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监察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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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气瓶安全监察管理规定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9 页气瓶安全监察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气瓶的安全监察,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瓶装气体的管理工作。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检验疫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4术语瓶装气体的分类按GB16163瓶装压缩气体分类的规定,按其临界温度可划分为三类: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临时温度大于70的为低压液化气体。5管理要求或规范5.1对于所有在用的气瓶,根据我过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气瓶档案,各单位需要使用时,必须到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5.2气瓶管理责任部门应经常对气瓶进行检查。责任部门的主要职责是:a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对其正确性负责;b对气瓶附件进行更换;c进行对气瓶表面的涂敷;d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5.3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如下规定:a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b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c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d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和停用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在启用前必须经过检验方可重新使用。5.4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a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b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震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c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能起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d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卧放时,垛高不得超过5层且瓶阀端应朝向一方。e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f气瓶运输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物品运输条例的规定。5.5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a储存处严禁有明火和热源,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b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性质相互抵触的或有毒气瓶应分开放置,并在旁设置消防和防毒设施。c气瓶放置要整齐,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要头部朝同一方向。5.6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a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得使用超期未检验的气瓶。b气瓶在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使用,使用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c气瓶放置在气瓶架上或固定地点,远离火源和热源,有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还应远离放射源。d气瓶立放时,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e严禁敲击、碰撞。f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气焊作业。g操作人员在开关阀门时应该站在阀门接管的侧面,使用适当的工具慢开慢关。h气瓶严禁沾染油脂。i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完,必须留有剩于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气体。j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备防止回流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等。k冬季气瓶嘴冻结时不可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可放到暖和的地方自行解冻。l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第 5 页 共 9 页气瓶安全管理及保管1气瓶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每次下班前应详细检查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可靠,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定。2气瓶使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2.1禁止敲击,碰撞。2.2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2.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的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2.4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晒。2.5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瓶内低于50kPa时,不得继续使用,并在瓶身上标上用完记号。2.6开闭气阀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气瓶侧面,用专用工具慢慢开启或关闭2.7开闭氨气、苯有毒、有腐蚀性气体瓶时,应按安全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3气瓶充装与定期检查。3.1凡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3.1.1.漆色、字样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3.1.2.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3.1.3.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的;3.1.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3.1.5.超过检验期限的;3.1.6.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3.1.7.氧气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污的。3.2.气瓶在充装压缩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3.3.液化气体的充装系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氨的充装系数为0.53公斤/升,二氧化碳为0.60公斤/升。3.4.液化气体严禁充装过量,充装过量的气瓶不准出厂。3.5.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盛装氢气、氧气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氨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4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4.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4.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的高度。4.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保晒。4.4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4.5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剂气瓶同车运输。4.6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5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5.1旋紧螺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也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二层。5.2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有灭火器材。6对气瓶附件的要求:6.1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戴瓶帽,瓶帽上必须留有泄气孔。6.2气瓶上应佩戴两个防震圈。7气瓶的管理和监督检查。7.1本公司使用的各类气瓶,设备部门负责全面管理。7.2使用气瓶的单位应责成专人管理,使用、运输、储存、充装和技术检验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规定。7.3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由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7.4气瓶发生爆炸,瓶阀飞出,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必须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及时报安全部、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气瓶的保管1气瓶的保管和使用者必须认真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认真各项规定。气瓶上的颜色字样均按国家统一规定,任何人不得涂改。要保持清洁,并做到定期打压试验,气瓶的安全帽、防震胶圈应完整。2各类气瓶应分类储存,严禁气瓶和其它可燃气体的气瓶存放。3气瓶要远离火源(10m以外),使用两种气体的气瓶时,其间距不少于5m,不得剧烈碰撞和日光爆晒,并保持通风良好。4开气阀需用专用扳手,应缓慢进行,人应站在侧而。气瓶如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只许用热水(40C以下)化解。操作者使用的工具和气瓶均不得沾有油脂。5气瓶在库内或车间内短距离运输时,应用推车等搬运工具,严禁用肩扛运。严禁抛、滑、滚、翻和脚踹。6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7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露的情况下使用。8乙炔瓶出口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量不得超过0.05mh。9气瓶的储存仓库严禁任何管线穿过,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第 8 页 共 9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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