成立于 1992 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 )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 18 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五、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一)中央银行的性质中央银行是一国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 主导 地位。当代各国的中央银行均居于本国金融体系的 领导和核心 地位,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和实施国家金融政策,并代表国家监督和管理全国金融业。(二)中央银行的职能发行 的银行; 政府 的银行; 银行 的银行; 管理金融 的银行六、存款准备金制度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意义在于保证商业银行的支付和清算,之后逐渐演变成调控货币供应量的政策.工具。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七、货币乘数( 一 )货币乘数的基本概念货币乘数是指货币供给量对基础货币的倍数关系,简单地说,货币乘数是一单位准备金所产生的货币量。货币乘数的大小决定了货币供给扩张能力的大小。( 二 )货币乘数的计算公式Ms = m B = C + D + RMs 代表货币供给量,m 代表货币乘数, B 代表基础货币C 代表公众持有的通货流通中的现金, D 代表活期存款,R 代表存款准备金八、货币政策( 一 )货币政策概念货币政策是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影响经济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尤指控制货币供给以及调控利率的各项措施。( 二 )货币政策措施(1)控制货币发行。(2) 控制和调节对政府的贷款。(3) 推行公开市场业务。(4)改变存款准备金率。(5) 调整再贴现率。(6) 选择性信用管制。(7)直接信用管制。(8) 常备借贷便利。( 三 )货币政策目标1.货币政策的 最终 目标(1)稳定物价 。(2)充分就业 。(3)促进经济增长。(4)平衡国际收支。2.货币政策的 中介 目标和 操作 目标中介目标中介目标是距离政策工具较远但接近于最终目标的金融变量,其特点是中央银行不容易对它进行控制,但它与最终目标的因果关系比较稳定。中介目标必须具备三个特点:可测性、可控性和相关性。中介目标的金融指标主要有: 长期利率、货币供应量和贷款量操作目标操作目标是接近中央银行政策工具的金融变量,它直接受政策工具的影响,其特点是中央银行容易对它进行控制,但它与最终目标的因果关系不大稳定。通常采用的操作目标主要有 短期利率、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基础货币 等(四)货币政策工具的概念及作用原理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常规性(1) 存款准备金制度 ;(2) 再贴现政策 ;(3) 公开市场操作 。这三种货币政策工具被称为中央银行的 “三大法宝” ,主要从总量上对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规模进行调节。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1)消费者信用控制;(2)证券市场信用控制;.(3)不动产信用控制;(4)优惠利率;(5)特种存款补充性货币政策工具补充性工具主要包括直接信用控制工具和间接信用控制工具。直接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以行政命令或其他方式,直接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信用活动进行控制。其具体手段包括:规定利率限额与信用配额、信用条件限制、规定金融机构流动性比率和直接干预等(五)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凯恩斯学派中央银行通过改变货币供给 M,改变了利率 r,而利率的变化则通过资本边际效率的影响使投资 I 以乘数方式变化,而投资的增减则会进一步影响总支出 E 和总收入 Y。这个过程可以直观地用符号表示为:MrIE Y在这个传导机制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关键环节是 利率 。凯恩斯学派在货币传导机制的问题上,最大的特点就是非常强调利率的作用,认为货币政策在增加国民收入的效果上,主要取决于投资的利率弹性和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如果投资的利率弹性大,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小,则增加货币供给所能导致的收入增长就会比较大货币学派与凯恩斯学派不同,弗里德曼的现代货币数量论则强调货币供应量变动直接影响名义国民收入。用符号表示就是:MEIy货币学派认为,利率在货币传导机制中不起主导作用,而是 货币供应量 在整个传导机制中发挥着直接作用。显然,与凯恩斯学派强调利率在货币传导机制中的作用不同,货币学派强调的是货币供应量的作用。该学派认为,货币政策的影响主要不是通过利率间接来影响投资和收入,而是因为货币供应量超过了人们的意愿持有量,从而直接地影响到社会的支出和货币收入。第三节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一、资本市场的分层特性资本市场是连接投资者与融资者的重要场所。投资者与融资者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两大参与主体。在资本市场上,不同的投资者与融资者都有不同的规模与主体特征,存在着对资本市场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投资者与融资者对投融资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决定了资本市场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此外,由于经济生活中存在强劲的内在投融资需求,这就极易产生非法的证券发行与交易活动。这种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能够对不同风险特征的筹资者和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进行分层分类管理,以满足不同性质的投资者与融资者的金融需求,并最大限度地提高市场效率与风险控制能力。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与结构特征( 一 )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主板市场 也称为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 ,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营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营利能力。有“ 国民经济晴雨表 ”之称。二板市场又称为 创业板 市场,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级证券市场,以 NASDAQ 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 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 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三板市场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俗称 “新三板”四板市场四板市场即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也称“区域股权市场”),是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一般以省级为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监管。