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XC 0001S-2014 济南锦绣川制药厂 保健食品 三好牌红曲三七丹参胶囊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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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OM Q/JXC济南锦绣川制药厂企业标准 Q/JXC 0001S-2014 保健食品三好牌红曲三七丹参胶囊2014-3-10发布 2013-3-15实施济南锦绣川制药厂 发布4Q/JXC 0001S-2014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中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济南锦绣川制药厂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慧敏。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委托单位:山东德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蒙阴县蒙山路77号(利民街北段东侧)生产单位:济南锦绣川制药厂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西营镇。 III三好牌红曲三七丹参胶囊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保健食品三好牌红曲三七丹参胶囊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红曲粉、丹参提取物、三七提取物、淀粉为主要原料,经过筛、称量、混合、填充胶囊、抛光、检囊、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具有辅助降血脂功能的硬胶囊。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 5009.222 红曲类产品中桔青霉素的测定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6740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 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QB/T 2847 功能性红曲米(粉)YBB 00122002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2003年版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原料 红曲粉、丹参提取物、三七提取物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3.1.2淀粉: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第二部相关项下的规定。3.1.3 胶囊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第二部相关项下的规定3.2 生产工艺原料过筛称量混合填充胶囊抛光、检囊内包装外包装检验入库。3.3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项 目指 标色 泽内容物呈棕红色。滋味、气味味微苦,具红曲粉固有的曲香。性 状硬胶囊,外形完整,光滑整洁;内容物为粉末,无结块。杂 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4 保健功能辅助降血脂功能。3.5 标志性成分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标志性成分指标项 目指 标洛伐他汀,g/100g 0.475-0.625丹参素,g/100g 1.75总皂甙(以人参皂甙Re计),g/100g 3.03.6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项 目指 标水分,% 9.0灰分,% 6.0崩解时限,min 30铅(以Pb计),mg/kg 1.5砷(以As计),mg/kg 1.0汞(以Hg计),mg/kg 0.3六六六,mg/kg 0.1滴滴涕,mg/kg 0.1桔青霉素,g/kg 50黄曲霉毒素B1,g/kg 5.0表3 理化指标3.7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微生物指标项 目指 标菌落总数,cfu/g 1000大肠菌群,MPN/100g 40霉菌,cfu/g 25酵母,cfu/g 25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不得检出3.8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项 目指 标净含量/(g/瓶) 24允许负偏差/ % 94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7405的规定。5 检验方法5.1 感官检验色泽、滋气味、性状、杂质,分别采用目测、鼻嗅、口尝方法检查。5.2 理化检验5.2.1 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灰分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崩解时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砷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6 汞按GB/T 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5.2.7 六六六、滴滴涕按GB/T 5009.19规定的方法测定。5.2.8 黄曲霉毒素B1按GB/T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5.2.7 桔青霉素按GB/T 5009.222规定的方法测定。5.3 标志性成分检验按附录A规定的测定方法测定。5.4 微生物检验5.4.