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414-91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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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41491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1-12-02批准 1992-04-01实施 1总则 1.1制定依据 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参照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环境监 测技术规范,按火电厂环境监测条例的要求而制定。 1.2制定原则 本规范的制定既考虑技术先进性,又考虑现实可行性,力求使规范内容与我国 火电厂的环境特征、技术水平和装备条件相适应。 1.3制定目的 1.3.1掌握我国火电厂环境质量现状,建立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档案,分析研究其 变化规律,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3.2统一全国火电厂环境监测项目、采样及分析方法,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 性、完整性、可比性和代表性。 1.4适用范围 电力环境监测总站、中心站、厂监测站及其他从事电力环境监测的单位或部 门。 1.5人员要求 1.5.1监测人员必须经过学习或培训并考核合格。 1.5.2掌握有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熟悉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 等。 1.5.3保证监测数据的清晰、完整、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1.5.4注意保守机密。 1.6解释权限 本规范由能源部电力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解释。 2排水水质和排放量监测 2.1监测目的 对火电厂外排水实施常规监测,对临时性排水实施应急监测,以反映火电厂排 水现状。 2.2监测对象 常规监测对象为下列各类外排水: a.灰场(灰池)排水; b.厂区工业废水(包括含油工业废水); c.化学酸碱中和池排水; d.生活污水; e.其它可能对受纳水体产生污染的排水(其它废水)。 应急监测对象为下列临时性排水: a.露天煤场排水; b.用于化学清洗和停炉保护等的临时性排水。 2.3采样原则 采样应具有代表性。采样前必须了解各系统排水的排放规律和排水中污染物在 时间、空间和数量上的变化情况。常规监测应在采样的同时测定排放口处排水的流 量;临时性排水采样时,应同时记录该次排水总量。 2.4采样点设置 2.4.1集中外排的电厂,采样点设在总排口处;分多路外排的电厂,采样点应设在 各外排口处。各系统排水集中外排或分排的采样点的设置见表1。 表1 排水监测采样点 可根据本厂的工艺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上述采样点做部分调整。确定自选采样 点时应注意,采样的地点、部位、时间以及方法的选取都应保证所采样品的代 表性。监测报告中应注明自选采样点的位置。 2.4.2一般在管(渠)道出口处的水流中部采样。当排水管(渠)道的水较深时(如大于 1.0m),可由表层水面起向下至1/4深度处采样。测含油量时,按2.8.4.1的规定采 样。 2.5采样点水流状况 采样时应观测下列各项并同时做好记录: a.采样点处排水的排放形式(管道或明渠等); b.排水的颜色和气味; c.水面有无油膜(或油花)、悬浮物、杂物、泡沫等; d.水温。 2.6排水量测量 测出排水管(渠)的流量后可计算出一定排放时间内的排水量。计算如式(1)。 V=qvT (1)式中 qv排放口处排水的流量,m3/s; T排放时间,s; VT时间内的排水量,m3。 流量qv可通过测量排放口处排水的流速和水流断面面积后用式(2)计算求得。 (2)式 中 qv排放口处排水的流量,m3/s; v排放口过水断面的平均流速,m/s; S排放口处过水断面面积,m2。 排水的流速可用浮标法或流速仪法测量,也可用咽喉式计量槽测量流量。 排水测流点应尽可能靠近采样点并与水质采样同时进行。 2.6.1流速测量 2.6.1.1流速仪法 水文测量中使用的流速仪可用于电厂排水流速的测量。 测量时应注意使流速仪的杯(或桨)全部浸没在水中,且不碰刮沟壁。排水管道 为压力管道时,须将流速仪伸入到管内,与管口的距离为管径的1.52倍。排水 流量按式(2)计算。 2.6.1.2浮标法 选取一段水流断面比较规整,长约1015m,底壁较平滑的直段排水渠道作 为测量渠段,清理疏通后测出其水流断面面积。取一小块浮标(如泡沫塑料等)放入 排水渠道中,记录其流经该测量渠段的时间(以秒计),重复多次,取十个以上有效 测定数据,计算其平均值。测量用的浮标应随水流在渠道中部通过,否则 所得数据无效。 流速计算如式(3)。 (3)式 中 v平均流速,m/s; L测量渠段的长度,m; t平均流过时间,s; a系数,取0.7。 风较大时不宜使用浮标法。 根据式(3)所得平均流速和测量渠段的过水断面面积按式(2)计算排水流量。 