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机构与组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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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外交机构的组成与职责,一、高度集中的外交决策机构,1,外交是主权国家的行为,外交决策涉及一国的最高国家利益,具有典型高度集中性(外交无小事,大权在中央,外交工作授权有限)。外交决策权都掌握在一国最高领导或者实际掌握一国最高行政权利的执行机关手中。外交决策在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特点。,2,几种不同的情况,总统制国家(美国),权力高度集中于总统。内阁制国家(日本,英国、印度),国家元首具有象征意义,有签署任命驻外使节国书和接受外国使节国书的权力,但只是名义上,真正掌握实权的是内阁。总统内阁制(法国),介于以上两者之间。社会主义国家,一般掌握在执政党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封建世袭制国家,外交决策权掌握在封建君主手中。,3,中美宪法对外交权的相关规定:,美国宪法对外交权的规定:第八款国会有权:规定和征收直接税、进口税、捐税和其他税,以偿付国债、提供合众国共同防务和公共福利,但一切进口税、捐税和其他税应全国统一;宣战,,第二条,第二款:总统为合众国陆海军的总司令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他有权提名,并於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後,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国会可以制定法律,酌情把这些较低级官员的任命权,授予总统本人,授予法院,或授予各行政部门的首长。在参议院休会期间,如遇有职位出缺,总统有权任命官员补充缺额,任期於参议院下届会议结束时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外交权的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4,外交决策者也是最高级别的外交政策执行者。,一个国家的外交决策者同时也是最高执行者。他们首先是外交政策的首要制订者,但他们一旦从外交后台走上外交后台,就成为外交政策的执行者,特别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交通工具的广泛发展,首脑外交越来越活跃。首脑外交的兴起和对外交机构职能的冲击。,二、外交执行机构,1,外交部外交部(职能的变化:协调、参与决策,主持执行)。“使馆承派遣国之命与接受国洽商公务,概应经与或经由接受国外交部或另经商定之其它部办理。”因此各国外交部即为授权代表国家对外进行交涉的专职外交执行机构,并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所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的规定,凡以PRC或PRC政府的名义同外国谈判和缔结条约或协定,一般有外交部提出建议并拟订条约或协定的中方草案(但中美上海公报则由总理亲自签订),报国务院批准,如果其他部门提出需要会同或会商外交部以后才能报请国务院审批,如派出的外交部长,则需要和国务院总理一样不需要出具全权证书,否则需要出具有国务院总理或外交部长签署的全权证书,2,外交的地位和所面临的挑战,地位重要凡设有外交部的国家,外交部一般都是内阁当然的成员,是最重要的政府部门致意,往往仅次于政府首脑的地位。来自上的挑战:首脑外交的频繁发生来自同级的挑战:其他部门参与外交活动的增加来自下的挑战:不断应对新情况,不同的称谓,国务院(国务卿),外交和联邦事务部(大臣),外务省(相),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外务部,外交和通商部(?),外交与合作部(马里),阿根廷(外交和宗教部),巴巴多斯则由总检查长兼管司法和外交部,牙买加则由一人兼任外交和国防部长。,2,外交部的职能,外交部是一国授权能当然地和经常地代表国家处理外交事务和对外进行交涉的机关。作为参谋,参与决策,特别是外交部长,作为内阁的当然成员,在外交决策中能够发挥程度不等的作用:搜集情报、综合分析、提出建议等。,中国外交部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外交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代表国家和政府办理外交事务,承办党和国家领导人与外国领导人的外交往来事务。(二)调查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分析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领域外交工作的重大问题,为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外交战略和方针政策提出建议。,(三)按照外交总体布局,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经援、文化、军援、军贸、侨务、教育、科技、外宣等重大问题,负责与有关单位协调,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情况、提出建议。(四)起草外交工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规划。(五)负责处理联合国等多边领域中有关全球和地区安全以及政治、经济、人权、社会、难民等外交事务。,(六)负责国际军控、裁军、防扩散等领域工作,研究有关国际安全问题,组织军控方面有关条约、协定的谈判。