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76-95 汽车运输煤样的采取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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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汽 车运输煤样的采取方法 DL/T 57695 Methodsforcollectionofcoalsamplesfromtruck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5-05-03批准 1995-10-01实施 本标准参照了国家标准GB47583商品煤样采取方法及国际标准 ISO19881975硬煤采制。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运煤采取商品煤样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无烟煤、烟煤和褐煤汽车运输煤的采样。 2引用标准 2.1 GB211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2.2 GB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2.3 GB475 商品煤样采取方法 2.4 GB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2.5 SD32489 刮板式入炉煤机械采样装置技术标准 3名词解释 采样采取有代表性煤样的过程。 子样从一个采样部位按规定采取的一份煤样。 总样代表一批煤的许多子样组成的煤样。 精密度是指一组测定值之间的接近程度。 准确度是指一组测定值的平均值与真实值之间的符合程度。 4总则 4.1按本标准采取的煤样可代表汽车运煤煤质的平均特性,该煤样的分析结果可 作为验收和抽检进厂商品煤质量的依据。 4.2采样中不得将应采的煤块、矸石和黄铁矿漏掉或舍弃。 4.3有条件的地方要采用机械采样装置以代替人工采样,其机械采样装置应包括 采样头、给煤机、破碎机、缩分器等部件,此外还应有余煤处理系统。 5采样工具及装置 5.1人工采样 5.1.1汽车运煤采样所用的尖铲,对最大粒度不超过150mm的煤,其长宽约为 300mm250mm,铲把的长度不小于900mm。 5.1.2手提储样桶应是密封且不污染煤质的,其容积为1520L。 5.2 机械采样装置 机械采样装置的精密度要符合规定要求,且不存在系统误差,并能长期运行可 靠。 5.2.1 采样器 a)采样器的开口宽度应为被采煤样最大粒度的2.53倍。 b)采样器能在本标准规定的采样点上采样。 c)性能可靠,不会发生影响皮带输煤机正常工作的故障。 5.2.2 破碎机 a)破碎机工作面要耐磨,连续运转时不发生过热和产生强烈气流。 b)有防堵措施和防金属弃杂物的保护措施。 c) 破碎粒度要符合下一工作程序进料粒度的要求。 5.2.3缩分器 a)缩分器的缩分比要恒定。 b)缩分器的留样质量要符合煤的粒度与保留最小质量之间的关系。 c)缩分器无系统误差,其精密度要符合规定要求。 5.3 机械采样装置的整机性能 a)采样器、破碎机、给煤机、缩分器等各部件的出力要匹配。 b)整机水分损失率要小于1%。 c)整机运行要实现自动控制。 6采样精密度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中煤)等采样的精密度须符合表1的规定要求。 表1 采 样 精 密 度 7煤样的采取 7.1分析化验单元 可按煤矿一天的实际发运量为一批次作为一个分析化验单元,或以1000100t 为一批次作为一个分析化验单元。 7.2子样数目 不带拖斗的汽车,不论载运量多少,均视为一辆车;带有拖斗的汽车;不论 载运量多少,可视为两辆车,即主车和副车。对同一煤种,若一天的发运量超过 30t(含30t)时,则按三点循环法每辆车采取一个子样;一天的发运量不足30t时, 不论煤品种如何,应采的子样不少于6个。 表2 子样最小质量 7.3子样最小质量 每个子样的最小质量应根据煤的最大粒度选定,见表2。 7.4采样点布置 在汽车顶部采样时,要沿着车厢对角斜线方向上布置三个采样点,斜线始末两 点应各距车角0.5m(指车角与采样点的水平距离),其余一点布置在斜线的中央(见 图1),同一批次的斜线方向要求一致。采样时挖坑到0.4m以下,清除滚落在坑内 的煤块或矸石后再采取。对同一煤种一天的发运量不足30t时(每车按5t计),其采样 点布置应本着中间采样点和车角采样点比例基本保持相等的原则。其采样点布置如 下: a) 一辆车:取6个点,中心两个采样点不得重合,但要紧邻,见图2。 图1 采样点部位的布置 图2 一辆车采样点的布置 b) 二辆车:每车采3个点,见图3。 图3 二辆车采样点的布置 c) 三辆车:一辆车采3个点,另两辆车各采2个点,见图4。 图4 三辆车采样点的布置 d) 四辆车:两辆车各采2个点,另两辆车各采1个点,见图5。 图5 四辆车采样点的布置 e) 五辆车:一辆车采2个点,另四辆车各采1个点,见图6。 图6 五辆车采样点的布置 f) 六辆车:每车采1个点,见图7。 图7 六辆车采样点的布置 7.5采取到的煤样要立即放入手提储样桶中,采样结束后迅速送到实验室制样、检 验。 7.6全水分试样可单独采取,也可在制样过程中分取。单独采取全水分煤样时,可 按均匀布置采样点的原则按3点循环法采取至少10个子样,然后合并成全水分煤 样。采取时子样最小质量要符合表2规定要求;在制样过程中分取全水分煤样时要 参照GB474煤样的制备方法中全水分煤样的制备要求进行。 _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电力部热工研究院、四川省电力试验 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惠敏、方文沐、廖增富、李智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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