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个人所得税重点讲解,纳税义务人,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所得来源的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有:(一)在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或经济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二)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而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三)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所得。(四)个人出租的财产,被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五)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以及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而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六)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各种特许权利而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因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在中国境内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取得的名次的奖金所得;参加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有奖活动而取得的中奖所得;购买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发行的彩票取得的中彩所得。(九)在中国境内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稿酬所得。,应税所得项目,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这个税目。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劳务取得的所得五、稿酬所得(指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除外;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八、财产租赁所得:关注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政策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十一、其他所得,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一、费用扣除标准,二、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只是针对应税项目中的工资、薪金所得)。1.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纳税人可归纳为以下三类:(1)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2)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3)华侨、港澳台同胞。2.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每月减除4800元,三、每次收入的确定:有七个应税所得项目明确规定按次计算征税(一)劳务报酬所得: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不能以每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二)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四)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六)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七)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四、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一)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二)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在下月或下次或当年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三)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四)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五)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取得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1)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3)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将、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的计算征税问题:可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3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问题: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这三个特定行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4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5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税问题按照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6关于支付各种免税之外的保险金的征税方法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7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这类纳税人可能是居民纳税人,也可能是非居民纳税人,这要取决于在中国的居住时间,对其工资薪金征税时首先要加以区分。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对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可归纳为下表,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应纳税额计算方法,8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计税问题先分、后扣,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各自应纳的税款。,9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征税方法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以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已纳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10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11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和提供担保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1)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2)关于个人提供担保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1)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13企业利用资金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1)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2)企业为个人股东购买的车辆,不属于企业的资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税收优惠,税收优惠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二、经批准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三、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主要有四、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1年以上,不到5年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五、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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