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doc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2793325 上传时间:2019-11-29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合同范本/商标专利合同 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 【分类号】 402001198602【标题】 中国专利局、外交部、国家科委颁发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的通知【时效性】 有效【颁布单位】 中国专利局外交部国家科委【颁布日期】 19860201【实施日期】 19860201【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专利申请审批程序【文号】 (86)国专发法字第13号【名称】 中国专利局、外交部、国家科委颁发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的通知【题注】 【章名】 全文为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避免耽误我国在外的访问学者、进修生、留学生等(下称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时机,上述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事宜由我国驻外使馆科技处或分管科技工作的其他处(下称使馆科技处)负责管理。国内归口单位是中国专利局。我国学者在国外期间作出的发明创造,若根据所在国的专利法及有关规定,明显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经报使馆科技处核实后,可按照所在国的法律规定,由我国学者在外工作所在的单位申请专利。若非明显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况,应力争我方的专利申请权或共同申请权;必要时使馆科技处应及早同国内有关主管部门联系,酌定处理办法。若明显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应报使馆科技处酌定其经济意义等情况,准其直接在国外申请专利。然后根据情况办理国内申请或向第三国申请专利。申请所需要的外汇,原则上在国外自行解决,确有困难,可以和国内派出部门联系解决或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基金。在国外取得的专利权,应根据中国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其归属问题。中外科技合作项目中,中方人员在国外作出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中方人员的国内派出单位;并可根据情况,报使馆科技处,准其直接在国外申请专利或先在国内申请专利。我国单位或个人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国外申请专利,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条及中国专利局()国专发法字第号文件的规定办理,不得擅自带到国外申请专利。使馆科技处在处理上述事务过程中,如有问题咨询,可随时与国内联系。中国专利局应尽早研究后,复告处理办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