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TCZ 0006 S-2014 山东新稀宝股份有限公司 果蔬固体饮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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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OM Q/TCZ山东新稀宝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TCZ 0006S-2014代替 Q/TCZ 0006S-2013 果蔬固体饮料2014-01-01发布 2014-01-28实施山东新稀宝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1Q/TCZ 0006S-2014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严格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代替Q/TCZ 0006S-2013果蔬固体饮料。本标准与Q/TCZ 0006S-2013相比,变化如下:增加了酪蛋白磷酸肽、嗜酸乳杆菌、鼠李糖乳杆菌、动物双歧杆菌、婴儿双歧杆菌、两歧双歧杆菌、低聚木糖、低聚果糖、低聚半乳糖、鱼油及提取物、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花生四烯酸油脂、L-阿拉伯糖及检测方法。本标准由山东新稀宝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绪荣 冯世国。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9果蔬固体饮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果蔬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果蔬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维生素D3、维生素E、烟酰胺、叶酸、D-泛酸钙、乳酸亚铁、乙二胺四乙酸铁钠、富马酸亚铁、碳酸钙、乳酸钙、L-乳酸钙、柠檬酸钙、磷酸氢钙、磷酸三钙、葡萄糖酸锌、碳酸镁、牛磺酸、左旋肉碱、酪蛋白磷酸肽、嗜酸乳杆菌、鼠李糖乳杆菌、动物双歧杆菌、婴儿双歧杆菌、两歧双歧杆菌、低聚木糖、低聚果糖、低聚半乳糖、鱼油及提取物、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花生四烯酸油脂、L-阿拉伯糖、木糖醇、三氯蔗糖,经配料、混合、成型、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果蔬固体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9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98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双歧杆菌的鉴定GB 478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4 食品中锌的测定GB/T 5009.90 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GB/T 5009.92 食品中钙的测定GB/T 5009.168 食品中二十碳五烯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的测定GB/T 5009.169 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GB 541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GB 5413.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GB 5413.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GB 5413.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GB 5413.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GB 5413.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GB 5413.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叶酸(叶酸盐活性)的测定GB 5413.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泛酸的测定GB 5413.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GB 5413.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磷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6226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6781 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GB 7101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8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3509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147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GB 147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GB 147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GB 147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GB 147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醋酸生育酚)GB 1475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55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酸GB 