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远程-法理学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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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第一编 导论第一章【章节练习】1、单项选择题(1)我国古代思想家韩非子说:“国无常弱,无常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奉法强者则国强。”韩非子所说的“法”,主要是指哪一类?( )A.民法 B.宪法 C.刑法 D.经济法(2)下面哪一个人不是罗马帝国时期的五大法学家?( )A.盖尤斯 B.保罗 C.乌尔比安 D.西塞罗(3)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启蒙思想家在对中世纪神学法律观的批判过程中形成的法学流派是( )A.实证主义法学派 B. 古典自然法学派C. 社会学法学派 D.经济分析法学派(4)下面哪位法学家的法理学的范围的出版标志着法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而存在?( )A.哈特 B.罗尔斯 C.福勒 D. 约翰奥斯丁(5)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是在哪一年载入我国的宪法的?( )A.1993年 B.1996年 C.1999年 D.2004年(6)中国古代关于法学一词也称( ) A.刑名法术之学 B.法律的科学C.法律的知识 D.先进的系统法律知识2、多项选择题(1)日本万有百科大辞典关于法学的分类中,其中的公法包括( )A.行政法 B.宪法 C.刑法 D.国际法(2)邓小平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思想主要有( )A.民主立国论 B.民主法制关系论C.依法治国理论 D.法律权威论3、名词解释(1)法学 (2)法理学4、简答题(1)简述法学的研究对象。(2)当代中国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有哪些?(3)简述学习法理学的意义。(4)简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法学上的的贡献。5、论述题结合我国实际,论述学习法学对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第二编 法的本体【章节练习】1、单项选择题(1)在我国古代,最早把“法”和“律”二字联在一起使用的是哪位政治家?( )A.子产 B.管仲 C.韩非子 D.孟子(2)关于法的阶级性,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哪项?( )A.被统治阶级的利益,绝对不可能被规定于法律中B.只有统治阶级才可以把本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C.对统治阶级的内部成员也可以追究法律责任D.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3)法对人们的行为可以反复适用,这体现了法的什么特征( )A.法的强制性B.法的国家意志性C.法的规范性D.法的普遍性(4)中世纪托马斯阿奎那将法分为永恒法、自然法、神法和( )A.判例法 B.制定法 C.习惯法 D世俗法(5)“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的必然关系。”是哪位法学家的论断? ( ) A.孟德斯鸠 B.卢梭 C.埃利希 D庞德2、多项选择题(1)“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马克思这句话的含义表明。( )A.法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B.法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内容,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C.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的D.法不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的规范性是其普遍性的前提和基础B.法的普遍性是其规范性的前提和基础C.法的普遍性是其规范性的发展和延伸D.法的规范性是其普遍性的发展和延伸3、名词解释(1)法律(2)规范性法律文件4、简答题(1)简述中西文化对法、法律词意的理解的共同性和差别性。(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论述与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关于法的定义相比,具有哪些科学性?(3)简述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定义。5、论述题试论述法的特征。第二章【章节练习】1、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法律原则作用的选项哪一项不能成立?( )A.法律原则是国家制定法律的依据B.法律原则为人们提供具体的行为标准,并为司法机关提供审判案件的确定依据C.理解法律原则有助于完整的把握法律整体,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更好地适用法律D.公民理解法律原则也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利,规范自己的行为(2)民法中的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属于( )A.政策性原则 B.公理性原则 C.程序性原则 D.主观性原则(3)被称为“构成法律的最基本细胞”的是( ) A.法律原则B.法律概念 C.法律规则D.规范性法律文件(4)我国宪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是典型的法律规则B.该条文既是法律原则,也体现了国家政策的要求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的职权D.该条文没有直接规定法律后果,但仍符合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5)按照所设定的行为模式的不同,法律规则可分为授权性规则和( ) A.调整性规则 B.强制性规则 C.义务性规则 D.禁止性规则 2、多项选择题(1)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可以成立的有?( )A.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此规定为授权性规则B.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C.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D.