对于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 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 ,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具有积极作用(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结构特点美国1.主板市场美国证券市场的主板市场是以纽约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市场,该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比较高,主要表现为交易国家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2.以纳斯达克(NASDAQ)为核心的二板市场英国1.主板市场伦敦证券交易所是英国全国性的集中市场,它有着 200 多年的历史,是吸收欧洲资金的主要渠道。2.全国性的二板市场(AIM)与美国不同,英国的二板市场 AIM 由伦敦交易所主办,是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一部分,属于正式的市场。3.全国性的三板市场(OFEX)它属于非正式市场,主要是为中小型高成长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服务的市场日本1.主板市场东京证券交易所是日本证券市场的主板市场,具有全国中心市场的性质,在此上市的都是著名的大公司。2.二板市场大阪、名古屋等其他 7 家交易所构成地区性证券交易中心,这 7 家地区性市场构成了日本的二板市场。3.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包括店头证券市场和店头股票市场,在此交易的公司规模不大但很有发展前途,其中,店头市场的债券交易市场占了日本证券交易的绝大部分中国和国外资本市场体系对比,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的显著特点是市场结构不完善。(1)重 间接 融资,轻直接融资; (2)重 银行 融资,轻证券市场融投资;(3)重 股市 ,轻债市; (4)重 国债 ,轻企债。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表现为:(1)主板市场 上海证券交易所(1990)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1) ;主要为成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上市服务。(2)二板市场(创业板 市场) 2004 年 6 月 24 日,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创业板市场刚刚推出,它附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下,其他上市的条件和.运行规则几乎与主板一样,所以上市的“门槛”还是很高的。(3)三板市场(场外 交易市场) 包括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总的说来,中国的场外市场主要由各个政府部门主办,市场定位不明确,分布不合理,缺乏统一规则且结构层次单一,还有待进一步发展。三、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战略构想1.建立以深沪交易所为核心的主板市场2.建立以中小科技创业企业为核心的二板市场目前,国际上的创业板市场主要有三种典型的模式。一所二板 平行 模式即在现有证券交易所中设立一个二板,作为主板的补充,与主板一起运作,两者拥有共同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甚至相同的监管标准,不同的只是上市标准的高低,两者不存在主、二板转换。一所二板 升级 模式,该模式即在现有证券交易所内设立一个独立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交易市场,上市公司除须有健全的会计制度及会计、法律、券商顾问和经纪人保荐外,并无其他限制性标准,主板和二板之间是一种从低级到高级的提升关系。独立模式 即二板市场本身是一个独立的证券交易系统,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系统,报价交易系统和监管体系,上市门槛低,能最大限度地为新兴高科技企业提供上市条件四、场内交易市场场内交易市场又称证券 交易所 市场或 集中交易 市场,是指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活动时间。在多数国家它还是全国唯一的证券交易场所,因此是全国最重要、最集中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是指经国家批准,有组织的、专门集中进行有价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证券交易所实行“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公开竞价确定,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成交原则。五、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即 OTC 市场,是指在 证券交易所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它主要由柜台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组成。柜台交易市场 通过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人的柜台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第三市场 已上市证券的场外交易市场第四市场 投资者绕过传统经纪服务,彼此之间利用计算机网络直接进行大宗证券交易而形成的市场我国的场外交易市场(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俗称 “新三板”(2)区域股权市场(3)券商柜台市场六、上市公司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1) 招股说明书 与 上市公告书(2) 定期 报告(3) 临时 报告现场监管直接到证券公司的经营场所,通过现场检查方式检查证券公司。非现场监管对报送的信息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的监管方式。第二章 证券市场主体第一节 证券发行人一、证券市场融资活动的概念、方式及特征 ( 一 )证券市场融资活动的概念和方式 证券融资是资金盈余单位和赤字单位之间以有价证券为媒介实现资金融通的金融活动。( 二 )证券市场融资活动的特征 (1)证券融资是一种 直接 融资。(2)证券融资是一种 强市场性 的金融活动。(3)证券融资是在由各种中介机构组成的证券 中介服务体系 的支持下完成的。(4)证券中介服务体系通过建立证券集中交易组织( 如证券交易所),形成了筹资单位竞争上市公司资格的优胜劣汰机制,使证券融资活动更具竞争活力。(5)证券融资是一种 长期 融资。二、直接融资( 一 )直接融资的概念 直接融资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资金的单位(包括企业、机构和个人) 与资金短缺,需要补充资金的单位,相互之间直接进行协议,或者在金融市场上前者购买后者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所需要补充资金的单位使用,从而完成资金融通的过程。 ( 二 )直接融资的特点 直接融资的基本特点是,拥有暂时闲置资金的单位和需要资金的单位直接进行资金融通,不经过任何中介环节。其具体特点包括:(1)直接性。(2)分散性。(3) 差异性较大。(4)部分不可逆性。(5)相对较强的自主性。( 三 )直接融资的分类(1)商业信用。(2)国家信用。 (3)消费信用。(4)民间个人信用。