(七)负责办理国家对外缔结双边、多边条约事务,负责国际司法合作有关事项,负责或参与处理涉及国家和政府的重大涉外法律案件,协助审核涉外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协调有关我国履行国际公约、协定工作。,八)牵头或参与拟订陆地、海洋边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海洋对外工作,组织有关边界划界、勘界和联合检查等管理工作并处理有关涉外案件,承担海洋划界、共同开发等相关外交谈判工作。(九)发布重要外交活动信息,阐述对外政策,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活动新闻工作,组织公共外交活动,主管在华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事务。,(十)负责国家对外礼仪和典礼事务,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负责驻华外交机构在华礼遇、外交特权和豁免事宜。(十一)负责领事工作。管理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负责海外侨务工作;办理和参与境内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负责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并指导驻外外交机构处理领事保护和协助案件,发布领事保护和协助的预警信息。,(十二)负责协调处置境外涉我突发事件,保护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境内涉外突发事件。(十三)依法管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外交、领事事务,处理涉台外交事务。,(十四)指导、协调地方和国务院各部门外事工作,审核地方和国务院各单位的重要外事规定和上报国务院的外事请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重大外事违规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十五)处理和协调关系国家安全问题的有关涉外事宜。(十六)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活动、外交文件和文书翻译工作。,(十七)领导驻外外交机构及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工作,负责驻外外交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监督驻外外交机构及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信息化、财务和馆舍建设工作,负责驻华外交机构房地产使用管理工作。(十八)代管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归口管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外事工作。(十九)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3,外交部的组成和外交规模的膨胀,1,先后使领馆,后有外交部2,外交部的规模和组成取决于所奉行的对外政策的性质,所承担的外交政策任务大小,内部的需要以及国家的承担能力。美国、前苏联具有世界最大的外交机构,美国的外交机构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设有59个司中国29个司,美国国务院的编制为2.1万人,日本外务省的规模只是其四分之一。法国和德国的外交人员也分别达到了9000人和7500人日本外务省的编制为5500人中国外交部5600人,三、外交代表机构,1,驻建交国的外交代表机构使馆:外交关系的建立是派驻外交代表机构的前提,外交代表机构的存在是外交关系的体现,外交关系的级别体现外交关系的状况,体现平等原则。“关于使馆所构成人数如另无协议,接受国的酌量本国环境与情况及特定使馆之需要,要求使馆的人数不超过该国认为合理及正常之限度”可以兼任,一人可兼任多国大使,多国也可以派出个一个大使。,关于大使的规模和级别,大使参照国际惯例,中国外交人员实行外交职衔制度,外交职衔分为大使、公使、公使衔参赞、参赞、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随员。三秘以下外交人员实行晋升制,二秘、一秘采取选升制。参赞以上的外交官实行任命制,大使由国家主席任命,总领事和参赞等由外交部长任命。其他人员都是大使的助手(军事代表称为军事随员,文化代表为文化顾问),教育代表为教育参赞,商务参赞等。,使馆的职能:,1,代表:在接受国代表派遣国;2,在国际法许可的范围内,在接受国中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3,与接受国办理交涉(谈判);4,以一切合法的手段调查接受国之状况及发展情形,向派遣国汇报(观察);5,促进派遣国与接受国之间友好关系及发展两国之间之经济、文化与科学关系。6,接待或协调?,法国的276个、美国的261个,英国248个,日本驻外使馆和领馆的数量为189个。国共有驻外外交机构240多个,其中大使馆159个,常驻国际组织代表团、处12个,总领事馆、领事馆等机构70余个。中国有驻外外交人员5000多人,来自外交部、商务部、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总参情报部等32个部委。以外交部为例,共有2500多人在国外工作,女外交官占1/4强,其中女大使12位、女总领事8位。中国驻外外交机构规模不一,大的有100多人,小的则只有2-3人。最大的驻外机构是驻美国使馆,共有170多名外交官,加上随任家属共230多人。