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处工作革新与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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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范本:_社保处工作革新与总结姓名:_单位: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6 页社保处工作革新与总结xx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形势最为复杂的一年。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社保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三保一弘扬”总体要求,按照厅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厅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xx年上半年工作回顾xx年上半年,各级财政秉承“心系群众,财政为民”的宗旨,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将新增财力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全力实施“民生工程”,社会保障支出继续呈现较快增长态势。1-6月,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74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医疗卫生支出42.9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9%,创历史最好水平。与此同时,公共财政政策落实有力,民生工程进展平稳。我处负责落实的38项公共财政政策,预算安排160.43亿元,6月30日止,已累计下拨124.09亿元,累计拨付77.3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安排72.88亿元,已累计下拨53.95亿元,累计拨付74.03%;医疗卫生预算安排50.08亿元,累计下拨38.49亿元,累计拨付76.86%;抚恤安置和社会救助预算安排37.47亿元,累计下拨31.65亿元,累计拨付84.46%。负责落实的58项民生工程,预算安排152.04亿元,至6月30日止,已累计下拨115.46亿元,累计拨付75.9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安排81.75亿元,累计下拨54.81亿元,累计拨付67.04%;医疗卫生预算安排40.74亿元,累计下拨35.7亿元,累计拨付87.63%;抚恤安置和社会救助预算安排152.04亿元,累计下拨115.46亿元,累计拨付75.94%。回顾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可归结为:工作亮点频出,支出保障有力,水平稳步提高,事业全面发展,呈现了“五个卓有成效”的特征。(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卓有成效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xx年,中央财政按照人均9元的标准补助我省3.93亿元,地方财政还需人均负担6元所需的资金2.62亿元,分别由省、市、县(区)按照人均补助4元(省管县5元)、1元(省管县0元)、1元的标准安排资金。据此,我省共安排资金6.55亿元,为我省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9项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农村改水改厕、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等六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上半年,省财政已及时预拨中央补助资金31450亿元。2、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及时跟进。一是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省财政下达中央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项资金702万元和省本级补助资金468万元,两项合计1170万元,为做好我省甲流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二是及时下达救灾防疫资金。今年上半年,我省洪涝灾害比较严重,我们及时下达灾后防疫资金482万元,为做好我省灾后防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确保我省大灾之后无大疫。三是下达补服叶酸、两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资金50万元,进一步做好我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3、基本医疗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全力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xx年,我省新农合参保人数3144万人,参合率达97.5%,参保人数、参保率为历年之最。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补助标准也从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地方负担的人均补助标准增加2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负担。省财政厅已预拨中央新农合补助资金10.3亿元、下达省本级补助资金19.7亿元,全力保障新农合工作正常运转;二是为推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xx年,我省将成年人财政补助水平由年人均1元提高到120元,将未成年人财政补助水平由年人均60元提高到120元。为此,我省已预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亿元。4、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效明显。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省人保厅、省编办、省卫生厅,报经省政府同意后,联合印发了省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的暂行规定,探索建立了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财政补偿、医保补偿、奖励补偿等7条补偿渠道。暂行规定较好的解决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难点问题,得到财政部、国家医改办领导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在财政补偿方面:在原安排的医改资金基础上,将年初预算安排的1.8亿元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在医保补偿方面:省人保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明确:基层医疗保险药事服务费按参保人员基本药物使用总量的15%,通过购买服务转换机制由医疗保险基金补偿;同时,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使用基本药物其报销比例,其比例在原定比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10%的基础上再提高5%,由医保基金补偿,最高比例控制在95%以内。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能力明显提升。一是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能力。省财政采取分期分批补助原则,继续安排45所县级综合医院,按每所医院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由省卫生厅集中招标采购设备,实物配发各县区综合医院;继续安排8480万元,遵循填平补齐的原则,为乡镇卫生院配备2MA高频X光机、阴道镜、多功能手术床等基本医疗设备,以实现xx年全部达到省中心卫生院设备配置参考标准;继续安排30万元,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已实现xx年全省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国家基本建设标准。二是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件能力。