我国公证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3、名词解释(1)权利规则 (2)任意性规则 (3)调整性规则4、简答题(1)简述法律概念的含义。(2)简述法律概念的表达功能。(3)简述法律原则额含义。(4)简述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联系和区别。5、论述题试论述法律规则的结构。第三章【章节练习】1、单项选择(1)我国军事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A、国务院 B、中央军事委员会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防部(2)下列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的是( )A、习惯 B、判例 C、政策 D、规章(3)下列活动中具有立法性质的是( )A、法律汇编 B、法律统计 C、法律整理 D、法律编纂2、多项选择(1)下列属于实体法的是( )A、刑法 B、公司法 C、诉讼法 D、经济法(2)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的法律是( )A、国家赔偿法 B、民事诉讼法 C、专利法 D、婚姻法3、名词解释(1)法的正式渊源(2)法律编纂4、简答(1)如何理解公平正义观念对法律实施活动的影响?(2)如何认识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3)根本法在法制建设中应当发挥什么样的作用?(4)法的效力来自哪些方面?5、论述比较制定法和判例法优缺点。第四章 法律体系【章节练习】1、单项选择(1)诉讼法属于( )A、私法 B、公法 C、社会法 D、宪法(2)立法法属于( )A、行政法 B、商法 C、社会法 D、宪法性法律(3)律师法属于( )A、宪法 B、社会法 C、程序法 D、行政法2、多项选择(1)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 构成的整体。( )A、全部现行法律 B、将要制定的法律 C、本国承认的国际法 D、尚未生效的法律(2)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A、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B、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C、法律原则D、主观判断3、名词解释(1)法律体系;(2)法律部门;(3)法学体系;(4)立法体系;(5)法系、(6)法律制度4、简答(1)法律体系的概念与特点?(2)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原则?(3)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的区别?(4)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的区别?(5)构成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部门?第五章 法的作用与价值【章节练习】1、单项选择(1)从实质上说,正义是一种( )A、客观真理 B、客观标准 C、意识的外化 D、观念形态(2)下列不能用法律手段调整的是( )A、离婚纠纷 B、亲戚间的财产关系 C、作恶的念头 D、家庭内部矛盾(3)“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提出者是( )A、孔子 B、孟子 C、荀子 D、韩非子2、多项选择(1)下列属于法的规范作用的有(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强制作用 D、消极作用(2)体现法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社会作用的法律有( )A、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法律B、有关推动科技发展的法律C、有关解放生产力的法律D、兴修水利、保护环境的法律3、名词解释(1)法的作用(2)法的规范作用4、简答(1)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之间是什么关系?(2)法的作用的局限性表现在那些方面?(3)法律对秩序的形成有什么作用?(4)如何看待公平与效率的关系?(5)正义对法律有哪些作用?5、论述如何解决法的价值之间的冲突?第六章 权利与义务【章节练习】1、单项选择(1)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概念最早发端于:( )A、印度法B、中国古代法 C、英美法D、罗马法2、多项选择(1)从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形态可划分为( ):A、应有权利和义务 B、习惯权利和义务C、法定权利和义务 D、现实权利和义务。(2)根据权利和义务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社会关系)的重要程度、亦即它们在权利义务体系中的地位、功能及社会价值,可划分( ):A、基本权利和义务B、普通权利和义务C、法定权利和义务D、现实权利和义务(3)根据权利主体依法实现其意志和利益的方式,权利与义务可划分为( ):A、行动权利和消极义务B、接受权利和积极义务C、第一性权利和义务D、第二性权利和义务(4)根据权利主体的不同,权利与义务可以划分为( ):A、个体权利和义务B、集体权利和义务C、国家权利和义务D、人类权利和义务3、名词解释(1)法律权利(2)法律义务(3)权利本位4、简答(1)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有哪些分类?(2)权利和义务对于法律的意义?(3)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什么?5、论述权利本位的特征第三编 法的运行第七章 立 法【章节练习】1、单项选择(1)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各部委有权制定(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单行条例 D.行政规章(2)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是( )A、本行政区内市、县、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B、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介绍C、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D、国有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制度(3)下列活动中具有立法性质的是( )A、法律汇编 B、法律统计 C、法律整理 D、法律编纂2、多项选择(1)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是( )A.