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通三防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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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矿井隐患检查表第五部分:通风、防尘、防火、瓦斯管理、瓦斯(治理)抽放、防突、火工品管理项目序号规定要求检查内容(检查方式)依据检查情况一、通风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查阅图纸和现场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独立、完整;全矿通风系统改变,是否由集团公司总工批准.。煤矿安全规程107条2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是否按通风能力核定产量、安排采掘计划、是否超通风能力生产。煤矿安全规程104条3井下巷道风流速度、有害气体浓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进行测风查测风报表、现场测速。煤矿安全规程101条、105条4矿井总风量、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查测风报表、配风计划、作业规程和矿井风量计算办法、现场测速。煤矿安全规程103条5通风安全检测仪表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查风表、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光学甲烷鉴定仪检验单。煤矿安全规程106条6进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联络巷是否按规定设置风门和风墙查看通风系统图、实地查看。煤矿安全规程109条7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通风设施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查看图纸现场检查,查看突出矿井工作面回风侧是否设置风窗,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是否按规定设置反向风门,是否制定通风物构筑标准及验收程序,是否建立日常值守、检查和维护制度,通风设施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必要地通风设施是否纳入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煤矿安全规程118条,212条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17号第7条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第7条第8款8生产水平和采区是否实现分区通风、高突矿井是否有专用回风巷查看通风系统图、实地查看,查看是否存在剃头开采、采区通风不独立、无专用回风巷或有专用回风巷但布置有机电设备及有人作业、采区进回风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情况或微风、无风作业的情况。煤矿安全规程113条9采掘工作面是否实行独立通风、角联通风网络内是否布置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是否符合规程规定查看通风系统图、实地查看,查看突出矿井是否存在下行风,违反规定串联通风,采掘工作面是否布置在角联通风网络内。煤矿安全规程114条、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17号第9条10采掘工作面进回风是否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查看通风系统图、实地查看.。煤矿安全规程116条11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是否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是否符合规定查看通风阻力测定报告:新建矿井投产前,生产矿井每三年一次,通风系统改造后,重新进行。煤矿安全规程119条、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5.1.912矿井通风系统图是否按规定绘制查看通风系统图、分层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通风网络图。煤矿安全规程120条13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检修是否符合规定现场检查、查看图纸、通风机性能测试报告、检修记录、防爆门检修记录。(一)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二)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生产矿井现有的2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三)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四)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五)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煤矿安全规程121条14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是否符合规定现场检查、查看反风演习报告、反风设施检查记录: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煤矿安全规程122条15主要通风机房是否按规定配备仪表、设备、人员现场查看: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123条16矿井开拓和准备新采区是否编制通风设计查看新采区通风设计,查看是否按规定审批煤矿安全规程126条18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现场检查,查局部通风机是否指定人员负责管理;通风机和启动装置是否安装在进风巷道中且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大于局部通风机吸入风量,最低风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是否实现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风筒是否有MA标志,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和安设标准,是否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是否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是否存在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或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煤矿安全规程128条19井下爆破材料库、井下充电室、井下机电设备峒室通风系统是否符合规定查看通风系统图、现场查看、通风月报表煤矿安全规程130、131、132条20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是否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现场检查,查看监控日报,监控设备布置图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款、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第7条第九款21矿井有效风量率风率是否符合规定查看通风月报表,有效风量率是否达到87%以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17号第8条22井下测风站是否按规定设置查看通风系统图,查看测风记录。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9.4.8 二、防尘1是否按规定对煤尘的爆炸性进行鉴定 查阅鉴定文件煤矿安全规程第151条2是否建立有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现场查看: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设有备用水池,其贮水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防尘管路应铺设到所有可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管道的规格应保证各用水点的水压能满足降尘需要,且必须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煤矿安全规程第152条、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三十九条3掘进井巷和硐室时,是否采取采用等综合防尘措施。查看措施及相关记录。包括: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使用水炮泥,爆破时采用高压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或压气喷雾降尘、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四十条4炮采工作面是否采取防尘措施查看作业规程及记录。湿式钻眼法、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采用高压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或压气喷雾降尘,出煤时应当洒水降尘。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四十二条5采煤机防尘是否符合规定现场查看。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并加装喷雾装置或用除尘器抽尘净化。综采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降尘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且喷雾压力均不得小于1.5MPa。掘进机掘进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的综合防尘系统,并对掘进头含尘气流进行有效控制。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四十三条义煤公司井下粉尘综合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五、十六条。6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2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现场检查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四十四条7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以及地面带式输送机走廊,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其中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采用喷雾降尘时,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现场检查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四十五条8锚喷支护、转载点及运输防尘。