1)安排1060万元培训经费,培训全省1573所乡镇卫生院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以提高临床技能和专项技术水平;2)安排150万元,按每人30元补助标准,对全省5万名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提供培训补助;3)安排245万元培训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医务人员技术水平。4)在去年安排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安排30万元,总量达90万元,进一步提高村级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对所有村级医生每人每年增加补助2元,达到12元,其中,中心卫生院所在乡镇的村级医生每人每年再增加补助6元,达到18元。6、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逐步推进。今年已在省胸科医院、第九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人民医院等4家公立医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实现完善补偿机制的试点目标。(二)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卓有成效1、继续实施“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稳定就业形势。通过实施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将失业保险金用于困难企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岗位培训补贴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目前,全省部分市县企业职工缓缴养老保险费1130万元,缓缴失业保险费625.5万元,缓缴医疗保险费735万元。2、购买5万个公益性岗位。与省人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安排4亿元,购买5万个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帮助国有企业改制职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和退役军人就业。目前,各地正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操作到位。3、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5月6日,我们与有关部门联合召开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电视电话会,专门部署我省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之后,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省xx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关于做好xx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通过完善税费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现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努力实现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80%以上的目标。4、大力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下发了关于实施xx年全省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计划免费培训省内工业园区新招收工人36万人,组织6万名各类创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对5万名五类产业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其他对象3万人,依托技工院校对农村新成长劳动力1万人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全面开展罪犯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此外,为帮助技工院校提升教学培训质量,省财政安排30万元专项用于技师学院建设和公共实训基地采购培训教学设备。5、深入推进农村妇女创业。为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农村妇女申请小额贷款工作,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四种反担保模式,明确扶持农村妇女创业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提供小额担保贷款。6、就业资金保障有力。为确保就业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安排资金,省财政已预拨中央就业资金7.8亿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0.85亿元,小额担保贷款奖励资金0.3655亿元。省本级安排的2亿元就业资金已经省政府批准,5147.8在元资金已于近日下达。7、稳定就业工作成效显著。截至6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8.35万人,城镇就业率保持在94.75%,全省“405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47万人,全省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23.11万人,创业培训3.31万人,全省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53万人,其中省内新增转移就业24.53万人。全省征集创业项目586个,收集创业项目信息xx条。(三)社会保险工作卓有成效1、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大幅提高。按月人均增加145元的标准,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5元。1月,各地调待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1171元。省财政预拨了xx年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9亿元,确保了全省13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补助标准稳步提高。按月人均增加25元的标准,及时为全省10万名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调整了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245元,从xx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省财政已预拨补助资金1.32亿,确保了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3、为手工业联社大集体未参保退休职工发放生活补助。经报省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对手工业联社大集体未参保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245元的养老生活补助。今年3月底,省政府在丰城市召开了座谈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省财政将于近期会同省轻工行办、省人保厅对各地上报的人员情况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及时下达省级补助资金。4、研究制定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政策。为解决5万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的养老保障问题,与省人保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允许补缴,一个突破,两个衔接”的知青养老保险政策,并报经省政府同意,以赣府厅发xx29号文件下发各地执行。政策内容是:允许未达退休年龄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补缴退休之前的养老保险费,上山下乡期间视同缴费年限;允许已达退休年龄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选择不参加养老保险的,可由本人申请,参照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享受每人每月245元的养老生活补助;已离受生活补助的城镇大集体企业和手工业联社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经本人自愿申请,可按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向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从办理参保手续的下月起改领基本养老金,同时停止享受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5、支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xx年,经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省在11个设区市各选择1个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区)进行新农保试点。