三、间接融资 ( 一 )间接融资的概念 间接融资是直接融资的对称,亦称“间接金融”,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 ( 二 )间接融资的特点 间接融资的基本特点是资金融通通过金融中介机构来进行,它由金融机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两个环节构成。其具体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间接性。(2) 相对的集中性。(3) 信誉的差异性较小。(4) 全部具有可逆性。(5)融资的主动权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三) 间接融资的分类(1)银行信用。(2) 消费信用 。 (消费信用既是直接融资又是间接融资)(四)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区别1.融资过程中资金的需求方与资金的供给方是否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2.金融机构所起的作用不同。3.中介机构风险不同我国现阶段采取的融资方式是以 间接 融资 为主 , 直接 融资 为辅 。四、直接融资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有利影响(1)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 资金 快速 合理配置 和 使用效益 的 提高 。 (2)筹资的 成本较低 而投资 收益较大 。不利影响(1)直接融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的 限制多 。 (2)直接融资使用的金融工具其流通性较间接融资的要弱, 兑现能力较低 。 (3)直接融资的 风险较大 。第二节 证券投资者一、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概念、特点及分类1.证券投资者的特点包括:(1)分散性和流动性;(2)投资的目的性;(3)市场的支撑性。2.证券投资者的种类证券投资者可分为 机构 投资者和 个人 投资者两大类。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单个 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所有 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 A 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30%。对上市公司 战略投资 的,其战略投资的持股 不受 上述比例 限制 。4.投资者的风险特征与投资适当性不同的投资者对风险的态度各不相同,理论上可以将其区分为风险偏好型、风险中立型和风险回避型三种类型。第三节 中介机构一、证券公司的定义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 ,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二、证券公司主要业务的种类及内容.1.证券公司从功能上划分可以分为证券经纪商、证券自营商和证券承销商。证券 经纪 商 即证券经纪公司,是代理买卖证券的机构,主要负责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 。证券 自营 商 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他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证券 承销 商 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2.设立证券公司的条件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 3 年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 ;(3)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3.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历程1990 年 12 月 19 日和 1991 年 7 月 3 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正式营业1991 年 8 月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2006 年 1 月 1 日新修订的证券法实施,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公司设立制度。4.我国证券公司的监管制度及具体要求证券公司监管制度包括: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经营风险控制制度、合规管理制度、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等。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证券经纪业务分为柜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和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财务顾问业务 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咨询、建议、策划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前者为全额包销,后者为余额包销。证券法还规定了承销团的承销方式,向 不特定 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应按规定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保荐机构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负有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的义务,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并根据市场情况与发行人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为本公司买卖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以获取营利的行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与投资者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和限制,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以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的行为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应当获得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资格;(2)公司 净资本 不低于 2 亿 元,且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监管规定,设立 限定性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 3 亿 元设立 非限定性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 5 亿 元;(3)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中具有 3 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少于 5人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证券公司中间介绍(IB)业务介绍经纪商,是指机构或者个人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第四节 自律性组织一、证券交易所的定义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二、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公司制和会员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并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一般由金融机构及各类民营公司组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一个由会员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法人团体。