2.6.2临时性排水的排放量 临时性排水可在排放前计算储罐水量或测量排放流速和总排放时间,然后计算 其排放量。 2.7采样时间与采样周期 2.7.1每次监测采样2个,在同一天的上午和下午各采样1个。 临时性排水在排放过程中采样一次。 2.7.2各类排水应监测项目的采样周期见表2。监测时可根据本厂的排水情况和有 关要求,适当缩短采样周期。 对于各类排水集中排放或几类汇合后排放的电厂,各类排水的各污染物监测周 期按表2执行,采样点设置见2.4.1。 表2 排水监测采样周期 注:1)排放时监测; 2)根据添加剂、钝化剂的实际情况选择监测项目(如pH值、悬浮物、COD、 As、亚硝酸盐氮等); 3)监测项目根据排水的性质决定。 2.8采样方法 除BOD5、pH值和悬浮物等项目外,一般将上、下午样品混合后作为该次监 测的分析样品。各采样点上、下午流量不变或变化很小时,两次样品可作等容混 合,否则应根据流量的不同按比例混合;pH值应在现场测定;BOD5和悬浮物的 监测应在采样后尽快分析样品;BOD5、pH值和悬浮物等项目,取上、下午测定 值的平均值。 2.8.1采样容器 2.8.1.1采用聚乙烯或硬质玻璃容器。 2.8.1.2对盛放测金属污染物水样的容器,先用不含该类金属成分的洗涤剂清洗, 再用自来水冲洗,并尽可能减少容器内壁的残留水分,然后用酸浸泡处理后再用自 来水清洗干净。对内壁清洁的容器,可直接用自来水洗刷干净后做酸浸泡处理。凡 须做酸浸泡处理的容器,在酸浸泡前应尽量少用或不用洗涤剂清洗。 玻璃容器可用HNO3(1+1)、HCl(1+1)或王水浸泡;聚乙烯塑料容器可用 HNO3(1+1)或HCl(1+1)浸泡。可靠的浸泡条件是70下浸泡24h,条件不具备时 也可常温浸泡并适当延长浸泡时间。 2.8.1.3对盛放测有机物水样的容器,应用铬酸洗液、自来水、蒸馏水依次洗净。 2.8.1.4对盛放其它监测项目水样的容器,其处理方法可参见2.8.1.2,但浸泡条件 改为常温浸泡8h。 2.8.1.5容器处理后贴上标签备用。 2.8.1.6各采样点的采样容器应专用。 2.8.2现场采样 现场采样可手工采样或自动采样,并做好记录。采样时用待采水样荡洗盛样容 器内壁3次,再按要求体积采集水样并在标签上注明采样时间、地点及样品类别(监 测项目)、采样人姓名和采样时的天气情况等事项。对需保存一段时间再分析的水 样,应在采样后立即按要求加入保护试剂。如在采样前加入保护试剂,则不能在采 样前用待采水样荡洗盛样容器。 采样结束前应仔细检查采样记录和水样,如发现有漏采或不符合规定者,应立 即补采或重采。 2.8.3采样量 各监测项目的最小采样量见表3。 表3 水质监测采样体积与样品保存方法 注:P聚乙烯塑料桶(瓶);G玻璃瓶;P(A),G(A)用1+1的硝酸洗 涤后的聚乙烯塑料桶(瓶)、玻璃瓶。 2.8.4采样注意事项 2.8.4.1用于检测油、悬浮物等项目的水样应在不同深度采样,按比例混合后作为 一个排水样品,采样体积视含量而定。 2.8.4.2监测BOD5、硫化物、挥发酚等项目,应分别单独采样。用于检测BOD5和 硫化物两项目的采样瓶瓶口直径至少为35mm、容积至少为500mL,容器标签上 应写明监测项目。 2.8.4.3用于检测镉、总铬、铜、铅、锌等项目的水样若只作短时间的保存,每升 水样加1.5mL浓硝酸(或3mL1+1HNO3)即可;对缓冲容量较大的水样可适当增加酸 量。 2.8.4.4对采样后待运输的样品,在采样时宜在容器内预留1%的空间。对作BOD5 分析的水样,在采样时应使水样充满容器。 2.8.4.5对临时性排水在其外排过程中采样。应放空储罐至取样口间管内的积水后 再采样。 2.9水样的保存和运输 在监测工作中应尽可能缩短样品的运输和保存时间。 2.9.1保存排水水样的基本要求是:(1)减缓或抑制水样的生化变化;(2)减缓水样的 化学变化(络合、氧化还原、沉淀析出等);(3)减少组分的挥发损失。 为保证监测结果的可靠性,水样最好是现场分析或采样后尽快分析,无条件现 场分析但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样品分析时,可优先考虑冷藏保存法。在通常情况 下,4下冷藏的水样可至少保存24h。只有确信不会引入干扰或造成样品污染时 才考虑添加化学试剂(保护试剂)。各排放口水样的保存方法应依测定项目而定。水 样在分析前应放置在避光和低温处。 2.9.2样品保存所需添加的化学试剂,应使用优级纯试剂(保证试剂)或高纯试剂,尤 其在采集金属污染物监测项目的水样时更需注意保护试剂的纯度。 2.9.3各监测项目的水样保存方法(推荐方法)见表3。 2.9.4水样运输前应将样品容器的内、外盖盖紧。装箱时注意防止运输途中破损。 运输时应有押运人员,水样交化验室时,双方应在运样单上签名。 2.10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2.10.1监测项目的确定原则 a.选择火电厂排放水中可能存在的,并且国家排放标准或环境质量标准中要求 控制的污染物; b.各监测项目应有可靠的分析方法及相应的监测手段; c.根据火电厂生产工艺的特点分别确定各系统排水中相应的监测项目; d.各监测单位可根据本厂的具体情况,对监测项目做适当的调整并报所在省的 电力环境监测中心站审批; e.当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对火电类企业排水监测项目的规定有变动时,应按照 其新的规定执行,并报电力环境监测总站备案。 各类排水的监测项目见表2。 2.10.2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 必测项目见表2。 连续三年未检出(即低于相应分析方法最低检出浓度)的项目,可适当延长监测 周期。 