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有待加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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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道路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有待加强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8 页道路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有待加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突飞猛进,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物流也快速发展,其运输业务日趋增多,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运输设备不符合条件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而引发的道路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有发生。一、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的现状令人担忧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去年3月15日实施后,原来由公安消防机构管理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移交交通部门。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因素,一些管理工作还不到位,公安消防机构在依法实施监督时,管理难度增大。一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道路危险品运输的车辆管理只局限于单位内部的发证管理,其对道路危险品运输情况不检查、不掌握。公安消防机构在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情况进行查处时,只能依据条例第67条的规定对有资质的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而对无资质运输单位的查处只能依照条例第65条的规定由交通部门予以处理。二是挂靠现象严重,管理难度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准运证件是以专业运输单位为基础发放的。如无锡市原有1000多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分布在全市400多家单位(含个体私营),但运输管理部门要求须有10辆车以上的运输单位方可发放危险化学品运输准运证。这样就有许多车辆领不到证,特别是一些企业转制后,车辆卖给个人的,也领不到证。由此,产生车辆挂靠现象,一些个体运输车辆以挂靠专业运输单位的形式领取准运证。名义上是加强了管理,但实际上,这些挂靠车辆根本不能接受挂靠单位的管理。同时,由于一些个体运输车辆为了减少开支费用,不配备专门的押运人员,违章运输,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三是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不少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从业人员没有经过岗位培训而上岗作业,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消防意识淡薄,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的基本常识不熟悉,有的不了解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等,还有的甚至在驾驶室内违章吸烟。四是处罚额度不尽合理,不便操作。根据条例第67条规定,对有5种违法情形的予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这样的规定下限太高,上限不高,执行时难以操作。如有的运输车辆有时只运输xx元左右甚至价值更少的货物,因违反有关条款需要处罚时,按规定要罚款2万元,被处罚对象难以接受。上限10万元也不尽合理,如对重大的违法行为,可能导致恶性事故的违章行为则仅处罚10万元,不能起到处罚应有的惩戒效果。二、加强道路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刻不容缓各地应当根据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的实际,依照国务院令、公安部以及省政府和省公安厅消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发生。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根据国务院第344号令和公安部第61号令及有关文件精神,公安消防机构必须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要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将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依法核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督促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同时,消防监督机构还要定期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消防器材以及从业人员的消防意识等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下发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及时整改,消除不安全隐患。2.加大道路危险化学品违章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由于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流动性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事故后危险性大、影响大以及处置难度大等特点,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违章行为进行检查,并依据国务院第344号令第67条的规定对违章行为进行查处,及时消除违章行为,努力控制和减少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发生。3.完善处置预案,积极做好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处置的应急准备工作。参加社会抢险救援是消防部门的重要职能。为此,公安消防部门要根据当前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处置程序,切实提高处置各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成功率。一是主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与他们一起研究分析道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型和处置方案,并与“110”、市政、“120”以及有关危险品贮存、经营运输单位建立联动程序,完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处置方案。二是增添处置事故的装备,如起重车辆、捆绑式堵漏带等,为处置各类事故、参加社会抢险救援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三是加强对特勤专勤人员的培训,增强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4.狠抓源头,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缺乏以及处置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薄弱等实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主动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联系,从源头抓起,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对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从业人员可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一般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和基础消防常识及处置突发事故的应变技能,从而进一步控制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第 5 页 共 8 页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亟待加强管理随着改革开改的深入,经济的发展,生产、运输、使用的化学物品越来越多,如民用液化气、化工原料、农药等。据统计,列入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常运危险货物达1万余种,列入交通部xx年发布的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的约7千多种。危险货物具有明显或潜在的危险性,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产生严重后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工具主要是汽车。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属高度危险作业,这是由汽车运输的特点所决定的;一是汽车运输的流动性,操作处置不当就会形成流动的危险源;二是受汽车自身结构、性能及道路条件影响;三是由于货物包装受各种因素影响,会不同程度地留有隐患。据统计,最近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损失严重、影响较大的事故就有百余起,如安徽安庆市发生死亡11人、毒伤24人的83特大中毒事故,就是因为农药渗漏,污染车厢平台,在未作有效清洗的情况下就装运面粉,使人食用后发生的。尽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存在诸多隐患,但有些运输企业及个体户仍不以为然,思想麻痹,主要表现在:1法律意识差。国家一直非常重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国务院早在xx年就颁布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部也制定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危险品的托运、承运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可有些单位和个人,置法规、规章于不顾,有些托运单位只顾销售,不问承运者的运输设备如何,是否具有危险品运输资格,而一些承运单位不通过正当渠道办理合法手续,获得运输资格,形成了一种非托运与非法承运互为依存的关系。如安徽铜陵市某物资单位的危险货物大多交给外地无经营资格的运输户承运,该市几家液化气和硫酸运输经营单位,长期无证非法运输,形成很大事故隐患。2忧患意识差。在相当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者中,重利润轻安全,忧患意识差。一是车况差。交通部规定,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是一级完好车。但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舍不得将车况好的车辆投入危险货物运输,如有的运输腐蚀品的车辆车况极差,有的甚至是即将报废的车辆。在农村、偏远地区就更为严重,一些简易三轮车、家用车未经任何检测,也不备有安全消防设施就装运液化气、氧气和乙炔气。二是运输载体质量差。按有关规定,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载体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营运。但有些经营者自行焊制运输载体,不经有关部门检验擅自投入营运。三是人员素质较差。交通部门多次重申,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装卸操作人员、业务员、押运员必须经过掊训,通过考试取得岗位证书方可上岗。但有些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就上岗操作,有的对危险品的类别、特性、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知之甚少或一无所知,竟也悠然上路。四是严重违反装载规定。国务院颁发的条例规定,装运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但我们在管理中发现,违反此规定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有些农民用自行改装的厢式货车运输罐装液化气,人罐混装在同一车厢内,车门紧闭,渗漏的液化气散发出刺鼻的气味,而无知的车上人却旁若无事地吸烟谈笑,不免叫人捏一把冷汗。3辅助条件差。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时间和经济上的考虑,一是对辅助人员的管理不够重视,装卸、保管人员不参加培训,治安、保卫、医务人员更是难以定职定位。二是停车场地特别是车库达不到规范要求,车辆清洗、消毒、排污等设备不齐全。三是劳动保护差。据我们了解,70%单位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和保管人员的防护服、劳保福利未能很好落实。四是车辆维修专业化条件差,缺乏专门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厂家,混修现象严重。综上所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亟待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依笔者之见应做好以下几点:(1)以现行法规、规章为依据,制定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具体规范经营者的行为。(2)定期召开协调会。公安、交通、劳动、工商等部门统一思想,统一整治,形成合力,加大管理力度。(3)对有关人员强化安全教育,搞好岗位培训,严格考试制度,增强其责任感和忧患意识。(4)防管结合,标本兼治,健全制度,完善程序,把好监督、检测、教育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运输安全。第 7 页 共 8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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