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察委员会。我国内地有两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家证券交易所均按 会员制 方式组成,是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三、证券业协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沿革中国证券业协会是证券行业性 自律组织 。中国证券业协会(SAC)是依据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成立于 1991 年 8 月 28 日。 。四、证券业协会的机构设置1.会员大会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制定和修改章程以及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其决议须经 2/3 以上会.员表决通过。会员大会每 4 年 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由 1/3 以上会员联名提议时,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2.理事会执行机构非会员理事不超过理事总数的 1/5。理事任期 4 年 ,可连选连任五、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设立条件与主要职能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在我国主要有两种形式:(1)专门为证券交易所提供集中登记、集中存管、集中结算服务的专门机构,称为中央登记结算机构;(2)代理中央登记结算机构为地方证券经营机构和投资者提供登记、结算及其他服务的地方机构,称为地方登记结算机构。2.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4)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证券的清算和交收统称为“证券结算”,包括 证券结算和资金结算。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清算和交收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完成,主要模式为: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作为中央对手方,与证券公司之间完成证券和资金的净额结算。(5)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如派发红股、股息和利息等。(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六、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结算制度(一 )证券实名制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投资者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保证其提交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二 )货银对付的交收制度中国证券结算制度根据货银对付的原则设计。货银对付俗称“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是指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结算参与人在交收过程中,当且仅当资金交付时给付证券、证券交付时给付资金。货银对付原则是证券结算的一项基本原则,可以将证券结算中的 违约交收 风险 降低到 最低 程度。(三 )分级结算制度和结算参与人制度在分级结算制度下,只有获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结算参与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才能直接进入登记结算系统参与结算业务。通过对结算参与人实行准人制度,制订风险控制和财务指标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有效控制结算风险,维护结算系统安全。(四 )净额结算制度净额结算是指交易双方对所有达成的交易实行轧差清算,并对轧抵之后的证券和资金的净额进行交付。目前,我国对证券交易所达成的多数证券交易均采取多边净额结算方式。( 五 )结算证券和资金的 专用性制度.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照业务规则收取的各类结算资金和证券,必须存放于专门的清算交收账户,只能按业务规则用于已成交的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不得被强制执行。七、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是证券投资者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最终措施之一。第五节 监管机构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 一 )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管理机关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等行为以及证券投资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证券市场监管是一国宏观经济监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二 )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1)依法监管原则。(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3)“三公”原则 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4)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二、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手段一是保护投资者;二是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三是降低系统性风险。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组成(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成立于 1992 年 10 月。(2)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在上海、深圳等地设立 9 个稽查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共设立 36 个证监局。