各厂根据本厂工艺特点增加的监测项目列为选测项目,其监测采样周期可参照 表2中类似项目的规定确定,若所增加的选测项目的监测结果在连续两年的监测中 均接近或超过国家的排放标准,则应从第三年起将之列为必测项目。 2.10.3分析方法 2.10.3.1表2中规定的各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见表4。 方法选用顺序是:(1)国家标准水质分析方法(环境水样);(2)行业级标准方法; (3)其它参考方法。 各监测站选用分析方法时应根据自身的人员和设备条件以及被监测排水的特 点,选用排列优先的分析方法。 表4 水质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续表 1)国家环保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1989年 2)APHA,AWWA,WPCF.StandardMethodfortheExaminationofWaterand Wastewater.16thed.WashingtonD.C:APHA,1986 2.10.3.2根据实验室的条件采用非本规范规定的分析方法时,所用方法应经验证合 格,检出限、准确度、精密度应相当或优于本规范给定方法的相应值。 选择仪器方法(如用测汞仪、测油仪、COD测定仪、BOD5测定仪等)时,应注 意所用方法的检出限、准确度、精密度等指标至少与表4中给定方法的相应值相 当。 2.10.3.3监测报告中应注明分析方法。 3大气环境监测 3.1监测目的 反映火电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为改善火电厂大气环境质量提供依据。 3.2监测项目 3.2.1必测项目 总悬浮颗粒物(TSP)、二氧化硫。测总悬浮颗粒物也可改为测飘尘,报告中应 加以注明。 3.2.2选测项目 氮氧化物、灰尘自然沉降量(降尘量)。 3.3监测周期与频率 见表5。 表5 火电厂大气环境监测周期与频率 采用大气自动监测系统,每年监测2次,冬、夏季各一次,每次一个月,每 天监测240.5h,每月不少于20d。 3.4监测点数目 按厂规模生产区设置12个监测点,生活区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点位置一 般不宜经常变动。 有条件的电厂还可增设监测点。 3.5监测点设置原则与要求 3.5.1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出厂区、生活区大气环境质量平均水平。 3.5.2监测点的周围应开阔,与建筑物的距离不低于建筑物高度的两倍,避开低矮 烟囱、施工工地、煤场、灰场、公路等。 3.5.3结合厂区(或生活区)人员、建筑物的分布状况,地形、气象等特点综合考虑确 定。 3.5.4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采样高度为315m,以510m 为宜。采样口应与基础面有1.5m以上的相对高度,以减少扬尘的影响,特殊地形 可视情况决定采样高度。降尘量的采样高度为515m,以812m为宜,集尘 缸应与基础面有1.5m以上的相对高度。 3.5.5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监测,应在同一监测点上进行。 3.6总悬浮颗粒物采样与测定 3.6.1中流量、间断采样重量法 3.6.1.1采样设备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流量范围为0.050.25m3/min。 超细玻璃纤维滤膜或过氯乙烯滤膜,滤膜直径80100mm。 3.6.1.2采样方法 用镊子将已恒重的滤膜固定在采样夹上,采样流量90120L/min,采样开始 后5min和采样结束前5min各记一次流量,取其算术平均值,采样60min。 测定日平均浓度,每天可用一张滤膜间断采集样品。 3.6.1.3测定方法 重量法,见GB980288空气质量 总悬浮微粒的测定 重量法。 3.6.2大流量、连续采样重量法 3.6.2.1采样设备 包括抽气动力系统、流量计量系统、时间控制系统和滤膜等。各部分具体要求 如下: a.抽气动力系统在24h工作时间内运转稳定可靠。采样流量应保证在1.1 1.7m3/min之间。 b.具有自动记录流量装置或累积式气量计的采样器。24h采样的累积体积误 差不超过5%。无自动记录流量装置或累积式气量计的采样器,可取初始流量 和采样终止前流量的算术平均值,计算采样体积。 c.具有时间控制系统的采样器,24h内的时间误差应不超过20min。 d.200250mm超细玻璃纤维滤膜。 3.6.2.2采样方法 采样流量1.11.7m3/min,采样240.5h。若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较高时,可 用几张滤膜分段采样,合并计算24h平均值。 3.6.2.3测定方法 同3.6.1.3。 3.6.3自动连续监测 见国家环境保护局编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和废气部分)。 3.7二氧化硫采样与分析 3.7.1间断采样比色法 3.7.1.1采样设备 大气采样器,流量范围01L/min。 多孔玻板吸收管。 3.7.1.2采样方法 吸收管内装5mL吸收液,采样流量为0.5L/min,采样30或60min。 