现场检查。打锚杆眼应实施湿式钻孔。支护作业时,锚喷作业点下风流方向100m内,应设置2道以上风流净化水幕;转载点落差应小于0.5m,若超过0.5m,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各转载点应实施喷雾降尘,在装煤点下风侧20m 内,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四十七、四十八条9采掘工作面是否采取防尘措施查阅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检查、查看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煤矿安全规程第154条、17条、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第35-48条10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是否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查阅措施及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第155条11矿井是否建立年度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查阅矿井年度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及组织实施记录煤矿安全规程第156条12煤矿企业是否按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作业场所中粉尘浓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查看测尘报表、呼吸性粉尘监测报表煤矿安全规程第739条、740条三、防火1木料场、矸石山距离进风井是否符合规定现场查看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煤矿安全规程第216条2矿井是否按规定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现场查看煤矿安全规程第218条。义煤公司防治自然发火管理办法第11条。3进风井口是否设防火铁门现场查看煤矿安全规程第219条4井下设备硐室、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20m范围内等地点是否采用不燃性支护材料、配备灭火器材现场查看煤矿安全规程第221条、226条5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查阅措施及落实记录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6对现有生产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须制定防火措施。查阅措施及落实记录,现场查看煤矿安全规程第217条7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现场核查煤矿安全规程第220条8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是否制定安全措施,措施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9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是否建立,是否符合规定现场检查是否符合规程规定,备品是否满足年度计划要求。煤矿安全规程225条10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查阅作业规程、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第226条12是否按规定对消防器材系统进行检查查阅检查记录,每季度一次 煤矿安全规程227条1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是否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查阅措施,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第228条14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采煤工作面是否采取前进式开采现场检查,查看采掘工程平面图煤矿安全规程第230条15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是否对采空区等采取防火措施,编制防灭火设计查看防灭火措施、防灭火设计煤矿安全规程第232条16矿井预防自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看有关措施及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第233、235、236、237、238条17采区结束45天后,是否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查看密闭施工记录煤矿安全规程第117、240条18井下火区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查看火区位置关系示意图煤矿安全规程第246条19矿井延伸新水平是否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查看有关鉴定报告煤矿安全规程第228条20永久防火墙的管理查永久防火墙登记管理台账、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第247条四、瓦斯管理1矿井是否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查看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批复文件煤矿安全规程第133条2瓦斯超限是否及时分析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查阅资料查瓦斯监控数据(煤矿发生瓦斯超限,要立即停产撤人,并比照事故处理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因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瓦斯超限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凡1个月内发生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追查处理,或因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仍组织生产的矿井,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瓦斯事故追查记录煤矿安全规程第135-139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第19条3高突矿井采掘工作面是否瓦斯检查员专职查阅瓦斯班报手册、通风调度台账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第8条第3款4制定瓦斯检查计划查阅瓦斯检查计划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第8条第2款5瓦斯检查员数量是否满足矿井需要查阅采掘工程平面图、瓦斯检查计划、瓦检员登记台账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第4条第(一)项6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查阅采掘工程平面图、瓦斯检查计划、瓦斯检查班报手册、瓦斯检查制度、通风调度台账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第4条第(二)项7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查监控日报、瓦斯日报、生产调度台账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第4条第(三)项8矿井是否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制度是否落实、主要看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设专职瓦检员、通风瓦斯日报主要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是否审批查阅瓦斯检查班报手册、通风调度台账、瓦斯日报表煤矿安全规程114条9有关人员是否按规定携带瓦斯检查仪器查有关瓦斯检查仪器发放记录、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114条10是否按规定安设隔抑爆设施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第115条11光学鉴定器、风表是否进行检测检验查看检测证书煤矿安全规程第106条五、瓦斯抽放1高突矿井是否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查看瓦斯等级及现场检查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十四条2地面抽放瓦斯泵房、设备、安全设施、通讯、监控、管路等是否符合规定现场查看煤矿安全规程第146、148条、煤矿瓦斯抽放规范5.5、5.6的规定2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位置、供电、安全监控、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编制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查阅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现场查看(供电三专)煤矿瓦斯抽放规范6.2、6.3、6.4、6.5的规定3 抽放钻孔设计是否满足瓦斯治理需要查阅抽放钻孔设计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第4.1条,防突规定第49条5采煤工作面、矿井瓦斯抽采率是否符合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查看矿井瓦斯抽采月报、抽查矿井瓦斯抽采台帐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第4.2、4.3、4.4,6抽放钻孔封孔器材、封孔长度、孔口负压是否符合规定查看钻孔设计、打钻记录、钻孔参数测定记录煤矿瓦斯抽放规范7.5.27.5.37.5.47矿井是否制定瓦斯抽放工作长远规划检查矿井瓦斯抽放工作长远规划煤矿瓦斯抽放规范8.18所有瓦斯抽放钻孔施工是否有安全措施检查所有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地点的安全措施9瓦斯抽放矿井是否有专门瓦斯抽放队伍检查专门瓦斯抽放队伍机构设置文件煤矿瓦斯抽放规范8.210瓦斯抽放矿井是否建立瓦斯抽放岗位责任制、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抽放钻孔质量验收制度检查瓦斯抽放岗位责任制、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抽放钻孔质量验收制度及落实记录煤矿瓦斯抽放规范8.311瓦斯抽放图纸及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规定查看瓦斯抽放系统图、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泵站供电系统图;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抽采参数测定记录,泵站值班记录;抽放工程及抽放量报表煤矿瓦斯抽放规范8.412预抽煤层瓦斯钻孔量是否符合要求查看抽放设计、作业规程煤矿瓦斯抽放规范8.6.413是否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先抽后采例会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查阅相关资料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9条 14是否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查阅资料。