法律规范的制定 B.法律继承 C.法律移植 D.法律规范的认可(2)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的法律是( )A、国家赔偿法 B、民事诉讼法 C、专利法 D、婚姻法3、名词解释(1)立法体制(2)立法技术4、简答(1)当代立法一般应遵循哪些基本程序?(2)我国现行立法权限划分体制的特色是什么?5、论述思考严格的立法程序对于立法的意义。第八章 执法与司法【章节练习】1、单项选择(1)狭义的执法的特点是( )A.法的执行不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性B.法的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C.法的执行不需要依照法定程序D.法的执行不具有国家强制性(2)“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是我国的一个( )A.法律编纂原则B.法律制定原则C.法律适用原则D.法律汇编原则 2、多项选择(1)以实施法律的主休和法的内容为标准多法的实施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A.法的遵守 B.法的执行 C.法的适用 D.法的监督 E.法的制定 (2)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的实施方式包括守法、行政和司法B.守法就是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C.公正是司法的生命D.所有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违反道德的行为3、名词解释(1)执法(2)司法4、简答(1)执法有哪些特点?(2)依法被授权或委托的执法主体主要有哪些?(3)什么是司法?它有哪些特征?(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基本含义是什么?5、论述为什么既要执法合法,又要执法合理,两者关系如何?第九章 守法与违法【章节练习】1、单项选择(1)凡是实行某种违法行为的人,都要承担相应的( )责任。A、法律 B、行政 C、民事 D、刑事(2)违法行为最本质的特征是( )。A、违法性 B、社会危害性 C、主观过错性 D、主体责任性2、多项选择(1)就违法行为的具体性质和危害程度,违法可以分为( )。A、犯罪 B、行政违法 C、民事违法 D、违宪(2)行政违法包括( )。 A.侵权行为 B.债的不履行 C.职务过错 D.行政过错3、名词解释(1)违宪责任(2)违法4、简答(1)违法的构成要件有哪些?(2)简述违法的种类。5、论述当代社会守法的根据与理由有哪些?第十章 法律关系【章节练习】1、单项选择(1)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能力称为( )A、法律关系的内容 B、法律事实 C、权利能力 D、行为能力(2)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 )A、物 B、不可抗力 C、客观条件 D、行为(3)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 )A、人 B、法人 C、人格 D、精神财富2、多项选择(1)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A、权利主体 B、权利能力 C、行为能力D、权利客体 E、权利与义务(2)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A、自然人;B、法人;C、集体主体;D、国家(3)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包括( )。A、法律规范;B、权利主体;C、权利客体;D、法律事实(4)作为法律事实组成部分的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A、是人们外部表现出来的行为;B、是有自觉意识或意志的行为;C、是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D、是计划实行的行为。3、名词解释(1)法律事实(2)法律关系4、简答(1)什么是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2)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是什么?(3)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概念和特征;5、论述法律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第十一章 法律方法章节练习】1、单项选择(1)在我国法律解释体制中,凡法律条文需要进一步明确规定或作补充规定的,由( )作出解释。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2)传统的法理学教科书认为的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是( )A、演绎推理 B、归纳推理 C、类比推理 D、实质推理(3)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甚至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彼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称为( )A、文义解释 B、目的解释 C、体系解释 D历史解释2、多项选择(1)司法过程中的法律方法包括( )A、法律发现 B、法律推理 C、法律论证 D、法律解释(2)根据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下列属于司法解释的有( )A、审判解释 B目的解释 C、检察解释 D、学理解释3、名词解释(1)法律发现(2)历史解释4、简答(1)法律解释有那些特征?(2)如何理解法律解释的必要性?(3)法律论证有什么实践意义?5、论述试述法律推理的两种方式的关系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章节练习】1、单项选择(1)下列法律责任中,只能是过错责任的是( )A、刑事责任 B、民事责任 C、公平责任 D、经济责任(2)行政处分的适用对象是( )A、公民 B、法人 C、公务员 D、社会团体(3)根据我国法律,下列不属于法律责任免除情形的是( )A、自首、立功 B、民事方面的协议 C、超过诉讼时效 D、身体状况糟糕2、多项选择(1)依据制裁的性质,法律制裁分为( )A、刑事制裁 B、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违宪制裁(2)法律责任归结的基本原则有( )A、责任自负 B、责任法定 C、因果联系 D、罚则相当3、名称解释(1)法律责任(2)归责4、简答(1) 法律责任的本质是?(2) 法律责任的构成有那些?(3) 法律责任的分类有那些?(4) 法律责任认定和归结的一般原则是什么?5、论述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有哪些?