3.7.1.3分析方法 四氯汞钾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 方法A:见GB897088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溶液吸收 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 方法B:见GB891388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标准检验方法四氯汞 盐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3.7.2连续采样比色法 3.7.2.1采样设备 采样设备包括抽气动力装置、流量控制计量仪器、温度控制装置和吸收瓶等, 具体要求如下: a.流量控制计量仪器精度不低于2.5级,要求在负载条件下用0.5级的皂膜流量 计校准,在24h连续运转条件下保证流量稳定。电源电压波动在-20%+10%范围 内,其流量波动应不大于5%。 b.吸收瓶应置于恒温装置中,要求温控系统保证在1016之内。 c.吸收瓶应是75125mL多孔玻板吸收瓶或冲击式吸收管,吸收效率大于 99%。 3.7.2.2采样方法 吸收管内装50mL吸收液,采样流量0.2L/min,负压表指示为6.670.67kPa(50 5mmHg),采样240.5h。采样器恒温控制在1016范围内。 其余同3.7.1.2。 3.7.2.3分析方法 a.四氯汞钾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 同3.7.1.3。但在按方法A测定样品浓度时,应先用水将样品溶液总体积补足 50mL,摇匀后放置20min,再取5mL样品溶液进行测定。这样在计算二氧化硫浓 度时应乘上稀释倍数: (4)式中 大气中二氧化硫的浓度,mg/m3; A样品溶液的吸光度; A0试剂空白的吸光度; Bs校准因子,g/吸光度单位; V0换算为标准状态下(0,101325Pa)的采样体积,L; V1样品溶液的总体积,mL; V2分析测定时所取样品溶液的体积,mL。 b.甲醛缓冲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 见国家环境保护局编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和废气部分)。 3.7.3自动连续监测紫外荧光法 见国家环境保护局编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和废气部分)。 3.8氮氧化物采样与分析 3.8.1间断采样比色法 3.8.1.1采样设备 双球玻璃管、棕色吸收管。 其余同3.7.1.1。 3.8.1.2采样方法 吸收管内装5mL吸收液,进气口连接氧化管,管口略朝下,采样流量为 0.25L/min,采至吸收液呈浅玫瑰红色为止。若吸收液不变色,采样时间应不少于 30min。 3.8.1.3分析方法 盐酸萘乙二胺比色法,见GB896988空气质量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 乙二胺比色法。 3.8.2连续采样比色法 3.8.2.1采样设备 同3.7.2.1。 3.8.2.2采样方法 吸收管内装50mL吸收液,采样流量0.2L/min,采样240.5h。 其余同3.8.1.2。 3.8.2.3分析方法 同3.8.1.3。 3.8.3自动连续监测化学发光法 见国家环境保护局编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和废气部分)。 3.9降尘量采样与测定 3.9.1采样设备 集尘缸,即内径150mm,高300mm的圆筒型玻璃缸(或塑料缸、瓷缸)。 3.9.2采样方法 集尘缸内装300500mL水,记录放置集尘缸的时间、地点、缸号等,连续 采样302d。遇多雨季节要防止缸内积水过多溢出,必要时更换干净的集尘缸继续 收集,采样完毕后合并测定。 3.9.3测定方法 重量法,见国家环境保护局编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和废气部分)。 3.10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 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飘尘(或TSP)等监测仪器及数据处理装 置。 有条件的火电厂都应采用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或选用单机监测仪,按3.2和 3.3的要求对火电厂大气环境进行长期、连续监测。大气环境自动监测仪器的各项 技术指标和质量保证的具体要求见国家环境保护局编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 和废气部分)。 4锅炉烟道气监测 4.1监测目的 监测火电厂锅炉烟道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评定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大气 环境质量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4.2监测项目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除尘器的除尘效率。 4.3监测周期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每年测定一次。 锅炉大修后测定除尘器除尘效率。 4.4测定条件 4.4.1燃烧煤种和锅炉运行工况稳定,锅炉负荷不低于90%额定值。 4.4.2测试期间锅炉不进行吹灰、打渣。 