抽采达标规划包括:抽采达标工程(表)、抽采量(表)、抽采设备设施(表)、资金计划(表),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等。年度实施计划包括:年度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范围及相对应的年度产量安排(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年度抽采工程(表)、抽采设备设施(表)、施工队伍、抽采时间、抽采量(表)、抽采指标、资金计划(表)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1条15底板瓦斯抽采巷设计是否符合规定查阅设计、掘进图、剖面图、测风报表。巷道的位置、数量应当满足可实现抽采达标的抽采方法的要求;巷道施工应当满足抽采达标所需的抽采时间要求;敷设抽采管路、布置钻场及钻孔的抽采巷道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时,巷道风速不得低于0.5m/s。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2条16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查看瓦斯抽采泵能力及管网能力计算或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抽采达标暂行规定15条17抽采钻孔浓度查看抽采参数测定记录。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5条18安全监控检测系统查看、参数测定记录及仪器仪表鉴定证书。瓦斯抽采日报表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抽采瓦斯计量仪器应当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要求;计量测点布置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的需要,在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等布置测点。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6条19瓦斯抽采管网中应当安装足够数量的放水器,每个抽采钻孔的接抽管上应留设钻孔抽采负压和瓦斯浓度(必要时还应观测一氧化碳浓度)的观测孔查看抽放系统图及现场抽查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7条20煤矿企业是否设计瓦斯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方案内容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查阅方案及审批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8条21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是否编制施工设计,内容及审批是否符合要求。查阅设计。施工设计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抽瓦斯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设计相关文件应当由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8条22是否编制瓦斯抽采工程竣工图,是否归档及其他竣工验收资查阅有关资料。瓦斯抽采工程竣工资料(图)除应有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等内容。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9条23工作面采掘作业前是否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 评判内容和步骤是否符合23条-29条的规定查阅资料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21条24矿井抽采基础条件是否达标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22条25是否每季度向有关部门报告抽采达标情况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31条26抽采时间查阅瓦斯抽采台账或钻孔记录台账(带抽最后一个钻孔不少于6个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分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 201418号第二(一)4条27抽放队除管理人员外均为特殊工种六、防突1矿井是否建立防突机构、配备防突人员并建立责任制查阅有关文件及制度,现场检查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防突规定第4条2对于符合条件的矿井是否按规定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并按规定备案查阅资料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一)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二)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 (三)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防突规定第11条3新水平新采区是否编制防突设计且投产前经过防突验收查阅采掘工程平面图、生产调度台账、防突设计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必须通过验收。防突规定第14条4巷道布置是否符合防突规定检查巷道设计和施工记录1、主要巷道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2、减少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 3、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当合理避开地质构造破坏带;4、突出煤层的巷道优先布置在被保护区域或其他卸压区域。防突规定第16条5地质测量工作是否符合规定查阅瓦斯地质图、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施工地点月度地质预报及验证报表1、地质测量部门与防突机构、通风部门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2、地质测量部门在采掘工作面距离未保护区边缘50m前,编制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交有关采掘区(队);3、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质测量部门进行地质预测,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煤矿防突机构和采掘区(队)。防突规定第17条6新水平新采区参数测定查阅采掘工程平面图、瓦斯参数测定记录、相关局部防突措施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的开采煤层,在延深达到或超过50m或开拓新采区时,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 在新水平开拓工程的所有煤巷掘进过程中,应当密切观察突出预兆,并在开拓工程首次揭穿这些煤层时执行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的局部综合防突措施。防突规定第18条7采掘作业是否符合规定查阅作业规程、炸药说明书、贯通措施及现场检查(1)严禁采用水力采煤法、倒台阶采煤法及其他非正规采煤法;(2)急倾斜煤层掘进上山时,采用双上山或伪倾斜上山等掘进方式,并加强支护;(3)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60m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放炮时不得有人;(4)煤、半煤岩炮掘和炮采工作面,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除外)防突规定第19条。8突出矿井安全防护查阅自救器说明书、现场抽查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任何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防突规定第20条9巷道法线距离查阅岩巷设计、剖面图及探孔施工设计、记录,现场检查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为小于20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防突规定21条10突出煤层采掘工作安排是否符合规定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同一突出煤层正在采掘的工作面应力集中范围内,不得安排其他工作面进行回采或者掘进。具体范围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得小于30m。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当避开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防突规定22条11突出矿井通风系统是否符合要求查阅通风系统图、监控设备布置图,现场检查(一)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具有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二)突出矿井、有突出煤层的采区、突出煤层工作面都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采区回风巷是专用回风巷; (三)在突出煤层中,严禁任何两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四)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安设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五)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易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确需设置调节设施的,须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六)严禁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七)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的通风方式采用压入式。