第四编 法的历史第十三章 法的历史1、单项选择(1)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的历史类型是:( )A、奴隶制法B、封建制法C、资本主义法D、和社会主义法E、原始社会的法(2)财产私有权不可侵犯这一原则首次出现在( ):A、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B、1215年英国大宪章C、1804年法国民法典D、1896年德国民法典2、多项选择(1)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出现了五种基本社会形态,依次有四种反映不同阶级意志的历史类型的法,即( ):A、奴隶制法B、封建制法C、资本主义法D、和社会主义法E、原始社会的法(2)大陆法系(Continental Family)也称( ):A、罗马日耳曼法系B、民法法系C、法典法系,D、普通法系(3)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有( ):A、加拿大的魁北克省B、西班牙、葡萄牙、荷兰C、日本、土耳其D、英国的苏格兰、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4)英美法系又称( ):A、英国法系B、普通法系 C、判例法法系D、民法法系3、名词解释(1)法的历史类型(2)大陆法系(3)英美法系(4)法系4、简答(1)试述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2)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是什么?(3)资本主义法的特征是什么?(4)社会主义法的本质是什么?(5)试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特征?5、论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区别第十四章 法律发展【章节练习】1、单项选择(1)法律移植的最高形式( ):A、处于相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之间的法律移植B、落后国家移植先进发达国家的法律C、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世界性法律统一运动D、发展中国家移植发展中国家的法律2、多项选择(1)法律继承的原因( ):A、社会经济发展B、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连续性C、法律的相对独立性D、统治者的选择(2)法的现代化体现在法律领域各个方面:包括( )A、法律制度B、法律运行C、法律观念D、法律物质设施(3)法治生成的基础( ):A、市场经济B、民主政治C、理性文化D、政府推进3、名称解释(1)法律发展;(2)法律继承;(3)法律移植;(4)内发型法制现代化4、简答(1)试述法律发展的基本规律?(2)法律移植的形式?(3)法的现代化的含义和模式?(4)当代中国法的现代化的主要特征?第五编 法与社会第十五章 法与社会【章节练习】1、单项选择(1)法的本质和特征归根结底取决于( )A、国家结构 B、意识形态 C、经济基础 D、文化传统(2)在我国,法和共产党的政策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说明二者( )A、体现的阶级意志相同 B、建立的经济基础相同 C、适用的范围相同 D、思想理论基础相同(3)法所反映的道德,不可能是( )A、全社会的道德 B、具体的道德 C、历史的道德 D、统治阶级的道德2、多项选择(1)衡量法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是否具有进步性,主要是看( )A、法所保护的经济基础的性质是否具有进步性B、法律是否吸收了科学领域的发展成果C、法律制度是否健全D、法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如何(2)我国法与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政策高于法,法必须服从政策B、法高于政策,政策必须服从法C、政策与法各自独立,互不干涉D、政策指导法,法制约政策,二者相辅相成3、简答(1)发展市场经济对建设法治有哪些重要意义?(2)法律与道德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怎样分工和协作?(3)宗教对法律有哪些影响?(4)如何理解法律文化的概念?4、论述法律与执政党的政策之间有哪些联系?【参考答案】导论1、单项选择(1)C (2)D (3)B (4)D (5)C (6)A2、多项选择(1)ABD (2)ABCD3、名词解释(1)法学: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2)法理学: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4、简答(1)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2)阶级分析法。就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价值分析法。就是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判或确证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实证分析法。通过对经验事实的观察和分析来建立和检验各种理论命题。(3)学习法理学是学习法学其他学科的需要。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需要。是培养理论素质的需要。是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4)两位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单生的标志。本文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揭示了法和法的关系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根源于利益的冲突,法随着经济条件的发展二发展等客观规律,揭示了法与阶级、国家的联系,阐明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系列基本原理。之后的共产党宣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资本论、法学家的社会主义等著作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他们的法学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阐述的法学原理既划清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其他法学的原则性界限,也构成了新法学的基础,使法学从此在科学的基点上前进。