第三章 股票市场第一节 股票一、股票的定义、性质和特征 ( 一 )股票的定义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 股份 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股份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 二 )股票的性质 (1)有价证券。 (2)要式证券。 (3)证权证券。 (4)资本证券。(5)综合权利证券。 ( 三 )股票的特征.(1)收益性 收益性是股票 最基本 的特征,它是指股票可以为持有人带来收益的特性。(2)风险性 股票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或者说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偏离(3)流动性 股票可以通过依法转让而变现的特性,即在本金保持相对稳定、变现的交易成本极小的条件下,股票很容易变现的特性(4)永久性 股票所载有权利的有效性是始终不变的,因为它是一种 无期限 的法律凭证(5)参与性 股票持有人有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特性二、股票种类按股东享有权利的不同1普通股票 普通股票是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股票,其持有者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普通股票的股利完全随公司营利的高低而变化。 2优先股票 优先股票是一种特殊股票,在其股东权利、义务中附加了某些特别条件。优先股票的 股息率是固定 的,其持有者的 股东权利受到一定限制 ,但在公司营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比普通股票股东享有优先权是否记载股东姓名1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股票2无记名股票 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无记名股票也称“不记名股票”。是否在股票票面上标明金额1有面额股票 有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金额的股票。这一记载的金额也称为“票面金额”“票面价值”或“ 股票面值”。2无面额股票 无面额股票也被称为“比例股票”或“ 份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不记载股票面额,只注明它在公司 总股本中所占比例 的股票。三、与股票相关的资本管理概念 ( 一 )股利政策(1)派现 现金股利,指股份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将盈余 公积和当期应付利润的部分或全部发放给股东,股东为此应支付所得税。 (经营好,稳定较高的股票 蓝筹股) (2)送股 也称“股票股利”,是指股份公司对 原有 股东 采取 无偿 派发股票的行为。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在股东权益内部,把公积金转到 “实收资本” 或“股本”账户,并按照投资者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比例的大小分到各个投资者的账户中,以此增加每个投资者的投入资本。 (4)四个重要日期。股利宣布日 公司董事会将分红派息的消息公布于众的时间股权登记日 统计和确认 参加本期股利分配 的股东的日期,在此日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方能享受股利发放除息除权日 通常为股权登记日之后的 1 个工作日,本日之后(含本日)买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本期股利派发日 即股利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根据证券存管和资金划转的效率不同,.通常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到达股东账户(二)股票分割与合并 股票分割又称“拆股”“拆细”,是将 1 股股票均等地拆成若干股。股票合并又称“并股”,是将若干股股票合并为 1 股。 从理论上说,不论是分割还是合并,将增加或减少股东持有股票的数量,但并不改变每位股东所持股东权益占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比重。理论上,股票分割或合并后股价会以相同的比例向下或向上调整,但股东所持股票的市值不发生变化。(三)增发、配股、转增股本与股份回购(1)增发 增发指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资本额而发行新股。上市公司可以向公众公开增发,也可以向少数特定机构或个人增发。(2)配股 配股是 面向原有股东 ,按持股数量的一定比例增发新股(原股东可放弃)(3)转增股本转增股本是将原本属于股东权益的 资本公积 转为 实收资本 ,股东权益总量和每位股东占公司的股份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唯一的变动是发行在外的总股数增加了(4)股份回购 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从公开市场上买回发行在外的股票,称为“股份回购”四、股票票面价值、账面价值、清算价值、内在价值的概念与联系 ( 一 )股票的票面价值 股票的票面价值又称“面值”,即在股票 票面上标明的金额 。该种股票被称为“有面额股票”。股票的票面价值在初次发行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如果以面值作为发行价,称为“平价发行”;如果发行价格高于面值,称为“溢价发行” 。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的净资产会发生变化,股票面值与每股净资产逐渐背离,与股票的投资价值之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 二 )股票的账面价值 股票的账面价值又称“股票净值”或“每股净资产”,在没有优先股的条件下,每股账面价值等于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票的股数。公司净资产是公司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后的净值,从会计角度说,等于股东权益价值。( 三 )股票的清算价值 股票的清算价值是公司 清算时 每一股份所代表的实际价值。从理论上说,股票的清算价值应与账面价值一致,实际上并非如此。 ( 四 )股票的内在价值 股票的内在价值即理论价值,也即股票未来收益的现值。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股票的市场价格,股票的市场价格总是围绕其内在价值波动。五、股票的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的概念及引起股票价格变动的直接原因 ( 一 )股票的理论价格 股票价格是指股票在证券市场上买卖的价格。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理论价格就是以一定的必要收益率计算出来的未来收入的现值。 ( 二 )股票的市场价格 股票的市场价格一般是指股票在 二级市场 上交易的价格。股票的市场价格由股票的价值决定,但同时受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中, 供求关系 是最直接的影响因素,其他因素都是通过作用于供求关系而影响股票价格的。.六、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基本因素 (一)公司经营状况股份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是股票价格的基石。从理论上分析,公司经营状况与股票价格 正 相关,公司经营状况好,股价上升;反之,股价下跌。最常用的公司竞争力分析框架是 SWOT 分析。(1)公司治理水平与管理层质量。(2)公司竞争力。(3)财务状况:1)盈利性 最常用的指标是 每股收益 和 净资产收益率 。