截至xx年5月底,全省11个试点县(区)新农保参保人数201.1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40.9万人,16-59周岁的160.2万人。为保障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xx年初我省下拨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71万元,近期省财政根据各试点县(区)新农保参保缴费情况,预拨xx年新农保试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106万元,以保证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6、资助国有关破改及困难企业、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大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今年我省参照国有关破改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我们下发了关于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困难农垦企业和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截止xx年6月30日,各地已有156.2万职工申请参保财政补助,其中在职职工63.4万人,退休人员92.8万人。目前,我们正与省人保厅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将根据审核结果在去年已预拨7.4亿元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进行清算。7、扩大工伤保险范围,抓好工伤保险政策的落实。一是抓好“老工伤”人员政策落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伤残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我们要求各地上报“老工伤”人员有关数据,经汇总,各地共上报11150人。近日,我们将联合省人保厅对上报数据进行核查,根据审核情况下拨省级补助资金。二是继续调整1-4级伤残人员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工伤待遇和5-6级工伤伤残待遇。截止xx年5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累计完成341万,较上年底增加32万人。(四)社会救助和抚恤安置工作卓有成效1、低收入群体保障水平大幅提高。1-6月,省财政统筹安排12.29亿元,将城市低保全省平均保障标准由xx年的212元提高到267元,高于民生工程省定指导标准15元。其中,城区达到275元以上,县市达到245元以上。月人均财政补差水平由xx年的155元提高到182元,高于民生工程要求7元;统筹安排7.89亿元,将农村低保全省平均保障标准由xx年的110元提高到了115元,高于民生工程省定指导标准5元,月人均财政补差由xx年的65元提高到76元;安排2.71亿元,将4.55万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年人均保障标准由xx年的1260元提高到1320元,将18万集中供养户标准由1860元提高到达到192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81.8;安排4448万元,将3.5万名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的朋人均生活救济提高25元,城市和农村对象平均生活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25元和185元。2、基层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人员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省财政安排30万元,对2.4万名离任老村党支部书记、1万名离任老村主任分别按每月80元、70元发放生活补贴;安排10万元,对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中符合条件的8098名工作人员,按月人均1元水平发放工作补贴;安排xx万元,对全省1.3万名居委会工作人员,按月人均120元水平发放工作补贴。3、城乡医疗救助能力不断增强。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5.03亿元,全省累计救助16.3万人次,其中,住院救助557人次,平均每人每次3443元。普遍开展了门诊救助,累计救助11.3万人次,人均每次门诊救助240元;建立了贫困家庭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儿童以及在“三院”供养的孤儿的门诊、住院个人自负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统称“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救助比例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累计不低于50%,年封顶线(包括门诊和住院)不低于3万元;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试点,实行了定点医疗机构预先垫付救助对象住院费用、事后结算的医疗救助工作新机制。4、城乡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大幅改善。省财政安排60万元,在58个非西部政策延伸县,5个民族乡全面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救助,帮助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众新建、重建住房3994套,维修住房2662户;统筹安排资金3.41亿元,在41个西部政策延伸县全面完成了中央下达的3.1万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上述资金将结合洪涝灾害民房恢复重建对重灾区重灾户予以重点倾斜。目前,倒房民居重建方案和资金的整合方案已拟就,补助资金待各地灾情数据核查后于7月底前下达。5、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资金保障坚强有力。今年5月入汛以来,我省遭遇持续强降雨袭击,全省范围内大面积受灾,其持续时间之长,强度之大、灾害之严重,历史罕见。灾害性天气给灾区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各级财政迅速建立救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执行资金调度24小时报告制和救灾资金应急拨付机制。1-6月,省财政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94亿元,救济灾民120万人,确保了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地方住、有病能治、有学能上”。灾情稳定后,省财政又迅速投入后续救助和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目前,后续救助金已全部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人,灾后民房恢复重建也在实施进程中。6、应对突发性事件的临时救助能力有效提高。省财政安排40万元,市县配套安排15万元,对4万名因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临时救助,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0元;安排2万元,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水平,使在救助站受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的城市低保标准,并帮助他们及时返乡;省、市两级财政安排11万元,对全省xx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施收治管控,有力维护了公共安全和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妥善解决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没钱无人收治,钱少无法收治”的问题。7、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大幅提高。