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违法建设.doc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581938 上传时间:2019-10-29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18.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什么是违法建设.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什么是违法建设.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什么是违法建设.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什么是违法建设?本次查处的违法建设主要是指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其他违反城镇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搭建物。违法建设的危害性有哪些?一是违法建设严重侵蚀了城市公共资源,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随着国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政策,城市发展的土地资源十分珍贵,为数不多的宝贵土地资源、发展空间受到违法建设蚕食侵占,制约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少数人的违法建设,侵害了绝大多数居民的切身利益。二是违法建设严重影响着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违法建设的高强度开发和低水平无序管理,对城区的生活环境、安全环境、生态环境、治安环境、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都带来了严重威胁,给丰州对外形象造成了不利影响。三是违法建设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平和市场秩序。违法建设者无视党纪国法和政策法规,用不正当手段和不公平方式,强占大量非法财富,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聚众闹事、集体上访、公开暴力阻挠拆违事件时有发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四是违法建设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与发展。从城市建设来看,一处违法建设就是一处很大的障碍,它不仅会增加工程拆迁量、贻误工期,而且会大大增加城市建设的拆迁成本,从而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的资金压力,影响了城市规模的扩张。五是违法建设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声誉。违法建设的蔓延,无形中助长了贪图不正当利益的心态,一些人利令智昏顶风作案,铤而走险。少数党员干部对管辖范围内违法建设整治不力,有的怕得罪人,放任不管;有的包庇纵容,混水摸鱼;有的甚至带头参与违法建设。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重大意义有哪些?第一,查处违法建设,既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选择,更是推进丰州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区域经济的竞争,就是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竞争。城市竞争的核心是城市的形象与发展环境。而我镇逐渐蔓延的违法建设之风,不仅严重影响到城镇建设,而且已成为影响投资环境的一大“顽症”。因此,查处违法建设,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城镇建设和管理问题,而是一个事关投资发展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性问题,是现实的选择、发展的需要。第二,查处违法建设,既是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也是顺应广大群众强烈要求的利民之举。违法建设占用的是城镇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满足的是少数人的私利,侵害的是大多数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长此以往,我们的城镇建设就无法进行,一些惠民的重点工程就无法顺利推进。因此,查处违法建设,打击的是少数人的不法利益,维护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绝大多数群众是拥护和支持的。第三,查处违法建设,既是提高党和政府威望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的应尽之责。违法建设,破坏了城镇的建设和管理,阻碍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是与未来长远发展背道而驰的,是与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极不相容的。如果我们对违法建设熟视无睹,继续放任蔓延而不去制止,纵容群众做无谓的“投资”,说得轻一点,是我们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说得重一点,就是党委、政府失职!就是不作为!特别是对那些已经下了停建通知书,但仍没有查处到位的,不仅践踏了法律的尊严,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声誉。所以,查处违法建设,是支持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尊严的需要,是顺应民意、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行动,也是创建文明镇城、文明乡镇,改善投资环境的着力抓手,更是党委、政府应尽的职责。要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对丰州发展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镇动员,全民发动,全力以赴,迎难而上,以斩钉截铁的态度、顽强过硬的作风,坚决打赢打好这场查处违法建设的攻坚战。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什么?本次查处违法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决策部署,广泛发动群众,精心组织实施,坚决打击正在滋生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查处历史遗留的各类违法建设,努力探索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违法建设得到处理,确保新的违法建设得到遏制,确保全民规划意识和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维护社会公平,提高文明程度,提升城镇建设品位,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法律依据(摘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第三十七条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4、城市容貌标准(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二、建筑景观5、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竣工时,应同时拆除规划确定拆除的建筑物以及临时工棚和设施,并将现场清理干净。6、城市中不得有影响市容的违章建设,一经发现,应按当地有关规定积极拆除。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二百七十八条 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宣传标语1、坚决制止和查处两违行为2、加强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违章加层等各类违法建设行为3、全民参与拆违,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拆除4、积极参与镇党委、镇政府清理和拆除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5、提升城镇规划品位,营造优美人居环境6、全镇人民行动起来,坚决与违法建设行为作斗争7、治理各类违法建设,提高镇城环境质量8、违建必拆,执行必严,违法必究9、拆除违法建筑,维护法制尊严10、依法拆违,取信于民11、严肃党纪、政纪、国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12、拆一处违法建筑,保一方群众利益13、违法建筑必拆,违法建设必究14、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大力整治违法建筑15、制止违法违章建设:立即停、坚决拆、严格管、综合治16、违建可耻,举报光荣17、拆除违法建筑,保护公众利益18、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19、拆除违法建设零补偿20、依法拆违,优化环境,促进发展,造福自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