2)安全性3)流动性ROE=净利润净资产= 净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收入总资产总资产净资产=销售利润率资产周转率杠杆比率(4)公司改组与合并(二)行业部门因素行业因素包括定性因素和定量因素,常见的有:(1)行业或产业竞争结构。 (2)行业可持续性(3)抗外部冲击的能力。(4) 监管及税收待遇政府关系。(5)劳资关系。 (6)财务与融资问题。(7) 行业估值水平(三)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宏观经济发展水平和状况是影响股票价格的重要因素。宏观经济影响股票价格的特点是 波及范围广、干扰程度深、作用机制复杂和股价波动幅度较大七、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其他因素 ( 一 )政治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二) 心理因素 ( 三 )政策及制度因素 (四) 人为操纵因素 八、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的有关内容 普通股票普通股票的持有者是股份公司的基本股东,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作为普通股票股东,行使这一权利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一般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 个月 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股东大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优先股股息提取任意公积金3.其他权利“优先认股权”或“配股权” 。.优先股票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相对应,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如优先分配公司营利和剩余财产权)的股票。相对于普通股票而言,优先股票在其股东权利上附加了一些特殊条件,是特殊股票中最重要的一个品种。它的有些权利是优先的,有些权利又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优先股票也兼有债券的若干特点,它在发行时事先确定固定的股息率,像债券的利息率事先固定一样。优先股票的特征(1)股息率固定(2)股息分派优先(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4)一般无表决权 (亦无优先认股权)优先股票的种类:(1)累积优先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票优先股票股息在当年未能足额分派时,能否在以后年度补发。(2)参与优先股票和非参与优先股票。(3)可转换优先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票。这种分类的依据是优先股票在一定的条 (4)可赎回优先股票和不可赎回优先股票。(5)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和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第二节 股票发行一、股票发行制度的概念股票发行制度是指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程序化的规范,具体而言,表现在发行监管制度、发行方式与发行定价等方面。健全的股票发行制度是股份制发展和完善的重要条件,也是证券市场建设的基础环节。二、审批制度、核准制度、注册制度的概念与特征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注册制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成熟股票市场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发行制度。证券监管部门公布股票发行的必要条件,只要达到所公布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股票。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合规性的形式审查,而将发行公司的质量留给证券中介机构来判断和决定。这种股票发行制度对发行人、证券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要求都比较高。三、保荐制度、承销制度的概念( 一 )保荐制度保荐制度由保荐人(券商 )对发行人发行证券进行推荐和辅导 ,并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中所载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间内继续协助发行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完成招股计划书中的承诺,同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保荐期间两个阶段,即尽职推荐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持续督导阶段:(创业板股票各多 1 年)1.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的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2.主板上市再次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上市当年剩余的时间及其后 1 个完整会计年度(二)承销制度 (股票承销期 10-90 日)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的行为。股票承销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股票承销期不能少于 10 日,不能超过 90 日。股票承销有以下两种方式:(1)股票代销 。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2)股票包销 。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由证券机构承购的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包销又分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备用包销,在这种承销方式下,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合同,在承销期内,是一种代销行为;承销期满,承销商将售后剩余股票全部自行买入。发行人向 不特定 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五、新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条件和一般规定(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营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 3 年 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股票发行的定价方式,可以采取 协商定价 方式,也可以采取 询价 方式、 上网竞价 方式等。其中,询价分为 初步询价 和 累计投标询价 两个阶段。 。(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应符合以下条件:(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 均价的 90%;(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4)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对象不得超过 10 名 。