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XF 0004 S-2013 灯塔市香福肉类加工厂 香福速冻调制鸭肉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21708 上传时间:2016-12-20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8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QDXF 0004 S-2013 灯塔市香福肉类加工厂 香福速冻调制鸭肉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QDXF 0004 S-2013 灯塔市香福肉类加工厂 香福速冻调制鸭肉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QDXF 0004 S-2013 灯塔市香福肉类加工厂 香福速冻调制鸭肉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Q/ 塔 市 香 福 肉 类 加 工 厂 业 标 准 Q/004福 速冻调制 鸭 肉 2013布 2013施 灯塔市香福肉类加工厂 发 布 Q/004 言 本标准按照 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 理化指标 中的铅和总砷 依据 762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酸价和过 氧化值参照 730腊肉制品卫生标准中的腊肉标准制定,挥发性盐基氮和 微生物指标 参照 10482制肉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制定 。 本标准由 灯塔市香福肉类加工厂 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正宇 。 本标准 属 首次发布。 Q/004福 速冻 调 制 鸭 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香福 速冻 调 制 鸭 肉 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标签、 包装、运输 和 贮存。 本标准 适用于 以鲜(冻) 鸭 肉为主要原料,经分割(冻肉预先解冻)、去骨(或带骨)、清洗、修整、切片等,以食用盐、味精、白砂糖、香辛料、植物油为辅料,加入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沙蒿胶、 调配,滚揉,成型,包装, 经速冻工艺 加工而成的 香福 速冻调制 鸭 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 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720 味精 卫生标准 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镉的测定 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品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461 食用盐 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3104 食糖卫生标准 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6869 鲜、冻禽产品 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9)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Q/004 要求 原辅料要求 鲜(冻) 鸭 肉 :应符合 6869、 762 的 规定。 食用盐:应符合 461 的 规定。 味精 :应符合 720 的规定。 白砂糖 :应符合 3104 的规定。 香辛料 :应符合 15691 的规定。 植物油:应符合 716 的规定。 产用水:应符合 749 的规定。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的 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 弹性( 组织形态 ) 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滋、气味 具有 鸭肉 正常的 滋 、 气味,无异味 。 杂 质 无 肉眼可见外来 杂质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挥发性盐基氮( 100g ) 20 酸价(以脂肪计)( ( mg/g ) 氧化值 (以脂肪计)( g/100g) (以 )( mg/ 砷(以 )( mg/ (以 )( mg/ 汞 (以 )( mg/ 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3的 规定 Q/004 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 g) 3 106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 、 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760标准规定。 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762的规定。 肉的动物性成分 不得添加任何 鸭 肉以外的肉制品。 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产加工 应符合 4881 的规 定 。 4 试 验方法 感官 要求 按 定的方法检验。 理化指标 发性盐基氮 按 验 。 氧化值 、 酸价 按 定的方法 测定 。 铅 按 定 。 总砷 按 定 。 镉 按 汞 按 微 生 物 指标检验 菌落 总数 按 定执行。 致病菌 按 定执行。 Q/004净含量 偏 差 按 070的 规定 进行 。 5 检验规则 原料入库检验 原料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或经验证供货方提供的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入库。 组批与抽样 以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 为一批。 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 12袋, 一份用于检验 , 一份 留样备查。 抽样总量不少于 1000g。 出厂检验 产品应经公司 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合格产品附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 感官要求,菌落总数,净含量。 型式检验 式检验项目为 本标准 中的全部项目。 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 产品 批量生产前 ; b) 停产 6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原料 来源,生产设备 变化 ,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 d) 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差异较大时和质检部门认为有必要时; e) 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请第三方进行仲裁时; f) 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全部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品。若有不合格项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 。 6 标志、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标签 标志、 标签应符合 718、 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的规定 , 产品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应符合 191的规定 。 包装 内包装 采用 定的复合膜袋包装。 产品 成型 形状 为 卷 状 、板 状 、块 状 。 外 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6543 的规定。 运输 运输车辆 必须保持车厢内清洁干燥, 产品采用专用车运输, 并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 搬运一般不得在大雨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用不透水的防雨布严密遮盖。搬运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使用有损纸箱的工具,不得抛摔。 贮存 品 应 贮存 在 下 冷冻库房内。贮存不应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质同贮存。不同品种、规格应分类贮存,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堆垛应距地面 10墙留出通风道。垛高以不压坏包装箱为宜。 标准规定 贮存条件下, 保质期为 12个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各类标准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