4.4.3测试前作好原始资料收集、试验大纲编写、仪器校验和安全措施等各项准备 工作。 4.5采样部位、采样孔和采样点 4.5.1烟尘采样部位 4.5.1.1烟尘采样部位应选择在较长直段烟道上,与弯头或变截面处的距离不得小 于烟道当量直径的1.5倍。 4.5.1.2不满足4.5.1.1的要求时,应在烟道弯头和变截面处加装导流板,并适当增 加采样点数。 4.5.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样部位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采样部位应选在除尘器出口烟道上,与烟尘采样部位的 距离不小于0.5m。 图1 采样孔及盖帽加工示意(单位:mm) 4.5.3采样孔 4.5.3.1采样孔应设在圆形断面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线上,开四个或相邻两个孔。 4.5.3.2采样孔尽可能选在烟道两侧或底部。 4.5.3.3在负压运行的烟道上,采样孔的孔管、盖帽按图1加工;在正压运行的烟 道(引风机出口烟道)上,应在短管与堵头处另加少量粗扣。 4.5.3.4新机组在设计和安装施工中,应按上述要求预留采样位置。 4.5.4烟尘采样点 4.5.4.1圆形断面烟道上的采样点 a.按照等面积圆环原则,由表6确定圆环数和测点数,采样点分布见图2。 b.烟道直径大于4.0m时,可按表6外推。 c.采样点距烟道中心的距离按式(5)计算。 (5)式中 rn采样点距烟道中心的距离,m; R烟道半径,m; n由烟道中心算起的测点序号; m确定的环数,由表6查得。 4.5.4.2矩形断面烟道上的采样点 表6 等面积圆环数和测点数 a.将矩形断面烟道用经纬线分成若干面积相等的小矩形,各小矩形对角线的交 点作为采样点,见图3。 b.沿烟道断面边长均匀分布的采样点数由表7确定。 c.烟道断面边长大于4m时,可按表7外推。 图2 圆形断面烟道采样点分布示意 图3 矩形断面测点分布示意 表7 矩形断面沿边长均匀分布的测点数 4.5.4.3其它形状烟道上的采样点可参照上述原则布置。 4.5.4.4烟道内有积灰时,应确定积灰形状与尺寸,并将积灰面积从烟道测量断面 面积中扣除,按有效断面面积确定采样点数。 4.5.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样点 4.5.5.1烟道无漏风时,采样管应伸到烟道段面中心部位,定点采样。采样点与漏 风部位的距离至少为烟道当量直径的1.5倍,达不到此要求应消除漏风。 4.6烟气物理参数测量 4.6.1温度测量 4.6.1.1在符合4.5要求的测量位置,选择1个或几个有代表性的测点。测点附近烟 道应无漏风。 4.6.1.2测量仪器用玻璃温度计或工业热电偶。 4.6.2压力测量 4.6.2.1采用校正后的标准皮托管或其他经过校正的非标准皮托管(如背靠式皮托 管),配U形压力计或微压计(适用于压力1.5kPa以下场合)测量。 4.6.2.2测全压时,仪器感应孔应正对烟气流方向;测静压时,仪器感应孔应垂直 烟气流方向;测动压时,若烟气流不稳定,微压计液面读数应取多次测量的平均 值。 4.6.3湿度测量 4.6.3.1采样位置和采样点应符合4.5要求,并应在测点断面内靠近烟道中心处定点 采样。 4.6.3.2测量方法可分别采用重量法(即吸湿法)、冷凝法或干湿球法。 4.6.4烟气流速及流量计算 4.6.4.1烟气流速按式(6)和式(7)计算。 (6)式中 Wy被测烟道断面烟气平均流速,m/s; Kd皮托管标定系数; 修正后的烟气密度,kg/m3; pdp测量烟道断面平均动压值,Pa。 (7)式中 pd1,pd2,pdn各测点动压值,Pa; n测量断面测点总数。 4.6.4.2烟气流量的计算 a.实测烟气流量按式(8)计算。 (8)式中 qy实测条件下烟气流量,m3/h; A烟道断面积,m2。 b.标准状况下烟气流量按式(9)计算。 (9)式中 qgy标准状况下烟气流量,Nm3/h; 湿烟气中水汽体积百分数,%; 实际烟气密度,kg/m3; 0标准状况下烟气密度,kg/Nm3。 燃煤锅炉的标准状况下湿烟气密度取1.30kg/Nm3,干烟气密度取1.34kg/Nm3。 实际状况下的湿烟气密度按式(10)修正。燃油炉的干、湿烟气密度可根据烟气中主 要成分含量计算。 (10)式中 实际状况下湿烟气密度,kg/Nm3; T各测点烟气平均温度,K; pamb当地大气压力,Pa; py烟气静压平均值,Pa。 4.7烟气测量 4.7.1进入采样器采样嘴的烟气流速与采样点处烟道气流速相等,是烟尘采样具有 代表性的重要保证。 4.7.2为满足4.7.1要求,应按预测流速平行采样法或平衡型等速采样法(又称压力 零点平衡法或等功能采样法)采样,并利用公认的相应采样器采样。 4.7.3采得样品按重量法在万分之一天平上称量得出采集烟尘净重,计算烟尘排放 量和排放浓度。 4.7.4烟尘排放量计算 4.7.4.1根据在累积采样时间内由除尘器出口烟道断面上所采集烟尘净重,按式(11) 计算。 (11)式中 Gi第i除尘设备出口烟道测量断面烟尘排放量,kg/h; Ai第i除尘设备出口烟道测量断面面积,m2; f采样嘴有效断面积,m2; gi第i除尘设备出口烟道所采集烟尘净重,kg; ti第i烟道断面采样累积时间,min。 4.7.4.2锅炉烟尘排放量为相应各台除尘器出口烟道断面烟尘量的总和,按式(12) 计算。 (12)式中 G锅炉烟尘排放量,kg/h; n除尘器出口烟道数。 4.7.5烟尘排放浓度计算 4.7.5.1实际条件下湿烟气含尘浓度按式(13)计算。 (13)式中 Cs实际条件下湿烟气含尘浓度,g/m3; qY实际湿烟气量,m3/h。 4.7.5.2标准状况下干烟气含尘浓度按式(14)计算。 (14)式中 qgy标准状况下的干烟气量,Nm3/h。 4.8除尘器除尘效率测定 4.8.1采样位置和采样点应符合4.5要求。 4.8.2除尘器出口和入口烟道断面的烟尘采样应同步进行,每一工况下的采样和测 量次数不少于3次,并取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4.8.3除尘效率按式(15)计算。 (15) 式中 除尘器除尘效率,%; G1除尘器入口断面测得的烟尘量,kg/h; G2除尘器出口断面测得的烟尘量,kg/h。 4.9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及排放量测定 4.9.1烟气采样系统由采样管、吸收装置、气体流量、压力、温度测定装置及抽气 源组成,应根据采气量的大小选用抽气泵采样和注射器采样两种形式。 4.9.2二氧化硫浓度测定可采用碘吸收法或碘滴定法,氮氧化物测定可采用二磺酸 酚法或盐酸萘乙二胺比色法。采用仪器法时,其方法的检出限、准确度、精密度应 与上述化学方法相当。 4.9.3二氧化硫排放量按式(16)计算。 (16) 式中 二氧化硫排放量,kg/h; qgy标准状况下的干烟气量,Nm3/h; 烟气中SO2浓度,ppm。 4.9.4氮氧化物排放量按式(17)计算。 (17)式中 氮氧化物排放量,kg/h; 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ppm。 5灰渣中有害元素监测 5.1监测目的 了解灰渣中主要微量有害元素的含量,为分析灰渣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提供依 据。 5.2采样点设置 5.2.1干灰采样点设在除尘器下灰口处。 5.2.2湿灰采样点根据需要设在除尘器下灰口处、灰沟或灰场。 5.2.3炉渣采样点设在除渣系统出渣口处或渣堆。 5.3采样方法 灰渣样品应有代表性,采样时应考虑锅炉参数、除尘器形式和煤种变化等因 素。 5.3.1灰场中的灰样作为单独样品,应按网格布点采样。采样点510个,采样深 度150mm左右,每点采样量为0.05kg。 5.3.2灰渣场的采样方法同5.3.1,但应根据渣的粒度适当增加采样量。 5.3.3炉渣样品在除渣系统出渣口处按一定时间间隔采集。在渣堆采样时,采样点 应分布在渣堆的上、中、下各部位,采样点510个,每点采样量应符合表8的 规定。 表8 灰渣粒度级与最小采样量之间的关系 5.4样品制备与处理 5.4.1样品制备 5.4.1.1将多点采集的灰样均匀混合后倒入方盘内,铺成厚度为23mm的薄层, 将之分成若干个小方块,按一定间隔顺序取样。取样点不少于9个,每点取样量为 5g,将此样充分混匀并取适量样品用玛瑙研钵磨细备用。 5.4.1.2将全部渣样破碎到25mm以下,然后按表9的制定缩制。若炉渣水分较高, 应预先风干,其它步骤同5.4.1.1。 表9 炉渣粒度级与最小重量的关系 5.4.2溶样方法 5.4.2.1高压溶样法(HClO4、HNO3、HF法): 称取0.2500g样品于高压釜内的聚四氟乙烯坩埚中,加入高氯酸1mL,硝酸 3mL,氢氟酸4mL。加盖密封后,拧紧釜盖。于18010烘箱内加热810h, 冷至室温,打开盖子,取出聚四氟乙烯坩埚置电热板上敞口加热,去硅并分解有机 物至近干。用1+1的盐酸溶解残渣(约57mL),煮沸35min,将全部溶液(包 括少量白色胶状不溶物)转入250mL容量瓶内,并用2%盐酸稀释至刻度,同时做空 白试验。 5.4.2.2常压溶样法(HClO4、HNO3、HF法): 称取0.2500g样品于50mL聚四氟乙烯烧杯中(或铂金坩埚中),加入1mL高氯 酸,3mL硝酸,10mL氢氟酸,在电热板上加热溶解。待溶液蒸干后,再加入1mL 高氯酸,重复两次。再用11盐酸溶解残渣(煮沸35min),用2%盐酸稀释至 刻度,同时做空白试验。 5.4.2.3四硼酸锂熔融法: 称取0.10.0002g在750灼烧并干燥后的灰样,置于洁净干燥的铂金坩锅 中,加0.5g四硼酸锂,使它与灰样混合均匀,然后再加0.5g四硼酸锂以覆盖住混 合物,将铂金坩埚置于干净的耐火托盘上,送入高温炉内,加热到950,并在该温 度下保持20min,使灰样完全熔融。取出铂金坩埚,冷却后仔细清洗其外表及底部, 除去可能的沾污,然后将坩锅放入250mL塑料烧杯中,加150mL盐酸(5+95)浸取, 并将塑料烧杯置于沸水中加热。在整个浸取的过程中用有机玻璃棒不断搅拌。将上 述浸出液定量转移到200mL容量瓶中,用HCl(5+95)清洗塑料烧杯和铂金坩锅,并 用HCl(5+95)稀释至刻度。 5.4.2.4氢氧化钠盐酸熔融法: 称取0.50.02g灰样,置于30mL银坩埚中,用几滴乙醇润湿,加氢氧化钠 4g,盖上盖,放入高温炉中,由室温缓慢升温至650700后,熔融20min。 取出坩埚,冷却,将坩埚放入盛有100mL热水的烧杯中,盖上表面皿适当加热。待 熔块全部浸出后,立即取出坩埚,用水和热盐酸(1+5)洗净坩埚,盖上表面皿,一次 快速加入30mL浓盐酸,立即用玻璃棒搅拌,加入几滴浓硝酸,加热至沸,得到澄清 透明的溶液。待溶液冷却后,移入250mL容量瓶中,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5.4.3样品存放 备用样品应用密闭容器存放并逐个编号,标明数量,置干燥避光处存放。 5.5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5.5.1监测项目 汞、镉、铬、砷、铅、镍。可根据实际需要增测其它项目。 5.5.2分析方法 参见本规范表4。 6环境噪声监测 6.1监测目的 掌握火电厂环境噪声现状,为火电厂噪声控制提供依据。 