17203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GB 17787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GB 22557 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铁钠GB/T 23528 低聚果糖GB/T 23532 木糖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55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GB 255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GB 255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GB 264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GB 264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 1884 绿色食品 果蔬粉QB/T 2984 低聚木糖QB/T 4321 L-阿拉伯糖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0号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8号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二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根据添加物料的不同将产品分为三类:营养素类、不饱合脂肪酸类、益生菌类。3.1 营养素类营养素类是指添加或不添加多种营养素(包括维生素、矿物质、牛磺酸、左旋肉碱、酪蛋白磷酸肽)等加工制成的果蔬固体饮料。3.2 不饱合脂肪酸类不饱合脂肪酸类是指添加或不添加不饱合脂肪酸(包括鱼油及提取物、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花生四烯酸油脂)等加工制成的果蔬固体饮料。3.3 益生菌类益生菌类是指添加或不添加益生菌等加工制成的果蔬固体饮料。4 技术要求4.1 原辅料4.1.1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1.2 果蔬粉应符合NY/T 1884的规定。4.1.3 维生素A应符合GB 14750的规定。4.1.4 维生素B1应符合GB 14751的规定。4.1.5 维生素B2 应符合GB 14752的规定。4.1.6 维生素B6应符合GB 14753的规定。4.1.7 维生素B12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二部的规定。4.1.8 维生素C应符合GB 14754的规定。4.1.9 维生素D3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二部的规定。4.1.10 维生素E应符合GB 14756的规定。4.1.11 烟酰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二部的规定4.1.12 叶酸应符合GB 15570的规定。4.1.13 D-泛酸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二部的规定4.1.14 乳酸亚铁应符合GB 6781的规定。4.1.15 乙二胺四乙酸铁钠应符合GB 22557的规定。4.1.16 富马酸亚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二部的规定4.1.17 碳酸钙应符合GB 1898的规定。4.1.18 乳酸钙应符合GB 6226的规定。4.1.19 L-乳酸钙应符合GB 25555的规定。4.1.20 柠檬酸钙应符合GB 17203的规定。4.1.21 磷酸氢钙应符合GB 1889的规定。4.1.22 磷酸三钙应符合GB 25558的规定。4.1.23 葡萄糖酸锌应符合GB 8820的规定。4.1.24 碳酸镁应符合GB 25587的规定。4.1.25 牛磺酸应符合GB 14759的规定。4.1.26 左旋肉碱应符合GB 17787的规定。4.1.27 酪蛋白磷酸肽应符合附录A1的规定。4.1.28 嗜酸乳杆菌应符合附录A2的规定。4.1.29 鼠李糖乳杆菌应符合附录A3的规定。4.1.30 动物双歧杆菌应符合附录A4的规定。4.1.31 婴儿双歧杆菌应符合附录A5的规定。4.1.32 两歧双歧杆菌应符合附录A6的规定。4.1.33 低聚木糖应符合QB/T 2984的规定。4.1.34 低聚果糖应符合GB/T 23528的规定。4.1.35 低聚半乳糖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0号的规定。4.1.36 鱼油及提取物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8号的规定。4.1.37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应符合GB 26400的规定。4.1.38 花生四烯酸油脂应符合GB 26401的规定。4.1.39 L-阿拉伯糖应符合QB/T 4321的规定。4.1.40 木糖醇应符合GB 13509的规定。4.1.41 三氯蔗糖应符合GB 25531的规定。4.2 生产工艺配料混合成型包装检验入库。4.3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项 目指 标色 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与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气味,无异味性 状粉末状、颗粒状或片状固体杂 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4.4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营养素类不饱合脂肪酸类益生菌类水分/(g/100g) 5.0总砷(以As计)/(mg/kg) 0.5铅(以Pb计)/(mg/kg) 1.0低聚木糖(以干基计)/(g/100g) 60低聚果糖/(g/100g) 6低聚半乳糖/(g/100g) 80L-阿拉伯糖/(g/100g) 