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5.4.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5.4.3 致病菌分别按GB 4789.4、GB 4789.5、GB 4789.10及GB/T 4789.11规定的方法检验。5.4.4 霉菌和酵母菌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5.5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6 检验规则6.1 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组批。6.2 抽样每批产品的抽样数量按表6的规定表6 批产品的抽取数量每批产品的包装件数应抽样件数1 5件650件51100件101500件5011000件全检5件10件15件20件6.3 检验6.3.1 出厂检验6.3.1.1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崩解时限、水分、灰分、功效成分、微生物指标。6.3.1.2 产品出厂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6.3.2 型式检验6.3.2.1 正常生产时每季度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 新产品投产前; 原料来源、设备有改变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3.2.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6.4 判定规则6.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6.4.2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验。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型式检验不得超过三项),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运输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公司名称和地址、规格、数量,及“防潮”、“避光”等,其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标签标签应符合GB 7718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及相应要求的规定。包括:保健(功能)食品名称、配料表、标志性成分、保健功能、净含量、生产厂名及地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贮藏要求、食用方法及食用量等。7.3 包装7.3.1 产品采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规格:0.4g/粒,60粒/瓶。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YBB 0012的要求。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味,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7.3.2 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7.3.3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7.4 运输 7.4.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腐蚀性、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7.4.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5 贮存7.5.1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腐蚀性、有异味、易挥发的物品混储。7.5.2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运输贮存,保质期为24个月。 11 Q/JXC 0001S-2014附录A(规范性附录)功效成分测定方法A1 洛伐他汀的测定方法按照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中“保健食品中洛伐他汀含量测定”方法测定。A1.1 原理将酸性介质中的试样使用三氯甲烷进行提取,挥干提取溶剂,以流动相定容,根据高效液相色谱紫外检测器在238nm处的响应进行定性定量。A1.2 试剂A1.2.1 甲醇:色谱纯。A1.2.2 三氯甲烷:分析纯。A1.2.3 磷酸:分析纯。A1.2.4 洛伐他汀标准储备液:准确称量洛伐他汀标准品(标准品来源: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0.0400g,加入检测用流动相并定容至100ml。此溶液每mL含0.4mg洛伐他汀。A1.2.5 洛伐他汀标准使用液:将洛伐他汀标准储备液用流动相稀释10倍。此溶液每mL含40g洛伐他汀。A1.3 仪器设备A1.3.1 高效液相色谱仪:附紫外检测器(UV)。A1.3.2 超声波清洗器。A1.3.3 涡旋混匀器。A1.3.4 离心机。A1.3.5 真空泵。A1.4 分析步骤A1.4.1 试样处理A1.4.1.1 取胶囊内容物为试样,根据试样中洛伐他汀含量准确称取一定量试样于50mL试管中,加入10.0mL pH=3 磷酸水溶液。超声提取10min后再加入10.0mL三氯甲烷,置于涡旋混匀器3min。静置后去掉上层水相,将三氯甲烷层以3000rpm/min 离心3min。A1.4.1.2 准确吸取上清液1.0mL 至 5mL试管中,将试管置于50左右水浴中使用真空泵减压干燥至挥去全部溶剂。A1.4.1.3 向试管中加入流动相并定容至5.0mL,彻底混匀,经0.45m滤膜过滤后待进样。A1.4.2 液相色谱参考条件色谱柱:C18柱 4.6250nm。柱温:室温。紫外检测器:检测波长238nm。流动相:甲醇:水:磷酸=385:115:0.14.流速:1.0mL/min。进样量:10L。