5、论述作为一种特殊的素质教育,法学教育的目标和功能归结起来,可以说有两项:(1)把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的优秀公民,(2)把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的法律工作者。法治是指在某一社会中,任何人都必需遵守法律,包括制订者和执行者本身。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需是法律或法规许可的,而这些法律或法规本身是经过某一特定程序产生的。即,法律是社会最高的规则,没有任何人或组织机构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社会的形成和完善离不开高素质的法律人的贡献。因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的基本素质包含:基本素质和法律素质。基本素质包含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法律素质是法律人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其要素包括: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要建构法治社会,我们必须知道什么是法治,怎样实行法治。这些都需要专业的法律人经过系统的学习和训练,才能逐步的得到实现。因此,法学的学习是法治社会的基础,是法治社会得以发展、维护、繁荣的根本动力和源泉。第一章1、单项选择(1)C (2)A (3)C (4)D (5)A2、多项选择(1)BC (2)AC3、名词解释(1)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指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根本性的社会关系或基本问题的一种法,是中国法的形式体系的主导。(2)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以成文法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法的形式的总称。4、简答(1)中国古代的法有刑罚、规范、公平和“明断曲直”之意。常常与“律”通用。现代汉语“法律”分广义和狭义。广义指法律的整体。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西方的“法”和中国相似的地方有:有公平的意思。不同的是他们还有权利、正义的意思。他们通常分为客观法和主管法。客观法只抽象的,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和行为而客观存在的法规范;主观法指属于主体的并需要通过主体的活动而实现的合法权利。他们认为“法”指的是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到的公理,而法律则只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行为规则。(2)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被在关系。揭示了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解释法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因果关系。揭示了法的主要目的、价值和作用。揭示法的主题内容和调整机制。(3)法是有国家制定、认可并有国家保证实施的,反应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5、论述(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2)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3)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4)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第二章1、单项选择(1)B (2)B (3)C (4)B (5)C2、多项选择(1)CD3、名词解释(1)是指示人们可以作为、不作为或要求别人作为、不作为的规则。(2)指行为人可自己决定是否按规则指定的行为行事,规则只具有指导意义而不具有强行性的规则。(3)是对已有行为方式进行调整的规则。4、简答(1)法律概念是有法律意义的概念,是认识法律与表达法律的认识之网上的纽结,即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2)法律概念及概念间的连接使法律得以表达,无概念的法律是难以想象的;同时,法律概念也是表达司法判决的重要工具。(3)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4)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法律条文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根本性的社会关系或基本问题的法律的具体的条文。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以成文法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法的形式的总称。法律规则体现在法律条文中,全部的饿法律条文构成规范性法律文件。5、论述对法理学研究与实务意义较大的分类有一下四种:(1)从法律规则内容上看,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规则。(2)从法律规则形式特征上看,可将它分为规范性规则和标准型规则。(3)从法律规则的功能上看,可将法律规则分为调整型规则和构成性规则。(4)从法律规则的强制性程度上来看,可将它分为强行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第三章1、单项选择(1)B (2)D (3)D2、多项选择(1)ABD (2)AC3、名词解释(1)法的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2)法律编纂即对属于某一部门法或某类法律的全部规范性文件加以整理补充、修改,甚至在此基础上制定一新的系统化法律,是一种立法活动。4、简答(1)公平正义是法律的主要价值形态,更是法律实施活动的重要价值基础,是法律实施活动的重要标志和主要内容,也是法律调整的根本目标,是协调各种利益、处理各种矛盾的根本尺度。没有公平正义观念,法律便会失去灵魂的支撑,失去自身质的规定性;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没有公平正义,法律实施活动就会失去动力。(2)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有四种情形:同一部门法中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同一立法主体制定的不同部门法的特别法与一般法关系,下位法执行上位法时的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下位法变通上位法时的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4)大概有以下几种来源:是害怕一旦违反了法律将会受到制裁;认同了法律的规定;认识到只有遵守了法律才可能更好的维护个人之利益;因为大家都这么做,而且我没有理由不这么做;法律代表了人们的理想追求,体现的是社会普遍之正义。