省财政统筹安排补助资金4.5亿元,从xx年10月起,按平均30%的幅度,提高了1.33万残疾军人、1.9万名“三属”人员、73名“两红”人员、3.3万名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按月人均35元的标准,提高了4.2万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5.2万名参战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水平。8、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标准大幅提高。省财政统筹安排12万元,将1.7万城市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金标准由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10%提高到了30%,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9、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得到妥善落实。省财政统筹安排8453万元,有力保障了军休老干部政治、生活“两个待遇”的落实,支持了军休服务机构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确保了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管理后,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安度晚年。10、调整企业军转干部等解困标准。根据赣府厅发xx11号文件有关规定和省统计局公布的xx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和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xx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数据,我们下发了关于xx年调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企业退休连排级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退役士兵解困标准调整至1280元/月,营级为1380元/月,团级为1480元/月;将企业在岗军转干部解困标准调整至2058元/月,企业失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保障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及时发放,省财政已预拨解困资金35万元,下半年再进行清算。11、调整原省属农垦企业退休科级及科以下干部、部分建场初期老工人和退休工人技师生活补助标准。根据赣府厅发xx17号文件,报经省政府同意,我们下发了关于调整原省属农垦企业退休科级及科以下干部、部分建场初期老工人和退休工人技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将原省属农垦企业移交属地管理前已任命的科级干部和退休工人技师的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345元增加到390元,原省属农垦企业移交属地管理前已任命的科以下干部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30元增加到260元,原省属农垦企业部分建场初期老工人的补助从每人每月175元增加到2元。目前,我们已下文要求各地上报数据,省财政厅会同省人保厅审核后拨付补助资金。12、促进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省财政安排25万元,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10.5万残疾人从中受益。其中,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xx例,对2万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救助,装配贫困残疾人假肢10具,建设残疾人康复服务站5个,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1.3万人,培训残疾人康复师资6人,让更多残疾人感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温暖;统筹安排50万元,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其中,为残疾人购买35个公益性岗位。继续安排15万元,支持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重度的智力、精神残疾人集中供养创造良好的居住条件。(五)社保处自身建设卓有成效1、建立了每周例会制度。从年初开始,由处长主持召开每周一例会(实际上也是一个交流、协调工作会议),由每位同志向会议通报上周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本周工作计划,最后由处长结合工作进度以及当前要抓的主要工作进行一周工作布置,提出工作重点。会后,综合组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处内同志人手一份,分头落实,同时报厅长及分管副厅长审阅。2、完善了运行规程。根据财政发展实际,结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省财政厅社保处工作运行规程进行修订完善,明确了公文运转、办事规程和审批手续,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政务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3、汇总编制了社保基金预决算。按照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人保厅汇总编制省xx年社保基金决算和省xx年社保基金预算,经报省政府同意后上报两部。二、下半年工作思路xx年下半年,我处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以保就业、重民生、促改革、强管理为核心,以实施民生工程为重点,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推进全省社会保障事业的平稳较快发展。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进一步落实民生工程项目和公共财政政策1、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以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残疾人为重点,实施就业援助,贯彻落实相关就业政策。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对就业的促进作用,提高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全力促进就业和创业。2、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由11个试点县扩大到23%的农业人口和县、市、区。3、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低保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之间的有序衔接,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儿童为重点,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实施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对农村困难群众给予住房救助,支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围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多渠道补偿机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地方抓好落实;加强与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的联系,学习借鉴试点经验,推动我省公立医院改革。(二)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和机关建设1、加快社会保障财务制度汇编工作进度,力争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2、对本处承办的两项厅重点课题,以及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进一步提高谋划全局、做好前瞻性研究的能力。3、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绩效考评和追踪问效,对上半年预拨的各专项资金进行及时清算。4、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理解力、执行力和操作力。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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