防突规定第23条12电气焊是否满足防突需要查阅措施及当日调度记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所有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是否使用架线式电机车。防突规定第24条13突出矿井业务分工是否符合规定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矿长应当分别每季度、每月进行防突专题研究,检查、部署防突工作。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煤矿企业、矿井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矿井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防突工作的监督检查。防突规定第26条14队伍及应急预案查阅防突队伍组建文件、应急预案 设置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专业防突队伍;突出矿井应当编制突出事故应急预案。防突规定第27条15防突计划查阅有关资料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一同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安排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突出矿井矿长审批。防突规定第28条16措施落实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检查1、施工队负责向本区(队)职工贯彻并严格组织实施防突措施;2、采掘作业时执行防突措施有详细准确的记录。由于地质条件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执行所规定的防突措施的,经矿井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后,由原措施编制部门提出修改或补充措施,并按原措施的审批程序重新审批后方可继续施工;3、煤矿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4、煤矿企业、矿井的防突机构应当随时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分别矿长、矿井技术负责人汇报5、煤矿企业、矿井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17人员培训查阅培训试卷、证件等资料(一)突出矿井的井下工作人员的培训包括防突基本知识和规章制度等内容;(二)突出矿井的区(队)长、班组长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包括突出的危害及发生的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内容;(三)突出矿井的防突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煤矿三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知识、操作技能的专项培训。专项培训包括防突的理论知识、突出发生的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以及有关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内容;(四)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和突出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接受煤矿二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专项培训。专项培训包括防突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突出发生的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以及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内容。18矿井对突出煤层是否进行区域预测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19开采保护层区域防突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0、46、47、48条20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是否符合规定查阅各地点区域防突设计,现场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5、49、50条21区域预测结果、防突措施审批查区域预测结果、防突措施所有区域预测结果、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防突规定37第2款、39条第3款22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查阅区域效果检验单据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应当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防突规定第41条23区域效果检验是否符合要求查阅区域效果检验设计、现场检查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51-56条24区域验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查阅区域验证资料,现场检查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57、58条25采掘工作面是否进行突出危险行预测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59、69-78条26采掘工作面是否执行防突措施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79-97条27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是否进行效果检验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98-101条28突出煤层采区是否设置符合规定的避难所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一)避难所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隔离门设置标准按照反向风门标准安设。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m,深度满足扩散通风的要求,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可能同时避难的人数确定,但至少能满足15人避难,且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m2。避难所内支护保持良好,并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二)避难所内放置足量的饮用水、安设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3m3/min。如果用压缩空气供风时,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三)避难所内应根据设计的最多避难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29反向风门构筑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03条30是否执行金属档栏、远距离放炮、压风自救等安全防护措施查阅资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04-106条31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查阅资料七、火工品管理1是否建立健全火工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火工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培训煤矿安全规程第三条2爆破人员是否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查阅资料煤矿安全规程315条3是否建立火工品出入库检查、领退、保管、登记制度查阅资料煤矿安全规程309条4是否建立火工品的购买、存贮、运送、爆破等环节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各工种操作规程.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310-314条5使用的火工品是否获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其安全等级是否符合煤矿瓦斯等级的选用规定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319、320条6是否存在采购或使用私制、劣质等不符合规定的火工品,是否使用非煤矿井下许用炸药、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火雷管)。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320条7井下爆炸材料库、发放硐室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是否按照库容、使用期限存储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二百九十五条至二百九十八条、303、304、305、306、307、308、309条规定8是否配备专职库房管理人员,是否建立火工品登记台帐,是否配备有合格的消防器材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305条9爆破作业是否设专职放炮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316条10 炸药说明书查阅资料煤矿安全规程320条11爆破作业是否符合爆破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查阅资料煤矿安全规程三百三十五到三百十四条12爆破作业时所使用的爆破器材和放炮母线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要求。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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