5、论述(1)判例法优点:判例法可以更好的适应形势变化,可以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可以弥补成文法的局限性,可以提高诉讼的效率。判例法缺点:诉讼操作复杂,专业性太强,判例卷案浩繁增加诉讼成本。(2)制定法优点:制定法稳定性较强,具有体系化,逻辑严密、前后一致。制定法缺点:相对于社会的滞后性,不能避免出现法律漏洞,立法技术导致的内部矛盾不可避免,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高度抽象和概括性要求很高的法律解释学水平。第四章1、单项选择(1)B (2)D (3)D2、多项选择(1)AC (2)AB3、名词解释(1)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2)又称部门法,是指运用特殊调整方法调整一定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3)是由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4)立法体系以立法体制为基础,由各级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各类法律规范性文件而形成一个协调的统一整体。(5)是具有共同法律传统的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它是一种超越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现象的总称。(6)法律制度是指具有共同调整对象从而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若干法律规则的总和。4、简答(1)法律体系的特征:第一,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第二,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第三,法律体系的理想化有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第四,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法律部门划分原则:整体性原则、均衡原则、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3)这是两个不同的但却有着密切联系的概念。首先,法学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有关法律的学科体系,它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具有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属性;而法律体系则是指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属于社会规范体系范畴,是社会及个人的行为准则,有实际的法律效力,并产生实际的法律后果。一个属思想范畴,一个属规范体系,这是两者的本质区别。(4)法制体系,有时也称法制系统,它同法律体系虽一字之差,但含义不同。法制体系是指法制运转机制和运转环节的全系统,法制体系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律监督体系等,由这些体系组成的一个纵向的法制运转体系。法律体系着重说明的是呈静态的法律本身的体系构成,而法制体系则既包括静态的法律规范,更着重说明的是呈动态状的法制运转机制系统。(5)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是在宪法的统领下,由三个结构要素(公法、私法和社会法)构成。划分为若干个法律部门,主要包括政治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当然,法律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第五章1、单项选择(1)D (2)C (3)B2、多项选择(1)ABC (2)ABCD3、名词解释(1)法的作用,又称法的功能,泛指法对个人以及社会发生的影响,可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2)法的规范作用源于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按照行为主体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4、简答(1)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是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的,但不是并列的。法的规范作用是手段,法的社会作用是目的,通过法的规范作用达到法的社会作用的目的。(2)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法作用的范围不是无限的;法的作用不可能涵盖整个生活;法的作用在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人员条件、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的作用是不能启动的。(3)法律建立和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维护权力运行秩序;建立和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生活秩序。(4)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一个有效率的社会,其资源配置、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应该是合理的、公正的;同样,一个公正的社会,其资源一定能得到合理的配置,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公平的实现,社会的公平也有助于效率的提高。(5)正义对法律的作用:对法律有积极的评价和推动作用。对法律进化有很大的推动作用,表现在:法律精神,法律地位,法律内部结构,法律的实效。5、论述法的价值是一个多元、多维、多层次的体系。其中包含自由、正义、平等、秩序、利益、效率等各种法的价值,不同法的价值的相互之间的矛盾,从而导致价值之间的相互抵触,就是法的价值冲突例如,要保证社会正义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就必须以牺牲效率作为代价;同样,在平等和自由之间、正义与自由之间也都会出现矛盾,甚至某些情况下还会导致“舍一择一”局面。