6.2监测项目 厂区、生活区环境噪声监测。 6.3监测周期 每年监测一次,在接近厂年平均发电负荷时监测。 6.4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为精密声级计或普通声级计,其性能应符合GB387583声级计 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的规定。在测量前后,应对传声器、声级计进行整机校准。 声级计和声级校准器应定期送计量部门检定校准。 6.5气象条件 在无雨、无雪、风力小于4级(5.5m/s)的气象条件下测量。为避免风噪声的干 扰,测量时应加风罩。 6.6测量时间 测量时间分为昼间(06002200)和夜间(22000600)两部分。 昼间测量一般选在08001200和14001800;夜间测量一般选在22 000500。 6.7传声器的设置 测量点应设在建筑物外,声级计或传声器可手持或固定在三角架上,传声器水 平设置,距水平支撑面1.2m。 6.8声级计工作特性 频率计权特性:“A”,时间计权特性:“慢”。 6.9名词解释与数据处理 6.9.1A声级 A声级是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符号为LpA或LA,单位:分贝(A), dB(A)。 6.9.2累积百分声级Ln 在取样时间内有n%时间的声级超过某一数值,称此声级值为累积百分声级, 符号为Ln,单位:分贝(A),dB(A)。 累积百分声级Ln的计算方法如下: 将在规定时间内测得的所有瞬时A声级数据100个(或200个),按声级的大小 顺序排列并编号(由大至小),则第1个数据为L1即最大值。第10个(或第20个)数 据为L10,表示在规定时间内有10%的时间的声级超过此声级,它相当于规定时间内 噪声的平均峰值。第50个(或第100个)数据为L50,表示在规定时间内有50%的 时间的声级超过此声级,它相当于规定时间内噪声的平均值。第90个(或第180个) 数据为L90,表示在规定的时间内有90%的时间的声级超过此声级,它相当于规定 时间内噪声的背景值。 6.9.3等效声级Leq 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为等效连续A声级,简称等效声级,符 号为Leq,单位:分贝(A),dB(A)。 在实际测量中实行等时间间隔采样,等效声级用下式表示: (18)式中 Li测得的第i个瞬时A声级,dB(A); n测得声级的总个数。 如果所测噪声级符合正态分布,可用下列近似公式计算等效声级: (19) 式中 L10、L50、L90为6.9.2中所述累积统计声级。 6.9.4各测点等效声级和累积百分声级的算术平均值和标准偏差 厂区和生活区各测点声级的算术平均值和标准偏差按下式计算: (20) (21) 式中 Lx各测点等效声级或累积百分声级的算术平均值,dB(A); Lxi测得第i个测点的等效声级或累积百分声级,dB(A); n测点总数。 6.10厂区和生活区环境噪声监测 6.10.1测点的选择 在电厂总平面图上,将厂区、生活区(包括医院、幼儿园等文化福利区)划分成 等距离的网格,网格大小可根据电厂面积的大小决定,一般为50m50m100m 100m。测点应位于网格中心,如果中心位置不宜测量,可将测点移到宜于测量的 位置。测点应距建筑物1m以上。 6.10.2测量方法 在昼间和夜间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测量,稳态噪声每个测点取一次测量结果,如 果是非稳态噪声,每个测点每隔5s读一瞬时A声级,连续读取100个数据(当声级 涨落大于10dB(A)时,应读取200个数据)。注意排除不能代表厂区环境的偶发性噪 声(如排气、车辆、人流等)。 6.10.3结果表示 测量结果用环境噪声污染图表示,即在电厂总平面图上各网点的右下方标出该 点的等效声级。 根据各测点的等效声级、累积百分声级和标准偏差计算厂区和生活区的Leq、 L10、L50、L90的算术平均值及标准偏差。 7监测质量保证及数据处理 7.1实验室基础工作 7.1.1对实验室的基本要求 7.1.1.1火电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应能够完成电厂水、气、渣等环境样品的分析工 作,监测站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00m2。 7.1.1.2实验室应距电厂主厂房、烟囱、煤场、公路以及其它污染源较远,以避免 外界尘土、气流、高温、振动或噪声的影响。 7.1.1.3实验室内应保持良好的照明和通风,精密仪器应有防尘设施。 7.1.1.4要备有专用的有害废弃物贮存桶,放置在安全地点并妥为管理。 7.1.1.5经常保持实验室内的清洁卫生。灰渣及其它易造成污染的样品的制样应有 单独的处所。 7.1.1.6实验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 7.1.2实验用纯水 应符合GB668286实验室用水规格中一、二级水的规定。 7.1.3试剂和溶液的要求 7.1.3.1国产化学试剂的纯度(规格)通常分为四级,可根据分析的具体要求选用: 一级保证试剂(简称GR),用作基准物质; 二级分析纯(简称AR),用于一般分析或要求较高的分析,以及在无保证 试剂供给的情况下作基准物质; 三级化学纯(简称CP),用于要求较低的分析; 四级实验试剂(简称LR),其纯度较低,分析工作中很少使用。 7.1.3.2选用试剂时,要核对试剂瓶标签上所列不纯物含量是否符合分析所要求的 杂质限量,必要时按标准方法检测杂质含量或进行试剂的提纯。 纯度不够或已变质的试剂不应使用。 