最小的驻外机构只有1名外交官,如:驻巴兰基亚领事馆(哥伦比亚)。,2,常驻国际组织的代表机构,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多个国家为了一个宗旨或任务,根据国际法上的共同同意并签署国际条约而组成的国际团体。因为,一个国际组织建立后通过其机构在国际舞台上开展活动,所以国际组织又称为国际机构(internationalorgan)。可分为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间的组织。,特点,常驻国际组织的代表是派遣国为执行外交任务而派出的机构,一般也都有特命全权大使的头衔。(中国驻联合国的代表和副代表都有这一称谓),美国则明确称为大使。常驻专业性国际组织的代表是否应该属于外交代表,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但一般重要的国际组织都有外交机构派出的代表,专业代表也由使馆负责。,职能:,是一个国家成为某一组织成员的标志和体现,一般名字为代表团,其团长一般多称为代表,按成员国在国际组织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履行职责;在国际组织内代表本国政府,就该组织正在处理或应该处理的事项阐明本国政府的立场和主张,实现本国的意图,了解该国际组织内的情况,及时向本国政府汇报。在国际组织内开展多边外交活动,促进与其他成员国的多边或双边关系,包括在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同其它成员国代表进行双边谈判,以至于签订协定。,三、领事代表及其与外交的关系,1,概念和发展:公元5世纪末西欧进入封建社会,伴随着城镇和商业的发展而出现的,在意大利、西班牙、法国等商业城镇中,外国人被允许在同行中选举一人或数人,作为发生商务争执时的仲裁者,这种领事被称为选任领事,这种仲裁被成为“领事仲裁”,“领事裁判权(consularjurisdiction)”。,领事裁判权,西方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使其驻外领事或领事机关单方面在驻在国享有包括对本国公民行使司法管辖权,是领事管辖权的一种变态,是治外法权原则的延伸。十字军东征后始于土耳其,16世纪,西欧各国中央集权化,各国政府开始对领事直接控制,领事改为“委任领事”,随着使团制度的形成,以及人们对领事裁判权的反对,17世纪领事制度开始消弱。18世纪,领事制度再次兴起,并在19世纪中叶被带到东方(在中国攫取领事裁判权)。二战后,随着民族独立运动的觉醒,领事裁判权逐步被取消,领事制度也开始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形成关于领事制度、领事职务、领事保护等有关的规范。,1943-1947年中国废除与美英法等国签订条约,从法律上废除了西方列强在中国所享有的领事裁判权。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是领事关系的准绳。,相关概念:,领馆(Consulates,ConsularPosts)亦称领事馆,指派遣国经接受国同意在其境内为派遣国领事官员执行职务而设立的机关(包括职业领事官员和名誉领事官员为馆长的两类。领事的级别:总领事、副总领事、领事和领事代理等。)。领事(Consuls),广义指领馆馆长,领事官员和领馆的总称,狭义指领事官员中官衔名字。,领事保护(consularprotection):指一国的领事机构和领事官员,根据派遣国的国家利益和对外政策,于国际法许可的范围内,在接受国内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权利和利益的行为.领区(consulararea):领馆执行职务而设定的区域。领事裁判权(consularjurisdiction):西方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使其驻外领事或领事机关单方面在驻在国享有包括对本国国民行使司法管辖权在内的特权。,领事和领馆的特权与豁免(privilegesandimmunityrelatingtoconsularorconsul)。领事团(consularcorps):驻接受国某一城市或地区所有外国领馆的馆长和其它领事官员所组成的团体,2,领事保护与外交的关系,领事关系(consularrelations):一国官员被允许在另一国领土上行使领事职务所形成的两个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总称。在两国建交前,是两国联系的重要方式,建交后则是外交关系组成的部分。一般在对等的基础上通过条约或协定确立.19世纪后期,特别是一战前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将领事或外交部门合并为一个外交部门,领事部门成为外交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法国1888,美国1924,英国1943,中国1955年成立领事司(新中国成立之初属于礼宾司范围内)。,3,领事职务13项,5类,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自然人和法人)在接受国的利益,即领事保护;促进派遣国和接受国之间的贸易和文化关系的发展;对派遣国船只和飞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颁发护照和办理签证,公证和认证等业务;调查研究接受国经济、商贸、文化及可等方面的发展状况,并向本国政府报告。,思考题:外交机构包括那些,分别阐述其职能。阐述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的区别和联系熟悉有关领事业务的专业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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