解决法的价值冲突必须遵循下列几个原则:(1)价值位阶原则: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2)个案平衡原则: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3)比例原则: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须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第六章1、单项选择(1)D2、多项选择(1)ABCD (2)AB (3)AB (4)ABCD3、名词解释(1)法律权利,是一个和法律义务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2)法律义务是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抑制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4、简答(1)法律权利,是一个和法律义务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2)法律义务是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抑制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3)指在国家权力与人民权利的关系中,人民权利是决定性的,根本的;在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权利是决定性的,起主导作用的。(4)根据存在形态可划分为应有权利和义务、习惯权利和义务、法定权利和义务、现实权利和义务;根据重要程度和社会地位可分为基本权利和义务、普通权利和义务;根据对人们的效力范围可分为一般权利和义务、特殊权利和义务;根据因果关系可分为第一性权利和义务、第二行权利和义务;根据主题不同可分为个人权利和义务、集体权利和义务、国家权力和义务、人类权利和义务。5、论述(1)社会成员皆为权利主体。没有人因为性别、种族、语言、宗教信仰等特殊情况而被剥夺权利主体的资格,或在基本权利的分配上受歧视。(2)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中,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利的实现;权利是第一性的因素,义务是第二性的因素,权利是义务存在的依据和意义。(3)权利主体在行使权利时,只受法律所规定的限制,这种限制的唯一目的在于保证对他人的权利给予应有的承认、尊重和保护。(4)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或强制的情况下,可以(应当)作出权利推定,即推定公民有权利去作为或不作为。第七章1、单项选择(1)D (2)B (3)D2、多项选择(1)AD (2)AC3、名词解释(1)立法体制是指有关法的创制的权限划分所形成的制度和结构,既包括中央和地方关于法的创制权限的划分制度和结构,也包括中央各国家机关之间以及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各级国家之间关于法的创制权限的划分制度和结构。(2)是指立法活动过程中所应体现和遵循的有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补充的技能、技巧规则的总称。4、简答(1)现代立法一般要经过提出法案、审议法案、表决和通过法案、公布法四个程序。(2)中国现行立法体制是特色甚浓的立法体制。从立法权限划分的角度看:它是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的,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统一领导,国务院行使相当大的权力,地方行使一定权力,是中国现行立法权限划分体制突出的特征。5、论述(1)可以减少和防止立法的主观随意性,杜绝草率立法,保证立法活动的严肃性。(2)有利于防止和减少法律体系内部混乱和冲突,保持法律体系的协调一致,以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3)提高法律的质量,加强法律的功能,更好的发挥法律的作用。(4)有助于在法律研究和法制实践中把立法活动同其他活动区分开来,掌握立法活动的专门规律,促进立法活动的科学性。第八章1、单项选择(1)B (2)C2、多项选择(1)ABC (2)AC3、名词解释(1)执法亦称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2)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4、简答(1)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内容广泛;单方面性;主动性;效率性。(2)仲裁组织和裁决组织;部分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部分企事业组织;基层民众自治组织;技术检验、鉴定机构;民间治安保卫组织。(3)职权的法定性;程序的法定性;裁决的权威性。(4)国家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利;要求司法大机关行使司法权只服从法律,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求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办事,准确适用法律。5、论述第一,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是执法的两项基本原则,两者不可偏废。执法必须既合法又合理,任何合法不合理或合理不合法的行为均是不许可的。第二,合法性原则是主要原则,合理性原则是补充原则。合理性原则必须以合法性原则为前提。合理是合法范围内的合理,任何违法的所谓“合理性”概不允许。第三,合理性原则只适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的执法行为,但自由裁量权并不全是合理性问题。第九章1、单项选择(1)A (2)A2、多项选择(1)ABC (2)CD3、名词解释(1)违宪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责任,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言论或行为违背宪法的原则、精神和具体内容因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4、简答(1)违法的构成要素包括:违法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违法必须有被侵犯的客体。行为人有主观方面的过错的行为。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和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依法设置的法人。(2)违法按其性质和危害程度的不同,可分为刑事违法、民事违法和行政违法等。刑事违法即犯罪,它是指触犯刑事法规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对社会危害较大,因此它是违法中最严重的一种。民事违法是指违反民事法规(包括民法、劳动法等部门法规)的行为。