7.1.3.3配制标准溶液时要严格按照试验规程的要求操作。标准溶液应贮于磨口硬 质玻璃试剂瓶中,并贴上标签。根据试剂的特性,正确选用保管、储存试剂的方 法,如采取密封、避光、低温等措施。对于性质不稳定的试剂,应注意保存的有 效期或出厂日期。 7.1.3.4对于易燃、易爆、剧毒试剂要有鲜明的标志,分类专门妥善保管。易燃、 易爆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剧毒试剂应加锁存放,有专人保管,并须经 监测站领导批准,方可使用,使用时两人共同称量,登记用量。 使用有机溶剂和挥发性强的试剂,应在通风橱内操作。绝对不允许使用明火直 接加热有机试剂。 7.1.4实验用玻璃仪器 根据试验的目的(如存储试剂,测量体积,称量重量等)或化学反应的特点以及 试验结果的精确度要求,选择使用玻璃仪器。新的量器应在使用前对有关指标进行 检验,合格者用于分析。玻璃仪器在使用时其内壁应保持清洁,要按照正确的方法 清洗、操作和读数。对于使用中的量器,应一年复校一次,合格者继续使用。 7.1.5天平与砝码 7.1.5.1使用分度值为万分之一克或十万分之一克的分析天平及砝码,其精度应不 低于三级。 7.1.5.2天平计量性质的三项指标(即示值变动性、不等臂性和灵敏性)按JJG9890 非自动天平试行检定规程进行检验。对天平和砝码每年至少由计量部门定期检 定一次,检定合格者方可使用。在天平使用中,若发现其空载时的零点或反复称量 某物的变动值超过规定值,则须立即进行校验。 7.1.5.3对天平与砝码的安装、使用、校验和维修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7.1.5.4各级监测站均应制订天平的使用和维修规程。 7.1.6标准溶液配制 7.1.6.1标准溶液包括标准贮备液和标准工作液。标准贮备液可采用直接法或间接 法配制;标准工作液由标准贮备液稀释而成。配制或稀释标准溶液所用纯水应符合 7.1.2的规定;有机溶剂应符合GR或AR级试剂标准。 7.1.6.2直接法配制标准贮备液:准确称取规定量的基准物质,溶解后完全移入容 量瓶中,用溶剂稀释至标线。基准物质应精确称量至0.1mg。至少应分别称量单独配 制两个标准溶液,并测得其仪器示值的相对误差小于2%。 7.1.6.3间接法配制标准贮备液:先配成浓度接近或稍高于所需浓度的溶液,再用 基准物质或已知浓度的标准溶液标定其准确浓度,或稀释调整至所需浓度值。至 少应平行标定三份溶液,其相对误差应小于0.2%,取平均值作为准确浓度。 7.1.6.4标准贮备液的浓度、保存方法和有效期限应严格按分析规程的规定执行。 7.1.7精密仪器的使用与维护 7.1.7.1仪器的使用 操作人员在使用精密仪器之前,应仔细阅读操作说明书,基本熟悉该仪器各部 分的性能,要按照仪器说明书的规定操作。对仪器性能和使用方法还不熟悉的人员 不能操作仪器。 7.1.7.2仪器校正 在安装调试期间,应按照说明书的规定指标和调试方法对仪器进行校正。对 pH计和离子选择性电极至少应检查重复性和电极响应时间,并应使用标准缓冲溶 液校正pH计;可见分光光度计(如721型)至少应校正波长和吸光度;对其它精密 仪器(如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均应按说明书的规定调试。此后,在 使用中至少每年校正一次;测pH值前需用标准溶液校正pH计;仪器更换部件或 检修后应及时校正。 7.1.7.3仪器的维护 仪器应安装在无震动、无腐蚀性气体、无尘并避免阳光直射的房间内,室温在 835,相对湿度在85%以下;仪器电源电压波动在10%以内,具有良好的 接地;仪器内放置干燥剂,发现失效应及时更换。 7.1.7.4仪器到货即应建立仪器的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仪器的定货合同;使用 和维修说明书;验收报告;使用情况及累计使用时间记录;定期检验记录;仪器 故障及维修记录;仪器的易损或消耗性部件的更换记录等。 7.1.8监测记录与报告 应注意积累试验数据,妥善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按要求整理好试验报告。监测 数据的有效数字按分析方法的规定加以确定。修改错误数据时应保留原数字的清晰 字迹,并有修改人的签字。若分析操作确有过失,数据应作废。 环境监测实验室要建立健全监测资料档案。原始记录、监测报告等应分类建 档,及时归档,每年末应对当年的监测资料进行全面整理与核实,并予以归档。 7.2实验室内分析质量控制 火电厂环境监测应采用本规范规定的分析方法。若选用其它方法分析某一项 目,应在向上一级监测站抄报数据时,附上方法选用的理由、方法的原理、精密度 检验、回收率测定等资料。 7.2.1基础试验 7.2.1.1空白值测定 当空白值与测定值处在同一数量级或认为有必要时,才进行空白值的测定。当 空白值偏高,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试剂水的精制、试剂提纯、消除各 种污染因素等)降低空白值。 7.2.1.2校准曲线的绘制与回归 按照分析方法规定的步骤,对测定线性范围内不同含量的一组标准溶液进行分 析,也可与每批样品的测定同时进行。通常实验点不少于5个,对测量精密度较差 的浓度段,实验点可适当增多。 应用直线回归法可以求出对各点的误差都是最小的直线方程式。 直线方程式用下式表示: (22)式中 a直线的截距; b直线的斜率。 设一组标准溶液共有n个不同的浓度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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