发行对象为 境外战略投资者 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 批准 。六、配股和增发的特别规定和发行方式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应的程序,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增发是股票增发的简称。股票增发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 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配股特别规定配股除了应当符合上述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一般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特别规定:(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 30%;(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 原股东认购 股票的数量.未达到 拟配售数量的 70%的 ,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 返还已经认购股东增发特别规定增发除了应当符合上述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一般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特别规定:(1)最近 3 个会计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 1 期 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2.增发的发行方式(1)网下定价发行与网下配售相结合网下按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定价并配售,网上对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2)网上网下 同时 定价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 发行价格应不低于 公告招股意向书 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或 前 1 个交易日 的均价”的原则确定增发价格,网下对投资者与网上对公众投资者同时发行,这是目前最普遍的发行方式。第三节 股票交易一、证券账户的种类 目前,我国证券账户的种类有两种划分依据:一是按照交易场所划分;二是按照账户用途划分。按交易场所划分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按用途划分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创业板交易账户和其他账户等。1人民币 普通 股票账户 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 A 股 账户”,其开立仅限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允许买卖 A 股的境内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A 股账户按持有人分为自然人证券账户、一般机构证券账户、证券公司自营证券账户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证券投资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等。在实际运用中,A 股账户是我国目前用途最广、数量最多的一种通用型证券账户,既可用于买卖人民币普通股票,也可用于买卖债券、上市基金、权证等各类证券。 2人民币 特种 股票账户 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 B 股 账户”,是专门为投资者买卖人民币特种股票(B 股,也称为境内上市外资股)而设置的。 B 股账户按持有人可以分为境内投资者证券账户和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 3证券 投资基金 账户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是用于买卖上市基金的一种专用型账户。基金账户是随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为方便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而专门设置的。4.创业板交易账户创业板交易账户用于在创业板市场交易。开通创业板交易账户,必须先开通 A 股账户。.二、证券交易原则和交易规则 ( 一 )证券交易原则 (1)公开原则 (2)公平原则 (3)公正原则。( 二 )证券交易规则 证券交易规则即为了维护证券交易市场而颁布的具有法律依据的规则,(1)集中竞价交易规则。 (2)大宗交易制度。 (3)金融期货交易规则。 三、委托指令的基本类别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买卖证券是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办理的,而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来进行。换而言之,投资者需要通过经纪商的代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向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证券的指令,称为“委托”。 委托指令有多种形式,可以按照不同的依据来分类:1.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 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2.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 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3.根据委托价格限制 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4.根据委托时效限制 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开市委托和收市委托等。四、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和竞价方式 ( 一 )竞价原则 证券交易所内的证券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竞价成交。 (1)价格优先。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 二 )竞价方式 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采用两种竞价方式:集合竞价方式和连续竞价方式。 1.集合竞价 指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2.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阶段的特点是每一笔买卖委托输入交易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 相同 ,以该价格为 成交价。 (2) 买 入申报价格 高 于即时揭示的 最低卖出 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 最低卖出 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 卖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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