90维生素A/(mg/kg)4-17维生素B1/(mg/kg)9-22维生素B2/(mg/kg)9-22维生素B6/(mg/kg)7-22维生素B12/(g/kg)10-66维生素C/(mg/kg)1000-2250维生素D3/(g/kg)10-20维生素E/(mg/kg)76-180烟酸/(mg/kg)110-330叶酸/(g/kg)600-6000泛酸/(mg/kg)22-80铁(以Fe计)/(mg/kg)95-220钙(以Ca计)/(mg/kg)2500-10000锌(以Zn计)/(mg/kg)60-180镁(以Mg计)/(mg/kg)1300-2100磷/(mg/kg)1960-7040牛磺酸/(g/kg)1.1-1.4左旋肉碱/(mg/kg)6000-30000酪蛋白磷酸肽/(g/kg) 24嗜酸乳杆菌/(CFU/g) 5.0106鼠李糖乳杆菌/(CFU/g) 5.0106动物双歧杆菌/(CFU/g) 5.0106婴儿双歧杆菌/(CFU/g) 5.0106两歧双歧杆菌/(CFU/g) 5.0106EPA/(g/100g)5-20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g/100g) 15花生四烯酸油脂/(g/100g) 304.5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项 目指 标营养素类不饱合脂肪酸类益生菌类菌落总数/(CFU/g) 1000大肠菌群/(MPN/100g) 40霉菌/(CFU/g) 50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4.6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 食品添加剂5.1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定。5.2 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 、GB 14880及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公告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7 检验方法7.1 感官检验取5g左右样品,将其置于一洁净的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嗅其气味,品其滋味。7.2 理化检验7.2.1 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7.2.2 总砷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7.2.3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7.2.4 维生素A按GB 5413.9规定的方法测定。7.2.5 维生素B1按GB 5413.11规定的方法测定。7.2.6 维生素B2按GB 5413.12规定的方法测定。7.2.7 维生素B6按GB 5413.13规定的方法测定。7.2.8 维生素B12按GB 5413.14规定的方法测定。7.2.9 维生素C按GB 5413.18规定的方法测定。7.2.10 维生素D3按GB 5413.9规定的方法测定。7.2.11 维生素E按GB 5413.9规定的方法测定。7.2.12 烟酸按GB 5413.15规定的方法测定。7.2.13 叶酸按GB 5413.16规定的方法测定。7.2.14 泛酸按GB 5413.17规定的方法测定。7.2.15 钙按GB/T 5009.92规定的方法测定。7.2.16 铁按GB/T 5009.90规定的方法测定。7.2.17 锌按GB/T 5009.14规定的方法测定。7.2.18 镁按GB/T 5009.90规定的方法测定。7.2.19 磷按GB 5413.22规定的方法测定。7.2.20 牛磺酸按GB/T 5009.169规定的方法测定。7.2.21 左旋肉碱按GB 17787规定的方法测定。7.2.22 酪蛋白磷酸肽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测定。7.2.23 嗜酸乳杆菌、鼠李糖乳杆菌按GB 4789.35规定的方法测定。7.2.24 动物双歧杆菌、婴儿双歧杆菌、两歧双歧杆菌按GB 4789.34规定的方法测定。7.2.25 低聚木糖按QB/T 2984规定的方法测定。7.2.26 低聚果糖按GB/T 23528规定的方法测定。7.2.26 低聚半乳糖按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0号规定的方法测定。7.2.27 EPA、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按GB/T 5009.168规定的方法测定。7.2.28 花生四烯酸油脂按GB 26401规定的方法测定。7.2.29 L-阿拉伯糖按GB/T 23532-2009中5.2规定的方法检验。7.3 微生物检验7.3.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7.3.2 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2003规定的方法检验。7.3.3 霉菌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7.3.4 致病菌 分别按GB 4789.4 、GB 4789.5 、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检验。7.4 净含量检验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8 检验规则8.1 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8.2 抽样从每批产品中随机均匀抽取,每批不少于500g。8.3 检验8.3.1 出厂检验8.3.1.1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8.3.1.2 产品出厂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8.3.2 型式检验8.3.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 新产品投产前;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3.2.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8.4 判定规则8.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8.4.2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9.1 标志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101、GB 7718、GB 28050的规定。