行政违法是指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5、论述(1)守法是法的要求,体现了它法律的权威性(2)守法的原因是来自社会的压力(3)守法是因为服从的习惯(4)守法是为了自身利益的需要(5)守法是因为惧怕法律的制裁(6)守法是道德的要求第十章1、单项选择(1)D (2)D (3)D2、多项选择(1)ADE (2)ABD (3)AD (4)AC3、名词解释(1)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2)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4、简答(1)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只能的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2)法律关系处在不断的生成、变更和消灭的运动过程。它的形成、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最主要的条件有二:一是法律规范;二是法律实施。(3)法律关系客体是一个历史的概念,随着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其范围和形式、类型也在不断的变化着。总体来看,由于权利和义务类型的不断丰富,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和种类有不断扩大和增多的趋势。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类:物、人身、精神产品、行为结果。5、论述(1)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只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2)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3)按照法律主体的多少及其权利义务是否一致为根据,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4)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第十一章1、单项选择(1)D (2)C (3)C2、多项选择(1)ABCD (2)AC3、名词解释(1)法律发现是欧美法学家的常用术语,是指在某一特定的制度内用来发现与解决具体问题或在具体问题上确定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原则、规则的意义而使用的方法,所以法律发现有时也被人们称之为法律方法。(2)从法律制定的历史背景上对法律所的解释。4、简答(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2)法律解释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的必要途径;法律解释是寻求对法律规范的统一、准确和权威的理解和说明的需要;法律解释是弥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手段;法律解释是调节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的发展变化之关系的媒介。(3)法律论证理论可以为法官判决提供积极促进和消极保障两方面作用。积极方面,很多时候法官可以根据经验判断应当保护哪一方的权益,但苦于没有掌握相关法律方法,难以对判决作充分的说理,法律论证可以为判决提供正当化理由并表现为实践中的为判决说理。消极方面,法律论证在理论上防止解释者主观任意解释的意义,可以转化为在实践中约束法官任意判决的技术要求,从而避免法官的专断,对于防止司法腐败的蔓延有重要现实意义。5、论述两种法律推理的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法律推理的联系:二者追求的最终目的相同,二者使用的步骤相同,二者的使用主体大致相同,二者在适用过程中都要进行价值判断。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法律推理的区别:二者所体现的价值观念不同,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二者所采用的推理方法不同,价值判断在两种推理中所起的作用不同。第十二章1、单项选择(1)A (2)C (3)D2、多项选择(1)ABCD (2)ABCD3、名词解释(1)法律责任: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2)归责:指国家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判断、认定、归结和执行法律责任的活动。4、简答(1)首先,法律是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或社会集团运用法律标准对行为给与的否定性评价。其次,是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所引起的合乎逻辑的不利法律后果。最后,是社会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条件而强制性的分配给某些社会成员的一种负担。(2)责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损害结果,包括实际损害、丧失所得利益及预期可得利益。因果关系,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主观过错。(3)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违宪责任。(4)责任法定原则。因果联系原则。责任与处罚相当原则。责任自负原则。5、论述(1)惩罚。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违宪制裁。(2)补偿。通过国家强制力或当事人要求责任主体以作为或不作为形式弥补或赔偿所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式。包括国家赔偿和民事补偿两类。(3)强制。通过强制力迫使不履行义务的责任主体履行义务的责任方式。包括对人身的强制和财产的强制。第十三章1、单项选择(1)A (2)A2、多项选择(1)ABCD (2)ABC (3)ABCD (4)ABC3、名词解释(1)法的历史类型:是与社会形态相关联的概念,是依据法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国家意志的性质的不同而对各种社会的法律制度所做的分类。(2)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的传统,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3)英美法系: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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