色谱分析:量取10L标准溶液系列及试样溶液注入色谱仪中,以保留时间定性,以试样峰高或峰面积与标准比较定量。A1.4.3 标准曲线制备:配制浓度为2.0、10、50、100、300g/mL洛伐他汀标准溶液,在给定的仪器条件下进行液相色谱分析,以峰高或峰面积对浓度作标准曲线。A1.5 结果的表述计算:X=h1c50100h2m1000式中:X试样中洛伐他汀的含量,g/100g; h1试样峰高或峰面积; c标准溶液浓度,mg/mL; 50试样稀释倍数; h2标准溶液峰高或峰面积; m试样量,g。结果表示:检测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方法的回收率在93.3%-108.4%之间。平行样测定相对误差5%。A2丹参素的测定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附录VI D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A2.1 试剂A2.1.1 甲醇 色谱纯A2.1.2水 重蒸水A2.1.3 冰醋酸 分析纯A2.1.4 丹参素钠 (来源: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纯度99%) A2.1.5丹参素标准溶液的制备 取丹参素钠标准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甲醇制成每1ml含0.16mg(相当于每1ml含丹参素0.144mg)的溶液,即得。A2.2 仪器设备A2.2.1 高效液相色谱仪 附紫外检测器A2.2.2 超声波清洗器A2.3 色谱分离条件A2.3.1 色谱柱(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2504.0mm,5m A2.3.2 流动相 甲醇-水-冰醋酸(8:91:1)A2.3.3 流速1ml/minA2.3.4 检验波长281nmA2.3.5 柱温:35A2.4 分析步骤A2.4.1 试样制备 取适量的胶囊内容物,精密称定,置于50ml容量瓶中,加入甲醇适量,超声处理1h,放冷,加甲醇至刻度,摇匀,用微孔滤膜(0.45m)滤过,取滤液,即得。A2.4.2 测定步骤 分别精密吸取标准溶液5l与样品溶液5-10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A2.5 计算和结果表示用外标法计算样品中丹参素的含量,计算公式为:X=ACV100Am1000式中:X试样中丹参素的含量,g/100g;A试样中丹参素的峰面积;C标准溶液的质量浓度,mg/ml;A标准溶液中丹参素的峰面积;V试样定容体积,ml;m试样的质量,g;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A2.6 允许误差同一样品两次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两次测定平均值的10%。A3总皂甙的测定方法按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保健食品中总皂甙的测定”方法测定。A3.1试剂A3.1.1Amberlite-XAD-2大孔树脂,Sigma化学公司、U.S.A.。A3.1.2正丁醇 分析纯。A3.1.3乙 醇 分析纯。A3.1.4中性氧化铝 层析用,100-200目。A3.1.5人参皂甙Re 购自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A3.1.6香草醛溶液 称取5g香草醛,加冰乙酸溶解并定容至100ml。A3.1.7高氯酸 分析纯。A3.1.8冰乙酸 分析纯。A3.1.9人参皂甙Re标准溶液:精确称取人参皂甙Re标准品0.020g,用甲醇溶解并定容至10.0ml,即每毫升含人参皂甙Re2.0mg。A3.2仪器A3.2.1 比色计A3.2.1 层析柱A3.3实验步骤A3.3.1 试样处理A3.3.1.1称取1.000g左右的胶囊内容物,置于100ml容量瓶中,加少量水,超声30min,再用水定容至100ml,摇匀, 放置,吸取上清液1.0ml进行柱层析。A3.3.2柱层析:用10ml注射器作层析管,内装3cmAmberlite-XAD-2大孔树脂,上加1cm中性氧化铝。先用25ml 70%乙醇洗柱,弃去洗脱液,再用25ml水洗柱,弃去洗脱液,精确加入1.0ml已处理好的试样溶液(见3.1), 用25ml水洗柱,弃去洗脱液,用25ml 70%乙醇洗脱人参皂甙,收集洗脱液于蒸发皿中,置于60水浴挥干。以此作显色用。A3.3.3显色:在上述已挥干的蒸发皿中准确加入0.2ml 5%香草醛冰乙酸溶液,转动蒸发皿,使残渣都溶解,再加0.8ml高氯酸,混匀后移入5ml带塞刻度离心管中,60水浴上加热10min,取出,冰浴冷却后,准确加入冰乙酸5.0ml,摇匀后,以1cm 比色池于560nm波长处与标准管一起进行比色测定。A3.3.4标准管:吸取人参皂甙Re标准溶液(2.0mg/ml)100ul放蒸发皿中,放在水浴挥干(低于60),或热风吹干(勿使过热),以下操作从“3.2柱层析”起,与试样相同。测定吸光度值。 A3.4计算和结果表示:X=A1CV1001A2m10001000 式中:X:试样中总皂甙的含量(以人参皂甙Re计),g/100g;A1:被测液的吸光度值;A2:标准液的吸光度值;C: 标准管人参皂甙Re的量,g;V:试样稀释体积,ml;m: 试样质量, g 。计算结果保留二位有效数字。附录B(规范性附录)原料的要求B1红曲粉应符合QB/T 2847-2007功能性红曲米(粉)的相关规定,其洛伐他汀含量大于或等于1.0%。B2丹参提取物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项 目指 标颜色棕黄色性状粉末气味具有本品特殊气味细度,目80丹参素,% 10干燥失重,% 7.0炽灼残渣,% 12重金属,ppm 20菌落总数,cfu/g 1000霉菌及酵母菌,cfu/g 100沙门氏菌不得检出大肠杆菌不得检出B3三七提取物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项 目指 标颜色棕黄色性状粉末滋味味苦,微甘细度,目 80干燥失重,% 5灰分,% 5三七总皂甙,% 40重金属,ppm 20砷,ppm 2农药残留,ppb 5细菌总数,cfu/g 1000霉菌及酵母菌,cfu/g 100大肠杆菌不得检出沙门氏菌不得检出Q/JXC 0001S-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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