9.2 包装9.2.1 内包装采用的塑料复合膜应符合GB/T 10004的规定。9.2.2 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外包装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9.2.3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9.3 运输 9.3.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9.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9.4 贮存9.4.1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9.4.2 产品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出库。9.4.3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运输贮存,保质期为24个月。附录A原辅料的质量标准(规范性附录)A1 酪蛋白磷酸肽的质量标准应符合表A1的规定。表A1 酪蛋白磷酸肽的质量标准项 目要 求色泽白色至淡黄色状态粉末状酪蛋白磷酸肽含量(以干基计)/(w/%) 20.0蛋白质(以干基计)a/(w/%) 65.0干燥减量/(w/%) 7灰分/(w/%) 10铅(Pb)/(mg/kg) 2菌落总数/(CFU/g) 3000大肠菌群/(MPN/g) 3.0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a蛋白质换算系数为6.38。A2 嗜酸乳杆菌的质量标准应符合表A2的规定。表A2 嗜酸乳杆菌的质量标准项 目要 求性状冷冻干燥粉末嗜酸乳杆菌活菌数/(CFU/g) 1108水分/(w/%) 6.0总砷(以As计)/(mg/kg) 0.5铅(以Pb计)/(mg/kg) 1.0大肠菌群/(MPN/g) 40霉菌/(CFU/g) 2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A3 鼠李糖乳杆菌的质量标准应符合表A3的规定。表A3 鼠李糖乳杆菌的质量标准项 目要 求性状冷冻干燥粉末鼠李糖乳杆菌活菌数/(CFU/g) 1108水分/(w/%) 6.0总砷(以As计)/(mg/kg) 0.5铅(以Pb计)/(mg/kg) 1.0大肠菌群/(MPN/g) 40霉菌/(CFU/g) 2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A4 动物双歧杆菌的质量标准应符合表A4的规定。表A4 动物双歧杆菌的质量标准项 目要 求性状冷冻干燥粉末动物双歧杆菌活菌数/(CFU/g) 1108水分/(w/%) 8.0总砷(以As计)/(mg/kg) 0.5铅(以Pb计)/(mg/kg) 1.0大肠菌群/(MPN/g) 40霉菌/(CFU/g) 2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A5 婴儿双歧杆菌的质量标准应符合表A5的规定。表A5 婴儿双歧杆菌的质量标准项 目要 求性状冷冻干燥粉末婴儿双歧杆菌活菌数/(CFU/g) 1108水分/(w/%) 8.0总砷(以As计)/(mg/kg) 0.5铅(以Pb计)/(mg/kg) 1.0大肠菌群/(MPN/g) 40霉菌/(CFU/g) 2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A6 两歧双歧杆菌的质量标准应符合表A6的规定。表A6 两歧双歧杆菌的质量标准项 目要 求性状冷冻干燥粉末两歧双歧杆菌活菌数/(CFU/g) 1108水分/(w/%) 8.0总砷(以As计)/(mg/kg) 0.5铅(以Pb计)/(mg/kg) 1.0大肠菌群/(MPN/g) 40霉菌/(CFU/g) 2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附录B酪蛋白磷酸肽含量的测定(规范性附录)B.1 一般规定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分析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GB/T 603的规定制备。分析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B.2 鉴别试验B.2.1 试剂和材料B.2.1.1 硫酸。B.2.1.2 催化剂:硫酸铜(CuSO45H2O)+硫酸钾(K2SO4),1+9。B.2.1.3 定磷试剂:3mol/L硫酸溶液+25g/L钼铵酸+水+100g/L维生素C,1+1+2+1。B.2.2 分析步骤将B.3酪蛋白磷酸肽含量的测定所得的干燥沉淀物转移至凯氏消化管中,加入10mL硫酸和1g催化剂,高温消解至消化完全。取1mL消化液于试管中,加入1mL水,沸水浴10min。取出,冷却至室温,吸取100L至另一试管中,加入1.9mL水,再加入3mL定磷试剂,45保温20min。取出,溶液应显蓝色。B.3 酪蛋白磷酸肽含量的测定B.3.1 试剂和材料B.3.1.1 无水乙醇:用前冷藏至4。B.3.1.2 氯化钡溶液:100g/L。B.3.1.3 盐酸溶液:取18mL盐酸慢慢加入100mL水中。B.3.1.4 氢氧化钠溶液:80g/L。B.3.1.5 冷冻离心机。B.3.2 分析步骤称取试样0.5g1.5g,精确至0.0002g,置于一个50mL离心管A中,加入15mL水使其完全溶解。用盐酸溶液调节试样溶液的pH值至4.6,然后置于冷冻离心机中,在约4下5000r/min离心30min,取上清液于100mL高型烧杯中。用氢氧化钠溶液调节此上清液的pH值至6.8,移入预先在105干燥至恒重的一个50mL离心管B中,用少量水洗涤烧杯,洗液并入离心管B内,控制溶液总量在20mL以内,加入氯化钡溶液1.5mL,再加入无水乙醇至50mL,摇匀后于4冰箱中放置至少12h。然后,从冰箱中取出置于冷冻离心机中,在约4下5000r/min离心30min,弃去上清液得沉淀物。沉淀物先在6070干燥箱中烘1h,再升高温度至105烘至恒重。B.3.3 结果计算 酪蛋白磷酸肽含量的质量分数w按公式(B.1)计算:(B.1)式中:m1恒重后离心管B和沉淀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m2离心管B的质量,单位为克(g);m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w0试样的干燥减量,%。实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算术平均值的10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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